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元宝山:坚持普法措施得力效果好

2018-08-18 02:28崔友苗明磊
方圆 2018年14期
关键词:全院制度化普法

崔友 苗明磊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敢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借力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元宝山区检察院先后接待万余人来院里参加普法教育。同时,在檢察室、看守所、街区、学校建立8个普法宣传基地,把法律的阳光送到百姓身边。

坚持普法制度化。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多年来,全院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加强检校沟通和联系,并不断开展防恐、防性侵、防校园暴力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为各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形成了家、检、校、学生于一体的校园普法新机制。该院还以“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协会和未成年人检察刑事部为主体,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实施“盾牌”“融冰”“雨露”“青爱”四项工程,用实际行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将法律的阳光洒到青少年的心坎上。

坚持普法形式的多样性。该院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建设了高档次的党性教育基地,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区、党史展览区和宣誓墙构成一道亮丽风景线,成为检察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桥梁。深化了“空中大讲堂”活动。60多集高质量的普法节目在元宝山区电视台、平煤电视台和元宝山区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在线频道连续播放,内网、外网、检察微信等新媒体的良好利用,让全院的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目前,元宝山区检察院已经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殊荣。

坚持普法形式创新。近年来,该院与元宝山区电视台联合打造的《以案说法》栏目在当地备受百姓关注。栏目收视率高,社会反响好,弘扬了正能量,成为该院普及法律知识的最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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