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困境与关系性约束: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及其脱贫行动选择

2018-12-24 10:02李正东
人文杂志 2018年10期

李正东

内容提要 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决定了其脱贫行动的行为选择以及脱贫的可能。贫困不止是资源与能力的欠缺,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失衡。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同质性、重复性与有限性,塑造了其社会生活实践的封闭性与自我中心性,以致陷入一种失衡和脆弱的社会环境系统。而制度化实践将其排除在正常社会生活之外,社会韧性与复原力的缺失又限制了其脱贫行动的努力与可能。此双重限制所带来低保家庭的社会疏离与孤立,正是关系性约束与结构性困境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源于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内卷化效应和停滞效应,另一方面又源自制度性偏差与认知性偏差所带来的边缘化效应与文化效应。社会疏离与孤立的破坏性后果则是低保家庭与社会连接之间的弱连带与结构性的断裂,以及家庭内部的贫困结构性转移。这一结果又致使脱贫行动发生偏差行为,出现持续性贫困的处境。基于以上分析,文章提出了机会平等、资源增能、观念重塑和生活重建等四个脱贫行动选择的原则,并围绕可行能力的建设、社区关系网络的再造和社会志愿服务的嵌入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个整合性的脱贫行动方案。

关键词 城市低保家庭 脱贫行动 社会处境 关系性约束 结构性困境

〔中图分类号〕C912;D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0-0120-09

近年来,城市扶贫研究的焦点正在从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完善与效能评估,①转向低保家庭脱贫行动的参与治理和策略规划。②城市低保家庭的脱贫行动选择,为城市贫困治理拓展了新的思路,也是今后面向低保家庭社会政策干预与服务管理的核心。如何定位和确立城市低保家庭的脱贫行动,真实理解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则是绕不开的起点。这是因为低保家庭脱贫行动的有效和可靠与否,往往决定了其脱贫的可能。阿玛蒂亚·森指出,个人行动的选择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决策的脉络,发现身处的社会处境才能充分理性地行动。③当前,我国城市低保家庭呈現出了社会关系网络的结构化特征,同质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带来的是其社会人际交往活动不断地内圈化。这不仅使得低保家庭可寻求与交换的资源重复和低效能,而且也相对稀缺有限和内卷化。由于城市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不均衡以及关系网络资源质与量的不足,其对低保家庭群体的脱贫行动有着难以估计的限制。④

为理解此一现象,本文综合吉登斯的结构化行动理论和布迪厄的行动者实践理论,尝试分析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以及脱贫行动的选择。布迪厄将社会理解为行动者支配的社会关系,将行动理解为场域与惯习“二重性”的社会实践,而这一实践过程正是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183页。从这一意义来说,贫困不止是资源与能力的欠缺,更是一种失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低保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行动单位,一方面行动实践建构着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另一方面彼此交织的社会关系网络又生产了低保家庭的行动实践。低保家庭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强关系依赖及其强关系的高度同质化,以及低保家庭社区社会关系网络的弱连带及其弱连带的低度复原力,都构成了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生产与资源获取的限制。根据布迪厄行动实践的二重性,连接个体与结构的社会关系既是能动的又是限制的,据此本文将低保家庭关系能动缺乏的现象重新概念化为关系性约束。

尽管布迪厄的实践二重性和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都反对个人与社会对立的二元论,但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更强调行动实践的结构化。结构被吉登斯认为是可以转换的规则和资源,结构化则是规则和资源在实践中的转换的“系统性形式”。[英]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李康、李猛译,三联书店,1998年,第80页。就此而言,社会生活中的建构、管制规则,以及配置、构成资源,以制度化的形式结合在一起,并通过社会生活的重复实践不断地实现行动的结构化和结构的行动化。因此,分析低保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制度化形式,可以厘清并理解行动的结构化困境,也能进一步解释关系性约束为什么会持续地发生。事实上,国家的低保制度以及低保家庭社会生活实践中的观念规范,以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形式呈现出结构化的样貌。其中,常常被忽略的偏差、固化与转移这些样貌的结构性特征,则构成了城市低保家庭遭遇的结构性困境。

