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职教育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8-05-30 17:10魏雪晨贾勇宏
关键词:美国启示特点

魏雪晨 贾勇宏

摘要:美国亲职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现已发展成熟,总体呈现出教育类型丰富、组织体系完备,立法保障有力、经费支持充足的特点。相关研究表明,美国亲职教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不仅促进了孩子的健康和成长,培养了家长积极的教养行为,促进了家长的个人发展,而且减少了虐待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美国的经验对于我国开展亲职教育的主要启示有:加强立法保障、建立完备的组织体系、增强人员专业性、实现亲职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结合等。

关键词:亲职教育;美国;特点;启示

亲职教育(Parenting Eduction)是指父母如何教育子女的教育。近些年,随着我国政府和社会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问题的不断凸显,加强亲职教育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必要和迫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文件也都相继把亲职教育列为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开展亲职教育由此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是,目前我国的亲职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美国等亲职教育相对发达的国家相比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有鉴于此,本文将对美国开展亲职教育的特点加以研究,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一、美国亲职教育的特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亲职教育现已成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美广泛开展、社会普遍重视、成效明显的一种教育,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教育类型丰富

各州因地制宜,开展能满足不同需要的多种形式亲职教育。按父母担当亲职角色的时间顺序来划分,美国亲职教育可以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种不同类型亲职教育。前期亲职教育由医护人员为准父母提供的基础的育儿知识:中期亲职教育由保育员指导父母照料新生儿:后期亲职教育由教师、社区工作者等亲职教育者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亲职教育的对象具有不同的需求,美国亲职教育者会据此在内容上加以区分并以项目形式来加以实施。根据内容劃分,美国亲职教育活动(项目)主要有三类。

第一,改善型(The Dispensing Model)。此类项目为父母提供具体的育儿指导,从而改变他们的孩子。这类父母通常认为孩子有“问题”,试图改掉孩子的缺点,这类项目强调儿童成长与发展,重点教授父母专业的教养知识与技巧,解决父母的子女教育问题。如,父母可能会来到亲职教育中心问,如果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怀孕了,他们需要做什么。这类父母较少思考他们需要这样改进的原因,而更多依赖专家教授的解决办法。总之,此类项目的亲职教育者主要任务是提供父母所依赖和重视的专业亲职教育知识。

第二,相关型(The Relating Model)。此类项目更多地关注父母的需求,帮助父母在育儿同时提升自己的能力,探索复杂的育儿情况。这类父母十分在意学习环境,即他们交流观点、困惑与感受的地方。亲职教育者要感知父母面临的育儿困难,关注父母的观点,并用积极的方式来改进这些观点。整体评估父母的教养技巧动态提升过程,重新考量各个父母育儿时所遇到的不同情况。可能从一个更宏观的新视角来分析个体情况,将某个父母的问题划分为某类具有参考性的模式中来寻求解决。通常相关型项目会以轻松幽默的氛围进行亲职教育,这类父母也认为亲职教育不发生在正式的情境中。这类父母在获得亲职教育后,可能认为亲职教育者不仅解决了育儿问题,还促进父母的发展,让父母增强了自信。当然,父母学习他人的经验,从他人那里获得启发和激励也十分重要。他们可以以全新的视角来看待挑战,有助于育儿问题的解决。例如,一名亲职教育者会鼓励一位家长多看积极的方面,而不仅仅是消极的方面。简言之,相关型的亲职教育项目,亲职教育者会在不严肃的氛围中给予时间、关怀和支持,找出父母的需要,帮助他们开始探索他们复杂的育儿情况。

第三,反思型(The Reflecting Model)。此类项目更加注重启迪父母对亲子关系的理解、自问形式的思考与批判性的反思。项目重点在于了解父母,帮助父母更好地理解亲子关系的互动性,思考自身行为。这类父母会有目的地理解并思考开展亲职教育的原因,涉及到其个人的价值观和态度。亲职教育者在教育这类父母的同时,也教育了其子女。亲职教育者可以让父母回想孩子做出的错事,然后想想父母自己是否也会做错。反思型项目强调,亲职教育者引导父母自我提问和自我思考去解决某个具体的问题,之后再促使父母进行知识迁移,使父母变得更加独立自主,让父母在不同的环境中应对自如。简单来讲,反思型项目中的亲职教育者被视为具有批判精神的朋友,引导父母做出自己的反应,对父母提出启发性的而不是固定的问题。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开展亲职教育的途径愈加丰富。除了传统的协会、委员会、联盟等组织外,在互联网上提供亲职教育的网站多如繁星。比如,全国亲职教育网站(Then-ationalParent Education Network)提供权威性的资源。在加州、马萨诸塞州、华盛顿州等州,开展一套家访计划(Parent-TeacherHomeVisit),教父母如何在与老师的合作中提升孩子的学业水平。除了以上途径之外,其他途径还包括具有不同针对性的专业亲职教育项目、大学开设的亲职教育课程、电话热线等方式。总之,家长参与亲职教育的可供选择面很广,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获取合适的亲职教育资源十分方便。

