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AT徒步者的宿命

2018-10-08 05:05
长江文艺 2018年17期

AT全线长达三千五百多公里,经过十四个州。徒步者习惯把这十四个州从南到北大致划分为五个区段:1.佐治亚、北卡和田纳西;2.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3.马里兰、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4.纽约州、康乃狄克和马萨诸塞;5.佛蒙特、新罕布什尔和缅因。

徒步AT有两个方向:北向(North Bound,简称NoBo)和南向(South Bound,简称SoBo),所以徒步开始的季节也有两个:北向的一般在三月下旬到四月中旬从南端的佐治亚州出发,大约在九月至十月上旬抵达北端的缅因州卡塔丁山。三千五百公里的路程,平均完成时间为六个月。海拔两千多米的卡塔丁山所处纬度相当于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一带,十月上中旬就开始下雪,十月十五日就开始封山,所以如果迟于四月下旬出发,除非脚力极快,否则很难赶在十月大雪到来之前抵达北端终点。但如果出发太早,如笔者选择三月初出发,则容易在南部山上接连遭遇寒流暴风雪和摄氏零下10度的酷冷,前行艰难。

而南向者的最佳出发时间则在七月上旬左右,在年底前到达南端的佐治亚州斯普林格山。这个方向的徒步者如果出发早于六月中旬,北部缅因州的积雪刚刚消融,再加上雨季,山坡泥泞难行,山谷和低洼处到处是沼泽积水,溪流汹涌,更兼蚊虫、小咬和蜱虫肆虐,给徒步者平添许多困难。但如果出发太晚,比如八月之后,按一般速度则很难在年底前抵达南部终点,而且十二月份,南部山区也会冰雨暴雪不断,行路困难重重。

每年挑战AT全程的数千人里,大约百分之七十左右是北向的,不到百分之三十是南向的,这是两种最经典的走法。此外还有近些年比较流行一种所谓翻转式走法(Flip Flop),即五月或六月,甚至七月从中间某州,如西弗吉尼亚、宾州或纽约州起步,一直走到北端。然后再搭车回到原先起步的地方往南走,在年底前走到南部终点。这种分两段的翻转式走法以前颇遭人不齿甚至不被承认,但近年渐渐走的人多了,也就进入正宗。尤其是,这种走法比较适合在校学生或毕业生。他们五月、六月毕业或者放假,不愿久等,抓紧时间先朝着一个方向走,走完再去走另一边,在年底前完成全程。

佐治亚、北卡和田纳西三州,传统上属于美国南部农业州,这些州的居民大多数政治上比较保守,信仰基督教,反对同性恋和堕胎,是共和党的铁票仓州。他们当年虽然在南北战争中战败,独立诉求未能实现,但至今仍有许多民众在屋外悬挂当年的邦联国旗帜。但对徒步AT的人来说,这几个州的居民最为朴实淳厚热情,乐于助人。一路走过来,这三州碰到的小径神奇最多,如果需要下山到附近小镇补充食物,公路上也最容易拦到顺风车。而在北部最开明最为自由化的纽约和马萨诸塞等州,反而小径神奇最少,拦车也最不容易。人性之复杂,并不以政治保守或开明取向为唯一圭臬。

初春走在这数州南部山岭上,举目望去,四处一片枯焦肃杀,时不时风云突变来场阵雪,一旦在山脊上遭遇迎风面,强风夹着雪粒扫到脸上,像砂子打磨。露在外面的鼻子脸一会儿就麻木了,戴着厚抓绒防寒手套,手指尖照样麻木。只有拼命赶路往前走,才能让身体渐渐暖和过来。三月时节,天亮得晚,黑得早,一般五点半之前就得赶紧扎营,在天完全黑透之前赶紧吃完洗漱毕,钻进睡袋让哆嗦的身体慢慢暖和过来。这时候,无比盼望春天夏天赶快到来,好享受阳光下的温暖。只是,当真正在烈日下暴晒翻山越岭挥汗如雨时,却又开始回味寒冬时节的酷爽。顶寒冒暑,风雨兼程,是AT徒步者生来的宿命。

在弗吉尼亚小城大马士革

弗吉尼亚境内的AT线长达近九百公里,从南往北纵贯,要徒步一个多月,虽然越走越暖和,但是春季的雨水也越来越多,经常连续数日甚至十数日在风雨中跋山涉水,当所有换洗衣服全部湿透之后,只好穿着又脏又湿的衣服赶路,盼望到下一个小镇洗澡洗衣服,用上烘干机,穿上干爽的衣服。文明世界的日常生活,此时成了徒步者心目中的无上享受。

