英汉语言文化距离与民族文化:翻译观视角

2018-05-30 16:00饶雪
关键词:文化差异汉语英语

饶雪

摘要:英汉语言的文化差异或者说文化距离,是一种纵横交织的序列性结构,它是该民族过渡文化的灵魂和血液。本文从文学语言虚构的角度,认为语言是思维的表现,心灵的产物,虚构是一种超越简单真实而追求另一种(心灵)真实的行为,可以当作一个相对独立的事实来认识和把握。基于此,作者介绍了虚构如何呈现历史记忆的两类触发形式,分析了中英语言文化的四种差异性系列格局。最后从文化的角度看,事实和虚构都是人类行为的一种自觉,都有存在的意义。因此,民族文化的差异不能消除,也不应消除。既然民族文化的差异不能消除,那么民族语言的差异性也应当尽力保持、维护和阐扬。唯其如此,才能各具个性,各显精彩。

关键词:汉语;英语;文化差异;文化语言;翻译观

文学语言的文化距离和差异,之所以要加以关注,一个深层原因是记载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发展史,甚至可以说,它是一个民族的特色文化历史的储存器,凝聚着该民族文化的血液和灵魂。

对于文化,时下定义虽有数百种之多。不过,按照梁漱溟先生的“生活上实质的制作是文明,生活上抽象的样法是文化”的说法,是“生活的样法”。因此,其距离不过是“生活的样法”的差异而已。

虽说文学语言是一种诗性特征的语言,文学作品是虚构的,有浓厚的虚拟性,但它们都是作家用以创造一个个崭新属人世界(或曰心灵境界)图像或属人哲学沉思存在的工具性媒介物——一种展示人类“生活样法”的重要媒介,理应属于文化的范畴。因为从民族学和人类学的观点看,人类一切行为和创造都可以理解为“历史的事件和事实”。人们创作小说,你当然可以将其人物、故事乃至情节视为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和子虚乌有,可人们创作这些“子虚乌有”的过程和结果是完全真实的,描述的现象是存在的,仅此,我们至多只有部分权利说,“那些结果是虚构和假设的”。退而言之,即便按照现代学问“证真”的嗜好,我们同时也应该给“虚构”这一思维活动和行为,以“事件”和“事实”的真实性的确认,就像我们不能仅确认陈寿的《三国志》,不能不确认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一样。

一、语言是思维的表现。心灵的产物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语言作为一种符号表意系统,除了具有语言的一般性质(内容与形式)外,还有自身的特殊性。譬如科学语言、哲学语言,为了准确表达事物的本质,尽力避免因形象而产生歧义或多义,故而是抽象的,概括的;日常用语(口头语)虽有时也讲形象性,但多是自然的、不刻意加工的。它的形象性不在于采用积极的修辞手法,而是多通过谚语,歇后语,成语等来实现。而文学语言,就其内容来说,是心灵世界的展现,就其形式来讲,则是一种通过审美组合的诗性语言。曹禺的《雷雨》中,“她觉得自己的夏天已经过去,生命的晚霞就要暗下来了”,分别用“夏天”和“晚霞”来比喻生命的两个不同时期:对于情感的表达,也是经过审美提炼的,如表达一种“愁绪”,日常语多说“愁死了”,“愁煞人”,而文学语言则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其“愁绪”是有形的,具体可感的。在这里,现实存在的一些零散事由和背景材料等,按照一定的审美目的被自由组合,建筑在心灵世界的蓝图中,以心灵的直接现实呈现于读者社会,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等主体意识,或日一个微妙、隐秘、变幻莫测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相对独立自主的世界,尽管它是由事实(fact)和虚构(fiction)两部分混合而成,有必要加以甄别和厘清,但虚构因素却也是主客体交互结构的再生产(reproduc-tion)——一种超越简单真实而追求另一种(心灵)真实的行为。这种追求“诗性逻辑”(pocticlogic)的实践行为,是人类思维价值观、审美观、心灵之梦的自然折射和诉求,也是人类智慧的闪光,因而也是人类历史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元素。特别是文学名著,万世流传,更蕴含着人们对某种价值的认同和向往。倘若我们执着于职业习惯,不停地寻找、论证“小说中的事实”,忘记了作为“小说事实”本身要件,忽略了“艺术和形式”的缘初性,就会步入一種把艺术形式当作一个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文本的手段的思维怪圈。殊不知它本身原来也可以当做一个相对独立的事实来认识和把握的常识。

