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孝宽:管住噪声源 告别噪声烦

2018-09-10 14:45郑挺颖季江云崔悦
环境与生活 2018年7期
关键词:噪声污染噪声环境

郑挺颖 季江云 崔悦

进人盛夏,很多城市居民都习惯开窗通风纳凉,但窗户一开,各种噪声也扑面而来。外面的车水马龙、广场舞,还有建筑工地上各种机器的轰鸣,让人寝食难安、心烦意乱。噪声也是一种污染,那么我国城市的噪声污染有哪些特点?有什么相应办法来防治?就此,《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孝宽。李孝宽是噪声与振动控制研究专家,是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7月3日,《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在约定的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咖啡厅见到了李孝宽研究员。李孝宽曾参与制定《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是业内知名专家。说起退休后的生活,他笑着说,“我虽然退休了,但有时候觉得比上班还忙,需要经常参加一些专业会议,做讲座,参加评估鉴定等。不过,你们昨天发来的几个采访问题,我还是做了一定的准备。”

噪声污染防治要强调“管理”

当前,许多城市的环保热线接到居民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越来越多,加上夏天到了,居民开窗通风,噪声的影响也会更大一些。《环境与生活》记者问这该如何治理?

李孝宽说,“你们昨天发来的采访提纲说到噪声污染治理,我觉得用‘噪声污染防治更合适,防治包括了‘控制和‘管理两个主要部分,控制是借助吸声、隔声、消声、隔振等技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管理则是通过法规、管理办法、标准等手段对环境噪声进行管理。噪声污染与空气、水和土壤污染不同,后三者属于化学污染,在污染源消失后,危害还会存在很长时间,针对空气、水和土壤的污染,更需要强调治理,即采取一定技术手段使被污染的空气、水、土壤恢复正常水平。然而,噪声污染属于物理污染,污染源停止运行后,噪声就会消失。因此,针对噪声污染,要强调防治结合,管理因素要强化,要促使制造噪声污染的企业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从而达标排放,使之不至于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李孝宽接着说,“像广场舞、邻居家练琴以及小区的鸡鸣狗吠等,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的一部分。这部分很难通过技术手段治理,只能通过加强管理等途径,让噪声污染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工业噪声减少生活噪声增多

根据我国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界定,噪声分为四类: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李孝宽研究员介绍,根据近几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在这四类噪声中,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明显减少,因为多数已经搬迁到郊区或特定的工业园区,对城市居民影响较小。李孝宽特别说明,“噪声污染要有客体,声音再大,周围没有人,就構不成污染。”

当前,在我国很多城市,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投诉居高不下。

对于投诉比较多的建筑施工噪声,李孝宽认为:“建筑施工噪声虽然占有一定比重,但建筑工地场所的边界明确,有确定的施工期限,项目完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也就消除了。在施工期间,施工方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很多,首先在施工工地布局上,尽量使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点;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给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设置专门的隔声间或隔声罩;加强夜间施工的管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等,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有些地方,对于不易解决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通过由施工企业给附近居民一定经济补偿等形式来化解。”

两户举证就可让噪声制造者担责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属于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这三类的所有噪声,都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李孝宽介绍,这个范围相当广,比如公众热议的广场舞、经营性的迪厅、隔壁邻居装修、邻家练琴、鸡鸣狗吠等,都属于社会生活噪声范畴。

《环境与生活》记者问,“经常听说噪声污染取证难,居民自己通过仪器测量得到的噪声污染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超过多少分贝就可以让噪声制造者承担法律责任?”