更糟糕的是,随着天气转暖,山里各种虫蛇纷纷出笼。走在小径上,一不小心就蜘蛛网糊了满脸,脖子上落下个俗称“吊死鬼”的毛毛虫,蛰得红肿一片。至于蚊子牛虻沿路围追堵截、不屈不挠跟踪叮咬,更成了家常便饭。于是,下雨虽然到处湿漉漉的难受,而且长满青苔的石头滑溜溜,稍不留神就要摔跤,但是,至少没有随处飘荡的蜘蛛网线,没有悬挂空中、稍不注意就会一头撞上的“吊死鬼”,没有绕身圈舞炫耀飞行技巧的蚊蝇,走起来反而欢畅。尤其是“空山新雨后”的那短暂瞬间,更是怎一个爽字了得!可惜只要空中的水分潮气减少,“小伙伴们”立即热闹登场,各种围攻开始。本来也是,它们原本就是森林中的主人和原住民,我只是一个偶然闯来搅扰它们正常生活的过客,不交点买路钱似乎也说不过去。

如果说到AT线上最危险的生物,既不是体型威猛的黑熊和形容萎缩的土狼,也不是老鼠和毒蛇,至于野蜂和蜈蚣毒蝎之类更不是什么大问题,人们谈其而色变的是一种叫蜱虫(Ticks)的吸血寄生小虫。

普通状态下的蜱虫只有绿豆大小,但据说吸饱血之后,身体可以膨胀数倍甚至十数倍,煞是吓人。蜱虫分布范围极广,开春之后,从南方的佐治亚到极北的缅因州都可见其身影。蜱虫平时躲藏在草地和树林里,嗅觉极为灵敏,几米外即可闻到人或动物身上发出的体味,然后迅疾爬上草尖或树叶上,待人畜经过时跳到身上,然后用钳子一样的尖嘴扎进肉里,从此就寄附在宿主身上,吸血为生。

如果只是吸血也就罢了,恐怖的是,当蜱虫吸血时,口腔中的唾液以及唾液中寄宿的病菌也随之进入人体,从而引发各种病症。其中最“搞笑(有点不厚道哈)”的是红肉过敏症,此病会引发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殊抗体,以至于得此病者终身不能吃肉,否则会引发身体的一系列过敏反应。如果是素食者也就罢了,如果患者嗜肉如命而终身只能对肉望洋兴叹,无异于是身心的酷刑折磨。

不过北美蜱虫传播的最主要病症是莱姆病,此病症状以发烧、畏寒、头痛以及身上各处关节痛为主,此外还有呕吐、腹泻和食欲不振等,由于此病颇为类似普通感冒发烧,而AT徒步者整日风餐露宿且极度营养不良,一旦发生这些症状,往往会以为自己只是感冒而不在意,在深山老林中很容易延误治疗,即使下到山下村镇,也往往会被乡村医生误诊为感冒发烧,除非患者明确告诉医生,自己曾被蜱虫叮咬过,以引起医生的警觉。

蜱虫附上人体后会将整个头部扎进肉里吸血,由于它会在叮咬过程中分泌一种麻醉剂,受害者会对叮咬毫无感觉。一旦发现身上有蜱虫,也不能硬拔,因为它会用钩喙紧紧叮住人体皮肉,若是硬拔,会使得蜱虫身体分离,脑袋仍在人体肉中,引起感染发炎。唯一的办法就是朝蜱虫身上抹点酒精、汽油及风油精之类的刺激物,或者滴些普通食用油使其难以呼吸,当它感觉难受时,它会不由自主松开口,这时才能顺势将它整个身子拔出来。

我那天在溪边洗脚,看见小腿肚有个黑斑点,以为是泥浆,捧水一擦,竟然擦不掉,当时心里一沉,仔细一看,果然是蜱虫。幸好同行者有酒精纱布和小镊子,将其完整钳出。一般来说,被蜱虫叮咬之后,要立即连续服用三天到一周的抗生素,以防止病菌在体内蔓延。如果被叮咬处周围出现过敏式红斑,这说明病菌已经进入体内,需要尽快去医院求治。

当然,并不是所有蜱虫都带有这些恐怖的病菌,据说在北美,每四只蜱虫只有一只“携毒”,我运气不坏,没碰上那只坏蜱虫。被叮咬之后,提心吊胆了好几天,发现身体没任何异常,才放下心来。不过从那之后,我每天早上出发之前都要在两腿以及其他暴露部位喷上防虫喷剂,喷一次可以管8-12小时不受蜱虫等侵袭。这次我虽然侥幸逃出生天,但不是每个人都如此幸运,一路我碰到过好几位受害者,他们有的在医院打针吃药几天治好了病,最严重的一位在医院躺了整整两周才恢复过来,重新走上AT。