二、虚构的第一个音符——“本初一念”是源于生活的

面对任何“虚构”本身就呈现了一种“历史记忆”的事实,一种历史的存在。许多作家回忆他们的创作经历,谈到引发他们最初的触发冲动和触发方式,尽管千奇百怪,归纳起来无外乎两类。一是睹物生情,触景生情,闻讯生思,触物而成的一种来自外界的感性事物,比如一本书,一件物,一个人,一个故事,一个地方或是一种声音,一段乐曲,一副画像等等。司汤达写作《红与黑》是由于看到一份《司法公报》上的一桩案例;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是听到朋友讲了一件普通的风流韵事;雪莱创作历史名著《沉西》是由于看到一幅令他激动赞赏的贝特利米的画像;巴金写《春》是在日本时从一个四川女学生嘴里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杨沫写《青春之歌》是在抗日战争时看到一本名叫《牺牲》的书,上面印有大革命失败后许多烈士的照片、生平和遗书;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因为“女娲补天”神话遗留下来的第三百六十一块石头(当时一年以360天计),以及矛盾的《春蚕》,冯德英的《苦菜花》,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残枝败叶》、《星期二的午睡》;艾丽斯·沃克的《外婆的日用家当》等等,它们大都具有客观实在性,同时还具有审美的价值属性,因而能与作家的心灵相激相撞协调共鸣。

二是通过直觉、顿悟、触感而兴。表面看,这种触发方式似乎没有接受上面外界物质的刺激,找不到具体的触发物,而是在散步、洗澡、睡梦中或于其他劳作时,头脑中突然闪现一个主意,一种念头,一种思路,意识中突然看到了一种新颖的画面或发现了一种崭新的关系,于是令作家妙意萌心、兴发意生、激情难抑,打开了创造力的闸门,实际上,它是一种来自心灵中积淀的具有主观性的事物,如某些思想、情感、概念、观念、理性之类的抽象物,久久存在于作家心中的一种内在观念,而不是外在的感性事物。它们是主观的,但基础和原因还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观察、思考、回忆、联想而顿悟的,因此又可称为心灵观念的触媒。这种触发方式是一种偶然,一种机会,并不具有确定的必然性,谁也无法预知它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需要什么条件,以什么方式产生。鲁迅在述及其创作惊世骇俗、名满天下的“阿Q”形象时说:“阿Q影像,在我心目中似乎确已有好几年,但我一向毫无写他出来的意思。经这一提(指孙伏园编副刊约稿催促事),忽然想起来了,晚上便写了一点,就是第一章:序”……

由此可见,这两类触发方式引发作家萌生创意,进行创作,是作家于平凡事物中找到不平凡东西的一种超现实的行为现象,如一种突出的行为特征,一种值得玩味的内涵和意蕴,或一种特别鲜明生动的形象,一种异乎寻常的审美价值:也是作家心中潜存的信息材料与外界沟通的一种超现实的新发现,就像诗人布洛克在其作品中所说的那样:“偶然在小刀上,找到了一粒遥远国度的微尘—世界又重新显得奇异神妙,迷离于缤纷彩雾中。”

三、中英语言文化的差异性格局

就在我们面对任何“虚构”的时候,它本身就呈现了一些“历史记忆”的事实,譬如它讲述了什么?展示了什么?遗留了什么?记忆了什么?人们大可从中去窥视、去展望。稍加检索,不难发现这两种语言文化的以下差异性系列格局:

