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县域金融扶贫工作的思考

2018-07-29 18:20张军强
经营者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信用农户

张军强

摘 要 “三农”问题关系到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扩大农村投入,实现金融精准扶贫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精准扶贫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金融扶贫的影响

第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对农村经济主体信息的采集成本高且更新难,这就影响了金融精准扶贫对贫困户的识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初衷和动力来源于改善农村的融资环境,因而信贷信用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而在信息采集过程中,一些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不配合信息采集工作,或者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虚报信息,造成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这势必会影响对贫困户的识别和认定,从而影响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出台、落实。

第二,政府信用的主导地位作用不明显。信用体系建设关乎全局,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也是政府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地方政府重视并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更多地考虑如何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而不是从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出发。在推行金融扶贫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配套出台风险补偿机制,而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往往是人民银行或是金融机构在推动,政府被动地应付。风险补偿机制落实不到位,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更愿意提供有抵押的短期贷款。资金短缺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陷于尴尬境地,这极大地降低了信贷支持扶贫的效率和成效。

第三,缺乏统一的信用建设规划,各自为政。当前,农村地区的信用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感觉。市场监督部门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评选活动,质监部门从产品质量的角度开展了“产品质量和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客户”评选,金融部门开展了“信贷诚信客户”评选等,不一而足。他们都是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只关心某个方面的信用信息。因而也就造成了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的信用建设格局。

第四,信用信息共享程度低。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使经济活动的双方或多方都能够充分掌握和了解对方的信息,减少交易阻碍,实现交易便利化。而实现信息共享是前提,只有实现了信息共享,才能发挥信息作用。当前,信用信息较为分散,信息查询不方便,各信息主管部门自成体系,信息共享程度低,即便能查询,要办理的手续也很烦琐。

第五,信用立法滞后,农村地区非银行信用信息收集难度大。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信用法律规范和指导信用行为,对打击失信行为、规划信用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农村地域广阔,农村和中小企业数量多,银行信用信息目前从银行机构业务活动中自动采集,而对影响信用水平评价至关重要的非银行信用信息则需要逐户现场采集,其难度可想而知。

二、基于金融扶贫工作寻求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途径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事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信用行为,提升信用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需要我们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建设规划,加快征信立法进程,强化各项措施,长抓不懈,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更高的水平。

第一,完善信息采集渠道,建设农户信息服务平台。一是信息采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更新的效率和质量是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的依据,为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二是要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建立农户信用服务平台,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农户生产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等纳入其中,形成数据库和网络相结合的信息服务平台,对扶贫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着雙重作用。

第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明礼诚信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尊崇的道德规范。要抓住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明礼诚信、“八荣八耻”的道德观考核,继续加大征信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得采集到的农户信息、农村经济主体信息更具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使守信者感到光荣,失信者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第三,加快信用立法,规范信用行为,加强部门间协作机制建设。缺乏法律保障是当前信用建设的关键问题,也是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难的突出环节。必须加快征信立法进程,规划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使用行为,这需要地方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协力配合,通力合作。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管理范畴,建立专项资金筹措渠道,确保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扶贫工作相结合。

第四,引进第三方信用机制,积极培育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中介机构。在农村地区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第三方信用机构,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监管上予以约束,提高他们的执业水平和公信力,不断完善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金融扶贫工作的纵深推进奠定基础。

第五,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和信用农村宣传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地区的信用水平和信用意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扶贫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信用农户、信用乡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一人致富带动一方的示范引领效果。二是将诚信宣传真正带进乡村、带到农户身边,发挥扶贫工作队、扶贫驻村干部的作用,向农户积极宣传诚信意识和征信知识,帮助农户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宁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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