西弗吉尼亚境内的AT线虽然只有几十公里,但其中小城哈坡渡(Harpers Ferry)却是ATC总部所在地,而且是AT全程的近乎中间点。到了这里,多少会给全程徒步者一些心理慰藉:总算走了一半了。

对三四月出发的北向徒步者来说,踏入宾州基本上就进入夏天了。暑热和缺水是最大的考验。马里兰、宾州和新泽西这几州山不大海拔低,一到夏天,如果连续几天烈日高温,泉水干涸,池塘水浅变得像沼泽,水质污秽不说,水面上扭曲舞动着各类孑孓类生物,视之令人难以饮用。但焦渴无奈之际,万不得已也只好过滤之后再投以杀菌药片或者煮沸,才敢入口。

除了水资源的匮乏,在路况上,马里兰地势平缓,有些地方要穿过大片的农田和草场,风和日丽天气走起来很舒服,但一旦烈日炎炎或暴雨成灾,要么被无遮挡地全身晒出油,要么蹚水在半尺深的“沼泽”里,举步维艰。有时不小心沾到毒草毒木,会莫名其妙引起皮肤过敏,再被汗水一浸,痒痛难熬。至于宾州的石头路则更是恶名昭彰,AT徒步者把宾州全名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改成为Rockyvania(石头法尼亚),这些累累石海,有些是自然形成,有些则是早年开矿炸山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整个光秃秃石头山。行走在石海上,尤其是下雨天,布满青苔的岩石滑溜异常,很容易摔跤受伤。我还在南部时,曾碰到过两位女士,一位是短途爬山者,一位是我拦顺风车时好心停下来载我一程的热心人,她们当年都曾走过AT,也都分别在宾州境内摔断了腿,从此告别AT梦。这让我过宾州时格外谨慎小心。

纽约州境内的AT小径以哈德逊河为界,河南面的地形与新泽西类似,潮热缺水,山虽然不高,但岩石嶙峋,上下起伏,再加上虫蛇众多,走起来实在难以心情舒畅。但只要过了哈德逊河,山势渐渐高大,气候和水源却也日渐清亮起来。一路向北,穿过康州和麻省(即马萨诸塞州),山是越爬越高,但气候也越来越凉爽,山溪泉水也更加可人,不似前数州的污浊难饮。

过了麻省就是AT线上的最后三州:佛蒙特、新罕布什尔和缅因。进入这三州,你会发现,原来前面走的差不多三千公里,似乎都只是为这三州做铺垫。四个多月里,背着重装包,每日徒步几十公里,风餐露宿,能量消耗导致体重遽降(我走完全程,体重减了30斤),在精疲力竭强弩之末之际来到这里,才发现眼前是一座更比一座高的山,一条更比一条难爬的巨石坡路,绝望浩叹之余,也只能硬着头皮带着满身的伤痛继续向前走:难不成到了这个地步还要退却?

AT上有种说法:如果说进佛蒙特州是进大学,那么进新罕布什尔州则是去读硕士,到了缅因州,就是进了博士班,当你连滚带爬上到卡塔丁山,摸到山顶那块象征一切苦难结束的AT终点的牌子,才算是戴上光荣的博士帽走出AT这个大学校门。

佛蒙特州境内有些高耸入云难爬的大山,但毕竟中间有些间隔,让你可以在稍微平缓的地带休整喘息。而一旦进入新罕布什尔州白山山脉(The White Mountains)连绵无际陡峭艰险的山峰,峰峰相连,石径起伏上下,让你根本没有喘息之机。

白山山脉最高峰是华盛顿山。此山海拔虽只有1917米,但却是美国密西西比河以东最高峰之一。纬度是北纬 44°16′14″,相当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纬度。由于山脉北部是加拿大魁北克荒原大湖,东部远眺大西洋,因而此山以气候恶劣著称,夏季多暴雨,冬季多暴雪,即使是盛夏,山上的气温也可以在一天之中的数小时内从摄氏30度降到零度,狂风大作之际,树线之上,遍地乱石,无处藏身,不少缺少户外经验的人因携带御寒衣物不足中招。据记载,华盛顿山顶最高风速曾达到每小时372公里(1934年测得),相当于十级大风的三倍半!这也是迄今为止地球陆地上测到的最高风速。超过这个记录的风速是1996年在澳大利亚外海南太平洋上的一次飓风,当时测得的风速为每小时408公里。在美国低海拔最危险十大徒步线中,此山名列第二。一百多年来,至2017年,已有159名徒步客死于此山或附近,最大死因是失温,其次是摔伤致命。

