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时空先天性论证

2018-07-24 01:15王咏诗
关键词:先验康德先天性

王咏诗

康德对时空问题的处理是理解其批判哲学的关键。他在1793年一篇准备回应柏林学院问题的征文《自莱布尼茨-沃尔夫以降,德国形而上学真正的进步是什么》(Quels sont les progres reels de la Metaphysique en Allemagne depuis le temps de Leibnitz et de Wolf)*CF. Karl Rosenkranz, Geschichte der Kantschen Philosophie, ed. by Steffen Dietzsch, Berlin: Akademie-Verlag, 1987, S. 350-354; M. Kuehn, Kant: A Biograph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376-377, pp. 501-502.里详尽阐述了自己的批判体系与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并把形而上学的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独断主义、怀疑主义和纯粹理性的批判主义(Ak 20, S.306-310)*本文所引康德文本为科学院版康德全集(Akademie-Ausgabe, Kants Gesammelte Schriften),以缩写AK加卷数和页码的形式随文夹注。其中引用《纯粹理性批判》A版和B版部分则以国际通行引用形式标注为Axx/Bxx。,声称形而上学的实质进步必须由他自己的批判哲学带来,最后康德在论文的结尾指明,形而上学围绕有两个轴心,即正确理解时空的观念性以及自由的实在性(Ak 20, S.321)。这充分提示我们,康德整个批判哲学正是基于两个核心词的关系而展开,即时空和自由。从论证策略来看,时空的观念性被他处理为自由实在性的必要条件*参见王咏诗《时空观念性对康德批判哲学的意义》,《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要想理解康德对启蒙时期人类自由本性的独特贡献,就必须先了解他对时空性质的说明。而康德对时空观念性的证明主要集中于《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感性论”的形而上学阐明部分。形而上学阐明包含先天性论证和直观论证两个部分,本文处理的文本集中于先验感性论的时空先天性论证*关于直观论证部分引发的讨论可参见王咏诗《对康德而言取消时空的观念性可能吗》,《中国诠释学》第15辑,洪汉鼎、傅永军编,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76~89页。。本文第一节旨在说明先验感性论对康德理论哲学的意义。这部分主要分析A、B两版《纯粹理性批判》时空阐明的结构差异,以及相关文本与所涉时空性质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节在两版时空阐明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康德对时空的观念性证明存在着疑难,并指出以特兰德伦堡(F. Trendelenburg)为代表的研究者将批评的目光集中于先天性论证与主观性论证进行联结的步骤,却忽略了在先天性论证内部进行论证有效性的考察。第三节进入对康德先天性论证文本的具体分析,在考察了当代英美研究者对该论证的理解之后,本文认为:如果独立考察时空的先天性论证而不涉及时空的主观属性,那么康德所提供的证明就无法成立,即无法忽略时空是经验性概念的可能。第四节则通过突出历史上欧陆哲学家对康德论证的不满与现代英美研究者的批评之间的张力,提出继续阐释康德时空理论的三种方案。通过对这三种方案的说明,本文希望凸显后世哲学流派走向与该论题或隐或显的关联,而这也可以加强我们对康德批判哲学之批判特质的理解。

一、先验感性论的任务和时空阐明的结构

在B版《纯批》里,与A版相比康德增加了一个小标题“先验感性论的结论”,向我们标示了先验感性论的总任务:

于是在这里,我们就拥有对于解决先验哲学的“先天综合命题是如何可能的?”这个总课题所需要的构件之一了,这就是先天的纯直观,空间与时间,在其中,如果我们想要在先天判断中超出给予的概念之外,我们就会碰见那不能在概念中,却完全可以在与概念相应的直观中先天地揭示出来并能被综合地结合在那概念上的东西……(B73)

这意味着先验感性论所要证成的结论乃是回答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一个要素。《导论》里康德更明言,感性论直接指涉的就是纯粹数学如何可能的问题。而综合判断不同于分析判断,其谓词必须超出主词而陈述出比主词更丰富的内容。但超出的内容何以能够保持普遍的有效性呢?也即主词和谓词之间的联结何以具有必然性?或者说保证二者联结的可靠性保障究竟是什么?这一保障就是康德称之为的“未知之物X”(A9/B13),它是综合判断能够具有先天性的根据。先验感性论回答的问题就是数学作为先天综合判断,保证其主词和谓词的联结具有普遍有效性的“未知之物X”到底是什么。康德认为,这个X不是别的,就是我们的感性直观形式所提供出来的形式直观:空间和时间。所以,他在先验感性论里必须首先对空间和时间做出相应的说明:空间和时间是什么?它们是如何保证知识(先验感性论里将几何学和普遍运动学说作为知识的范例)的普遍有效性的?在A版的时空阐明里,这两大问题并未截然区分,而到了B版,康德就明确地将二者分别对应为时空的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不仅如此,他在B版先验感性论的第二节还添加了如下内容:

