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 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须实名登记上牌

2018-07-07 09:24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快速路交管部门电动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上牌制度。電动自行车在给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登记管理制度,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以及事故后逃逸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条例明确提出实行实名登记上牌制度。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经登记并取得交管部门合法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对条例实施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为保障驾驶安全,条例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不得牵引动物,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得在醉酒后驾驶,不得在城市快速路行驶等,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处相应数额的罚款。

猜你喜欢
快速路交管部门电动
城市快速路瓶颈区可变限速反馈控制方法研究
新车队
“主路型”快速路与周边道路的交通衔接模式研究
司机4个月举报400多起交通违法获万元奖金
电动漂移板:让人人都是钢铁侠等
电动橡皮擦
大城市快速路规划与设计关键问题研究
电动高速艇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