出了白山,紧接着就进入AT线最后一个州缅因州。相对而言,缅因的山没有白山险恶艰难,但缅因州的最大挑战是抵达卡塔丁山之前的百英里(160公里)荒原无人区。缅因州地处极北,人烟稀少。百里荒原,大山大湖,除了早年伐木场在森林里开出的几条运送木材的但早已废弃的土石路,几乎看不到任何人迹。一旦进入,里面基本没有手机信号,也不要指望可以获得任何帮助和食物补给。背着至少七天的食物(警告牌上建议携带十天粮食)步入这百里蛮荒,身心俱感沉甸甸的压力。但历经数月,三千多公里的山已经爬完,这最后的关口,无论如何也得硬着头皮闯过。

哈坡渡城中在内战中被破坏的教堂废墟

走AT从美国南部一路徒步到东北端,经过十四州,除了感受不同地方的风俗人情和生活习惯,竟然在语言使用习惯上,连我这个外国人也感觉到极大的不同。记得穿越新英格兰时,发现一件有趣的事,就是一路经过好多很大的水面都不叫湖(Lake)而叫池塘(Pond)。

记得当年在国内读大学时,读过著名作家徐迟翻译的美国早年自然主义作家梭罗写的《瓦尔登湖》,非常喜欢。后来发现书的原名是Walton Pond,于是觉得很好笑,觉得徐迟很聪明,把Pond翻译成湖而不是塘。梭罗在书中描写自己在水边森林里建了个小木屋,离群索居在大自然中思考人生。如果是湖边多有诗意,如果是塘边,岂不成了看守鱼塘的老头了?

后来到美国,有机会去离波士顿不远的WaltonPond凭吊了一番,发现水面辽阔,完全称得上湖,与理解中的池塘差得太远,于是觉得徐迟翻译成瓦尔登湖而不是瓦尔登塘的确有道理。

记得走到马萨诸塞州的上鹅湖扎营,很宽大的水面,也是叫Pond(Upper Goose Pond)。当时好几个徒步者,而且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美国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要叫Pond,而不是Lake?这时一个有学问的当地人说,在新英格兰地区,叫Lake还是Pond与水面大小没关系,而与水面的形成有关。凡是有河水或大型溪流注入的水面才叫Lake,而由山间小溪或泉水汇聚而成的,无论多宽广的水域,一律叫Pond。听那位先生这么一解释,顿时觉得徐迟不仅是翻译得聪明,而且英语的学问还相当深厚,了不起。原来英文的Pond并不能仅仅望文生义机械地翻译成中文的塘,不同的地区用法竟然如此不同。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啊。看看上鹅湖照片,谁要说这是鱼塘,我跟他拼命!

温馨的大马士革

对,它的名字叫大马士革(Damascus),但它不是中东国家叙利亚的首都,而是坐落在弗吉尼亚南部、紧邻北卡罗莱纳州的美国南方小城。

在美国地图上,你大概可以找到几乎所有欧洲地名或由欧洲人命名的其他地区的地名。想去莫斯科?不用坐十多个小时的飞机,从纽约开车两小时就到,不过这个莫斯科是宾州的一个小镇。雅典、斯巴达、锡拉丘兹、罗马、巴黎、伦敦、约克、泽西……举凡你能点得出来的欧洲城市名字,在美国都能找到。而且还有新伦敦、新泽西和新约克(NewYork即纽约)新……之类的。光叫大马士革的城市,在美国就不止一个。一位AT徒步者出发前预先把补给物品邮寄到这个大马士革,结果走到这里却没收到,经查询才发现,包裹被误寄到马里兰州的大马士革去了。

大马士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68年甚至更早。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上半叶,这里一片繁荣,满山遍野的原始森林资源不仅便利当地的开矿和钢铁冶炼,还为全美提供各类木料。据历史资料,1912年,这里运出的木材便超过宾夕法尼亚全州当年开采的木材总数量。此外,这里还是木制和藤制家具的制作中心,铁路和河流为木材和家具的运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当然,为木材开采和家具制作服务的各类工厂以及店铺也一片欣欣向荣。

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后半期,随着环保意识的高涨,人力资源费用的节节高升,再加上全球化浪潮,木料开采和木材加工业逐渐消失,然后以之为中心的各种工厂企业也随之败落,人口大量外流,整个城市近乎凋敝荒废。曾经的数千近万人口,到2000年人口普查时,大马士革只剩下814名居民。

制造业消失之后,近些年大马士革努力发展旅游业,力图给小城未来增添点亮色。除了AT线穿城而过,还有三条国家级和州级自行车越野道经过这里,给小城带来不少商机和活力。也正因为如此,大马士革居民对AT徒步者十分友善,为他们尽力提供各种便利。小城里的客栈商店餐馆服务物美价廉,绝不胡乱宰客,给人留下十分温馨的印象。因此,在AT徒步者中,大马士革的口碑一直居于首位,被人称赞不已。