但是,我把阐明理解为清晰地(尽管并非详尽地)表象属于一个概念的东西;但是,如果阐明包含着把概念作为先天给予的来描述的东西,它就是形而上学的。(B38)

这段内容正是康德为了区分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的任务而添加的。同时,根据H. Vaihinger的解释,“阐明”乃是康德用以替代“定义”而特别使用的词汇。因为空间和时间并不是一种概念,而是感性的纯粹直观,所以对这种纯粹直观的性质说明,严格说来并不能算是一种逻辑上的“定义”*Hans Vaihinger, Kommentar zu Kants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g. Von Raymund Schmidt, Bd. 2, Stuttgart: Scientia, 1970, S. 151-152.。康德自己也指出:“我不用定义这个表述,而宁可使用阐明*康德在这里使用的是Exposition一词,我们知道,它对应的是拉丁词expositio,所以理应等同为康德在先验感性论里使用的Erörterung(阐明)一词。这个总还是谨慎的表述……我的解释与其说是对一个对象的定义,倒不如说是(对我的设计的)一种表明。”(A729/B757)这意味着,对康德而言,形而上阐明无非是要“表明”(使……清晰)一个对象可以先天地被给予,并分析出被阐明对象内在的先天成分。

先验感性论里的空间阐明和时间阐明几乎具有同样的结构和内容,尤其A版体现得更明显,其中“空间”部分包括五个阐明和相应的“由这些概念得出的结论”,“时间”部分亦然,并且空间和时间的五个阐明之间保持了同步性,位于空间阐明之后的时间阐明几乎就是对空间阐明内容的复写——除了在空间和时间的内涵上有不同的界定。B版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在B版中,A版的第三个空间阐明被删除,其内容经过改写被整合到B版第三节“空间概念的先验阐明”中;而A版第一、二、四个空间阐明几乎未经改动,获得保留;第五个空间阐明则被康德做了大幅度的修订。所以B版只包含空间的四个形而上阐明和一个先验阐明以及相应的结论。但B版的时间阐明却并未如空间阐明一样做出相应调整,差别在于:A版的第三个时间形而上阐明在B版中并未被删除,并且其内容经过改写后又被直接添加到“时间概念的先验阐明”一节;此外,B版第五个时间形而上阐明的内容改写也并未与第四个空间形而上阐明的内容改写保持同步。Vaihinger认为,B版第五个时间形而上阐明本来应该对应于改写后的第四个空间形而上阐明,空间的第四阐明强调的是空间的无限性,以及逻辑上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但这两点却被康德草率地放过了。Adickes也指出康德在B版中那个错误的语法改动Ihr(本来该是ihnen)就是出于他的粗心大意。康德在时间阐明问题上连续的“粗心大意”使得B版第五个时间形而上阐明跟第四个空间形而上阐明相比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第五个时间阐明成为一个全新的论证,而这一论证在空间阐明中并未被涉及。Vaihinger在详细分析之后认定,这个改写后的时间的第五个形而上阐明从逻辑上而言是失败的,它完全打破了A版的论证链条,改变了康德的思路,使得论证变得糟糕了。不过总的说来,两版阐明的差别仅在论证形式的严谨度上,而不在主题上,所以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更多的是参照成熟的B版格式,将形而上阐明与先验阐明区别对待(见表1)。另外,由于时间阐明与空间阐明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以本文会在对时空阐明的顺序进行主题式重组之后对二者加以一并讨论。这样做的依据在于,Vaihinger在其著作中对B版空间的四个形而上阐明进行了详细的综述和解析,相对而言时间的第一、二、四个形而上阐明则被其粗略带过*CF. Hans Vaihinger, Kommentar zu Kants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g. Von Raymund Schmidt, Bd.2, S. 151-152.。这是因为康德先验感性论里空间阐明位于时间阐明之前,所以重合部分的讨论主要集中于空间部分。

B版空间阐明和时间阐明的结构:

表1 B版空间阐明和时间阐明的结构

总的说来,空间和时间的形而上阐明所要证成的结论包含三个方面:空间和时间表象为什么是先天必然的?空间和时间为什么不是概念而是直观?空间和时间为什么不是经验性直观(内容)而是纯粹直观(形式),即我们的(外、内)感官形式?第一个结论相对独立,第二个结论是第三个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根据Vaihinger、史密斯(N. Smith)、帕顿(H. Paton)、帕森斯(C. Parsons)、埃里森(H. Allison)等康德专家的意见*CF. Hans Vaihinger, Kommentar zu Kants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g. Von Raymund Schmidt, Bd. 2, S. 151-152; Norman Smith, A Commentary to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Limited, 1930; H. Paton, Kant’s Metaphysic of Experience: A Commentary on The First Half of The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vols 1, London: George Allen& Unwin Ltd, 1970; Henry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Charles Parsons,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nt, ed. by Paul Guy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62-100.,B版的四个空间形而上阐明可以分为两组,第一和第二为空间的先天性论证(the apriority thesis),第三和第四为空间的直观论证(the intuition thesis);相应地,时间形而上阐明中第一个和第二个为时间的先天性论证,第四个和第五个为时间的直观论证。先天性论证的主要目标就是要给出时空表象具有先天必然性的理据。

二、时空先天性论证的步骤

通过两版阐明(1781,1787)的结构对比分析发现,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先天性论证康德并没有太多的犹疑,所以两版之间保持了完全的一致;然而对于空间和时间的直观论证,问题则不那么清晰可表了。康德理论哲学中“时间和空间是先天的直观形式”这一论断主要被人质疑之处乃在于其对时空仅仅具有主观性的说明,并且康德理论最大的困难也在于证明和运用这一判断。关于时空主观性的说明更多集中于直观论证部分,因此学界的批判矛头大多指向了康德对先天性论证和主观性论证进行必然联结的做法,其中最典型的批评来自特兰德伦堡。特兰德伦堡认为康德对“空间是主观的”的论证思路分为两个步骤(时间的阐明与此平行):一,根据“形而上学阐明”的第一条和第二条阐明得出,任何外部经验总是已经预设了空间表象,空间表象因此是必然的、普遍的,它是一切外部直观的基础,因此是先天的(B38—39);二,因为空间是先天的,即是必然的和普遍的,而非经验性的,所以它是主观的。这一步骤在“先验阐明”中论述几何学作为先天科学时可以看得很清楚:康德说,因为空间直观“必须是先天地、即先于对一个对象的一切知觉而在我们内部遭遇,因此必须是纯粹的而不是经验性的直观”(B41),紧接着,他指出这一直观“仅仅是在主体之中”以及“作为纯粹外感官的形式”(B41)。这清楚地表明,康德将时空的先天性,直接等同于“时空的主观性”。特兰德伦堡对康德时空论述的批评正是针对上面的第二个步骤,即他承认康德先天性证明的有效性,而不赞同将时空的先天性与主观性进行必然联结,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断裂”。这似乎意味着时空的先天性论证可以独立于时空的主观性说明(直观论证和先验阐明部分)而具有有效性*CF. Adolf Friedrich Trendelenburg, Historische Beiträge zur Philosophie Band 3, Berlin: Verlag von G. Bethge, 1867, S. 127-129, S. 222, S. 230. 针对这一批评的争论可参见Hans Vaihinger, Kommentar zu Kants kritik der renen Vernunft, ed. by Raymund Schmidt, Stuttgart: Union deutsche Verlagesellschaft, Band 1, 1922, S. 202-203, S. 274-275, S. 291-293.。学界对先天性论证与直观论证的关系展开过无数次讨论,却对先天性论证内部所隐含的主观性条件缺乏明确意识,也未将对这部分文本的细致分析工作引向对一个更为广阔的思想脉络的考察。因此本文准备对先天性论证内部的具体步骤进行剖析,希望能够借此为辨析康德时空观念性证明中存在的疑难打好基础。

时间(空间)的先天性论证包括阐明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

1.时间不是以某种方式从经验抽象出的经验性概念。因为如果时间的表象不先天地作为基础,则同时或者相继甚至都不会进入知觉。唯有以时间的表象为前提条件,人们才能表象:一些东西存在于同一个时间中(同时)或者存在于不同的时间中(相继)。(B46)

2.时间是作为一切直观之基础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表象。尽管人们完全可以从时间中除去显象,但就一般显象而言却不能取消时间自身。因此,时间是先天地被给予的。唯有在时间中,显象的一切现实性才是可能的。这些显象全都可以去掉,但时间自身(作为显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却不能被取消。(B47)

与对空间的先天性论证的接受一样,对康德时间的先天性论证的接受也主要面临两大分歧。第一,在上述两条阐明的相互关系上,评论家们的意见不够统一。有人认为这是两个独立的论证(如Vaihinger),而有些人则认为这是一个论证的两个步骤(如Smith和 Paton)。第二,关于先天性论证在逻辑上是否成立,或者说时空到底是先天概念抑或只是经验概念,学界也未达成共识*Allison主张先天性论证是成功的,时间和空间的确是先天的。Charles Parsons和Ralph Walker出于各自的理由认为先天性论证并不成功,时间和空间概念只能是经验的。需注意的是,此处尚不涉及时空的直观属性,所以评论者们时常以“概念”来表述时空,而不是以康德自己更倾向的“直观”来表述。。

