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法制进校园到底有多重要?

2018-06-05 02:38王涵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0期
关键词:陈强海淀海淀区

本社记者 王涵

法制宣传教育不可小觑

由于未成年人生理与心理都尚未成熟,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较弱,受生理因素的影响,情绪易波动,好奇心较强,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孩子的教育成长,成了大部分父母“头疼”的难题。

调查显示,在对孩子的教育中,父母往往更重视孩子的文化课教育、各种知识的获取,恰恰忽视了最重要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问题。一个家庭中,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一些家庭内部不和谐,父母自身道德观念薄弱,或者对孩子不闻不问、缺少沟通,或者对孩子过于宠溺,让孩子变成“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皇帝;或者教育方法不当,简单粗暴,经常对孩子谩骂殴打,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创伤;或者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只满足孩子的物质享受。这都是未成年人最终出现行为偏差或侵害的直接原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近几年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呼声很高,结合海淀区政法委“法制校长进校园”专项工作,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与海淀区寄读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未审中队的警官曾多次深入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讲活动。

海淀区寄读学校,跟普通学校比起来有一些不同。这里的学生大多是有行为偏差,或违法或轻微犯罪,不适宜留在原来学校,却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

“这里的孩子虽然有一些‘问题’,但是还可以挽救,减少他们犯罪的可能性。”海淀寄读学校副校长姚鹏龄向记者介绍,“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警官经常来学校做法制宣讲。警官们联系自己的办案经历,结合近年来一些中小学校发生的违法犯罪经典案例以及青少年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透彻地分析不正确的消费观念、不慎重交友、沉迷网络、毒品危害等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后果,这对我们学校的孩子还是有一定的震慑力的。可以说,效果非常好。”

据了解,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警官利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采取警官进班级讲小课、寒暑假放假前讲大课等多种宣讲方式对学生们进行普法教育,共累计授课100余次,受益师生达3000余人。除此之外,曾组织学校学生进入海淀区看守所,参观模拟监室和了解在押人员平日生活、学习和劳动的情况。

特殊的教育

除了普遍的法制宣传,对于个别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学校给他们安排了特殊的“训诫”。

陈强(化名)在初中一年级时转入了海淀区寄读学校,他曾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偷了12辆摩托车,被派出所传唤了7次。

陈强小时候,父母来北京务工,父亲是残障人士,母亲在陈强很小的时候,抛下了他们父子俩,独自回了河南老家,这给陈强年幼的心理蒙上了灰暗的阴影。接下来的日子,陈强就跟着残障的父亲在北京生活。陈强的父亲是个要强的人,虽然自己身体有缺陷,但也努力打工,靠着自己的双手过日子,从未向父母亲戚朋友求助。就这样,陈强父子俩在北京的日子紧紧巴巴,由于母亲出走,父亲打理家务有实际困难,陈强的家里总是乱糟糟的。他稍微长大一点后,便觉得家里环境不好,不愿呆在家,每天在外面晃荡,常常夜不归宿。有一次缺钱花了,萌生了偷摩托车的念头。由于他年纪太小,也不能起诉他,派出所民警每次都教育他之后,就让他回家了。

偷窃这件事对他来说,并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惯偷,并且熟练掌握了偷摩托车的技巧,偷车在他看来已经是个“技术工种”了,有时看见摩托车不偷,还“手痒痒”。

学校曾叫来陈强的父亲,要求家庭学校配合教育。陈强的父亲坦言自己一直觉得对不起这孩子,自己有残障,也没法给他一个好的生活,因此很愧疚,陈强做错事也不愿意去多说他。姚鹏龄说:“这个孩子很危险,如果不及时矫正,这种小偷小摸的习惯改不了,成年以后,就不一定是只偷摩托车这么简单。”有段时间,学校老师都对他“特殊照顾”,时不时叮嘱他,尤其周五放学回家前,老师都要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千万管好自己。面对他的这种情况,学校最终决定找来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警官对他来一次特殊的教育。

>> 海淀分局未审中队走进稻香园社区与青少年开展交流活动

警官面对面给陈强讲了一个真实的偷窃案例,从审讯到后来服刑,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给家里人带来了什么样的伤痛,生动又深刻。警官最后真诚地说:“你不要把自己的行为不当回事,现在不处罚你,只是因为你年纪太小,觉得你有可塑性,可以挽救,法律在保护你。但你这种行为不改正,小偷小摸、顺手牵羊成了习惯,长大后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在这个场景下我们见面,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学校都希望给你改正错误的机会,有朝一日若在我的工作岗位上跟你见面,那就不会有人给你任何机会了,你就是一个犯了盗窃罪的人,法律该怎么处罚你就怎么处罚你。”

陈强似乎被警官的一席话给震慑到了,这才让他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可怕后果,从此以后,他再没有过偷窃的行为。

“像这种警官、法官、检察官当面一对一的教育,很有效果,司法人员通过他们经手的真实案例,法庭细节的描述,让这些孩子感受到了他离这些东西很近,所以他们会恐惧,从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每次参观完看守所后,同学们感触都非常深,一个明显的感觉是,回校后都服从管理了,在处理同学间的矛盾方面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这些活动对犯过错的孩子都有一个警示作用,让他们亲身体会到了高墙内外仅一步之遥的道理,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自由的可贵。”姚鹏龄解释。

法制教育应成为专门的课程

在普通学校,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警官也举办多次讲座,针对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采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制作多种漫画、动画,就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如何防范性侵害、毒品的危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宣讲,让他们提高防范意识、引以为戒。也集中宣传法律法规,警示聚众斗殴、盗窃等未成年人易犯罪错的后果。

未成年人的普法工作到底怎么做,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纵观我国现在大大小小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困境。

偶尔的法制宣讲,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国中小学主抓学习、抓成绩。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学校对这方面工作不重视。而已有的进校园活动也多是以讲座、报告、宣传标语的形式呈现,往往缺乏趣味性,很难吸引未成年人,引起他们的关注。

据了解,日本学生从小到大都要接受不同的法制教育,而且法制教育的专业性等同于其他教育。学生在小学期间要学习交通法规,学习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的卫生法规。中学的社会课中,包含着公民权利义务、宪法等内容。在大学无论什么系和专业,都要学习涉及各种专业的法律课。

对此,专家建议,教育部门要将法制宣传从思想道德课程分离出来,成为一门专门的课程,用学生能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方式,并且配备具有法律理论基础的老师来教授。同时应该多开展普法活动,形式也不仅仅拘泥于讲座、报告,应该多以知识竞赛、法制案例话剧表演、法庭模拟等生动的形式开展。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不仅仅要对未成年人普法,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积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成年人的行为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影响,未成年人会去效仿成年人的行为,只有整个社会都守法,才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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