大马士革之所以广受徒步者欢迎,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每年五月第三个周末,这里都要举办AT线上最大的徒步狂欢节(Appalachian Trail DayFestival)。连续三天各种酒水饮料和食物免费招待徒步者,各家户外公司也在此设摊,向徒步者半卖半送提供户外用品。那几天,成百上千AT徒步者,当年的和前数年的,纷纷赶来聚会。城里客栈那几天一床难求,而小城内外的空地上扎满五颜六色的帐篷,热闹非凡。

若不是走AT,根本不会知道美国还有这么个叫大马士革的小城,但一旦去过,就再也难以忘怀。写到这里,突然想起那首叫《传奇》的歌:“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念走AT的日子,想念那座温柔的小城大马士革。

历史名城哈坡渡

哈坡渡是我自己对位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小城Harpers Ferry(音译为哈泼斯费里)的“神”翻译。Ferry英语里是渡口的意思,与其音译为费里,不如意译为渡。就像Oxford中文是牛津而不是奥克斯福特一样。

国内一般人很少知道哈坡渡这个地方,去那里的中国游客更是寥寥无几。但这座只有两三条商业街道的小城在美国人心目中却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不仅西弗吉尼亚州,哈坡渡邻近的几个州: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弗吉尼亚和俄亥俄等州的中学组织学生春游或秋游时,经常带他们去那里,除了欣赏美丽的自然风光,最重要的,是去接受美国历史文化的教育。而春秋旅游旺季的周末,这里以及周围的大小旅馆酒店无不爆满而致一房难求。

哈坡渡坐落在西弗吉尼亚与弗吉尼亚以及马里兰州交界处,西南面是绵延无尽的群山和仙乃渡河谷,而东北面则是平缓丘陵平原的马里兰高地,然后就是一马平川俯瞰美国首府华盛顿。东部的两条著名的河流仙乃渡河和波托马克河在这里汇合,在当年公路系统还不发达、河流运输还占有重要位置的时代,这里是交通繁忙的津渡。山区的木材和矿石,平原的粮食棉花以及各种日用品,都要经过这里转运向四面八方。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美国还没有西弗吉尼亚这个州,这里是弗吉尼亚西部地区(Western Virginia)。当弗吉尼亚宣布独立退出联邦后,西部这边民众却支持统一,于是总统林肯来个釜底抽薪,宣布西部弗吉尼亚从弗吉尼亚分离,自成一州,于是西弗吉尼亚诞生。

哈坡渡战略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地处波托马克河和仙纳度河交汇,连接群山河谷与丘陵平原,所谓咽喉之地是也。同时,当年这里还是运河和铁路枢纽,以及大型兵工厂所在地。所以,1861年到1865年南北战争期间,哈坡渡为南北两军必争之地,先后易手八次,南北军各占领四次。北军拼命死守,以作为华盛顿的外围屏障。而南军不断从山区河谷出来,试图占领这里,直扑马里兰高地和首都华盛顿。而每次无论哪方的军队弃守撤退前,必定尽可能炸毁烧毁一切,不给对方留下任何东西。而且这都还是双方最高军事长官下达的命令。战争结束后,哈坡渡完全成了废墟和鬼城,既没有多少居民,也没有几栋像样的民居,连最神圣的教堂都只剩下几堵至今仍矗立在山坡上的残墙,似乎在诉说着当年战争厮杀的残酷,“废池乔木,犹言厌兵”。历史资料说,战争结束后,当局考察这里之后感叹说,这个城已经完全毁了,连10美元都不值。直到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哈坡渡的城市永久居民依然不足三百人。

经过150年的恢复,哈坡渡虽然仍不复当年的繁荣,但已不是鬼城,轻重工业虽然没有,也不复当年交通枢纽的盛况,但作为以历史遗迹为号召的旅游小城,却自有其风貌。各种小而精的博物馆都免费对游客开放,使人流连其间而忘返。

对AT徒步者来说,到了哈坡渡自然要去ATC总部朝圣。总部办公室里有一面墙,上面贴着AT前世今生的各种“大牛”照片和文字介绍。除了我在本系列第一篇里介绍的首位走完AT全 程的厄尔·夏 福尔 (Earl Shaffer,1918-2004),还有两位令我拜服不已的奇人。