在第一条阐明里,康德想要证明的结论是:时间并非由经验抽象而来。他的理由有二:第一,同时和相继得以进入我们的知觉,我们必须要预设时间的表象。第二,我们在表象对象时就已经具有了“在不同的时间中”或“在同一时间中”,这只有以时间表象为基础才是可能的。康德认为我们对所有经验对象的表象只能是以存在于时间中的事物为对象,而这样一种经验的获得,正是需要以时间表象为前提条件。因此,康德认为,说时间从经验抽象而来,或者说从我们对经验事物的知觉中抽象出时间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这类观点恰好跟康德的主张相互抵触。在第一条阐明中,康德意图从消极的方面,即时间不是从经验抽象而来的概念出发,根据排中律,主张其反面的结论:既然时间并非由知觉所提供,那么它就理应属于主体认知结构中的先天形式。

第一条阐明以否定式的方式进行陈述,接下来的第二条阐明则以肯定式的命题来表述立场:时间是必然先天的表象,是一切直观(包括内在直观和外在直观)的基础。对这一命题的证明主要在第二句:“人们尽管完全可以从时间中除去显象,但就一般显象而言却不能取消时间自身。”这意味着,一般经验的给予可以在思想中被我们取消,但是时间却无法这样被我们取消,由此证明时间乃是主体认知结构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必然的表象。基于此,康德在第二条时间阐明中得出两个主张:第一,对任何事物的表象都不能不在时间中进行;第二,我们却可以将时间设想成不包含任何知觉或个别显象的表象,即时间本身。第一个主张是为了强调时间意识是我们意识到任何个别显象的必要条件。第二个主张则可能有两种阐释方向:第一,将时间设想为不包含任何显象的表象;第二,时间意识不需要以任何显象为内容就能够呈现在主体的意识之中。

三、时空先天性论证的有效性分析及其引发的疑难

按照Vaihinger的解释*CF. Hans Vaihinger, Kommentar zu Kants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g. Von Raymund Schmidt, Bd. 2, S. 197.,上述两条阐明是康德针对相同的命题提供的两个独立论证,不同只在于,第一条阐明采取的是间接证明的方式,即证成同一命题的对立面不能成立;而第二条阐明采取的是直接证明的方式,证成“时间是一个必然先天的表象”这一肯定性命题。从上面我们对康德两条阐明的文本梳理中可以看出,Vaihinger的解释严格遵从了康德的意思,但并未提供更多的内容。与之相反,Smith和Paton则试图走出康德对之进行理解。Smith认为康德的第一条阐明是心理学式的论证(目的是为了证明时间表象先于一切经验显象),而第二条阐明与第一条阐明类似,只在方向上有所不同,所以两条阐明可以被视作一个论证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在于证明第二个步骤的前提,第二个步骤则完成整个先天性论证的必然性证明。Smith认为整个先天性论证都只具有心理学的说明性而不具有逻辑上的证明性,意即,整个论证给出的理由仅仅表达了一种现实的不可能性,但却无法证明逻辑上不存在其他的可能*CF. Norman Smith, A Commentary to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pp. 103-105.。Paton跟Vaihinger一样,认为第一条阐明是从消极的角度予以界定,而第二条阐明则从积极的角度予以肯定,然而他认为仅仅凭借第一条阐明还不足以证成时间和空间在逻辑上的先天性(优先性),必须结合第二个阐明才能取得证明上的合理性。原因在于,第二条阐明走得更远,它指出我们可以在显象之外单独地“知道”*Paton非常审慎地没有使用“表象”或者“知觉”这样的词汇,正在于康德一遍又一遍地在其作品的别处强调我们并不能知觉到空的时间或空的空间。我们可以通过消除或者在思想中排除经验对象而得到这样一个绝对的或者空的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并不代表可以知觉到空的时间或空间。时间和空间。而如果仅仅停留于第一条阐明,则显象和时空之间具有一种对称性,我们无法说明到底是时空表象以显象为条件还是显象以时空表象为条件。时间和空间是必然和先天的“观念”,就只在于我们抽离了时空中的经验对象之后仍然还剩下时间和空间,而一旦我们想要在经验对象中抽离时间和空间,则我们什么也不会得到。这说明时间和空间不仅仅是一种逻辑上依赖于显象的“规定”(这个词包含内在的质和外在的关系——原作者注),也是一切显象得以可能的先天条件,并且在逻辑上优先于它们*CF. H. Paton, Kant’s Metaphysic of Experience: A Commentary on The First Half of The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vol.1, p. 112.。Vaihinger和Paton都避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先天性论证,无论他们认为上述两条阐明是两个独立的论证还是一个论证的两个步骤,至少他们都承认先天(a priori)概念在康德那里具有特殊的效力,尤其Paton从逻辑优先性的角度来理解先天性,一定程度上撇清了Smith从心理主义进行解读的干扰。然而Vaihinger或者Paton的解读都不能驳倒Smith的质疑。从他们的分歧中浮现出的其实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康德的时空先天性论证究竟是否具有逻辑有效性?如果康德的论证并不在逻辑上有效,则无法排除将时空视为经验概念的可能;如果康德的论证是有效的,其有效性到底是通过什么来保障的——如果不是在逻辑上必然推出的话?