李孝宽研究员解释,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从O到4类的功能区都有相应的声环境限值标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A)。

李孝宽介绍,居民区内噪声污染主要来自隔壁装修、邻居练琴、广场舞、鸡鸣狗吠等。在噪声污染因源头停止而消失导致取证难的问题上,许多城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噪声管理办法。

李孝宽举例说明:“就拿北京来说,北京市环保局和公安局在2008年出台了相关文件,其中明确规定:有两名以上居民(不同住户)证实,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该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即可认定为‘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确有必要进行噪声监测的,由环保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噪声也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李孝宽研究员介绍,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有对听觉系统和非听觉系统两个方面,对于听觉系统,噪声会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听力损伤,甚至耳聋。非听觉系统,即噪声对人体的许多系统如神经、心血管、消化等产生不良影响,诱发多种疾病,两个系统的受损与噪声的累积存在相关关系。

噪声令人烦恼,让人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妨碍休息和睡眠。在强噪声下,还容易掩盖交谈和危险警报信号,分散人们的注意力,易发生意外事故。

环境噪声多属于低强度的噪声,此类噪声会影响人们的交流、工作和休息,一般不会对听觉系统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损害(鞭炮除外)。

说到这里,李孝宽特别提醒:“在公交车或地铁车厢等公共场所,一些年轻人戴耳机听音乐,其旁边的人都能听到,这个声音应该在100分贝左右,对他们的听力是一个很大的损伤。”

李孝宽还认为,“水污染、空气污染、国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是城市环境四大污染源,前三种污染源都容易对人造成直接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因此,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而噪声除对人的听力会直接造成损伤外,对人的其他伤害基本是间接的,并有一个时间的积累过程,因此,人们对其危害重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可直接导致各方面的投入不够,其预后效果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噪声污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容易引发群体上访、阻止施工或运营等重大社会事件,直接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消弭邻里噪声 更侧重协调

针对社会生活噪声中的邻里噪声,目前的办法更侧重于协调。李孝宽解释:“比如装修,冲击钻产生的噪声震耳欲聋,严重影响周围邻居的作息,可对此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因为不能禁止别人装修,而冲击钻等装修工具还很难有替代品。更主要的是,装修时产生的噪声更多是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属于固体传声,相应的控制难度比较大。因此,针对邻居装修,一方面是协调装修时段,同时可采取一些个体防护措施。”

噪声传播过程中有三个要素,即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李孝宽认为,针对这三个要素,从污染控制的技术路线上可以考虑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和敏感目标保护三个方面人手。

第一,源头控制。降低各类声源的噪声发射是应该首先考虑的基本措施,所有可能采用的噪声源降低措施都应尽量优先考虑,包括: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加工工艺,降低声源的声强;改进运转设备和工具结构,提高部件的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及合理的聲源布局等。

第二,传播途径控制。对声源采取措施固然是一种好方法,但就目前的技术水平来看,大多数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并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往往还需要在传播途径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可以利用声音的吸收、反射、干涉等特性,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器、隔振、阻尼等技术措施。 第三,敏感目标防护。在有些情况下,当采用上述措施仍达不到控制标准或不经济时,就需要考虑对接收者采取防护措施,包括:建筑物围护结构隔声及个体防护措施等。

绘制噪声地图 做到心中有数

噪声地图是集环境声学、地理信息、交通系统和计算机科学等专业领域于一身的综合性高科技系统。借助噪声地图,管理部门可以掌握城市宏观噪声环境质量的水平,统计在不同噪声值区间内的暴露人口,基于噪声地图提出经济可行的环境噪声管理与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等,这对环境噪声管理具有很强的技术支撑功能。把噪声地图真正用好,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是非常有效的。噪声地图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目前,伦敦、巴黎、柏林、东京等城市都绘制了十分详细的噪声地图。李孝宽建议我国的城市尽快开展噪声地图的绘制工作。

《环境与生活》记者了解到,2008年,中国第一张城市区域噪声地图(深圳市福田南噪声地图)问世。2009年9月,北京城区第一张区域噪声地图绘制完成,覆盖西直门桥一德胜门桥一马甸桥一健翔桥一学院桥一蓟门桥一西直门桥这样一个“矩形”的12.7平方公里区域,各个地理位置的噪声值分布用不同颜色的噪声等高线、网格和色块来表示,看上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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