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门当户对"婚姻观念的现实意义

2018-06-11 01:49汪小雯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2期
关键词:儒家思想

摘 要: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中华民族的传统婚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婚姻观念。"门当户对"的思想是中国传统婚姻观念系统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成分,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发展。随着近代社会思想的解放,人们的婚姻观念得到了更新,"门当户对"思想有了新的含义,并且或深或浅地影响着现代人们的婚姻与家庭。本文将从文献记载入手浅析"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对封建社会的影响,探析"门当户对"思想在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以及现时代"门当户对"思想的深刻内涵。

关键词:门当户对,婚姻观念,传统社会,儒家思想。

“门当”与“户对”最初是指古代大门建筑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学中的概念,后来演变成为一种择偶观。成语“门当户对”的原始出处是元代杂剧,出现在元代著名作家王实甫所写的《西厢记》第二本第一折夫人(莺莺娘)说的一句话中:“虽然不是门当户对,也强如陷于贼中。”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给的解释是:“男女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很适合。”可见,“门当户对”观念不仅在中国古代影响着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也仍旧具有充分的现实意义。

一、“门当户对”思想在古代国家法律中的体现

虽然“门当户对”这一成语最早出现是在元代杂剧中,但是“门当户对”的婚姻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并且是西周统治阶级为了保证血统的“高贵”而对通婚范围的严格限制。天子家庭只能与诸侯国王族通婚,诸侯国王族也只能彼此通婚。秦朝时期,良贱不婚已为礼制所允许。汉代,婚姻渗透着宗法之礼。尤其是东汉思想家王充极力主张在婚姻关系中贯彻“门当户对“的等级性原则。魏晋南北朝是一个“下品无士族,上品无寒族”的社会架构,是一个士族隆盛、门阀制度极盛的时代。一些豪门大族更是有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自恃清高,仅在小范围之内彼此互通婚姻。不仅如此,若有与卑门低户结亲的,便会被视为有辱于士类,受到排挤。史料记载,门阀婚的界限极严,庶族即使是资产丰殷、政治地位显赫,士族也不会与之通婚。从北魏开始,良贱禁婚由礼制上的约束上升为国家法律的公开禁止,自此,贱民与良民通婚则被视为犯罪行为。唐代,良贱禁婚的法令则更加完备。唐《户令》规定:“当色为婚。”《唐律疏议》解释说:“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宋承唐制,并且对良贱违法通婚所生子女的处理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元明清各朝也竭力维护良贱禁婚的制度,并规定了严格的惩处办法。

二、“门当户对”思想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提起中国古代“门当户对”这一封建社会的婚姻“法则”,现在的人们总是将它简单地定义为“阻碍爱情的无形门槛”。其实大可不必,存在即合理,更何况是这么长时期的存在。

在这一方面,不得不提起的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它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反映在婚姻观念上就是对“父母之命”的遵守,婚姻的缔结首先由父母决定,婚姻当事人则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对自己的婚姻没有直接的发表意见的权利。

“父母之命”是父权在婚姻问题上的体现。“父母之命”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为了维护阶级的纯洁性,他们往往出于本阶级的利益来考虑。而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更多的是出自于爱护子女之心,首先考虑到的是孩子的温饱问题,而不是爱情。“门当户对”是从“父母之命”演变而来的等级观念,并且一直被强化,被严格遵守。

儒家思想在封建统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伦理体系,这一套伦理体系的内涵就是尊卑秩序。正是由于儒家对于这种尊卑等级秩序的强调,婚姻也就自然而然地沿用了这种思想。

三、现代婚姻中的“门当户对”观念

封建时代的土崩瓦解,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在呼号“婚姻自由”的时代,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已销声匿迹。但是,“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却并没有随着包办婚姻而灰飞烟灭在新时代,而是有了新的内涵,依旧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对幸福的追求。

为什么现在还有“嫁入豪门”这一说?“豪门”“寒门”终究还是传统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思想留下的深刻烙印。政治等级的流动和经济贫富的更替已使传统的“门户”概念显得过时,现代版的“门当户对”观念则比以往包含了更为丰富的内容。在现代的婚姻中,“门当户对”的终极意义是双方人格的平等。只有双方关系相对而言是平等的,婚姻中的双方才有可能有最大限度的信任和全面的沟通,从而信守自己的责任。

总的来说,现代版的“门当户对”婚姻观念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经济上门当户对,这要求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差距不大。二是社会上门当户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甚至两段社会关系的事情。三是文化上的门当户对,文化上的共通程度决定了婚姻的稳固程度。此外,婚姻中的“门当户对”还包括地域的、风俗的、饮食禁忌的甚至是宗教的。

四、结论

一段婚姻就是一份责任,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社会,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婚姻的普遍保质期变得越来越短。爱情是浪漫的,但婚姻是现实的。我们在面对传统的婚姻观念的时候,过分的叛逆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认识到“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现实的婚姻中,“门当户对”的思想观念具有了新的含义即人格上的“门当户对”并且对于维护一段婚姻的稳定性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京娟,赵永军,《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传统婚姻观念之影响探析》,百家思想报2014年2月

[2]张宏,《从社会学视角看择偶中的“门当户对”》,西安社会科学报第28卷第4期

[3]赵长福,《浅论中国婚姻》,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4]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

[5]陈顾远.《中国婚姻史》[M].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

[6]刘厚琴.《先秦儒家婚姻观》[J].齐鲁学刊,1996(4)

[7]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

[8]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4)[M]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大清律例.戶律?婚姻(第10卷)[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

[11]任燕,《浅谈近代中国婚姻观念变迁》,吕梁学院学报第1卷第5期,2011年10月

作者简介:

汪小雯(1995—),女,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族:汉职称:无,学历: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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