从康德先天性论证的逻辑有效性来推断时空概念究竟是否满足先天性条件的质疑最早是由J. Maass提出*此一说法可参见H.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84; C. Parsons,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nt, ed. by Paul Guyer, p. 68.。让我们从第一条阐明开始。根据Parsons的总结,第一条阐明的论证形式可以表述为:为了将某物表象为X,X的表象必须被预设;同时,如果上述命题成立,则它蕴涵着X是先天的*Charles Parsons,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nt, ed. by Paul Guyer, pp. 62-100, p. 68.。Smith在分析空间阐明相关内容时就指出,康德将“外在经验”等同于“存在于空间”,进而主张外在经验必须以存在于空间为基础,如此一来便有同义反复的嫌疑*CF. Norman Smith, A Commentary to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p. 101.。时间阐明与此类似,从下面这个论证形式便能得窥一二:康德将“一切表象”(以同时的或者相继的方式)等同于“存在于时间中”,从而主张一切显象必须以“存在于时间中”为基础。Parsons对这个问题有更明确的认识,从论证形式上而言,逻辑的预设关系不等同于蕴涵关系,A预设B,指的是“当且仅当A既不为真也不为假,但除非B为真”,B真是A具有意义(不是为“真”)的必然条件。正因为预设关系不同于蕴涵关系,所以不能肯定B必然就是先天的(逻辑上优先的)。因为A预设B不等于A从B推导出来,两者也可能并存且互为前提。例如,B概念可以从AB这个概念抽象出来,所以B是经验概念。这意味着,即便我们接受康德论证中的前提,认为我们要取得对一切显象的感觉,就必须以时间的表象为基础,也并不见得需要同意其结论,即时间是先天的,并非经验抽象而来的概念*CF. H.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344, p. 84; C. Parsons, The Transcendental Aesthetic,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nt, p. 68.。

我们看到,无论是Smith所指出的质疑还是Maass和Parsons的逻辑分析,都忽略了这一论证形式中第一个X和第二个X指代内容的差别。以时间为例,第一个X无疑指代的是“一切显象要么同时的,要么相继的”,第二个X则指代的是“存在于时间中”。分析地看,康德的论证形式并不能保证从前提必然推出结论,然而由于前提中的X指代不一,所以对A和B之间预设或蕴涵关系的讨论并不能真正得出最后的结论。真正应该着手考察的恰好是两个X指代内容之间的关系,而不是A和B之间的关系。Smith对康德同义反复的质疑乃是因为他将两个X(空间阐明中的平行解释)完全等同(相互蕴涵)起来,Maass和Parsons则干脆忽略了指代内容的区分而直接以X视之。

Allison在评论Smith对空间阐明的解释时就注意到,康德所谓的“外在经验”仅仅指一种人们意识到外在事物不同于主体及自我状态的情况,所以对康德而言,“外在经验”在逻辑上并不蕴涵“存在于空间中”,二者也就更不可能等同(相互蕴涵),因此第一个阐明并不属于同义反复*Henry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83.。这无疑提示我们,在第一个阐明的论证形式中,X的指代并不同一。既然不同一,则对其逻辑分析就无法得出最终的结论,尤其得出B一定是经验概念的结论。逻辑分析能够给予我们的结论只能是:B可能是经验概念,也可能是先天概念。而要判定B一定是先天概念,就需要进一步的证明。R. Walker提供了一个例示来反驳康德的第一条阐明。他认为,康德所主张的空间的先天性乃在于我们要认识存在于空间中的事物就必须以空间表象为基础,若这样一个论证成立,则我们同样也可以主张,如果要感觉到红色的对象,就必须要先具有红色的表象;当主体不存在先天的红色表象时,我们就无法感觉到红色的对象*Ralph Walker, Kant: The Arguments of the Philosophers, Boston: Routledge& Kegan Paul, 1978, pp. 28-29.。如果红色的表象不是先天的,那为什么单单对空间的表象会是先天的呢?可见,他的问题跟Maass和Parsons是一致的。他们只是简单套用了康德的论证形式,却遗忘了康德对X的特殊说明。在康德看来,颜色不同于空间(同样的,也不同于时间),乃是因为前者属于主体在视觉上的变状,这种主观的变化完全因人而异。而外在经验对象却必须首先存在于空间中,这点并不因人而异(A30/B45)。并且X在时空的第一条阐明里都没有保持自身同一,因此很难仅仅通过把握论证形式来正确理解康德的意指。