经由关系性约束和结构性困境两个层面的分析,方能完整理解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亦能有效地分析和讨论城市低保家庭脱贫行动的选择。一定程度上,一方面城市低保家庭的关系性约束在多重的负向效应之下转化为了结构性的困境,另一方面低保家庭社会生活重复实践中的结构性困境也致使了关系性约束的持续,二者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则形成了其行动实践的双重制约,阻碍着城市低保家庭脱贫行动的努力以及可能。本文拟从“贫困作为一种关系”的视角入手,通过“人在情境中”的生态系统结构去检视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以及脱贫行动选择,以期为城市低保家庭摆脱贫困的出路提供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处境

就城市低保家庭这一贫困群体而言,其贫困的困境不论是个人的生理因素以及态度与行为选择所致,还是外在社会因素以及时代发展的不可抗力的变革、结构的不合理以及制度上的不公平所致,他们对自己的生活与命运都有一种无能为力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感。而每个低保家庭又都作为社会生活的单位生活在彼此交织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并通过实践建构着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樊金娥、金楠:《弱势群体: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孤独者》,《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其相对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又不断地结构化,并累积社会资本的负向效应。城市低保家庭的这一社会处境,正是社会资本排斥性与封闭性所产生负向效应的后果。

低保家庭的社会孤立,主要表现为结构的被动性与自我的主动性两个方面。结构的被动性主要来自社会排斥的规则建构,而自我的主动性则是源于自我封闭观念的文化再生产。

从社会层面来看,低保家庭的社会孤立主要表现为社会的排斥,而社会排斥则体现在社会资源的占有、获得与动员之上。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动员的社会资源,生活性与制度性的社会关系、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关系都将个人与他人、团体与社会之间连接起来,并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和行动能力。显然,低保家庭的底层化的社会关系网络,不论在资源的占有、获得和动员方面都处于无力的局面,被动接受社会的规则和社会的区分,陷入一种社会孤立的处境之中。当低保家庭这一群体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试图改变自身的社会结构支点连接时,不仅无法实现有社会效用的最大连接,而且还被局限的社会互动将支点与连线之间撕开,导致社会资本积极效应的失灵。李继宏:《强弱之外:关系概念的再思考》,《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

从自我层面来看,低保家庭在长期持续贫困的生活系统中,由于独特的生态环境、特定的生活圈子以及定向化的认知观念,形成了群体共有的生活结构和行动选择。他们在被作为“非正常”群体标签化之后,与外部的人际交往以及社会生活相隔离,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命由天定、无钱者无畏,现世主义地活在当下,形成了他们既定现成的面对社会生活问题的解决套路。当然,这套行动策略与价值体系与其说是他们自身的社会选择,不如说是他们对自身边缘处境的社会回应。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封闭性,以及社会互动圈层的自我中心性,让他们处于一种失衡的社会环境系统之中。随之而来的后果,则是将自己排除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

总体而言,社会对低保家庭的界定与区分,一方面对低保家庭予以了救助安排上的便利,另一方面也将其与主流社会生活区分开来。常规生活的社会制度安排,完全排除了低保家庭诸如通过贷款获得经济上的行动能力。这种社会孤立的实质最终演变为一种经济剥夺,并不断地强化低保家庭的社会孤立感。而低保家庭为了生活的持续与自身的尊严,其社会人际交往的活动不断地内圈化,社会关系网络变得越来越小。低保家庭内圈的同质性、重复性与有限性,塑造了活动能力不足之下因应生活的自我隔离。宿命感、无助感、依赖感、自卑感,低保家庭的社会敏感并没有带来脱贫行动的动力,而是不断地强化了他们的习惯、心理与认知观念。

二、城市低保家庭的关系性约束

事实上,从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看,很大程度上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孤立处境主要来自他们与社会的疏离。随之而来的现实难题,则是由其不足和无力的社会关系网络而带来的社会资本负向效应所致。城市低保家庭社会网络的关系性约束主要包括低保家庭置身其中的内卷化效应和低保家庭置身其外的停滞效应。

