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全守底线转方式改目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

2018-10-18 02:31施京京
中国质量监管 2018年7期
关键词:产品认证强制性声明

文丨本刊记者 施京京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电脑游戏机、摩托车发动机、汽车防盗报警系统、汽车燃油箱等19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此外,自10月1日起,我国将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汽车内饰件等产品增加企业自我声明评价模式,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围绕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认监委切实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管理,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为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全面改革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做出了改革调整。”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调整通过推动“目录瘦身,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将使得部分生产工艺成熟、质量控制有效、产品安全风险较低的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从而简化市场准入程序,显著降低企业成本;同时,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便利企业办理认证,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改革调整后,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包括电脑游戏机、摩托车发动机、汽车防盗报警系统、汽车燃油箱、显像(示)管、无线局域网产品、混凝土防冻剂等19种产品。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包括信息技术设备、成套电力开关设备、小功率电动机、小型交流弧焊机、电动机-压缩机、汽车内饰件、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等。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改革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了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引入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扩大了强制性认证检测指定范围,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提升服务;简化了认证程序,推行“一查多证”、“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等便捷认证模式。

与此同时,在改革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过程中,我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认证乱象”。“改革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更好地发挥‘保安全、守底线’的作用,同时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创新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认证认可制度改革,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体系和监管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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