Allison在捍卫康德的先验观念论时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说法:对康德第一条阐明的批评其实是误解了康德的主张,康德并不是认为我们需要“预设”时空的表象,这意味着A和B之间的关系并非预设关系。康德的真正主张是,如果我们要意识到外在事物不同于我或者我们彼此不同时,就必然需要空间的表象,即A和B是一种事实上必然需要的关系。同时,这种辨别外在事物与自我在空间位置上的不同的能力,并非借助经验获得,而对颜色的区分却是借助经验获得的。他由此认为Walker提出的类比并不恰当*Henry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85.。Allison对“预设”关系的重新理解值得我们借鉴,但他对Walker的评论却未必中肯。Walker论证的核心意思正在于,如果康德的论证形式是有效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能够说时空表象是先天概念而红色表象却不是(不考虑事实依据)。可见,第一条阐明对空间(时间)的先天性论证就形式而言的确是不充分的。即便如Allison所理解的那样,A与B之间是需要关系,也很难论证出为什么这种需要关系就是必然的——因而就是先天的。这一阐明毋宁说是康德对时空的“本体论承诺”之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两个X指代的内容并不同一,在“时间”方面,两个X代表的分别是“一切显象要么是同时的,要么是相继的”和“存在于时间中”;在“空间”方面则是“外物……表象为彼此外在和彼此并列”和“存在于空间中”。前一个X关涉的是时间空间作为某种属性,当然在康德看来,这种属性不能存在于物的方面,而只能是我们人的主观形式;后一个X则似乎将时空设想为一个明显外在于我们的什么东西,因为即便是表象主体,也不可能不存在于时空之中。对于两个X之间的细小的差异,很多评论者都无奈地放过了。然而这二者间的“不同一”已经完全超出了Allison所指出的“不能蕴涵”的关系。甚至,这二者自身之间本就可能存在巨大的矛盾。

让我们回想一下在康德《就职论文》发表之后M. Mendelssohn对他时间说明的相关批评。Mendelssohn认为“以后”这个词语或许首先表达的是一种时间性,却也可以用来指称其他的序列:A只能因B不存在而存在。换句话说,它是两个绝对的(或是有条件的)矛盾的事物之间可能存在的秩序。它之所以看起来具有时间性,只是语言的问题。基于类似的理由,矛盾律蕴含“同时”(gleichzeitig)的条件;但更重要的是,Mendelssohn难以说服自己“时间只是主观的东西”。他的论证如下:“对于人类的有限心灵而言,先后顺序是表象的必要条件。有限心灵不仅仅是主观的,它也是上帝的心灵和其他人类心灵的表象对象。因此,先后顺序也必然是客观的。如果先后顺序是表象主体里的实在物,那么为什么它不能是感官对象里的实在物?”*M. Kuehn, Kant: A Biography, p. 195f.Mendelssohn的批评具有深刻的洞见:与特兰德伦堡相较,他提供的理由甚至可能更为充分,表象论的心灵独白特性所带来的解释疑难可以通过诉诸语言或共同体而被克服。

但是从《纯批》的相关段落看来,康德完全无视了Mendelssohn的意见,并继续坚持了《就职论文》开始就已经具有的时间说明的基本观点。他这么做完全有充分的理由。但这个理由并非不能被我们检视。不过,在这条阐明中康德的立场还没有完全展示出来,我们还只能说,时空作为“属性”和作为“某种类似自在物”,这二者之间具有某种不一致性。而这种不一致性,在康德整个时空说明中都表现得尤其深刻和突出。

还是让我们先回到论证链条中来。根据Allison的总结,第二条阐明的论证形式为:在没有A、 B、 C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的情况下,X可以被表象出来;但是在没有X的情况下,A、B、C不可能被表象出来;则X必须被视为是A、 B、C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得以可能的条件*Henry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85.。如前文所述,康德在第二条时间阐明中得出两个主张:第一,对任何事物的表象都不能不在时间中进行;第二,我们却可以将时间设想为不包含任何知觉或个别显象的表象,即时间本身。第一个主张是为了强调时间意识是我们意识到任何个别显象的必要条件。第二个主张则可能有两种诠释方向:其一,将时间设想为不包含任何显象的表象;其二,我们的时间意识不需要以任何个别显象为内容就能够呈现在主体的意识之中。

