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视阈下经济法价值的实现

2018-11-23 11:30刘洪川
卷宗 2018年31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经济法价值

刘洪川

摘 要:国家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策略之一即为经济价值的实现,以社会转型为基础发展经济法的价值,在相应视阈之下能够为经济法价值的实现以及重构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社会转型模式下的经济价值主要是依赖政府机构作出相应的调整,在宏观调控的模式下利于政府对利益进行均衡分配,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之间存在双向促进的联系。培养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利于整个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在社会转型的同时促进经济价值在市场应用中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只有扩大整体利益分配,才能够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使市场在宏观调控的作用下呈现稳固增长的形势。社会转型升级是激励企业主能够协调多方的发展,企业模式在运行的条件下抓住机遇,发展扩大规模和渠道,扩宽销售途径,最终实现社会价值的经济目标。

关键词:社会转型;经济法;价值

传统经济法价值的目标一直被制约在"经济与社会"的框架中,社会转型可以说是积极的转变,能够带动整体社会贸易行为的发展,脱离社会的经济法价值是不存在的,应该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社会转型与经济法价值的实现。社会转型主要针对的是人与经济制度之间的转型升级,为了更好的将现有的社会制度与人类的全方位发展进行结合,寓"经济,文化,政治,社会服务"于一体。社会的转型升级是由传统的手工业社会向现代科技社会的转变,在这期间涉及时间上的发展和空间上的进步,以及人类整体素质的前进和劳动力的发展。利益和制度会伴随着权力和社会转型产生一定的正比关系,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有可能会出现经济断层的现象,经济与社会若不能够达到一致发展的水平,会导致积极和消极两种可能性的影响,积极的方面是先进的经济会带动落后的社会文明促进发展,持续发展最终达到近似平衡的趋势,消极的方面是积极的经济由于不发达的社会制度而收到约束和限制,最终导致发展规模的缩小,发展速度的下降,使其同步发展。

1 实现经济法价值的外在因素分析

经济法价值实现的核心即为利益的分配,社会的和谐可以借助利益的均匀分配,一旦在一体化社会中出现利益的不均衡分配,社会的转型升级也会受到重大的影响。当政府对于社会的多方面风险进行统一分析,得出综合结论的时候,再抓住相应稳定的机遇,才能够对于社会转型进行一定的调控。在经济稳定的前提下,对于社会的利益分配进行相应的调整,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大前提下,不断的为社会注入新鲜活力。社会利益格局的重组和调整,对于风险而言是大大增加的。政府现阶段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在调整的同时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稳定现阶段的经济局面,在市场经济的辅助下,利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平衡利益分配。利益失衡的首要原因是经济失衡,例如GDP呈现稳步增长的状态,但是并不意味着公民的整体即平均收益达到提高的水平,获得感现如今是评判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是就调查分析而言,大多数的公民获得感程度较为低下意味着政府不能够真正满足群众的需要。国家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总量并不意味着投入到市场经济的比值呈现上升的状态,恰恰相反,在市场经济的融资模式下政府将收入的财富再回投到流通市场经济的比值呈现逐年下降的状态,这也就意味着政府给予市场经济更大的空间,立求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促进自主贸易和经济法的价值。

市场资源也是促进经济法价值实践的外部因素之一,政府牢固的掌握市场资源的源头才能够控制市场经济的来龙去脉,推动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在经济稳步向前的基础上实现相应的社会价值,利用社会转型升级促进整体形式的发展。国家过度的占有资源对于资源是一种损耗,政府过度控制私人投资也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现在的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激励型投资政策,采用的为激励法,给予私人投资者一定的空间,在指引为主,调控为辅的状态下,分析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情况,推动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实现个体投资经济的价值。

2 实现经济法价值的重构与回应

理性的调整政府的所作所为能够利于宏观模式下市场经济与干预经济的方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现阶段的需求采用轮流主体制不断的调整细微经济结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有一定的权利,管理辖区内的经济利益分配,政府在创设干预权力的同时会划分一定的干预区域,若对于经济法价值进行重构和回应,则需要在划分的干预范围之内理性的进行调整,经济干预手段也可以分为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直接干预主要是针对投资,注册入市场的各个企业,工商部门进行逐一排查,选取合适的比例分配进行预期的评定,在初始阶段营造相对公平的市场制度和市场群体。间接干预指的是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通过改变政府对于市场流动金融资金的管理和投入比例来影响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商业投资是一个风险与利益共存的平台,因此有利益的收益就要有风险的承担,在承担风险方面,市场经济主体下需要利用经济法来规划相应的风险承担者,在贸易失利之后,能够找到相应的源头,通过法律的约束力利于贸易的正常进行。现阶段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对于政府处理经济事务的效率有了逐步的提高,利用大数据的网络平台,能够高效快速的处理相应的问题,传统模式的政府制约采用的是集权化管理,应对金融危机时主要是调控相应的投资分配和利益效率,使市场总运行流动资金能够逐步提高,但是集权化管理不利于市场资金的调控和适应,且金融危机过后对于整体的经济结构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刺激,不利于经济快速回缩。現阶段的经济模式转变为分散化管理,使投资者和企业集权人以一个自主的身份模式利用市场交易的平台进行贸易的选择,选择过程中对于某些行业是处于选淘汰趋势的。但是这种微型调控是必不可少的,一旦"金融危机"这种"经济海啸"爆发之后,政府不介入那将会对于整体市场经济造成动荡。利益均衡发展观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社会经济体系的发展,对于整体经济的构建和回应而言也是一个促进的趋势,对于整体金融经济贸易的发展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公共安全的治理,社会保障的中间层以及程序的不断运营。

公共治理模式是社会转型升级的一个分支,只有利于经济不断的转型升级才能够在社会体系下发展整体的经济法价值,公共治理模式的主体是多个经营主体互相之间的制约,能够不断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传统模式下主要是以经济发展为主题进行的制约,但是往往只有一个源头会对于规范程序的保障机制造成冲击。社会转型机制可以借助经济利益团体实现,建立健全利益参与分配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利益团体集约,现分配的实质是正义化,要在促进利益分配公平的前提下实现相应的制约。

3 总结语

经济法是协调社会各方的经济利益,以社会化整体为核心,核心的思考方向是选择与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划分界限是利益的权衡,如何在宏观调控中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点是现阶段的经济管理任务。经济法的价值实现让转型中的市场达到自身的调节和适应,个体在整体的市场经济中均有适合的位置,如何找到平衡位置,并为市场转型提供一定的基础和帮助是现阶段政府需要引导和宏观调控私人投资者和集团的首要目的。未来的改革方向以协调为主,社会转型与经济法价值本身即为一体的概念,在和谐和平衡中共同的发展两者或者是以两者互相促进的模式提倡共赢进步才是真正的发展目标,社会经济最重要的是达到获得感。

参考文献

[1]李培林,王永俊,王伟光.社会转型升级同步模式下的经济转型升级之经济法价值的重构与回应[J].经济发展,2016(08):21-23.

[2]付梓偿,吕承熹,刘莹莹.经济社会与文化社会并存模式下的转型升级[J].金融投资,2015(0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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