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矫正信息化的建设和完善

2018-10-21 15:12曲科朱泽君
名城绘 2018年12期
关键词:社区矫正信息化

曲科 朱泽君

摘要:随着国家对司法行政信息化的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作为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要分支必须与司法行政信息化改革的进程相适应。但迫于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模式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甚至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如何加强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最高效率发挥社区矫正作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社区矫正;信息化;刑罚执行

一、社区矫正信息化相关概念界定

社区矫正信息化,是指通过手机、电脑等电子信息设备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位置监控、信息互动、危情研判以及提醒警告等,以便实时实施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信息,提高矫正工作效率,降低司法管理成本的新型刑罚执行管理模式。目的是在社区矫正领域全面实现科学化、标准化、智能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全管理,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二、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的作用

以传统观念来讲,让犯罪分子在社区进行改造,人民群众担心自己生活环境的安全性,给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社区矫正弱化了公安监狱系统的强制性和威慑力。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构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做好监管工作,这时候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就尤为重要。

(一)实现社区矫正档案信息化管理

社区矫正档案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的报到、考核、奖惩、评审鉴定、解除矫正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及相关记录的总和,是社区矫正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执法的依据。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建立信息化档案将社矫对象的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全部录入。

(二)全程监控矫正对象,防止脱管与漏管

对矫正对象活动状态的实时跟踪是掌握社区矫正主动权的根本措施,也是 对罪犯顺利进行帮教的前提。把矫正对象限定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移动运营商基站或 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其进行定位,并形成历史轨迹,清楚明了地知道矫正对象是否 在规定范围内,及时发现其“越界”行为。对超出范围的矫正人员,定位系统会给予监管人员和矫正对 象警告。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视频监控,根据其活动轨迹,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在规定的摄像头下。

三、我国社区矫正信息化现状分析

全国已有 13 个省(区、市)成立单独建制的信息化专门机构,28 个省(区、市)监狱局、21 个省(区、市)戒毒 局成立信息化专门机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设置信息化专门机构784个[4]。基层司法机关经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基础网络条件。以沿海的福建省和内陆的青海省为例,2014年,福建省 9 个地级市、84 个县(市、区)、1103 个司法所已全部纳入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一)未建立起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

一项独具优势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必须以国家层面的司法专网为依托。目前各省市尚未形成统一的司法系统专网,各地的社区矫正信息网络连接方式五花八门、开发商各异。例如,浙江省龙泉市司法局采用的是电信移动运营商的LBS 手机定位服务技术,而浙江省台州市司法局采用的则是美国高通公司采用 Client/Server 方式开发的 GPSone 定位 服 务 技术。还 有部分省市采用的是AGPS(辅助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基站定位服务、国产北斗导航卫星定位服务等。至今还没有哪家移动运营商能提供如此多样而复杂的通信接口。这就导致了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 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存在技术层面的问题

第一,对被监管人进行 监控的同时无法规避对与被监管人交流的人的信 息采集,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这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第二,一些被监管人故意损坏通讯设备或者人机分离,导致信息采集不全面。第三,由于现有通信设备信号辐射范围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 会受到建筑物的遮挡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的屏蔽。第四,智能通讯设备只能对被监管人的地理位置进行监控,社区 矫正工作人员并不能通过通信设备即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第五,目前对被监管人的监控主 要依赖手机,并未深入探索新型电子化综合监控。

(三)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重监控”“轻教育”

我国监狱的工作方 针是“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监狱尚且如此,对于监 外执行的被监管人更应该以教育为主。现阶段的社区矫 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只是对被监管人进行监控,防止其逃脱,没有从思想上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早日回归社会。目前主要依赖传统的社区矫正方式进行 教育,不能与现阶段信息化系统相结合。所以说我国 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只是起步阶段,距离成熟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四、关于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的几点思考

(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构建司法虚拟专网

司法虚拟专网是一种在公用网络上建立的司法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的远程访问网络,是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由于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不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而且也属于国家秘密,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兼顾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应建立覆盖全国的司法虚拟专网。但目前经济、技术等条件尚未成熟,可初步建立省级司法虚拟专网,随着技术的改进,最终实现全国并网。目前常用的虚拟专网搭建技术主要有:MPLS-VPN(多协议标记交换)技术、SSL-VPN(安全套接层协议)远程接入技术、IPSec-VPN(网络控制安全协议)远程接入技术。但各个地区的环境不同,发展程度不同,这就使得一些偏远或者贫困地区无法达到全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从财政方面向其倾斜,保证购买基础设备和运行、调试的费用。

(二)开发信息化教育平台,加强导向功能

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侧重监管方面,缺乏教育导向方面的功能。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普遍运用,创新社区矫正信息化教育平台,加快制定教育基础管理数据标准,推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信息的开放、共享,促进社区矫正教育与 IT 技术相结合是大势所趋。首先,制定信息化教育平台规划,整合司法部、各省(直辖市)司法厅(局)数据中心教育资源。其次,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搭建无线社区网络,通过视频教育模块服务,定期播放,让矫正对象多接触正能量的视频,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这个信息平台进行不定期的推送消息。比如治愈的短片小文章、积极向上的音乐、社区矫正的动态通知。最后,充分利用已有虚拟专网和“云平台”设施,并基于 NAS(网络附属存储)、IPSAN(局域网存储)和 FCSAN(光纤通道存储)等技术最终建成覆盖全国的、多级互通的信息化教育平台。信息化教育平台将成为未来社区矫正教育的重要推动力量。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是对传统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创新,对司法行政信息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基于大数据的“司法云”平台等新型信息化管理模式也被大胆地设想出来。我们相信随着这些新 IT 技术的不断成熟,这些设想必将会成为现实。社区矫正信息化作为其重要的分支,也必将会逐渐得到发展和运用。现在是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設 的黄金时期,各省市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将这种节 约司法资源的新型模式进一步推广和完善。

(作者单位: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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