Walker认为,诠释方向一不能必然支撑空间具有先天性质的结论,因为同样的情况也可以发生在从经验抽象而来的概念之上,比如我们也可以想象红色不依附于别的事物而独立存在*Ralph Walker, Kant: The Arguments of the Philosophers, pp. 30-33.。要区分空间表象和颜色表象的先天性和经验性,则还是需要给出额外的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二条阐明跟第一条阐明就并无本质差别。然而,诠释方向二却超出诠释方向一而给出了另一种理解的可能。Smith将其归结为一种具有心理主义倾向的说明,意即我们在意识中不能表象一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空间(时间)被完全地取消*Norman Smith, A Commentary to 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pp. 103-105.。与第一条阐明逻辑上的不可能性相对,第二条阐明在Smith看来也只提供了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而已。但 Allison认为,我们并非不能设想相反的情境,空间(时间)可以被设想为不存在或非存在,只不过我们的认知结构中不存在这样的能力,其可以在没有时空表象的情况下仍能取得任何别的事物的表象。正是这个阐明让康德的先天性论证既不诉诸逻辑意义上的可能,也不诉诸心理主义的解释,其有效性是基于我们的认知条件和构造的若干制约因素这一事实基础*Henry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 86-90.。而这一阐明的目的与其形式是匹配的。康德因此而完成了对时空先天性的论证。

四、余 论

综合上述评论观点:除了Maass和Parsons完全剔除了先天性论证中的主观主义成分而直接考察康德论证的有效性以外,其余诸家均不自觉地借助了康德对先天性进行说明时所暗含的主观主义立场(无论是心理主义的、表象论的还是强调认知和构造的)。这凸显出一个困境:如果独立考察先天性论证的有效性而不涉及时空的主观属性,那么康德提供的证明就无法成立,即无法忽略时空是经验概念的可能性。然而根据特兰德伦堡的分析,他认为康德对时空先天性质的证明成立,只是将“先天的”和“主观的”进行必然联结的步骤出了问题。Mendelssohn则完全不能同意康德对时空的主观性认定,就在于从主观有效性向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甚至客观有效性的过渡将因此变得可疑。不同评论者基于自身的观念立场对同一份文本持有如此不同的解释,这充分表明该论题的棘手。

分析至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继续阐释康德时空阐明的三种方案:要么把时空处理为经验抽象得来的概念,要么把时空的先天性和主观性结合起来考察,要么把时空处理为非主观的先天之物。

取消时空先天性的方案离康德的本意最远,因为那意味着“未知之物X”无法为作为知识的综合判断提供普遍有效性。这样一来,按照康德自己的观点,理论领域先天综合判断可能的根据之一便就此阙如,他对批判哲学的构想就会陷入经验观念论的窠臼,也就无法在形而上学的诸发展阶段真正实现他想要带来的革命和进步。但这个方案并非不可检视。比如可以继续考察人所具有的先天主观形式是否另有含义,或者人并不具有这种清晰可区分的先天主观形式。第二种方案是康德自己采取的策略,结合特兰德伦堡提出的批评,它面临着需要重新说明纯粹数学如何能够合法过渡到应用数学的问题——这背后隐藏的更为根本性的问题是:纯粹主体的构造是如何具有客观有效性和经验实在性而并不仅是主体的虚构?如何避免某种意义上“族类假象”的指责?

第三种方案可能有两个处理方向:时空是客观的先天之物,或时空是主客观统一的先天之物。第一个方向需要重新为康德的批判体系寻找一个行之有效的直观形式——如果它是时空那跟客观时空的关系是什么,如果不是时空那可能是什么?这跟第一种方案处理的内容有重合处,甚至也可以引导我们重新思考“先天”和“经验”的含义。根据施耐德巴赫(H. Schnaedelbach),从洪堡、哈曼、赫尔德和卡西尔对思想、语言和历史不可分离的洞见,到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奎因和戴维森对传统逻辑那一颠倒的判断的综合理论的清算,都清晰地指示出近代以来主流思想中有关前语言的意识事实(表象)的支配性观念有待仔细清理。这意味着“事后将思想工整地拆分为形式和质料,以确定何者属于语言,何者属于世界,必定也毫无结果……由于对经典的推崇,它更加执守于反映的认识论”。施耐德巴赫在此着重提出了康德的时空理论。康德在数学的关联中以“纯粹直观”(即时间和空间)替代了经验之物,它能够提供意义指称理论所要求的指涉领域,而又可以不是经验。然则后康德哲学所提供的意义理论却可能是另一个版本。如果要达到此效果,就需要改写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并必须为数学寻找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哲学*Herbert Schnaedelbach, Wir Kantianer. Der“Kritische Weg” heute, Deutsche 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 vol. 53, no. 6(2005), S. 835-850.。此外,这在康德那里还意味着同时要为自然科学寻找另一套哲学的解释,因为康德关于自然形而上学的构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且体现了牛顿时代所形成的关于世界的一套图景,而这种数量化的自然图景至今并无实质改变。我们不必感到惊讶的是,虽然大陆语言哲学与英美语言哲学从未在实质上共享同一种哲学立场,甚至二者在很多方面都背道而驰,然而其精神的代表者(卡西尔和弗雷格)却都不约而同将批判的目标指向康德的数学哲学,即其时空理论。他们的解决方案毋宁说是回到康德近旁却又走出了康德,并重新定位了“先天”和“经验”。

