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派“狂”的审美归趋及其在文艺领域的延拓

2018-11-28 14:29黄思敏
文学教育 2018年27期
关键词:天理情欲学派

黄思敏

泰州学派是明代心学流变中特殊的一脉,其思想游离于传统价值观之外,是明代思想史和美学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泰州学派发扬光大了王阳明心学“狂”的本色,以“狂”名世。由于泰州学派人数众多,学说思想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关于“狂”的具体内涵也众说纷纭,代表这个学派之创立与发展者是王艮及其后学颜山农、何心隐等人。

什么是“狂”?陆象山说:“罔念作狂,克念作圣。”[1]圣狂的分野系于心之一念,克念可达圣之境,不思为善、放纵情欲则为狂者,王阳明说“狂者志存古人,惟不克念,故洞略事情,而行常不掩”。[2]

程朱理学视天理人欲不两立,存理去欲的主张限制了主体审美心意结构状态的自由。在王阳明那里,大大放松了羁勒主体审美心意结构的绳索,却不能丢弃绳索,认为达到对良知的自觉把握必须经历“未有止”的“致”的过程,去人欲以复天理是致良知的紧要工夫,但这不同于程朱所谓“去一分人欲,存一分天理”,是通过不断地去“人欲”以实现对“天理”的豁然觉悟,而是“一念发动”即“良知明觉”,是指起念之最初就不为人欲所障而执着于天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王阳明强调“良知即天理”,这固然与程朱的“性即理”悖反,将程朱外在超越的天理化为内在超越的天理,但它并没有改变天理的超越性质,因而也就无法消解“天理”与“人欲”固有的紧张与对立,仍然是以“天理”的神圣性来否定“人欲”的合法性。

在此基础上,泰州学派认为要化解“天理”与“人欲”的紧张,就应该首先取消“天理”的神圣性,承认“人欲”的合法性。泰州学派把俗人与圣人、日常生活与理想境界、世俗情欲与心灵本体彼此打通,肯定日常生活与世俗情欲的合理性,把心灵的自然状态当成了终极的理想状态,也把世俗民众本身当成圣贤,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和生活意义。

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以行动及气魄见长,《明史·王艮传》云:“艮本狂士,往往驾师说之上”。春秋战国时狂者“行不掩言”的传统被他赋予了新的意义,在中晚明的历史背景下得到了复兴。王艮的著名命题“百姓日用是道”在承继了王阳明心学宗旨的基础上,为主体审美心意如意、志、情、欲等拓展出自由的空间。王艮统一了美的本体与工夫,从显现层面看,“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3]美显现在“百姓日用”即日常事物中,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从本体看,“惟百姓日用而不知,故曰:以先知觉后知。是圣愚之分,知与不知而已矣。”[4]美与百姓日用同一,体用一原,离开百姓日用,离开家常事,则无美可言;从工夫看,审美工夫现成、当下即是,“先生指僮仆往来,视听持行,泛应动作处,不假安排,俱是顺帝之则。至无而有,至近而神。”[5]审美工夫不假人力安排,当下现成,如同鸢飞鱼跃般自然活泼,主张在行动中张扬意志的自由,审美的解放不仅是审美视野的拓展,开始关注普通百姓的情感和欲望,而且是践履圣人之道的自由解放感。

颜钧师从王艮的弟子徐樾,后又追随王艮,颜钧之“狂”在率性而为、任欲而行,在性、情、欲三个层次中,认欲为理、认欲为性,故颇遭时人非议,“古之狂简,恐不类子。”[6]颜钧提出了一正一反两个命题,否定性命题“制欲非体仁”认为人为地限制欲念,不符合仁道,因为人欲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性的,这是王艮的自然人性论的继承和发展,突出了人欲的合理地位。肯定性命题是“体仁在放心”,则发挥了孟子的“放心之旨”,合心、欲、性于一体,日常生活欲望就是人之本性,“心所欲也,性也。”[7]颜钧常常说:“人之好贪财色,皆自性生,其一时之所为,天机之发,不可壅之。”[8]自由发展人的天性和欲望,宣泄放纵种种动物性本能,这就是仁、也就是美。颜钧反对“制欲”,主张“放心”,肯定人欲的合理,不仅从天理对人性过度的羁縻下挣脱出来,而且从一切的规矩格套下摆脱出来,即便是群体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规则也弃置不取,“狂”解放了主体的情、欲,使偏重感性悦乐的方面得到发展。这一指向与传统文化精神背道而驰,因为欲中有恶有私,良莠混杂,泥沙俱下,历来各家对此均持保留的态度,儒家主节欲,以中和为美,道家讲无欲,然而不主张压抑或禁止,让它自然而然地不发生,程朱理学则视人欲为洪水猛兽,严加防范。颜钧则取消人欲的防线,对于拥有深厚传统积淀的古典美学而言,这无异于审美归趋天崩地解的变化,构成“狂”最激烈、最起争议的向度。