1.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的内卷化效应

萨林斯指出贫困的实质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体现社会资源分布的社会地位。[美]萨林斯:《石器时代经济学》,张经纬、郑少雄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10~17页。进一步说,社会关系的背后就是经济关系。格兰诺维特认为,弱关系由于同质性比较小而会给人们提供多样化的信息,人们在社会生活比如找工作时往往受益于弱关系的支持与帮助。[美]格兰诺维特:《找工作:关系人与职业生涯的研究》,张文宏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页。林南则进一步对此予以了扩展,认为处于一个分化的社会中的人们在进行工具性行动的时候,那些所结识的拥有更高社会地位的弱关系网络被认为是更大范围内可以动员的社会资源。说到底,弱关系比强关系更有用。因为这些资源的存量与能量远远高于强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源存量与能量。[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张磊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页。

具体来说,低保家庭的强关系网络通常局限于自己经由情感来维持的亲属关系网络。在这样的强关系网络中,彼此之间的社会地位和拥有的社会资源基本相当,结果则是不仅由于社会资源的重复性导致社会资本有效利用率的低下,而且掌握社会信息的同质性对低保家庭并没有多大帮助。相对于西方团体本位的弱关系社会,中国社会则是伦理本位的强关系社会。低保家庭的低社会参与以及团体生活的缺乏,都导致其弱关系的社会网络的构成以及规模的不足。简单来说,就是低保家庭除亲属之外的圈子太小,只能依赖强关系而导致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的内卷化效应。

概而言之,由于低保家庭的强关系主要依赖于亲属关系以及有限的同事朋友关系,导致了其人际交往关系的狭窄和固定,在脱贫行动中从而受限于趋同的信息与资源。另一方面,低保家庭的社会交往的对象、范围与圈子,也限制了其扩展关系网络和寻找更加丰富社会资源的机会,从而导致附着于弱关系之上多样化社会资源的匮乏。以上两个层面的复合与交织,致使低保家庭在脱贫等社会行动中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的内卷化效应,也即没有实际效用的利用与产生,导致了低保家庭单一重复和固化方式的生存维持以及再生产。

事实上,低保家庭活动的空间以及与社会的联系不仅十分有限,而且从差异较小的强关系群体中获得可利用的异质性信息和多元化知识也会变得异常困难。这就使得低保家庭可利用社會资源的量小力微以及可行动能力的降低。当低保家庭面对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不足而进入内卷化状态时,人们命由天定的价值观念、自怨自艾的生活态度、无力改变的工作认知,都让低保家庭陷入了自我懈怠与自我消耗的生活重复的局面。在周而复始中,低保家庭的生活因陋就简而陷入没有变化的复制与再生产状态。

2.低保家庭生活系统中社会组织的有限与乏力带来的停滞效应

对于低保家庭的生活系统而言,社会组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关系,而是一种公共化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公共化的社会关系中,低保家庭可以获得资源和行动上的支持。显然,社区中的社会组织也就成为创造这种公共关系进而转化为社会资本的桥梁。进一步说,人们在公共的人际关系中会有一种集体的信任与规范。社会组织连接了人们彼此之间的沟通,并能在合作中创造共同的利益进而形成有效的社会团结。

在科尔曼看来,“为某一目的建立的组织,可以服务于其他目的,因而形成了可以使用的社会资本。依性质划分,此种社会资本的形式可能为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以及权威关系”。[美]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366页。他探讨了两种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一是金融资本拥有者为获得利润而建立的商业组织,二是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的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联合会。多功能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它们的功能实现是建立在组织内部的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因此,把多功能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归于社会关系的范畴是符合现实的。

在社区公共生活中,低保家庭尚缺乏建立社会组织的可能,并且低保家庭与社会组织的连接也有主动参与和被动参与两种形式。但是,现阶段社会组织的有限与缺乏,致使低保家庭参与社会组织生活的机会较少。并且,在有限的社会组织中,社会组织给予的社会支持也比较乏力。如此的境况,导致低保家庭借以创造和转化的社会资本越来越少,从而产生社会资本的停滞效应。低保家庭和社会组织之间弱的社会关系连带,使得分享、互惠和合作的公共领域并不能完全发挥效用而降低个体和家庭的生活风险。在泛组织化的政府与个体化的家庭之间,民间社会组织自组织能力的不足使得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的时候,低保家庭不得不陷入社会资本的停滞状态。

