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的创新路径

2018-08-13 09:47刘晶王建华
理论探索 2018年4期
关键词:社会组织党建新时代

刘晶 王建华

〔摘要〕 社会组织推动着社会的自主性成长并影响着社会建设的质量,必须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组织服务群众,促进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发展。提升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水平,需要从厘清“社会组织”边界入手,推动基层党建的制度创新。同时,以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为坐标,勘定社会组织党建发展方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克服社会组织党建发展障碍;以人为中心,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内生活力。

〔关键词〕 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4-0041-0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使得社会自主性增强。随着多元社会的到来,仅靠国家的力量已无法完成社会治理的任务,由此催生了新型社会组织,并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不同社会群体的桥梁与纽带。问题是,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党无法介入的组织,这些组织已经积聚了相当一批社会力量,影响着党的群众基础与执政基础。〔1 〕因此,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各社会群体有效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促进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目前,学界有关这一主题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更多的局限于微观层面的个案研究。〔2 〕如何在中观甚至宏观层面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理分析,还少有代表性成果,而这恰是本文努力的方向。

一、厘清“社會组织”边界,推动基层党建制度创新

随着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越来越多的政策文件开始涉及社会组织,但有关“社会组织”的界定一直模糊不清。根据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问题是,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又有了“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的新表述。后者所说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哪些类型的组织?从文中内容看,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比较两个文件,前者没有把“行业协会商会”单列,后者通篇没有提到“社会中介组织”,也就是说这两份文件有关社会组织的内涵界定是不一致的。

概念界定不清,必然会影响实际工作。依照中共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3 〕43如果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可以纳入社区党建,那么中介组织党建应归属哪里?它是社会组织的一部分?还是企业,抑或“其他基层单位”的一部分?缺乏明确的界定,这无疑会影响中介组织乃至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因为根据新党章规定,党在不同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方式与途径是不同的。

厘清“社会组织”边界是推动基层党建理论与制度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为此,需要明晰社会组织“公益性”的内涵与分类,勘定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边界。社会组织党建不是一个孤立的新生事物,它与地方党组织建设、非公经济党建以及群团组织党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需要整体谋划,既要考虑社会组织党建的独特性,又要从党的建设一般组织原则出发,规范其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形式。既要从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出发,勘定社会组织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定位与实施步骤,又要以新党章为坐标,寻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点与努力方向,并以此助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随着多元社会的成长,社会组织还将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如何迅速掌握每个社会组织党建的真实情况其实是一个难题。可以说,即便是共同的主管部门——地方党委组织部,也很难及时掌握全面、详细的情况。因此,建立由省委组织部“两新”工委牵头,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党委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参与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无疑有利于发现各主管部门在推进党建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有利于分析社会组织的发展态势,制定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有利于通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交流好做法、好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协调三方各自领导和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的相关工作,着力去除党建空白地带。同时,也有利于明确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党委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便日后进行督查考核,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衍生出来的新事物。对中国共产党而言,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砥砺前行。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是探索基层党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党建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急功近利,以形式主义的图片与展板代替党建的基础性工作。因而,有效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创新,还需建立一套系统、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办法与反馈提升机制,督促各级地方党委与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使得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创新落到实处。

二、以新党章为坐标,勘定社会组织党建发展方向

党章是党内最高法规。自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第一个党章开始,修改党章是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中共五大除外)的规定议程。党章之所以要修改,就是要使党的建设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内政治生活走向规范化,修改后的党章更是规定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未来五年的政治任务与行动纲领,党的各项建设都应统一到党章的要求上来。可见,以新党章为坐标,勘定社会组织党建发展方向,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共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社会组织党建不同于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领导作用,也不同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肩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的任务。〔3 〕47其中,“引领服务群众”无疑是社会组织党建的特色内涵,也是努力的方向。