盖特奶奶(GrandmaGatewood,1887-1973)是第一位走完AT全程的女性,时年67岁。她1954年第一次走AT时,只走了几天就在森林里迷路了,最后劳动森林救援队找到她,护送她脱险。但第二年她卷土重来,并成功走完AT全程。1964年,她第三次走完AT全程,成为当时第一位走过三次全程的人。当时她已经78岁。除了性别和年龄,她最著名的特征是只穿一双网球鞋,只带最简单的食物和用品上路。看照片,她连背包也没有,只在肩上背个包袱。走AT时,她有11名子女和23个孙辈。

盖特奶奶生涯中并非运动健将或探险奇人。她出生在美国中部农业州俄亥俄大平原上一个农民家庭,家里兄弟姐妹连她一共15人。19岁那年,她嫁给一个大她8岁的烟草种植农夫,给他生了11个孩子。从她结婚的第一个星期开始,她就持续不断遭受家暴,曾被打断过肋骨,打掉过牙齿,好几次被打得奄奄一息送医院救治,离死亡仅一步之遥。于是,当被打得受不了时,逃进森林,让身心享受短暂的自由和宁静,就成了她的家常便饭。53岁那年,她终于获准离婚——那个年代,在美国,尤其是在美国农村,法律程序上,离婚非常困难;社会风气里,也十分丢脸,要遭受世人当面的轻蔑和背后嗤笑,还有她前夫不断发出的死亡威胁的咆哮。

1954年,时年67岁,她有天偶然想起五年前曾在《国家地理杂志》上读到的一篇关于AT的文章,于是对她的孩子们说,想出门去走走散心,她子女也不知她要去哪里,出去多久,也没放在心上,反正从年轻时起,逃避家暴已给了她足够的户外生存经验,不必为她担忧。于是,一条毯子,一件雨衣和一块塑料布,塞进一个自己手缝的布袋里,棍子一挑,脚蹬一双球鞋就出门了。

第一次,头天就糊里糊涂在山里迷了路,三天后被救援队发现带下山,郁闷回家。

第二年,她准备充分再次出发,这一次不但行程顺利,还在南方出发点被地方报纸记者发现。一个老太太背着布袋拎根棍子走AT,这种似乎矛盾的形象作为趣闻一经报道,再被美联社转发之后,逐渐引起全美民众的关注,一路上人们争相为她举办“小径神奇”。走到全程三分之二距离时,她上了美国发行量最大的体育杂志《运动画刊》,其形象一夜间风行全美,待走完全程,更是各大电视台访谈节目邀约不断,顿时成了明星级人物。

盖特奶奶一共把AT走了三遍,在美国户外运动史上,她是崇尚极简装备的先锋人物:用最简单的装备,携带最少的物品,以半野外生存的方式完成长距离徒步。

牛人榜上另一位人物是盲人厄文(BillIrwin,1941-2014)。1990 年,身为盲人,既没有地图,也没有指南针,更没有GPS,仅凭着一条德国金毛导盲犬,他花了八个半月走完AT3500公里全程,成为第一个,也许是迄今为止仅有的走完AT全程的盲人。在行走过程中,他平均每天跌跤达四十次,曾摔断过肋骨,踢掉过脚趾甲,在冰天雪地里过河时跌进水里,爬上岸时衣服和头发上全是冰,几乎因失温而丧命。他说,他虽然看不到AT路上的美景,但他听到的声音和闻到的林中的清香已经给了他足够的补偿。

生活在北卡罗莱纳州的厄文并非天生盲人,年轻时的疯狂酗酒和每天抽五包烟的狂野生活毁坏了他的健康,再加上一次医疗事故,他在1984年完全失去了双眼的视力。但眼盲之后,他反而变得清醒,1987年,他戒烟戒酒成功,并成为了一名虔诚的基督徒。1990年,时年50岁,他决意去走AT,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救赎。他3月8日从乔治亚州AT最南端出发,历经八个半月,一直到当年11月21日才抵达冰封三尺的AT北端缅因州卡塔丁山。他的事迹一经媒体披露,立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路追踪他的崇拜者们通过电视直播目睹他一步一跌登顶5269英尺的卡塔丁山,跪在风雪中祈祷,而早已等候在山顶来自他家乡教堂的信众们则围着他高唱赞美诗向他表示祝贺。此情此景感动了无数人。

对许多走AT的人,AT是苦虐身心的修罗场,或者是挑战自然挑战自我的角斗台,但对一些人,AT却是救赎之道和朝圣之路,通过徒步AT洗涤内心的罪恶和黑暗,重新拾回人性的光明。今年5月17日,为了报答当年走AT时受到的款待,我邀约了几个朋友在宾州境内AT经过的路口办了一次“小径神奇”。接受款待的徒步者中,有一位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是中学老师,去年,他结婚20年的妻子在他完全不知任何原因的情况下突然提出分手,并决然离去。遭此打击,他一蹶不振,生活和工作一塌糊涂。于是,他所在中学的校长给他半年时间让他来走AT,在徒步路上重新把自己找回来。抱持着这种信念,他一路徒步三个月走到了宾州。看到我们时,他正饥渴交加,说的第一句话是“我饿死了”。吃完喝完我们提供的食物,向我们挥手感谢道别,他背起大包,在夕阳下走进深林。

