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撬装加油装置运营的法律风险分析

2018-09-10 10:40唐晓璞
中国化工贸易·上旬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运营风险

摘 要:撬装式加油装置是集地面防火防爆储油罐、阻燃防爆油气回收装置和加油机、自动灭火器于一体的地面加油系统。撬装加油装置已在全国多地使用10余年,至今仍未完全得到法律有效认可,其经营合法性常被质疑。下面笔者将对撬装加油装置运营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以供探讨。

关键词:加油装置;运营;风险

1 撬装加油装置运营模式

目前,撬装加油站装置的运营模式主要是两种,一是石油公司与固定大型用油企业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具体建设运营撬装加油装置。石油公司供油给合资公司,固定大型用油企业作为终端客户从合资公司购油,通过IC卡虚拟储值的方式定期与合资公司结算油款;二是石油公司投资,将橇装加油装置建在油品需求单位主要是中小型厂矿、混凝土搅拌站、运输公司、物流企业等中小型企业的场地内,为对方提供“零距离”加油服务,供应价格在零售价格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撬装加油装置的日常运营、消防安全和加油服务工作由石油公司负责,并向用油方提供加油服务人员的上岗操作、安全培训。用油方负责本单位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工作。

2 撬装加油装置的法律风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主体的强制性规定,开发运营撬装加油装置的法律风险源主要有“未批先建”和“无证经营”两个。尤其是“无证经营”的风险更大,应重点防范。

从政策看,对各省市对撬装加油装置不得对外经营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少数特定领域除外),区别只在于有的省市明确了支持非经营性(或称内部使用)撬装加油装置存在的态度,而有的只明确了取缔非法经营撬装加油装置的态度。

2.1 “未批先建”的法律风险

不对外经营的撬装加油装置,只需對其建造、使用取得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许可,不存在“无证经营”的风险,只存在“未批先建”的风险。因此,只要取得安全许可即可。如上海市安监局于2010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内部加油站整治与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安监管监一〔2010〕26号)要求,“切实加强内部加油站整治与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没有经过备案,继续违规使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经过安全评价的内部加油站,各单位要对评价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抓紧做好备案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内部加油站的备案工作”,“内部加油站备案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具体负责”。内部加油站备案需提交的材料有:

《企业内部非经营性加油站备案申请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危险化学品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内部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

内部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安全评价报告;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2.2 “无证经营”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证经营”风险,只要确保撬装加油装置的“内部使用”或者其运营的“非经营性”即可规避。但是,难点恰恰在于对“内部使用”或者“非经营性运营”的界定。

鉴于对“非经营性运营”现行的法规、规章并无统一的界定,故笔者认为,首先应依托当地现行政策法规要求设置橇装装置,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橇装加油装置可界定为“内部使用”或者“非经营性运营”:一是主体上针对特定当事人;二是油品所有权的转移不是通过橇装加油装置实现的;三是橇装加油装置现场不存在现金流。真正的风险存在于那些只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两条或一条的撬装加油装置。防控风险的重点应是通过各种手段,使该类撬装加油装置最大限度的满足或靠近上述三个条件。

3 撬装加油装置风险防控措施

3.1 用合同定位供需法律关系、最大限度满足或靠近“内部使用”或者“非经营性运营”条件

一是签订装置租用或借用合同,将用油方界定为橇装加油装置的使用人。特别要约定以下事项:①由合作方提供内部自备加油场地,供油方提供橇装加油装置,合作方以或租或借等方式,取得橇装加油设备的使有权;②橇装加油设备由合作方保管或合作方委托供油方保管、派人使用,供油方进行技术维护;③合作方自行订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供油方可以免费为合作方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或技术指导培训;④按照当地政策要求,办理内部使用报建及相关行政备案或审批工作;⑤橇装加油设备不得悬挂供油方标识,以免引人误解。二是签订油品买卖合同,确定供油方为油品终端销售。由供油方向对方提供油品,约定结算方式、提货方式、违约责任等。

3.2 谨慎选择用油方、最大限度控制法律风险

在橇装加油装置无法完全满足“内部使用”或者“非经营性运营”条件时,用油方的实力成为抵御法律风险的支撑性力量。鉴于国家司法、执法现状,在充分考量其风险防控能力的基础上谨慎选择用油方或者合作伙伴方犹为重要。因为,有些风险对于供油方而言是现实的风险,但对于合作伙伴而言就不是现实的风险。同时,从解决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看,一个拥有广阔社会资源的合作伙伴,能够在短时间内控制风险。

总之,目前橇装加油装置开发运营受到政策方面的限制,存在法律风险。但是,如果各个地区充分研究、因地制宜、巧妙防控风险,橇装加油装置的开发仍然能够在扩大销量、提高效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

唐晓璞(1980- ),性别:女,籍贯:黑龙江,民族:汉,学历:硕士研究生;职称:经济师,职务:法律事务高级主管,研究方向:民商法学,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猜你喜欢
运营风险
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车联网的优势与劣势
应用瀑布模型的MOOC制作方法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研究
浅析应收账款的产生原因和对策
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特征、风险与效率提升路径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措施
当前纸媒微信公众号运营的突出问题与策略建议
房地产项目运营阶段的成本控制
妇幼保健机构成本效益评价体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