根据民政部规定,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又称:社会服务机构)与社会团体三种类型。〔4 〕17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的作用,需要关注不同类型组织间的差异。就基金会而言,作为“玻璃的口袋”,公信力无疑是其发展的长青之基。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就无法避免组织的公信力危机。基金会党建工作应着力发挥监督引领作用,主要是针对基金会财务收支、制度和决策信息方面的监督,以及督促其向社会定期、不定期发布财务报表和运作管理的基本情况,以此提升基金会公信力,推动其健康发展。〔4 〕225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社会公益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服务实体,主要涉及民办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调查发现,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论在市场运作能力还是公益创新能力方面都有待提高。此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应探索帮助提升组织的专业能力,通过搭建平台为其拓宽资源来源和市场空间,以服务来引领和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壮大。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社团。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作要紧密围绕服务、维护本组织的正当权益来开展。其中,行业协会是较为特殊的组织形式,它是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组织基于特定的经济和利益关联性组成的共同体。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寓党建于日常服务工作中,将党组织的职能向会员单位延伸,通过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同步推动经济组织党建,使二者相互交织、相互促进。

推进基层党组织“引领服务群众”,需要厚植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质,这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高度契合,其从业人员一般都有着良好的道德修养与奉献精神,理应成为党组织重点发展的对象。为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应根据不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党员吸纳与培养机制,使社会组织成为党员发展的“蓄水池”。如此,社会组织就成为展示执政党形象的窗口,社会组织发展与党的领导就实现了有机统一。

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克服社会组织党建发展障碍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不力的直接原因是党务人员的编制不足。由于中央编办严格控制各省公务员编制的总规模,各省编办已没有办法为社会组织党建增加编制。同时,迫于中央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的指示压力,更多省份的民政部门挂起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牌子,但工作多流于形式。形式主义的党建工作,使得基层党建工作多“活动”于展板之上、党员工作室中。可以说,除了一本本台账和象征性活动,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

反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着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原本就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创新,制度的活力也就在于此。问题是,面对社会组织党建存在的问题,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说出了无法破解的困难,且理由充分。也就是说,虽然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这似乎又是一道无解之题。调研发现,敷衍态度、应付心理、抵触情绪在党的各级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根本原因还是地方主要领导同志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得以明显净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正在形成。同时,必须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以“不作为”求“不犯错”,懒政、怠政之风有蔓延趋势。早在2015年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就强调,“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问题是,如何把规定落到实处,如何创新制度,构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机制,以此来激发组织创新活力,还缺少有創造性的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报告强调,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着力点还是要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5 〕62可以说,只有把每个党员的创新活力激发出来,才能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水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就是要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因为,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不打折扣、令行禁止,是整个国家权力得以有效运转的前提。对于一个有着近9千万党员的执政党而言,如果没有统一的思想、意志与行动,没有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必然是一盘散沙,因而,能否维护中央权威也是关系我们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开始淡漠,享乐与奢靡之风盛行,党内存在着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以及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两面派与两面人的现象。一定意义上说,党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强化政治建设,全面正风肃纪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可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就是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克服党建乃至党的各项事业发展道路上的主观障碍。

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离不开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并用于指导党的全部活动。解决基层党建问题需要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为党员建立有组织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而非成为束缚党员开拓创新的绳索。为此,需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决策过程出现的各种偏差,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鼓励党员积极为党工作,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新能力。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5 〕8可以预见,只要全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扫除党建发展障碍,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就一定可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建构适应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发展需要的组织与制度体系。

四、以人为中心,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内生活力

计划经济时代,单位是基本党建单元,单位级别决定党组织的级别。党员既是党组织的人,也是单位人,而单位又是党和国家资源配置的主体,由此决定了单位党建的合理性、可行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大量的社会劳动力走出单位成为市场人、社会人,这是传统单位党建不曾遇到的新情况。检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实则是没有走出传统单位党建的制度框架。

