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福岛”时代我国核电项目前期策略的改进

2018-11-20 10:50王立国宋胜杰唐涛邵将
世界家苑 2018年11期
关键词:福岛改进

王立国 宋胜杰 唐涛 邵将

摘 要:发生于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是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核电事故,它让整个世界至今仍心有余悸。“福岛”事件以后,世界各国纷纷暂停、延迟或削减了核电项目的建设,我国也做出了规定:在核安全规划被批准之前,暂停包括前期工作已经开展的核电项目的审批。尽管近七年来,我国也有部分新核电项目得到批准,规模明显小于“福岛事件”前。笔者认为,对我国当前核电项目前期策略进行改进,对全面推进项目尽早平稳开工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关键词:福岛;核电项目;前期策略;改进

一般来说,核电项目前期指的是以核岛基础第一罐混凝土的浇筑为分界点、先于FCD所有工作的统称,包括选择厂址以及申请执照、前期设计、采购设备、现场施工等在内的全部准备工作。核电项目之所以被称为项目,就是因为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必须做好、做实,因为它是FCD项目顺利实现的前提,同时也是项目建造和调试阶段进度、质量、安全以及实现投资目标的有力保障。

一、项目前期的工作要素

根据我国各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总体特点来看,可以清晰的看出有四条主线,它们分别是申请指导、前期设计以及采购设备和现场施工准备,这四条主线的主要内容见表一。

上述四条主线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是鼓励,它们在遵循各自的逻辑顺序的同时又彼此关联,各主线间的工作为互相支持与互为输入的关系。比如,产区总平面布置、全长总体 规划以及系统等总体设计成果,不仅是编制主设备采购技术的依据,也是工程技术方案卷的主要内容。

二、“福岛”事故前核电项目的前期策略

1.关于“路条”

简单来说,“路条”就是“福岛”事故发生前国家发改委出具给具备条件的核电项目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如果没有此函,前期工作选址阶段的“两评报告”(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以及可研报告,就没有被评审当局受理的可能,后续工作也就无法开展。

2.“福岛”事故前我国核电项目发展概况

应该说2004年前的20年间,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的发展都是十分缓慢的。2004年,我国的核电项目建设的发展开始进入快车道,仅“福岛”事故前的短短四年时间内,我国的核电发展目标的提速就达三次之多,将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预测容量从4千万千瓦提升到1亿千瓦,计划达到我国发电总规模的7%。总体思想也从“适度发展”过渡到“积极发展”。

路条和积极发展的总体思路,推动了我国“福岛”事故前的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了政府各项批文的审批速度,大大缩短了前期工作的时间。

3.“福岛”时间前核电的项目前期策略

“福岛”事故发生前,我国的项目前期策略大致可以做如下描述:在项目核准获得之前、“路条”取得之后:现场施工准备方面完成厂址的征地和拆迁工作,做好“五通一平”,完成常规岛、核岛的负挖,完成核岛筏基的钢筋绑扎,获得FCD条件等;采购设备方面,签订主设备的、周期长的合同,开始制造设备。

由于受国家核电相关发展政策、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的影响较大,使得申请执照的工作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极大约束项目前期的相关工作,因此将申请执照这条主线作为关键来考虑,其余三条主线的工作以并行的方式展开,这样便于项目被核准通过的同时获得建造许可证,促进FCD的实现。因为对于“开工建设”路条的界定并不明确,所以这种做法在“福岛”事故前被广泛采用,被视为通用的做法。尽管在理论上存在投资、违规等风险,但是相关的部门对这种做法持默认态度。

三、“福岛”事故后项目前期策略的改进

1.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

“福岛”事故发生后,我国对既定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调整,暂定包括前期工作已经开展的项目在内的核电项目审批。这一决定一出,让那些还没有通过核准但已经获得“路条”的核电项目出境十分尴尬,因为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更加之前通用的做法开始进行。让项目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一方面政府基于核电之于能源调整和文职气体减排的作用,明确表示中国的核电事业不会因为“福岛”事故而停滞不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已经获得“路条”的项目一颗定心丸——通过核准和开工建设是迟早的事情,之前的投入绝对不会打水漂。另一方面,技术标准的提高、结构的调整以及技术路线的改变,让按照过去的要去开始的前期工作不得不停滞下来,甚至所有已经完成的工作都将会全部被推到重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纠纷和社会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

2.项目核准政策的变迁

“福岛”事故发生后,我国项目核准的政策可以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其一,曾经被广泛推崇的“路条”就名存实亡了,国家发改委再没有开出过一张《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7年3月更是通过文件的形式给以废除。

其二,平整工程场地、加工制造设备以及海工施工等实质性工作均不得在项目被核准前进行。

3.后“福岛”时代我国核电项目前期策略的改进

“福岛”事故前的项目前期策略无疑是博弈论意义上的成功范例,它很好遵循了“最大收益最大化”的准则,但是这种策略显然与外部环境改变下后“福岛”时代不符。在后“福岛”时代应该本着“极小极大准则”对项目前期策略进行改进,以实现对不确定性最大限度的避免。

改进后项目前期策略将项目前期分为两个阶段来展开,这两个阶段以项目的核准通过为分界点。第一阶段仅将并行开展项目核准工作和前期设计主线工作纳入考虑范围;第二阶段则是并行展开现场施工准备主线和采购设备主线工作。这种策略合理的延长了从项目核准通过到建造许可证获取之间的时间,便于现场施工准备、设计施工图以及采购设备等主线工作能在核准后的两年有效期内顺利完成。

通过改进,以分阶段的部分并行方式代替了“福岛”事故前的全部并行方式,一方面很好的迎合了新规制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充足的时间预留给了项目前期的设备制造和設计等主线工作,很好的保障了项目调试和建造阶段包括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和质量目标在内的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结束语

毋庸置疑,核电是最清洁的能源,即便是“福岛”事故的发生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我们的核电项目建设不会因“福岛”事故而放弃,但是监管将越来越有力,技术标准将越来越严苛。对于核电企业来说,一定要审时度势,及时改进项目前期策略,这不仅对企业有利,对于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小军.日本后福岛时期的核能政策研究[J].国际政治研究,2017(06).

[2]张胜男.令人不安”的核技术——基于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生态反思[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7(08)

[3]焦丽玲.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标准的若干建议[J].核标准计量与质量,2018(03).

作者简介

王立国(1995.10-),男,汉,山西省朔州市,本科,研究方向:能源类。

(作者单位:南京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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