(二)组织体系完备

亲职教育被美国政府纳入公共管理体系后,全美拥有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亲职教育执行机构,拥有较为完备的亲职教育组织机构体系。

在政府职能划分上,联邦政府在亲职教育中发挥了引导、支持、监督和管理等作用。联邦政府建立了国家亲职教育网站,开展了国家性家庭援助计划(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设立了亲职教育的项目标准,实施了对低龄儿童父母的家访(Home Visiting Evidence of Effective-ness)、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的指导(The Program for In-fant/Toddler Care)等亲职教育项目。

地方政府是亲职教育的实际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地方州政府既自己实施亲职教育,也鼓励和引导学校、企业、教会、托儿所、社区因地制宜地整合当地资源开展亲职教育。如佛罗里达州儿童服务委员会(The Florida Childrens ServicesCouncil)实施了改善亲子关系的早期预防与干预的项目。加州政府根据联邦政府的“父母培训信息中心”(Parent Trainingand Information Cemer)的要求,在州内开展了针对残障儿童的父母的研讨会、父母间的互助活动。据统计,加州父母培训信息中心出版物的读者达到了55000人,每年超过6万位父母与专家联系过加州父母培训信息中心。

(三)立法保障有力

美国是公认的法制国家,利用强有力的立法手段管理和保障教育是美国教育的重要特征。亲职教育也不例外。

为了确保亲职责任的落实,全美50个州几乎都通过了州内的“父母责任法”(Parental Responsibility Laws),要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破坏、人身伤害、偷窃等行为负责,因违法而受惩罚的父母除了支付赔偿金外还必须接受亲职教育。许多州的法律还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来惩罚子女有过失的父母,父母必须支付受害者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费,以及罚金。有些法规还要求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犯罪后,接受亲职教育,并由法院强制执行。

这些法规都促使父母对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视。一些州的法律规定,离婚父母必须接受亲职教育。例如,亚利桑那州于2012年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刚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都得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关注孩子新需求的亲职教育项目。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在实施亲职教育时重点关注离婚带来的影响,并对亲职教育项目设立了最低标准,包括项目的时长、性质、项目提供者的资质、项目评估的方式。

(四)经费支持充足

经费是开展亲职的教育的重要保障。美国亲职教育既有来自政府的公共投入,也有来自社会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亲职教育的渠道广,经费相对充足。例如,为儿童及家长提供补偿教育、支持家庭教育的开端计划(HeadStart)获得的联邦政府首次拨款总额为9640万美元,2011年成为最大的单笔财政支出。还为提高家长和儿童读写能力及父母教育水平的平等起步项目(EvenStart)提供了财政投入。马萨诸塞州政府教育厅支持低学业水平学生的教育专项资金中包括了75000美元的学校连接服务项目(School Link Service Program)经费,通过教育、家庭、教师和社区联系起来,用于提升父母综合水平从而帮助他们教育出更优秀的子女。

除了政府外,一些非政府组织也给予亲职教育经费支持。一些基金会如盎司预防基金(Ounce of Prevention Fund)利用私人捐赠,用于亲职教育,为0至5岁的孩子创造更容易在学校和社会上获得成功的机会。一些“家庭友好型”企业为员工的育儿服务进行人性化的支持。还有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和来自企业家、教育家、保育员、社区志愿者、父母等私人的资助。在许多亲职教育的网站上都设有捐赠的快速链接,极大地便利了捐赠。

二、美国亲职教育实施的效果

美国亲职教育效果评价是由官方的美国政府、独立的学术研究者和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的,一般是针对具体的项目而言的。

目前有关亲职教育实施效果的多数研究都显示,亲职教育给美国的家长和家庭带来了积极的成效。从小的方面来看,有效的亲职教育减少了家长辱骂和忽视孩子的可能性,使接受了某亲职教育项目的父母比未参与该项目的父母感觉自身能力更强、更自信、更幸福,从而获得个人发展。从大的方面而言,有效地亲职教育亲密了家庭关系,改变了家长的育儿观念和行为,发展了保护因子(包括养育、青少年成长知识、教养能力、社会联系、孩子社会适应能力、积极的活动参与、自我调节能力等),同时对家长和子女产生积极的效果。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Human Services)开展了家访有效性的评估(Home VisitingEvidence of Effectiveness),检验了1979年至2015年问的45个家访项目模式的效果。评估对象包括早期开端计划(EallyHead Start-Home Visiting)、学前儿童的家庭指導(Home In-struction for Parents of Preschool Youngsters)、护士一家庭伙伴计划(Nurse Family Partnership)和父母即教师项目(Parents as Teachers)等重要项目。这些家访项目提供对学前儿童的父母的家庭指导,帮助家长成为子女的教师、教父母为儿童打造一个好的开端、教父母科学的养育知识等服务。项目主要的结果测量指标包括对孩子的评估、对学校记录的评价、对孩子行为的直接观察、父母和老师对标准化测量的报告。在489份文献查阅和实证研究后,该评估项目2016年9月的调查结果表明,亲职教育带来的有利影响是多方面的且持续的,所有达到标准的模式对项目参与者产生了至少1年的积极影响。提供亲职教育的家访模式获得了至少在儿童健康、儿童发展和入学准备、家庭经济的自给自足、社区资源的获取与推广、孕妇健康、积极的教养行为、虐待儿童的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或者家庭暴力领域的成效。这是美国政府目前对亲职教育成效所做出的一项最为全面和权威的评估,