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1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脱钩不脱管,实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有序衔接,多数省份规定对已经实行属地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保持隶属关系不变,由各地“两新”工委具体领导和指导;其他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行兜底管理。问题是,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能否有效地开展工作?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2016年9月所做的《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截至2016年6月底,在全省能够正常运转的5.03万家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0.65万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12.9%;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1.92万家,占36.1%。面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组织,如何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有效管理,显然是兜底管理面临的最大困境。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 〕51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离不开共产党人的力量。因此,社会组织党建不仅要思考如何把已有党员的社会组织管起来,更要思考如何在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问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多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的思想更为活跃,社会影响力更大,如何吸纳这一群体中的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对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与社会治理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在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根据《意见》要求,对于暂不具备组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问题是,怎么选派,谁来选派都缺少具体规定,深层原因还是党建整体思路不清晰,或者说,视野还没有真正打开。考察基层党组织建设可以发现,以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为代表的部分基层党组织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如何让此类基层党组织投入到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中,既是解决长期以来基层党组织工作宽松软、空壳化的有效举措,又是解决目前社会组织党建编制瓶颈的有效途径。在此意义上说,基层党建工作应打破传统党建模式,以更开阔的理论视野与创新精神,思考新时代的党建工作。

党的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让每个党员、每个想加入党组织的先进分子都能过上有组织的生活。对于仅有1到2名党员的社会组织,应结合党员个人意愿,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参加社区或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以杜绝党员找不到党组织现象的发生。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建设力度。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要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以人为中心,思考党的建设,就会发现党建工作不在于有多少形式上的显示度,或者说建立了多少党建标准;而在于让基层党组织真正融入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也就是说,要从方便党员过组织生活出发,思考党建的组织推进工作;从方便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出发,设置各类地方基层党组织。在此意义上,要打破传统条块分割的党建组织体系,按照实际需要建立党组织。

走出传统党建模式,关键在于改变思考问题的方式,那就是如何激发个体加入党组织的积极性。入党不能强迫,真正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存在的问题,还是要增加党组织对普通群众的吸引力,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就此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群众路线教育到“两学一做”,从八项规定到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使得党风政风、党的形象有了根本好转,党的吸引力在逐步增强。问题是,对普通群众而言,往往更关注身边的人和事,因而,发挥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发挥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党的优秀分子而言,为党工作是个人的一生追求,为党牺牲是個人的毕生光荣。可以说,共产主义政党的生命力源于信仰的力量。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水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最根本的还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新修改的党章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员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离不开党内民主。201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目的就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创造力。一个有吸引力的政党,其组织建设才有意义。〔7 〕

社会组织推动着社会的自主性成长并影响着社会建设的质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就是为了使社会组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逻辑建构而言,社会组织因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党建因社会组织的发展而跟进,逻辑上的承继关系,决定了一段时期内社会组织党建滞后于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党建工作的常态。可见,社会组织党建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期待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是不存在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有着创新的活力,勇于迎接各种问题与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今天,时代变化和我国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时的想象。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只有几十年实践、还处在初级阶段,事业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越多,也就越需要我们在实践上大胆探索、在理论上不断突破。〔8 〕9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党的建设关键是人的问题,如何激发社会组织中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如何让每一个在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人心中有党、踊跃入党,显然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组织党建问题。也就是说,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提升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水平,除以人为中心、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外,还需要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激发党的建设内生活力。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其理应进行前瞻性的制度设计,使得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之间实现动态跟进、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林尚立.两种社会建构:中国共产党与非政府组织〔J〕.中国非营利评论,2007(1):1-14.

〔2〕葛 亮.制度环境与社会组织党建的动力机制研究——以Z市雪菜饼协会为个案〔J〕.社会主义研究,2018(1):104-112.

〔3〕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4〕王 名.社会组织论纲〔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6〕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7〕王建华. 探寻党建科学化的创新机制——基于组织建设的维度〔J〕.理论探索,2017(5):72-76.

〔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 陈 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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