何心隐师从颜钧,进一步反拨了欲望至上的倾向,但他基于群体的需要反对无限度地放纵人欲,真正的欲望之美不仅是满足个人的欲望,还要考虑在人际关系中如何有效地满足更多人的合理欲望,遂有了“育欲”与“寡欲”说。“育欲”与“寡欲”的逻辑前提是肯定人欲的合理性,何心隐认为“性而味,性而色,性而声,性而安佚,性也”。[9]人的声色臭味之欲皆出自人的本性,应该加以肯定。这也不同于原始儒家以群体为本位对人的天性的认同,因为“育欲”与“寡欲”是以个人为本位,以个体欲望的满足为出发点的。所谓“育欲”,何心隐所撰《聚和老老文》是一篇育欲的宣言,在不足四百字的篇幅内,以育欲为旗帜,以聚和为途径,将“育欲”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问题慎重对待,聚和的审美理想统摄了欲望之美的实现,欲望之为美必须内在地凝聚聚和的审美理想,否则各人去追求“货色”,个人的物质欲望也难以实现,“育欲”也就成了以欲为基础又超越了欲的理想境界和审美境界。所谓寡欲,“凡欲所欲而若有所发,发以中也,自不偏乎欲于欲之多也,非寡欲乎?”[10]欲望不是越多越好,要有限度,君子包括圣贤、君主、统治者都不例外。平民百姓连最基本的人欲都难以为继,更不用说多欲了,因此寡欲针对的其实是多欲的统治者。何心隐使“狂”的审美归趋转向实践乌托邦社会理想的狂热情感,渴望推行自己的思想话语,从以主体的基本欲望的满足为美到以思想话语的传布变革现实、产生自我实现的审美体验,表明主体审美心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表现在个人身上,就是刚健进取、宁折不弯的亢龙气派。如果说在“狂”的心理内涵中带有了伦理的、实践的品格,那么这也是由主体内在的强烈情感派生出来的,具有浓厚的理想化色彩和浪漫气质。在这里,“狂”由欲望向情感、意志回归。

泰州学派的三位布衣学者王艮、颜钧与何心隐,以学缘传承为纽带,围绕着主体审美心意结构状态不断重建“狂”的话语,于内在的连续性中滋生变异和断裂。在他们同时和之后,还有其他论者的相关论说和阐发,之所以选择这三位话语主体,是因为他们有如主导“狂”的历史走向的定位点,昭示了“狂”的一般特点和基本趋向。相比较于中国古典美学中习见的中和、圆满、和谐的常态心理,狂显然是一种与常态创造心理迥然不同的反常态心理,在一直占据传统美学主流的温柔敦厚、节制守礼的儒家诗教理想中,显得那么不和谐、不协调,但是它却打破了儒家美学死气沉沉的局面,增添了活泼的生机,孕育了指向近代的审美理想的萌芽,审美心理的驿动撞击着不同门类的艺术和不同的文学体裁,在各具独特性的文艺疆土上,结出了五彩缤纷的文艺硕果。

晚明文艺启蒙思潮肇兴的学术之源,实乃阳明及泰州之学在文艺领域的延拓。泰州学派富有异端色彩的思想,冲击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在明代中晚期推动巨大的启蒙思潮的来临。“狂”是主体意识的高涨在审美心理方面的体现,是心理能量的异常剩余,高视自我,行不掩言,艺术的情感来源于人对个体自身的重新发现和高度估价,肯定自我的感性欲望、情感和意志,对外部世界压抑限制个性发展的不满、焦虑和抗争,积累了巨大的心理能量,在内心做无限的精神追求,寻求挑战一切规范、束缚和极限的癫狂之乐。在泰州学派推动下出现的人文主义文艺思潮,主要表现在文艺体裁上俗文学的广泛流行、文艺题材上反对封建专制内容和反映市民生活的出现,以及文艺理论上“性情说”向高度、广度和深度的发展。