亲职教育研究者还发现,只要运用得当,美国的亲职教育项目同样可以在其他地区获得成功。例如,一项澳大利亚的调查结果表明,与未参加“魔法教养123”项目的控制组相比,参与“魔法教养123”家庭组中,孩子问题行为明显更少,管教不当的行为更少。“魔法教养123”(1-2-3 Magic)是一个由美国汤姆斯博士创立的、以小组为单位的亲职教育项目,旨在教父母训练2-12岁孩子的行为。该项目将父母的职责分为调控孩子的消极行为、激发积极行为、强化亲子关系这3个部分。根据项目结束后的调查中,约97%父母至少观看了第一个视频1次,而且所有父母都开始实施第一个视频中的教养策略。从后续的跟踪来看,项目的效果至少保持了6个月。结果表明,与未参加“魔法教养123”项目的控制组相比,参与“魔法教养123”家庭组中,孩子问题行为明显更少,管教不当的行为更少。

综上所述,美国亲职教育的开展是卓有成效的,亲职教育对儿童、父母、家庭、学校、社会、国家都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且这些成效还具有跨国的可推广性。

三、美国亲职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开展亲职教育的重要性。2011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等措施”。立足中国国情,适当借鉴美国亲职教育的有益经验必将加快我国亲职教育的发展。通过前文对美国亲职教育的研究,我们可以获得如下经验和启示:

(一)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强化法制才能让接受亲职教育成为家庭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相比美国绝大部分州都有亲职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亲职教育的相关法规体系建设和保障还十分薄弱。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涉及到了对父母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亲职教育内容,但“在亲职教育的重要性、组织形式、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未能获得立法”旧。因此,我国应当借鉴美国利用法制实施亲职教育的有益经验,在法律条文中增加关于亲职教育的具体内容,明确父母接受亲职教育的权利、义务,同时确定各级亲职教育机构的权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教,使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相关教育组织等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建立完备的亲职教育组织体系

美国在实施亲职教育中是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通过亲职教育、家校合作教育等不同家庭教育干预形式来全面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从而达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社区)教育三者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儿童成长与发展的目的。与美国相比,我国目前还缺乏权威而严密的亲职教育公共组织体系。我国开展亲职教育的机构主要是学校、妇联、家庭教育中心等组织,大多带有自发性,亲职教育尚未真正成为一种政府公共服务。家长所接受的亲职教育内容零散,随机性强,参加形式比较单一,多为讲座和亲子活动。

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指导亲职教育的中央和地方机构,协调行政力量、科研资源、资金资源,负责全国亲职教育的组织、评估与引导。中央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积极联合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元主體的力量参与到亲职教育的开展上来,制定全国亲职教育发展规划,评估等。地方机构主要负责当地亲职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对亲职教育社会组织的资质、项目的标准和亲职教育者的职业资格进行把关,支持学校和研究机构进行亲职教育科研等。

(三)提高亲职教育人员队伍的专业化

美国亲职教育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理论研究队伍的支持和专业人员的积极参与,亲职教育者的专业化是美国亲职教育能够取得积极成效的重要经验之一。为了解决人员素质问题,美国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亲职教育人员的专业认证制度。例如,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大学为接受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的亲职教育者颁发职业证书,发挥了提高亲职教育者专业素质的作用。

我国对亲职教育实施者的专业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随着我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单亲儿童、残障儿童等大量特殊儿童群体的出现,亲职教育需求多样化和复杂化。为此,我国可以效仿美国,对教师、儿童工作者、专业社工、志愿者等专业或兼职亲职教育者设置有不同类型的认证、正规的要求或标准,进行专业化培训和大力鼓励,壮大专兼职亲职教育的队伍。

(四)亲职教育与成人教育结合

亲职教育的对象是父母,在接受亲职教育的过程中,父母既掌握了教育子女的方法、技巧,同时也改善了自己的素质,同时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美国在实施亲职教育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家长通过接受亲职教育,竟然意外地获取了新的工作机会。因此,美国政府积极促进亲职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结合,实现亲职教育效益的多元化。

习总书记在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中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亲职教育不只是家庭的私事,也不是无师自通的小事,而是涉及整个民族素质的大事。因此,我们要借鉴美国将亲职教育与成人教育结合的基本经验,引导家长增强亲职教育意识,明确接受亲职教育的职责和促进子女全面发展的使命,同时要争做合格家长,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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