相信他触碰到卡塔丁山顶的AT终点标志,再回首俯瞰山下人间,会发现其实一切都是浮云。

消逝的密里诺切特

走出缅因州的百里荒原,踏上文明象征的柏油公路,离得最近的是几十公里外一个叫密里诺切特(Millinocket)的小城。搭车去那里休整补给,犒劳一下自己,然后去冲顶卡塔丁山,结束近半年的长途徒步,这几乎是所有人的选择。

小城非常安静,街上除了徒步者没多少人,也没有什么车,虽然街上的一些房子看上去颇有历史感,也颇为气派。城里有家中餐馆,那天傍晚我和几个朋友进去,店外街上黑黝黝的,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餐馆老板福州人(记得好像姓陈),看见意外来了同胞,十分高兴,亲自过来招待。大家边吃边聊,自然聊到生意。他来密里诺切特已经八年多,开始几年餐馆生意十分兴隆,现在却只能勉强维持,十年的租约还剩不到两年,熬完了就关门走人,去别处谋生。

究其原因,他说,这里原来有家大印刷公司,以印刷信封信纸为主,员工数千人。当时餐馆生意好得不得了,午餐晚餐店里经常爆满。不料印刷厂生意越来越差,前几年裁员,只留下几百人维持工厂核心业务,坚持了两年,现在整个工厂都关闭了。没了工作,密里诺切特年轻人基本走光,只留下没什么消费能力的退休老人。这一带,只有他的餐馆还在勉强维持,附近的商家都倒闭了,一到晚上,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陈老板说,缅因北部地区的许多小城,其核心企业不是造纸厂就是印刷厂,但这些年这些工厂几乎都倒闭了,造成人口大量流失。密里诺切特号称缅因州最大的小城(the Biggest Small Town),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时还有四千多人,现在估计连一千人都不到了。

2016年三月我开始走AT时,正好是美国总统大选年的初选开始,原先完全不被看好的特朗普在共和党初选中一路势如破竹,最后力压党内所有强劲对手,赢得共和党提名。然后在大选中意外击败民主党人希拉里,登上美国总统宝座。其主要原因,“让美国重新伟大”的口号,把流失到海外的工作机会带回美国的诉求,赢得了美国下层民众,尤其是那些失去工作和尊严的蓝领白人的支持。

但是,时代趋势不是谁上台就能挽回的。以密里诺切特来说,现在是电脑和手机时代,还有几个人会去使用信封信纸?印刷厂的关门是必然的,没了印刷厂,造纸厂也只有关门一条路,特朗普纵有通天的本事也带不回这些失去的工作机会。

次日白天,走在空荡荡的街上,偶尔看到几个老人踽踽街角,想着再过若干年,待他们离开尘世,这座名叫密里诺切特的小城可能就从此消失。再想着走AT前在纽约工作期间,看到曼哈顿几乎所有马路上都有乞讨的流浪汉,而他们大多数都是青壮年,也许他们都是来自类似密里诺切特这样的地方,没有了工作,更没有了前途和希望,于是只好在与他们完全无关的都市灯红酒绿中,以乞讨的方式聊以卒岁。

缅因州拥有极其美丽的大自然,人烟萧疏,山河壮丽;百里荒原,到处是一望无际的大湖、清澈的溪流和似乎永远走不到边的森林,这是美国甚至整个人类社会无可估量的大自然财富,可惜的是,生活其间的普通百姓却难以从中获得维持温饱的生活资源和工作机会。比特币、云计算、区块链……这些被高端社会玩得兴致勃勃的新概念离密里诺切特这样的地方实在太遥远,也救不回这些铁锈圈和木朽圈的地方。

小径神奇2018

走完AT之后,对那些沿途帮助过我的人一直心存感念,想办一次“小径神奇”,用AT上的话就是回报“Pay Back”,或造福后来人“Pay Foward”。去年因各种事情没做成,今年想不能再拖了,于是,在以新泽西为大本营的户外揽胜群一吱声,竟然十多人踊跃报名参加,惊喜之余,感动莫名。

事情定下来就开始要确定时间和地点。徒步AT全程从南端起步的最佳时间一般在三月下旬到四月上旬,徒步者虽然有快有慢,但大队人马进入1200英里以外的宾州中部大约在六月中下旬到七月上旬。这有点像渔汛,有一定的时间和规律,撒网早了或晚了都捞不到鱼。做小径神奇,自然希望服务到的徒步者越多越好。摆了满桌美食佳饮,眼巴巴等一天,只“捕捉”到小猫两三只,难免会少点成就感。