市民阶层作为一个新的阶层,它一坠地就要呱呱发言。由于王艮等人向下层劳动人民讲学,成为他弟子的有樵夫、陶工、僮仆、商贾等,所以在泰州学派出现以后,开始了我国漫长封建社会中又一较明显的文化下移现象。如作为灶丁出身的王艮,著有《王心斋先生遗集》,陶工韩贞有《韩乐吾先生集》,僮仆林春有《东城文集》等等。但他们的诗文数量既少,又完全从属于讲学需要,理书章多而理趣少,艺术性低。只有当这股人文主义思潮深入文艺领域后,出现了一批相对而言专业的作者,才逐渐形成了一股蔚为壮观的新文艺思潮,要求文艺为市民阶层服务,要求文艺表现自己,在文艺的创作主体、创作题材、创作语言、创作形式上打破封建文艺的藩篱,这就是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俗文学的兴起。

李贽首先举起了通俗文学的旗帜,大张旗鼓地为通俗文学正名,第一次明确地把通俗文体奉为文坛“正宗”。他对于《西厢记》、《拜月亭》、《水浒传》推崇备至,认为“皆古今之至文。”另外,晚明许多文学家都沿着泰州学派所指引的文艺通俗化的道路前进,终于出现了通俗文艺的新思潮。袁宏道提出“宁今宁俗”,“文不能通而俗可通”的主张,他把创作主体从学士大夫转到劳动人民方面来,为通俗文学推向大雅之堂鸣锣开道。徐渭提出“曲本取于感发人心,歌之使奴、童、妇女皆喻,乃为得体。”他还提出“越俗越雅”、“宜俗宜真”、“越俗越家常、越警醒”的主张。冯梦龙提出“最浅、最俚、亦最真。”王骥德也说:“戏曲须以俗为雅,而一语之出,辄令人绝倒,乃妙。”[11]晚明在泰州学派的影响和许多进步文学家的努力和推动下,一大批以小说、戏曲、民歌为代表的通俗文艺作品出现在文坛上,特别是小说、戏曲尤为显著,不仅在通俗化方面又前进了一步,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时代精神。从此,通俗文艺占据了中国文坛的中心地位,出现了一股“从雅到俗”、“以俗为雅”的通俗文艺思潮。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压制人类情欲,在文学创作中也往往加以回避,而在晚明,在泰州学派的启蒙思想影响下,文学界在创作题材、内容上突破了禁欲主义的禁锢,他们公开举起情欲的旗帜,把文学从压抑人性的宗教禁欲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使文学撕去了封建伦理的遮羞布,向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信条提出了挑战。他们不但把情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高度,而且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提出了“至情说”。他们认为人的感情有真假之分,只有真,才是善和美的。自从李赞提倡“童心说”后,文艺上的“至情说”风靡一时。袁宏道在诗文上提倡从自己胸臆流出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汤显祖在戏剧上力主区分“真情”与“虚情”之别,主张“填词皆尚真色”;冯梦龙在小说上宣传“钟情若到真深处,生死风波总不伤”等等。[12]

自此之后,出现了一批歌颂和描写情欲的文学著作。例如汤显祖的《牡丹亭》,徐渭的《歌代啸》,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以及《金瓶梅》等,都对情欲作了不同程度的描写。特别是《金瓶梅》和“三言二拍”,充满了“偷情”、“外遇”和毫无顾忌的性描写。这固然有些过分,但它却是对禁欲主义的惩罚,对程朱理学“存理灭欲”的批判。就是《牡丹亭》这样高雅的作品和《歌代啸》这样严肃的作品,也都有描写情欲的内容。这些描写情欲的文学作品,既揭露了剥削阶级的腐朽性,更反映了新兴市民阶级追求恋爱婚姻自由的良好愿望,体现了反对封建纲常伦理的“叛逆”精神,致力于把文学从封建礼教和程朱理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要求文学从内容到形式、从风格到技法,突破一切束缚,给文学创作以充分的自由,是有其进步意义的。

泰州学派“狂”的审美归趋是带有异端色彩的反常态心理范畴,所谓反常合道,在文学艺术领域这种反常态心理的作用机制契合了文艺创作非理性、反理性的特性,在文学创造心理中激活和弘扬主体情感、欲望和意志,极端重视性灵、至情、灵感、直觉、顿悟等非理性、反认知的心理要素;文学接受心理上适应新兴市民阶层的需要,演变成为欲望狂欢的心理场,偏嗜满足感性冲动的趣味,尖新、怪奇,无所不至,体现了偏离常态心理的旨归,尤其是将个体感性存在的自然情欲作为文艺接受的心理基础,形成了与传统文论大相径庭的美学面貌,而这一切都是在儒家美学范畴体系内的自我生发、自我异变,当然它也吸纳了道家的、禅宗的思想,但总体上“狂”仍归属儒家美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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