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解决“六多六少”问题

2018-11-29 09:04姒健敏
浙江人大 2018年9期
关键词:决定权行权事项

姒健敏

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正式施行。该规定共22条,不仅明确人大重大事项的定性定位、内涵范围、相关程序,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追究处理,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充分的法定依据。

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要依法打好 “组合拳”,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工作,切实推动浙江省这部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

我省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取得新成就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它随着人大制度的完善而发展,随着人大制度的与时俱进而迸发新的活力。浙江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具体实践看,经历了从不够自觉到比较自觉、从不够重视到比较重视、从不够规范到比较规范的过程。其实践形式主要有四类:一是常规式,即审查和批准“一府两院”、人大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等事项。这种常规行权方式,有例行性和普遍性。二是应急式,即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快速反应。这种应急行权方式,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三是清单式,即借鉴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将重大事项具体化、条目化和标准化。这种列举行权方式明显清晰,但也难以盖全。四是票决式,即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投票决定年度政府要办理的民生实事。这种行权方式发轫于宁海县,现已在浙江的市县乡三级实现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各级党委更加重视、人大主动作为、政府积极配合,全省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有效促进了浙江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存在“六多六少”问题

相对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而言,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显得不充分、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被动、软弱、随意、虚化、使用效果不尽理想等现象,其主要问题可概括为“六多六少”:被动决定多,主动决定少;程序性决定多,科学性决定少;随机商定多,调研论证少;柔性决定多,刚性决定少;原则通过多,细节审查少;作出决议决定的多,事后跟踪督查的少。

这“六多六少”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可能被“虚化”,导致决定的意义不大。就其成因,大概有以下四方面的影响因素。首先,从人的思想认识看。主要存在“四个担心”:一是担心权力交叉的“重复论”;二是担心超越职权的“越权论”;三是担心给政府添乱的“麻烦论”;四是担心难以履职的“无为论”。总之,认为人大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视察调研等已应接不暇,再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有些力不从心、担当不起。其次,从法规实施配套看。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将重大事项决定从人民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全国人大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各省有关地方立法规定的内容,与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相比,有些还比较弱,如党委加强领导、人大请示报告、年度计划(清单)、调研论证、沟通协商等配套制度政策仍显滞后。再次,从人大组织运行看。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行使都设有专委会或工委会,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重要方面、备受群众关注,但尚未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加上编制紧张、人手有限,如何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公民有序参与、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吸纳民意等仍有不少困难。最后,从权力责任一致看。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集体行权、集体决策,体现的是集体意志。在依法履职行权的原则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应对个别具体项目、具体征收行为等行使决定权。如果决策失误,作为集体和个体的法律责任问题该如何追究,才能真正落实权力责任一致的要求,目前没有可操作的规定。

推进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要打好“组合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人大制度优势,必须解决“六多六少”的问题,推进重大事项决定的权威性和刚性落到实处。

第一,解决“六多六少”的问题,要打好主动拳。必须增强政治担当,从社会热点问题切入,自觉、主动地从三个方面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一是选题要主动。要更加注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议案,从中挑选、确定重大事项的选题。人大代工委要加强统筹,专委会、办事机构也要主动参与。二是请示要主动。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努力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有序大胆工作。三是协商要主动。既要尊重大多數群众的意见,也要照顾和采纳少数人正确的利益诉求,还要使政府不为难、不干预政府依法履职。

第二,解决“六多六少”的问题,要打好法制拳。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解决好法规实施的制度配套问题。如完善人大代工委、专委会和办事机构提前介入、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和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公布、宣传、跟踪检查、问责等制度。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必须强调规范化和法制化,要科学决定、民主决定、依法决定,才能更好地为民谋利、为国解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解决“六多六少”的问题,要打好闭合拳。针对问题,封门闭户,避免漏洞。重大事项决定权,纵向覆盖五级国家权力机关,横向覆盖各个领域,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是由其派生出来的。“四权”有机衔接、形成闭环、环环相扣,才能彰显人大工作影响力。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连续6年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制定地方法规等方式,如能再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与人大选举任免工作相衔接,效果肯定会更好。

第四,解决“六多六少”的问题,要打好实效拳。必须准确把握好度的问题:一是大和小的度。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不能一刀切、一个标准量到底,务必根据地方实际分层分类来作决定。二是多和少的度。不能单纯追求数量,只作号召性、表态性决定,更要注重质量和实效。三是长和短的度。从重大事项决定的时效性来看,既有短平快的事项,也有长治久安的大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审时度势,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为推进“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四个强省”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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