我国特有的群体性组织诸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居委会,以及社会团体等枢纽性的社会组织将个人、家庭、社区、企业、政府的关系连接起来,并把国家和社会变成了一个整体。事实上,与西方国家相比,在我国投入公共领域社会服务和自主社会参与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十分有限,低保家庭的社会资本空间相当狭小,创造和转化社会资本的机制处于停滞状态。因此,从制度安排上给予低保家庭社会资本成长的空间,从而实现富有规模的社会合作,以此建构预防和治理贫困的公共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失为一种应对的可选战略之举。

三、城市低保家庭的结构性困境

从功能规制的视角来看,城市低保家庭与社会的疏离又来自于制度输入、行动产出与观念生产之间偏差性的社会后果。制度性的偏差带来了政策目标之外的边缘化效应,认知性的偏差又导致了固化的文化效应。在上述二者的基础上,又通过延续和传递性的行动偏差再造了低保家庭贫困的结构性转移。这些功能上的偏差与后果,构成了低保家庭的结构性困境。

1.低保制度的结构偏差与边缘化效应

一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予了低保家庭生活上的基本保障,构建了最后一道社会安全网。但是另一方面,低保制度却又结构性地强化了社会对低保家庭的隔离。就低保制度本身而言,其对低保家庭所带来的边缘化效应,显然被认为是一个意外的后果。不过,社会学家文森特·帕里罗等指出这也许并不是一个意外,贫困处境和低保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低保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以及分层体系中的位置。[美]帕里罗等:《当代社会问题》,周兵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205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低保家庭是由低保政策生产和再生产的,或者说低保制度区分了低保家庭和其他家庭的界线,制造了低保户的称谓与类别。

进一步说,与低保家庭有关的经济与社会政策非但没有使社会中一些低保家庭群体的生活状况出现反转,反而通过社会对他们的分类和区分强化了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和偏见,最终的后果则是让低保家庭处于不断被边缘化的过程之中。在社会经济生活资源的获得与再分配中,低保家庭被排除在正常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之外。比如,看似由于年龄、学历和技能以及身份的因素而失去或无法取得相应的工作机会,实则为社会排斥的结果。并且,社会的排斥与偏见,也导致了他们获得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经济生活行动能力的缺乏,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和真实地反映以及满足自身的需求。如果将社会经济生活视为资源获得与分配过程的话,那么贫困和不平等显然是竞争的结果。低保家庭在这场竞争中,被不断地边缘化而失去参与的机会与能力。殷德生:《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一个理论综述》,《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7期。这一边缘化的直接后果则是导致了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的不平衡。

2.贫困认知的结构固化与文化效应

根据刘易斯的观点,贫困家庭的生活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固定、持久不变并且代代相传,由此而塑造的貧困认知在社会成员的行动结构和社会心态方面有很大的影响。一定意义上,低保家庭关于贫困的认知是自我不断固化的结果,而这一结果的直接后果就是建构了一种与主流社会生活不同的贫困文化。周怡:《贫困研究:结构解释与文化解释的对垒》,《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就文化因素来说,贫困文化的文化效应一方面使得低保家庭在社会生活的适应中选择了自我排斥,另一方面又通过自我固化的社会生活产生出独特的认知观念和生活方式。

与其说是低保家庭在贫困的处境中学会如何去生活,不如说是因应外部社会生活环境所做出自我调适性的反应。正如社会中流行的俗话所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显然,宿命无助、自卑短视、自暴自弃、颓废消沉、怨天尤人的生活态度与行为取向,要比金钱以及物质上的匮乏更为致命,更能令人陷入贫困的泥淖。这种特定的适应模式不仅是被动约束的结果,也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在底层社会生活的圈层往往会形成乃至扩散为低保家庭这一群体理解和面对周遭世界与生活的文化观念。