第二个方向就是特兰德伦堡的解决方案,他借助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将时空视为思想和事物的共同根源(Ursprung)——“运动”的形式*Adolf Friedrich Trendelenburg, Historische Beiträge zur Philosophie Band 3, S.129, S. 222.。如果继续回溯,则显见此种处理方式与亚里士多德思路表面上的相似性。康德将数和几何图形的构造(时空纯直观)提到感性范围内的做法(从康德所谓的构成性的角度而言,这种处理使得数学跟经验的自然科学相比具有了明显的认识论上的优先性),与亚里士多德直接将时、空和量(“数”作为“间断的量”)视为范畴(属物的)的做法相比,具有重大的形而上学意义。而康德的这种处理尤其与其所处的时代语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彼时笛卡尔已经发展出一套精密的几何计算方法,并将“我思”视为其形而上学体系演绎的起点;而牛顿业已凭借《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奠定了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范式。自然与自由(主体)这一对对子以一种不同于中世纪恩典与自由的、极具张力的形态呈现在思想者面前。一方面,康德顺应历史潮流,努力给出自然科学与数学联姻的合法性,并以天才的方式解释了代数在普遍运动学说中的基础性地位(体现为应用数学),使得自然的机械论图景在认知上得到强化,这与古希腊所理解的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是根本不同的;另一方面,康德却需要通过时空观念性与自由实在性来证成行动者外在于自然因果性,以此摆脱决定论的主宰,为行动主体开辟出一个目的领域,然则这种打量方式却面临两个世界(可感世界与理智世界)相分离的危险。而特兰德伦堡的质疑则进一步提示,在此一分离之前,康德甚至自己复又深陷于“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能思者与有广延者的断裂)这个怪圈。康德的思想任务是双重的:如果从纯粹数学到应用数学的过渡是合法的,并且自然科学的数学基础是它们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可靠保障,则某种程度上必须承认时空的先天实在性;如果目的领域独立于自然领域是成立的,则需要承认时空规定只具有局部有效性。康德站在实践理性优先的角度,将时空的实在性论题从自己的体系中清除了,甘愿冒特兰德伦堡式断裂的危险。断裂和分离都是证成作为其体系顶点的“自由”的代价。可如此证成的自由却较难免于空洞的形式主义的批评。黑格尔正是从这里出发,提出了自己关于自由的辩证法。特兰德伦堡也因此返回到黑格尔。不过他们都并未真正返回到亚里士多德。古希腊式的自然(nature)观念,毋宁说是出于本性(nature)的,而不是那个近代以来被数量主宰的、齐一化的质料性自然。古希腊式的自由也尚未因外在于自然而处于必然性的阴影之下。海德格尔设想的那个现代性敌人和他试图回到并走出的古希腊自然,则可以通过对此问题的展开而得到分析。

对上述三种方案的选取与后世重要哲学流派*这样一份名单可以包括:后康德主义、德国观念论、历史主义哲学(语言哲学)、新康德主义、现象学、存在论、分析哲学以及当代形而上学等。的走向存在着或隐或显的联系,而这也是对康德的时空观进行深化理解的一个重要契机:我们有可能获取一种既保证纯粹数学向应用数学过渡的合法性和普遍有效性又保证自由的纯粹性和现实性的形而上学立场吗?展开来说,即如何在一个数量化的世界图景之下给出人的合适位置,以最大程度保留近代以来工具理性的发展成果并且让自由的个人与之保持批判的距离?如果可以沿着康德关于时空的说明继续开展出合乎此立场的阐释,那么我们就在真正意义上追随康德走上其所开创的批判哲学的道路。如果不能,那我们也可以借此爬梳出思想分岔的根源,并在那个分岔口插上一个醒目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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