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切勿“灯下黑”

2018-11-02 08:23田峰
人民论坛 2018年26期
关键词:机关党建政治建设

田峰

【摘要】机关党建“灯下黑”是党建工作中较为常见的问题,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主要体现在思想、方法、责任及执行四个方面,必须深刻反思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产生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避免“灯下黑”。

【关键词】机关党建 灯下黑 政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突出党的建设对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质量、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其中的“灯下黑”问题。

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的主要表现

思想“灯下黑”,党建意识被动、敷衍。党建意识问题,本质匕就是政治问题,衡量机关党员的工作得失标准,讲政治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方面。机关党员的思想意识是否达到党建要求,首先要看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自觉,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然而,现在有一些党员政治立场并不坚定,喜欢跟风表态、遇事退缩,很难做到积极进取、认真思考,对背后政治隐患敏感度不足,对于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行为不敢斗争,这势必会影响到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方法“灯下黑”,党建方式脱离基层实践。我们党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目的,在于推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在为人民服务上、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提高水平,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机关党建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实践性、科学性,然而在实际的党建方式方法上,脱离基层实践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党建方式方法上存在的“灯下黑”问题。

责任“灯下黑”,责任担当上存在不敢、不想、表面化。首先,部分党务工作者认为机关党建工作都有着其自身的业务流程和方法,一般来说不会出大问题,即便是卯足劲加油干,也很难出大成绩,而一旦出现问题,就是“自找麻烦”,这使得他们不敢去承担责任、不敢担当。其次,有些党务工作者抱着“无关论”的态度,认为党建工作是领导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以至于他们不想担当。最后,还有些党务工作者认为党建工作并不是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对党建工作缺乏监督和管理,很多操作都是表面光鲜,实际并无任何作用,以至于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出表面化问题。

执行“灯下黑”,党建落实随大流、走过场。机关党建中存在的制度执行“灯下黑”问题,导致党建制度效能大大降低。一方面是党建制度的表层化执行。中央政治方针、话语体系中蕴含的精神、理念、方法等虽能够迅速融入到规章制度当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仅仅是口头上的宣传与学习,并没有落实到实践中;另—方面是党建制度的选择性执行。比如裁量空间较大的制度执行随意性加强、利己制度易于执行、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部分制度只在领导检查时执行,严重影响到机关党建工作的充分落实。

深刻反思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产生的原因

政治与业务关系把握不够。从思想角度来看,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多源于党务工作者对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把握不够,导致业务工作与政治建设相脱离。部分党务工作者认为当前我们党的工作应继续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增强经济实力是必须,只把“讲政治”停留在口头上,这种“轻党建、重业务”的思想,反映到机关党建中,就出现了党建思想意识的被动、懈怠、敷衍等问题。我们应清醒认识到政治与业务相互辅助、相互融合,才能达到更好的党建效果,而并不是单纯依靠业务来提高政治效能。

党员身份和责任意识不足。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灯下黑”,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党务工作者对自身党员身份和责任意识认识不足,从而无法充分理解身份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各级机关是人民的服务机关,也是政府的权力机关,机关党务工作者是政治工作与职业工作的结合体,肩负着为人民、为党、为国家工作的责任。然而,机关内部出现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内职务认识不清的问题,他们将机关党建工作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而非政治职责,对党内工作只想获得奖励而不愿吃苦出力,对待工作“只观赏,不施肥”,以至于没有充分彻底地“讲政治”,他们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没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忠诚度,最终导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背离。机关党建方法与执行方面的“灯下黑”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思想建党的有效经验和方法,使之独立于思想建党而存在,泛制度化倾向日益突出,从而降低了制度治党的落实能力。不管是思想建党,还是制度治党都是党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和方法,特别是在我国“依法治国”理念提出之后,党充分认识到制度的关键性,制度治党得到了科学而全面的发展。然而,在制度治党的同时,对于思想建党并不能忽视,一旦人的思想缺失,就会很容易陷入“制度失灵”的怪圈,从而导致重制度轻思想、党建脱离实际、难以具体落实“灯下黑”问题。

如何避免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

筑牢组成论、建设论、服务论,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政治前提。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这一政治问题的解决,势必也要通过政治的角度来解决。首先,筑牢组成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决定性作用,而机关党建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进行一系列伟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机关党建的重要地位。其次,筑牢建设论。新时代社会发展對机关党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队伍建设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在思想、组织等方面充分落实,建设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后,筑牢服务论。党的政治路线引领党的建设,机关党建应充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关于党建的一些指导、意见、理论等,为深入推进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服务。

注重人才论、制度论、方法论,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解决党建工作“灯下黑”,除了要在思想上解决,还要从方法和执行上解决。机制的执行需要人来完成,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也应率先从人的因素入手,注重人才论、制度论和方法论。首先是人才论。提高机关党建力量,选好机关党建带头人,做好机关党建人员培育工作,提高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是制度论。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应从制度的因素入手,加强制度资源整合和制度执行力。比如对机关党建工作做到“留、废、改、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准绳,实现制度上的资源逻辑性整合,形成统一的制度整体,从而提高党建制度执行力。最后是方法论。机关党建工作的本质在于做人的工作,应讲究方式方法,做到统一部署、谋划和督查,将实际问题的解决充分与思想、制度结合起来。

强化责任论、全员论、实践论,构建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保障。要想尽快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灯下黑”问题,建立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保障必不可少。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有担当才能干事业、有责任才会有成就,因此,要求每个党务工作者都应有责任,持续投入到党建工作中去。首先要强化责任论。作为机关党务工作者应明确党建工作是一种政治责任,对待党建工作应具有无条件、无限性的责任,做事情应讲政治、讲党性,同时也要讲业务、讲效率,促使机关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其次要强化全员论。机关党建工作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还是基层所有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具有全员责任性。机关党建工作应构建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分管,实现“一岗双责”,建立“大党建”新格局;最后要强化实践论。机关党建工作,是一种“硬”任务和“硬”要求,来不得半点虚假,弃“虚”做“实”,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以此来夯实机关党建责任体系。

(作者为吉林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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