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优美与崇高

2018-06-23 08:31高乙今
青年文学家 2018年12期
关键词:崇高康德

摘 要:柏克通过对从个人基本的感觉的考察,将审美情感划分为“优美”与“崇高”两类。这种区分,尤其是对崇高感的分析极大启发了康德的崇高论。可以认为,人们对美的感受主要通过感知获得,更具有社会性,而人们在感受崇高时则需要加入理解因素,主要体现在崇高具有意味性的审美特征,强调个人体验与个人理解,升华了人的精神力量。

關键词:柏克;康德;优美;崇高

作者简介:高乙今(1997.3-),女,汉族,河南郑州人,苏州大学本科生,哲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2--02

柏克关于“优美”与“崇高”的区分与论述对西方美学思想的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作为英国经验派哲学家,他的美学思想从个人的基本感觉出发,也就是从快感和痛感出发提出了“优美”与“崇高”这两种审美情感。其中,柏克对于“崇高”的分析后来对康德的崇高论产生了巨大影响。通过对美感与崇高感的探究,认识到二者在对象与情感上的不同,从而对美感与崇高感进行更加深刻的理解。

一、柏的美感与崇高感

柏克认为,无论是痛快还是快乐,人的基本情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我保存”的情感,一种是“社会生活”的情感。而崇高感与美感分别涉及了两种情感,崇高感涉及了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美感涉及“社会生活”的情感。美感是人的群居本能引发的社会情感,崇高感是人们面对痛苦和危险的时候,由于自我保护的本能所激发的敬畏之情。

柏克首先考察了什么是美。在他看来,美感是事物的一种或几种品质作用于感官而引起的快感。他认为,美具有小、明亮、光滑、柔软、纤细等品质,这些品质具有“可爱性”,能够引起人们的喜爱与怜悯。美的品质是从感性方面来讲的,只要当这些品质作用于人的感官时,人们就会产生即美感。美源于个人的快感,并且快感能够表现为美感,是由于人的快感与人的社会性交织在一起。“人可以适应较复杂的关系,把一般性的性欲和某些社会性质的观念结合在一起,这种社会性质的观念指导并且提高人和其他动物所共有的性欲”[1],柏克认为这种复杂混合的情欲就是“爱”。而美的对象具有的光滑明亮的“可爱”品质,正说明了美具有“能引起爱”的品质,美感即爱的情感。

进而,柏克对崇高进行了研究。崇高的对象具有大、昏暗、空无、荒凉等品质,这些品质能够引起人们的崇敬之心。由于崇高感涉及“自我保存”的本能,于是 “凡是能以某种方式适宜于引起苦痛或危险观念的事物,即凡是以某种方式令人恐怖的,涉及可恐怖的对象的,或是类似恐怖那样发挥作用的事物,就是崇高的一个来源。”[1]而这种给人以“痛苦危险”观念的对象,不仅能引起人们自我保护的本能,同时也能激发人们的激情。柏克认为,崇高之所以成为激发激情的源头,原因在于崇高对个人而言,并不是直接的毁灭,而是通过“痛苦危险”的观念激发了人们的想象。人们在面对威胁自身的危险可怖的对象时,首先产生一种痛感,然后通过同情、竞争心等社会情感,产生出一种有力的自豪的快感。人们获得崇高感的过程,是一种精神的升华过程,因为产生崇高的对象不仅能够为人们带来恐惧的感觉,还能使人们产生一种崇敬与欣赏之情。而在对崇高的体验过程中,必须要经过从危险到缓和的转变,只有崇高的事物没有给观赏者带来实际危险,这样痛感才能够转化为自豪、痛快等快感。