在狭窄的生活视野里,低保家庭原本就狭小的社会关系网络被不断地压缩,其对于强关系网络的依赖也愈来愈强。这种同质性圈层及其内在的文化复制性,难以让低保家庭走出现有困境。不论是出于社会排斥的原因,还是源自个体尊严的考虑,弱关系完全不能被加以激活而导致外部广泛的社会关系总是无法转化为社会资本的形式。最糟糕的是,低保家庭的生活与工作观念以及消极的社会心态,无助于他们改变当下生活状况以及社会地位的愿望和努力。面对无力甚至无法改变的现实,他们不仅会选择远离主流社会生活、远离已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甚至不会主动参与和连接社会关系网络,或者无力进行社会资本的投资与积累。这种生活境遇的后果一旦进入循环往复的状态,生活方式也就成为了对生活的妥协,行为观念也变成了对于让生活熬下去的定义。当这种文化形态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的时候,贫困的文化效应让低保家庭在生存与适应、边缘与尊严之间自我排斥、自我封闭和自我固化。

3.贫困的结构性转移与传递效应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闻这样的现象:之所以穷就是因为穷。莫伊尼汉曾将这种解释理解为贫困的循环。Daniel P. Moynihan, Maximum Feasible Misunderstanding: Community Action in the War on Poverty, The Free Press, 1986, pp.69~95.纵然莫伊尼汉的解释侧重文化的决定作用,但是我们往往忽略了其背后底层社会结构的意义。[美]亨廷顿等主编:《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8页。同样,缪尔达尔认为市场强化了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平衡,但贫困的根源则是不平等的社会结构。Myrdal G., The Challenge of World Poverty, A World Anti-poverty Program in Outline, Pantheon Books,1970,pp.172~191.

低保家庭贫困的持续、福利依赖以及世代之间的相传,正是贫困的结构性转移的结果。低保家庭的职业结构、家庭结构和收入结构,都对贫困的持续和传递有着显著的影响。从作为稳定结构形式的制度角度来看,以上结构特征的转移正是来自于社会制度安排的差异与限制,一方面阻碍了自由资源和机会的代际流动,另一方面又强化了代际之间的有限资源与社会流动上的传递与扩散。

就社会分层和关系网络结构而言,处于社会结构底部的低保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效应对于社会关系网络的运作效用最不明显。[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张磊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3页。依据社会距离的法则,低保家庭无法跨越阶层的界线而和世人一样选择阶层地位相近的家庭进行社会交往,以致建立具有封闭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也构成了结构性转移的机制。进一步说,社会关系网络决定低保家庭可以运用和动员的社会资源,而封闭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就决定了社会资源的同质性。同质性的社会资源不仅不会有利于低保家庭社会位置的向上改变,而且还会以更少的资源与机会被下一代所继承。在结构化、定型化的社会生活世界中,低保家庭贫困的传递效应又将贫困的持续与再生产变得实体化。[美]威尔逊:《真正的穷人:内城区、底层阶级和公共政策》,成伯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55~256页。

在贫困的历程与周期中,低保家庭贫困发生的反复性、贫困持续的依赖性与继承性,都使得贫困再生产着贫困。从社会关系网络审视低保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我们会发现失去交往中的互惠性以及缺少生活中生命机遇与生活机会的可能性,不仅将低保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撕裂,而且也导致了低保家庭与社会连接之间断裂的结构特征。贫困持续与传递的社会断裂现象,也反映出资产与收入、教育与职业、就业与工作、关系与资源、社会参与与生活机会在家庭分布上的不均衡。所以说,贫困变得日益结构化。在结构化的社会生活空间与实践之中,贫困的结构化又强化了人们联系和交往对象之间的同质性,拉大了低保家庭与主流社会生活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通过社会交换的象征性建构制造了低保家庭自我延续和循环的传递模式。

四、城市低保家庭的脱贫行动选择

有鉴于上文的分析与讨论,本文认为机会平等、资源增能、观念重塑和生活重建等是城市低保家庭脱贫行动选择的基本原则。

1.机会平等与去社会排斥

不同群体在社会网络中所处的地位、享受的权利和资源占有的不同,这些因素的差异最终导致所获利益的不同。每个群体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都倾向于为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低保家庭身处底层社会并无获得优势社会资源的机会,也无法索取经济生活中对应自身的正常权利。如此一来,低保家庭群体在重复低效的社会资源中,生活处境更加困难。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社会关系网络成员之间社会资源的流动与个体社会资源的获得呈正相关关系。但在一个相对小的圈子中,获得的社会资源比较少,并且優势社会资源的流动也比较少。有效克服这一难题的公共价值,就是社会的公正与机会的平等。从社会服务实践的角度,对低保家庭群体给以机会平等的社会保护,不仅可以扩大其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活动能力,而且还可以扩展更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促进其社会能力的复原与正常化。

