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影像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

2018-11-20 10:50尹克丽李金影
世界家苑 2018年11期

尹克丽 李金影

摘 要: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对公安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将影像技术创新、有效、合理的应用的工作中,让影像仪器发挥其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对影像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希望对关注此话题的人有所帮助。

关键词:影像技术;公安工作;执法记录仪

引言

数字化技术手段的不断革新,为公安工作中的影像技术应用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支持,且影像技术的应用,为公安的案件调查与分析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因此,有必要对影像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合理应用进行分析,提高公安工作效率。

1公安工作中常用的影像技术

影像技术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有了先例,后来,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影像技术为公安工作带来的帮助也愈加广泛。

1.1偏振光技术

偏振光技术是指借助特殊的设备或摄像技术,对影像中由于光线问题产生的偏振现象进行处理,从而展现用肉眼看不到的成像,以助于公安的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以及资料的收集更加准确[1]。

1.2分色摄影技术

分色摄影技术是将拍摄的对象通过不同的色彩呈现出来,即物体的波长不同,成像的颜色也不同,如此,在一些小细节中,可以借助光线增强或减弱来分析案件中留下的痕迹,这种技术的因此应用可以有效辨别发现多种物体的多种形态。

1.3紫外线反射技术

紫外线的反射会根据不同的物体呈现不同的反射效果,根据这一原理,选取适当的感光胶片,案件中,可根据紫外线的作用与影像收集案件证据。

2影像技術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

2.1案件调查中犯罪痕迹的显现

偏振光技术、紫外线反射摄影以及分色摄影等常见的影像技术,都可以对公安工作中证据的收集与提取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根据光的反射原理等,探寻案发现场肉眼看不见的事物,如指纹、粉尘、脚印等痕迹。影像技术对于记录犯罪痕迹来说,更加具有全面性和说服性,案发现场会有多种多样的犯罪痕迹,这些一些犯罪痕迹很难通过人眼识别去发现,这时,影像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识别案发现场的痕迹,并且与其他现场痕迹提取技术相比,影像技术在提取痕迹过程中,不会接触案发现场的环境,由此,破坏案发现场的环境与细节不会受到破坏,这样最大化的保护了案发现场的细节,有助于公安人员的日后持续调查,且这种影像技术提取现场痕迹的方法可以重复使用,将提取的数据进行对比,可以增加其痕迹的精准性。

2.2记录案件的相关过程

影像技术对于公安工作来说,具有较大的记录意义,如在案件调查中,许多时候公安人员的涉人调查已经距离案件的发生具有很大的时间差,时间差越久,案件的调查难度越大,而影像技术的应用,可以根据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设备,勘察案件发生前后的可疑人员,对这些监控影像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帮助公安人员快速找到案件调查的着手点,并据此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影像技术的应用,可以对公安的现场调查情形进行录像录音,如在案件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时的录像录音可以帮助公安人员记录自己对案件的思考和分析过程,在日后的察看中可以反复琢磨当时逻辑思维的可行性,为日后的调查提供参考依据。以及对周围群众的调查,影像技术可以记录公安人员与警察的对话,方便日后的整理与分析。总之,利用影像技术记录案件调查过程或根据监控设备排查案件,都是案件调查的高效率手段。

2.3数码影像技术的便捷化为刑事工作带来便利

数码影像技术可以对照片或图像进行处理,增加其清晰度和可视化,如使用相关软件,将粘片的色温、饱和度进行调整,以使其更加清晰,并可以通过图片调整,获得更加准确的颜色,公安人员可以通过细微的色彩变化,进行犯罪痕迹的观察。如在数码影像技术的使用过程中,可以将监控视频中的可疑人物的面貌进行不断的细化与放大,最终大致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面貌长相,由此,公安人员可以根据得到的数据,进行对比抓获,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中的犯罪嫌疑人逮捕效率。另外,数码技术中图像与视频的传输,简单快捷,可以快速将收集到的资料传输到电脑上。以及现代计算机技术中强大的储存能力,保证了这些与案件相关的图像和视频资料的长期储存。拥有便捷化操作模式的数码影像技术,正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有效的应用到了公安工作中。

2.4现场作案证据的提取

公安人员在肉眼观察与调查过程中,很容易错过一些细节,而通过影像技术将这些犯罪痕迹记录下来,日后的调查过程中,公安人员还可以根据这些影像资料,对案件进行分析,以及犯罪痕迹中的一些细节进行研究,为案件调查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撑。如案件调查时使用影像技术记录案发现场指纹,可以还原指纹存在的位置与指纹的状态,高清的拍照技术能够将指纹的分布完整的展现出来,公安人员针对图片进行问题说明,可以将案件更好的记录下来,使用影像技术提供现场的真实状况说明,比人为描述的更为直观。

另外,影像技术中全面的、系统化的成像手段,可以全面性的记录案发现场,将数据整合后,可以合成案发现场3D效果图,给公安人员提供直观的、立体化的数据支持。如根据3D效果展示的房间构成,公安人员可以计算作案人员的作案路径或逃跑路径,据此,对案件展开充分的调查。这种直观的成像模式,不仅为公安人员的调查工作提供方便,更为法庭中的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法庭的独立证据,且在法庭上具有效力,这样,影像技术可以发挥其刑事效率,成为法庭证据的有力支撑手段之一。

2.5建立数字化的公安工作数据库

影像技术与数字化技术的结合,可以有效建立公安工作的数据库,作为公安工作的数据支撑。如当一些案件案例无法及时破解时,公安人员可以将案件调查工作中的资料保存在数据库中,方便日后的查询与管理,这样在日后发现与案件相关的蛛丝马迹时,可以快速在数据库中寻找案件相关资料,其影像化的记录形式,能够为当下的案件调查发展提供精准的材料依据。数据库的建立,是为了公安人员在日后的工作中,合理整合案件,通过数据库展现的数据,规划公安人员未来的工作,提高公安工作开展的有效性[2]。

结束语

总而言之,常见的影像技术有偏振光技术、分色摄影技术等,它们在公安工作中一直发挥着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案发痕迹或现场证据,其便捷化的操作大大提高了公安工作效率,且为公安工作留下大容量的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易珍.浅谈影像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J].信息化建设,2016(02):343.

[2]邵元和,袁丁,郭东线.计算机影像技术在公安车辆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J].世界汽车,2011(08):37-40.

作者简介

尹克丽(1983-10),女,皖寿县,助理工程师,本科,影像技术。

二作,李金影。

(作者单位:定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