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延续生命精彩而接力

2018-11-15 06:25杨刚
当代贵州 2018年35期
关键词:捐献者红十字会器官

文_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 杨刚

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000余人,累计实现捐献164例,多项器官移植填补了贵州省医学手术空白。

7月28日,国内多位器官移植领域的知名专家应邀来黔,共赴由贵州省医学会主办、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承办的“2018粤黔(贵阳)器官移植高峰论坛”,与来自全国的上百名器官捐献参与者从器官移植手术到器官捐献话题,就当前器官移植领域的发展现状、问题等进行研讨,助力贵州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一边是捐赠数量的快速增长,一边是移植手术的高成功率,2017年,贵州省器官捐献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解放军第309医院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委员石炳毅教授在论坛上说。

当前,贵州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已步入快车道,全省共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000余人,累计实现捐献164例;今年1至8月捐献104例,捐献大器官300多个,多项器官移植填补了贵州省医学手术空白。

捐献:自愿无偿

2017年2月16日,贵阳市首例心脏死亡患者器官捐献手术在省人民医院顺利完成。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中等待肾源的两名患者,因这一捐献而重获新生。

2月8日,一名8岁患者因外伤肝破裂术后昏迷,进入省人民医院ICU治疗。16日,省人民医院组织肝胆外科、神经内科等多科室专家会诊,严格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原卫生部公布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经头脑CT、脑干测试、脑电图检测、自主呼吸停止测试等诊断后,判定患者为脑死亡,已无生还可能。

病人直系家属得知亲人的生命无法挽回后,表示愿意捐献器官以挽救需要施行器官移植的病人。医务人员庄重地与捐献者遗体进行告别后,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的器官移植团队顺利完成器官获取手术。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没有器官移植,就没有生命的第二次延续。”贵州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科张毅教授告诉记者。

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3个条件:自愿、无偿和死亡。贵州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邓慧说,“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有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贵州进行器官捐献登记,目前有三种途径:一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二是直接到红十字会填写登记表或通过红会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登记;三是在贵州省器官捐献登记站完成登记工作,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目前,我省首个器官捐献登记站设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移植:统一就近

贵州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于2013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已有省医、贵医附院和遵医附院三家医院具备接受人体器官捐献资质。

今年4月18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器官移植团队成功完成同一供体的一例心脏移植、两例肺移植、两例肾移植共5台大器官移植手术,使5位患者重获新生。

“截至目前,遵医附院器官移植中心已完成9例心脏移植、4例肺移植、17例肝移植、83例肾移植、12例角膜移植,其中心脏移植和肺移植均为全省首例。”遵医附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梁国标告诉记者,针对器官受体病人,为防止发生术后感染和其他并发症,在移植后的2个月内,医护人员每周会对其进行2次血浓度检查,直到器官稳定。已完成的125例器官移植,术后效果良好,受体均恢复正常。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王达利告诉记者,“在脑死亡判定方面,遵医附院是省内最早通过国家级培训与认证的机构,同时获准成立贵州省脑死亡判定质量控制中心,在省内率先开展脑损伤评价培训班。”

贵医附院于2017年1月成立了独立的器官移植科,并于6月开设了全省首个器官移植门诊。

“器官移植科能为患者提供心脏、肺、肾脏、肝脏、胰腺、小肠等大器官移植。”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移植科副主任医师牛玉林介绍,去年成立至今,移植科共完成了121例肾移植手术,成功率达到100%,且无一例有严重并发症。

器官是关乎生死的稀缺资源,如何保障捐献器官科学、规范、公开、公正进行分配移植?

“死亡判定工作是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的关键点,首先,OPO(器官获取组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和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不得参与捐献者死亡判定。”贵州省卫计委医管处处长林贵华告诉记者,在分配上,各移植医院在临床分配移植前,必须先将器官纳入国家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按照申请移植登记的时间先后、地域优先和病情进行分配,器官分配系统会按照分配原则和政策自动生成匹配名单,并向移植医院发送人体器官分配通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在其报告中也指出:“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按照法律,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林贵华说。

在异地匹配的器官运送和交接方面,记者采访得知,一般是由OPO运送到机场,有时也运送到受体所在的移植医院,并与移植医院签署《器官接收确认书》,确认交接捐献器官的来源、类型、数量及接受者身份。在整个过程中,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必须在现场见证。同时,当捐献器官交接后,由于特殊原因未使用的捐献器官,移植医院要立即通知OPO,由OPO使用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再分配。

保障:制度法律

“我觉得捐献器官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因为人去世了,器官如果还能带给别人生的希望,让需要的人生命得以延续,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6月11日,在我国第二个人体器官捐献日贵州公益宣传活动现场,贵阳市民杨女士主动登记后说。

目前,我国每年仍然约有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6万余例,捐献器官数量同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患者数量相比,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

人道、博爱、奉献是红十字的精神。贵州自2013年获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相继成立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管理中心,出台《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广场,在全社会营造出了良好的器官捐献氛围。

“除了以机构、制度、法律等作为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保障,贵州还依托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强化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为捐献者家庭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免除其后顾之忧。”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匡传益说,贵州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才刚起步,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协作,为延续生命的精彩而“接力”。

除了以机构、制度、法律等作为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的保障,贵州还依托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强化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为捐献者家庭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图为贵州省红十字会在六盘水开展器官捐献公益宣传活动。(贵州省红十字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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