(一)以语言文字为核心、结构仪式为表现形态的生命性指喻

同世界上所有的文字语言一样,英汉两种文字的文学语言也都是具有个体生命意义的有机体。就字词而言,英语由26个字母拼写,辅以国际音标识读:由“词根”加“前缀”或“后缀”字词变性,并依一定的语法结构组合而成的语言文字体系,是一种标准的音意结合的语言文字。这种语言文字,与听觉系统的口语有密切的联系,语音这一语素较为突出,故以表音信息(如清浊、抑扬、缓急、结构、旋律、色彩等)为信息单元,其语意的体味虽与运动觉、视觉活动有一些联系,但主要是通过听觉活动来完成:而脱胎于图画文字的汉语,除独体字外,大多是“字中有字”、“字中套字”的多层级形体。它以象形为基础,以图像为信息单元,比较直观,比较具体和真切。这是中华民族人本主义通感体验的一种高度归纳性形象概括,本身就具有空灵之美、天合之妙。其体验与接受方式,虽与听觉系统的口语有一定联系,但其形式、色彩、结构、旋律、浓淡等认读和感知,主要是通过运动觉、视觉的活动来完成,如中国姓氏的“姓”字,其形就折射出隐含于深层的我国古代史上曾经出现的以女娲为代表的“女神时代”的文化印迹:“姓”字本身带女字旁,说明姓氏本源于女性。《说文》:“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神农母居姜水,因以为姓”、“黄帝母居姬水,因以为姓。”中国文字的这种奇特性,不仅是书法成为艺术的重要依据,而且还说明在视觉效果的终端还有再生意义的存在。人们可以通过“艺术的眼睛”或书写过程的重现,而使原思维主体诉诸符号的体验被重新唤醒,为主体生命体验赢得辉煌的新生而永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图像信息在主体意识中的接通,除了必要的感知觉器官外,还离不开主体自身对外部事物的感知经验和主体的知识系统。可见这两种语言文字,各有源流,各具特色,自成体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只能依靠“翻译”这个“中介”的沟通,才能实现彼此之间的意义转换。而对于篇章结构,英语文学作品虽流派众多,但影响较大的不外围绕艺术形象的塑造,作历时或共时性的同步组合和转换描绘,“以有限手段作无限使用”(洪特堡语),来展现人的思想情感等主体意识,追踪微妙、隐秘、变幻莫测的精神世界。而中国文学,以古代文学为例:曹雪芹的《红楼梦》“石头起,石头结”,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乱起乱终”,施耐庵的《水浒传》“魔出魔归”,吴承恩的《西游记》“取经成圣”,李汝珍的《封神榜》“以神造神”、“镜花缘”的“以仙返仙”,莫不以奇特的因果结构谱写就章,记录着华夏大地的传奇,喻示着人类和历史的演变。

(二)以艺术人物为核心、故事情节为内容的人本性指喻

文学作品特别是经典名著塑造的艺术人物形象,都是世界上的“唯一”:林黛玉不同于西方的自由女神;阿Q也有别于西方的“零余人”:诸葛亮更迥异于福尔摩斯……其人物故事,如《三国演义》中记载的事越千载,在长江·汉水流域上演的“火烧赤壁”,“草船借箭”,“借东风”,赵子龙“单骑救主”,关羽的“单刀赴会”、“千里走单骑”以及诸葛亮的“空城计”,死诸葛惊走活司马、计斩魏延等一系列生动传神、脍炙人口的传说故事,一个个形态各异,摇曳生姿,各展风采。这不仅丰富了世界文学艺术宝库的人物画廊,而且为人类塑造了一座座“忠、义、仁、勇、智、信”的人本主义艺术丰碑。

(三)以时空为道具的历史背景指喻

首先,任何一种描述,如语言、诗歌、词话,都是在时间空间中展开的,决定着它的历时性共时性,蕴含了特定时期的生活气息。以女娲补天神话遗留下来的第三百六十一快(当时一年以360天计)“无才之石”幻化成人,到下届走一遭的经历为由而创作的《红楼梦》,据专家考证,“原本”产生于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内容是“明清兴亡”的生活画卷。由于作者是乾嘉时人,耽心“事实太近”,恐“不能久存”,故有了呕心沥血“加以增删,把“明清兴亡之史”扩而变成“崇德、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五朝史的缩影而又增删“五次”字样。这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首诗。全书不仅包含了许多诗词韵文,而且在构思描写上都渗透了浓郁的诗画意境,但也不能不承认,这些诤隋画意无一不是对生活素材的熔铸和提炼。前八十回的“读曲”、“葬花”,以及“品茶”、“折梅”、“扑蝴蝶”、“花解语”、“河东吼”等故事情节,哪一样没散发出浓烈的生活趣味?而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行酒令”在书中的主人公行为中却又敷上了隆重的文化色彩……《红楼梦》如此,其它名著也无一不与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事理相联系:《三国演义》始于东汉末年朝中宦臣专权,天下大乱;《西游记》起于受观音指点,唐太宗谴三藏赴印度取大乘经卷;《封神榜》源自商末殷纣淫乱;《外婆的日用家当》是以20世纪60-70年代初美国黑人权力运动为背景,塑造的代表传统文化的母亲和代表现代风格的女儿形象,在围绕如何理解和继承祖传的“被子”问题的家庭矛盾展开的情节……因此,与其说它们是小说,倒不如说它们是一幅幅“生活实录式的诗意性历史画卷”。其二,人物活动和故事情节的展开,也都离不开地域环境和空间的。这种地域环境空间的选择,虽是作者的审美选择,凝聚了作者的理想和希冀,但无一包蕴作者当时所见、所聞、所听、所知、所感的具体环境条件的原型。而成为我们今天研究历史地理环境和民族风情的一份不可多得的重要参考资料。譬如:

