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新问题

2018-07-09 05:29熊燕
财税月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法律规制监管互联网

熊燕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互联网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内得到了应用。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更使得民间融资的发展如虎添翼。互联网民间融资的出现和应用改善了传统民间融资在信息上的局限,有助于降低法律监管民间融资的难度。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更容易吸引储户和金融机构。然而,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和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在法律规制上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 互联网;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民间融资得到了迅速发展,对这一民间融资的新模式我们既要秉持鼓励创新的态度又要注意它所带来的在法律规制方面的新问题,以期促进互联网民间融资乃至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发展。

一、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的法律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种民间的金融组织形式区别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正规融资;二是它是由于社会互动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存在的基础是一种民间信用关系;三是这种金融关系是对资金所有权的暂时性改变,它以出资人获得利息和受资人获得资金使用权为目的,以民间借贷 、社会集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等为手段。

二、互聯网时代的民间融资

目前的互联网民间融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P2P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最早出现在英国,借贷双方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业务。二是“平台+小贷”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阿里小贷。它通过淘宝、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积累数据信息,并对其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估,进而向平台上的小微商户进行贷款。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不同于传统的民间融资,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民间融资的广泛性、灵活性、公共性的新特点。

三、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在法律规制上的新问题

(一)监管问题

现行法律对互联网金融中正规金融的监管比较到位,没有出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法律问题。民间金融则不同,它相较于正规金融,更多地引起了公众关注。一直以来我国都面临着民间融资监管的困境,这与民间融资的私人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是息息相关的。民间融资不能为法律规制提供全部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民间借贷逃避法律责任提供了便利。除了从传统民间金融继承而来的私人性和隐蔽性之外,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准入门槛降低,资质参差不齐也增加了互联网民间融资监管的难度。此外,我国的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现阶段我国采用的监管模式是分业监管模式,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分业监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适应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综合化的趋势,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亟需从分业监管向统合监管过渡。

(二)风险问题

互联网时代下的民间融资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监管不够完善,这对金融安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既承受着与传统民间融资相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承担了自身的一些“专属风险”。

不论是传统的民间融资还是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都十分关注信用问题。互联网借助大数据进行分析,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然而,对于掌握大量数据和信息的互联网融资平台来说,如何维护融资平台,保障平台内的数据信息安全则又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当前 国内互联网金融主体多数将资源重心倾斜于产品营销,而对于系统运营和维护则关注不够,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因而,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抗风险能力普遍不足。

互联网与民间融资的结合除了会给融资平台带来风险之外,也会给国家相关机构的工作带来风险。由于互联网融资市场具有虚拟性,融资平台很难确保交易双方的信息准确有效。不法分子很可能借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复杂的资金流动情况会对国家的反洗钱工作带来困难。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借助电子银行进行,减少了现金交易,这种情况下,央行通过货币政策进行调控的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四、对互联网民间融资市场监管策略的初步探索

(一)转变监管思路

以往我国相关部门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严厉禁止高利转贷、非法集资和非法经营,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二是限制贷款利率,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三是禁止暴力催债,保护债权。互联网民间融资虽然改变了民间融资的模式却没有改变互联网金融仍是私人交易的本质。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进入公共的经济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很可能会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对互联网民间融资进行重点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重点监管时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民间融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加强对互联网民间融资中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股权众筹融资、网络信贷等的监管;二是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民间融资进行非法集资;三是将规模较大的互联网民间融资纳入宏观监管范畴,保持金融体系安全性。

(二)健全互联网民间融资监管体系

完善互联网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用法律指导互联网民间融资的发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立法应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完善现有的互联网民间融资相关法律规制,根据互联网民间融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补充;二是参考互联网民间融资行业发展情况,制定科学的监管制度。

(三)借鉴美国等国家对互联网民间融资监管的成功经验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与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较大差异,但都属于分业监管的体制,目前可以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互联网民间融资的举措中吸取经验。近年来,美国、英国以及欧盟的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充分证明了构建完善的征信体系,对监管职能进行优化配置都有助于改善对互联网民间融资的监管状况。

五、结束语

互联网时代的民间融资区别于传统的民间融资,呈现出广泛性、灵活性和公共性的新特征。互联网民间融资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规制上的新问题。面对这些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转变监管思路、健全互联网民间融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职能配置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监管和规范,规避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风险,引导互联网民间融资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甘培忠,吴韬.民间融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2]巫昱.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5(3): 244-245.

[3]岳彩申.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的新问题[J].政法论丛, 2014(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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