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等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2018-07-31 10:19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7期
关键词:行政复议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前,國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统一开展专利商标等申请相关事宜使用印章及文书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转隶工作。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猜你喜欢
行政复议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
行政复议制度实效性困境的突破路径
国家知识产权局老年大学学员作品欣赏
商标局: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
An Invention Patent Application
六盘水商标受理窗口获批成立
第三届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会议召开
Instagram在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的通知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浅析与东营市实践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