林黛玉所住的潇湘馆:

“前面一带粉垣,里面数楹修舍。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入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出去则是后院,有大株梨花兼着芭蕉……后院墙下忽开一隙,得泉一派,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

这种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场景,是多么清寂、多么优美的一个环境啊!这或许是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另一个世界,却又似乎是我们见过和熟悉的环境。这就向我们所露出当时人对生存环境的自然美的一个“精神理想国”的诉求,这种诉求看似特别,却与今天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遥相呼应。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然美,也并非是一种纯任自然的美,而是一种包蕴人类“造作”的自然美。这在李纨所居的“稻香村”的描述中得到佐证。稻香村用宝玉的话说是有“人工穿凿”的痕迹,但也不失为美:

“转过山怀中,隐隐露出一带黄泥筑就矮墙,墙头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株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里面数楹茅屋。外面却是桑、榆、槿、柘,各色树稚嫩新条,随其曲折,编就两溜青篱。篱外山坡之下,有一土井,旁有桔槔辘轳之属。下面分畦列亩,佳蔬菜花,漫然无际。”

瞧此物象意境,人们或许感觉到,仿佛有一种十分久远的东西在我们心中苏醒了:我们似乎经历过这种情景,但又确实未曾经历:似乎大都在唐宋诗词中出现过,但又未曾出现过……像是我们民族文化中某类“原型意象”的荟萃。更不用说那些神州大地的独特风情——浩浩长江、巍峨群山、莽莽林海以及珍禽异兽、瑞草奇花的记载了。

(四)以活动为内容、行为规约为核心的民情风俗指喻

这种指喻主要是指当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特别是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融为一体的一些辅助性、情趣性活动的记叙,如中外作者笔下的“夜宴”、“舞会”、“灯节”的“灯谜”,岁时节令的程式与规仪,斗诗、对对联、行酒令、杂耍、看相、占卜、斗草、放风筝等等。譬如放风筝,“风筝原名纸鸢、鹞子。后因在纸鸢头上装置竹笛,风吹笛响,声如筝鸣,故称。”风筝的创造,据传始于秦汉,先是出于功利的目的,用于军事的侦察与宣传,唐以后成为娱乐品,宋时渐行民间,至清大盛遂成风俗,并赋予了一些民俗的内容,谓放风筝为“放晦气”。黛玉用放风筝“放病根儿”,“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葬花词);探春放风筝放了个凤凰,不妨天外又飞来一个凤凰,接着又来了一个门扇大的带响鞭的玲珑喜字风筝,三个绞在一起,“三下一齐收线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都去了。”贾政看了不悦,心道“这孩子福寿无多也”。风筝飞去,黛玉晦气未消,探春也得了个悲剧的结局。又如“斗草”,晋人《荆楚岁时记》说:“五月五日,庶民踏百草,又有斗草之戏”。宋代高承《事物记原》引用此说并解释:“竞采百草,谓百草以益蜀免毒气,故有斗草之戏也”。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六十二回就描写了一个审美价值与认识价值均衡对称的“斗草”场景:

“外面小螺和香菱、芳官……大家采了些花草来兜着,坐在花草堆中斗草。这一个说:‘我有观音柳。那一个说:‘我有罗汉松。那一个又说:‘我有君子竹。这一个又说:‘我有美人蕉。……芳官说:‘我有姐妹花,众人没了,香菱便说:‘我有夫妻蕙。”……

好了,够了。事实也好,虚构的也罢,总之,从文化的角度看,都是人类行为的一种自觉,都有存在的意义:其一,它虽不是完全的客观实在,但与一定历史时期的生活相联系,它虽不完全属于我们一般人理解的历史范畴,但却可以属于属人世界的文化历史范畴,我们没有理由不感谢作者为我们留下了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的记忆。其二,文学语言的差异系列格局是由文化的差异系列格局所决定的,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学语言的根光、血液和灵魂。因此,民族文化的差异不能消除,也不应消除。既然民族文化的差异不能消除,那么民族语言的差異性也应当尽力保持、维护和阐扬。唯其如此,才能各具个性,各显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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