二、康德的崇高论

康德吸取了柏克美学中崇高由痛感转化为快感的观点,通过崇高论对柏克的崇高观点进行了丰富发展。首先康德也对美做出了考察。他认为,审美的鉴赏活动也称为“鉴赏力”,是认识能力的自由调节活动。这种“鉴赏力”有四个契机,分别是:鉴赏活动引起快感,一种无利害关系的自由的愉快;这种愉快具有“无概念”的主观普遍性和共同性,并通过情感体验直接形成;审美愉快来自于审美活动“合目的性”的完成;审美愉快的普遍性和共同性是必然的,建立在人类情感本身的社会共同性之上,即“共通感”之上。康德认为,只要是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对象都可以被称为“美的”。在这四个条件下的审美心理机制由想象力和知性能力之间的自由协调活动所造成。在审美过程中,想象力和知性能力的协调活动是完全自由的,想象力作用于对象的表象之上,又能受到知性能力的制约。在这种协调活动发生作用下,人们便产生了愉快的情感,并且将那个借以活动的对象的表象称为“美的”。

从对象的形式来说,崇高是无形式的,崇高的对象的形式是无限的,如汹涌的大海和无垠的宇宙等。其次,就崇高的来源而言,它来自于主体的心灵,关联主体的理性观念。崇高不在于对象的无形式,而在于主体心灵的理性观念及精神力量。并且,崇高最终产生一种愉悦感,这是一种间接的愉快,是一种经历了阻碍压迫后更加强烈的愉悦,其中包含了崇敬与惊叹之情。当人们面对不和谐、无目的性的大自然景象,如高耸严峻的高山与奔腾的大海时,人的知性无法对其进行整体把握,也就无法形成关于对象的表象。人们的想象力在缺乏知性帮助的情况下,就产生了一种无力感,进而产生痛苦、压抑和屈辱的情感。但同时,人在这种压迫下,能够运用理性对这种无限性进行把握,从而产生崇高感。崇高的结构较美感来说更为复杂,它包含了痛苦,但最终能获得一种痛快感。

三、崇高感较美感更需要个体独立的理解

通过分析柏克与康德关于优美与崇高的考察可以认识到,对于美感的把握,更多涉及感知能力发挥作用。在柏克的观点中,美感通过事物的美的品质作用于感官而产生。人们对美好的对象进行感知,并产生对该事物的美好的印象。康德的审美活动中,鉴赏一个对象的表象是美的,也与知性的活动分不开。其次,美感更具有社会心理性。柏克认为,美并不是外在于人心的某种客观秩序或比例,而是现为人与人相互之间自然的吸引力,自然事物与艺术作品之所以在人心中能够产生美感,也是因为它们激发出了人心中的群居天性。美感反映了个人与社会的交织,“美是一种名称,我将它用于引起我们的钟爱与柔情的一切事物,或者与此最为相似的其它 情感。爱的情感产生于确定的快乐。”[1]柏克在这里将生理快感与社会交往中的情感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强调社会交往中的爱来源于人的天性,另一方面说明人的生理本能中就蕴含了人们社会情感。并且,人们的美感是可以相互沟通的,甚至普遍一致的,因此柏克认为“在我的记忆中,任何美的东西,无论是人,兽,鸟或是植物展现在人们面前,哪怕是一百个人看了,他们都会很快同意:这是美的。”[1]

美感需要人们进行感知,但是崇高则要求个人独立的体验与理解。首先,崇高具有意味性的审美特征。这种意味性也可以体现在神圣性方面。而这种神圣性主要体现在艺术活动之中,尤其是那些具有庞大、恢宏、磅礴的气势的艺术形象。从审美角度来考察,古希腊的宙斯神庙,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都具有这种神圣性。以金字塔为例,人们在观赏金字塔时,难免会对他的建造过程进行想象,在金字塔外观上的宏大与人的形体上的渺小对比之下,更加能够作为金字塔的创造主体的人的主体力量的伟大,从而体验到其创造者精神力量的强大,并对金字塔感到崇敬和震撼。这就体现个人对于带来崇高感的对象的理解,如果缺乏了这种理解,那么其审美对象具有精神内涵就会被削弱。其次,对磅礴之物的深入理解也需要注重个人体验。当人们真正站在金字塔面前观赏它的时候,会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随着这种不真实感而来的就是惊叹崇敬的情感。但是如果人们只是通过第三方的传达或复刻来进行审美判断,也不会具有个人直接直观对象时所获得的冲击与震感。所以个人体验与理解对获取崇高感,使其促进个人精神的升华也具有很大影响。

参考文献:

[1][英]埃徳蒙柏克.崇高与美——柏克美学论文选[M].李善庆,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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