为了选点,几周前在AT上走了三天,沿途考察,各种因素的考虑,最后选在Smith Gap Road,时间是6月17日星期天。AT小径在这里穿过公路,道路两边浓荫密布,路边可以停车,这样方便我们开车携带大批食物和饮水。而且,南边离这里最近的窝棚在13.5英里以外,按平均速度每小时2.5英里算,走到这里正好差不多中午时分,对远道而来的我们,也不用太早急急忙忙赶过来。大家约定的时间是十点左右到就可以。

我带着儿子和另外三位之前只在微信上有联系、但却素未谋面的朋友一起周六就进山徒步扎营,第二天一早9点半不到就赶到了小径神奇的活动地点。9点45分,我们的野餐桌椅和食物还没摆出来,就出现了第一位徒步者。这位名号为英雄(Hero)的哥们开始说只要一瓶水,后来听说有吃的,就坐下了。随着我们的人一批批赶到,各种食物次第摆上,他就不停地吃了起来,几次站起来准备背包出发,然后又忍不住食物的诱惑,坐下来接着吃。一直吃到12点过了,实在吃不动了,才恋恋不舍地告别离去。说实话,食物无法抗拒的诱惑,没走过长途AT的人很难真正体会到,记得我当年也曾在一个小径神奇的摊子前足足吃了两个小时:两个大汉堡,三份热狗,两罐可乐,还有香蕉苹果土豆片等水果零食,如果不是怕吃撑了走不动路,还可以再吃下去。

时间接近中午,徒步者接踵而至,当他们走出小径路口看到食物摊时,每个人的表情都几乎一样,是那种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睛的惊喜。每天徒步在山里,吃着干粮,饮着山泉水,突然看见所谓真正的食物(Real Food),那种喜悦是无法形容的,更何况是一般中餐馆都吃不到的家常中国美食!

下午3点半,树林小径里走出来一个女孩,看到我们,她突然满脸眼泪,然后扭过头去,等心情平复了再转身走过来。一口气灌下一瓶运动饮料Gaterate后,这位叫早雀(Early Bird)的女孩说她已经断水10英里(约16公里)了,如果没碰到我们,她至少还得再走3.5英里才能到下一个水源处,当时的状况,她都不知道能否坚持得到。那天暴热,气温接近摄氏30度,背着重装包在密林里徒步,身体水分消耗极大。再加上那段路有几个光秃秃的巨石大坡,没有任何遮阴,走在上面,跟进了铁板烧一样。估计她经验不足,过早就喝完了随身携带的水,然后就只能硬撑着往前走。本来那段路中间有个泉眼,但连日艳阳,水源已经干涸。好不容易走到这里,突然看到满桌的食物饮料和水果,情绪一下就崩溃了。

这段路石头嶙峋难行,中间没有水源补给,走过来的人都是首先痛饮,接着把自己空荡荡的水瓶装满水,然后再坐下来安心吃饭。他们都称赞并好奇我们怎么会找到这么绝佳处办小径神奇的。其实我们当初选址还真没特别考虑水源因素,算是碰对了吧。

下午4点,我们已经收摊准备回家,这时林子里又走出来几位徒步者。看到他们饥渴的样子,我们不忍,从车里把已经收起的食物和炉子重新搬下来,给他们做吃的。其中一位女士高兴地拿着手机给满盘的炒面和鸡腿拍照,说这一路她总是错过小径神奇,还被她朋友嘲笑,这次她终于赶上了一次。所以要拍照给他们看看。她以前在军队服役,有次训练从近十米的高塔上摔下,全身多处骨折,在医院整整躺了半年,她现在脊柱上还有一尺多长的钛合金条撑着。她说今年已经42岁,趁半残的身体还能支撑,决定来走AT,完成自己的梦想。她给自己取的径号是残骸(Salvage),几个月坚持下来,她已经行程过半了。

每个走AT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这天一共招待了29位徒步者,带来的所有食水全部“消灭”。原以为会剩下许多食物的,所以出门前关照老婆说我们会吃饱了回家,不用给我们准备饭菜,结果当我们饿着肚子回去,发现家里果然什么也没有,老婆什么也没准备,只好再出去买快餐充饥。

17号正好是父亲节,如果是中学生写作文,题目大概会是《一个有意义的父亲节》。

本次活动参加者:罗丹、晓先、六月雪、闲人、Starry、Jerry、Tracy、Helen C、Rebecca、X、似水流年、佐君、Kevin和西域老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