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共享电单车或将被清退电动自行车上牌才能骑

2018-06-04 08:15赵德伟
新能源科技 2018年5期
关键词:行驶证电单车号牌

文/赵德伟

2018年4月2日,山西省太原市街头崭新的“共享电单车”引起市民关注。然而,太原市政府曾明确规定,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电单车。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太原市交通运输局表示,这批新的电单车属于违规投放,或将清退,并将清退情况汇报太原市政府。2018年4月8日,记者在街头通过软件找寻共享电单车,已难觅踪影。

1.太原市政府曾规定不发展共享电单车

2017年,太原市政府曾发文要求,太原市要对共享单车总量进行控制,并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并政发〔2017〕73号》第二条中规定,“依据群众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和企业管理服务能力等情况,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实现全市规模调控,总量不超过16万辆。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

结合太原市政府部门此前所公布的数据,目前太原市共享单车总数已达16万辆上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之前也明确表示,主要考虑到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2.电动自行车2018年5月起上牌才能骑

如此看来,“昙花一现”的共享电单车市民恐怕是骑不上了。然而,市民个人买的电动自行车,从2018年5月1日起,也将迎来新的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届时,骑行电动自行车需满足: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照,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等诸多条件。

条例明确,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2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起30日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记者了解到,在该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免收号牌、行驶证工本费。条例实施后购买且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初次登记的,免收号牌、行驶证工本费。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也作出了要求:要求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按照规定安装号牌和随身携带行驶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在城市快速路行驶;不得醉酒后驾驶;不得牵引动物;骑行时不得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载物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过1.5 m,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 m,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 m等。

猜你喜欢
行驶证电单车号牌
拷问 涂改号牌扣12分,重吗? 它可能是违章、违法的前提!
宁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注销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公告(第一批)
自行车也有行驶证
千里达智慧电单车详解
永久智慧电单车
共享电单车的管理软件
“证”能量
夏邑:查获收缴38副虚假临时号牌
假行驶证为何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