增加社会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不仅可以打造社会关系网络的活力,而且也可以促进社会融合,降低社会排斥对低保家庭带来的负向影响。然而,结构层面的社会排斥是制度性的,主要体现为不利的制度安排会导致对于各种正常社会经济生活权利的剥夺,从而无法摆脱边缘的孤立处境。另外,低保家庭限于自身的地位与话语权力,也被排斥在社会参与之外,最终限制了他们寻求社会支持的努力。因此,在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政策衡量,应当保护穷人并给予公正的规则和平等的机会,以促进社会关系网络的有效资源动员和社会资本的有效利用,让低保家庭面对的不是无可奈何的环境而是积极行动的各种可能选项。

2.资源增能与贫困循环的破除

社会资源作为资源的一种类型,和经济学论述的资源一样,是有限的并具有稀缺性。社会资源存在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结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根据林南的观点,社会资源并非个人所占有,而是为其载体社会关系网络所共有。林南:《社会资本:争鸣的范式和实证的检验》,《香港社会科学报》2001年第2期。社会关系网络通过个人的资源而复合叠加、扩张延展和共享交换,形成了社会资本。简单说,一个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越广,其社会资本就越大。

就低保家庭来看,其社会关系网络的运用主要依赖于强关系,而强关系的社会资源占有不仅非常有限,而且可以动员的规模也非常小。一定意义上,低保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方面对于其生活的维持与渡过难关有一定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对于低保家庭贫困生活的改变却起着制约作用。如何扩大低保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取决于低保家庭人际互动与社会交往的机会。显然,低保家庭寻找关系和发展关系的能力处于一种失能的状态。

资源增能就是使得低保家庭在社会生活中机会得以扩展,重建关系本位生态环境之下的平衡。尽管低保家庭在社会资源占有方面比较有限,但可以经过某种机会的均等与扩大而具备一种能力:能够有效扩展社会关系网络、运用社会关系网络资源,并对可以利用的资源进行动员和支配。中国有句老话,多个朋友多条路。这并不是说,低保家庭的脱贫需要依赖关系,而是需要正常社会生活的机会,摆脱社会的孤立处境,获得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

3.观念重塑与社会生活的重建

社会生活的重建有助于低保家庭摆脱社会孤立的处境,社会生活的重建又离不开自我观念与价值的重塑。低保家庭贫困生活的持续以及这一群体和跨代之间观念与价值的浸染与教化,都使得低保家庭以无力的态度选择无为的行动。低保家庭的观念、认知,都会使得其社会生活的领域变得越来越小。低保家庭的行为选择的短视效应、生活态度上的宿命观和工作观念上的怨恨心,都阻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以及社会关系的连接。这种状态逐渐形成固有的文化心性。可以说,低保家庭的自我封闭与自我孤立,限制了自身社会生活的复原与重建。

文化观念固然是个体化的内在表现,但它也可以通过认知观念的改变而改变低保家庭的社会参与、经济生活、家庭关系和人际互动,从而实现低保家庭社会生活的重建。重塑积极生活的责任态度和规划观念,一方面可以提高低保家庭融入社会的韧性与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突破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束缚从而达到参与社会机会的扩大。

可见,生活的希望与奔头对于低保家庭来说极其重要。除了来自国家政策与社会制度上的支持之外,低保家庭的心理重建极其重要,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与认知观念,促进其完整社会关系的修复与建立,有助于低保家庭摆脱社会孤立的处境。

五、城市低保家庭脱贫行动的整合性方案

当前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孤立还没有形成国外区位空间上的孤立,但是与社区隔离一样,社会交往中的隔离却在不断地形塑之中,并造成社会关系网络层面的社会孤立感。良性社会效应的发挥应当以基层社会为依托来组建支持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动员并优化低保家庭社会资源与生活机会的配置。为此,我们提出以下脱贫行动的实现路径。

1.低保家庭的可行能力建设:消除社会排斥以及贫困脆弱性的政策选择

社会排斥不仅不利于保护低保家庭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破坏了社会融合度。从世界的经验来看,社会排斥的加深,会使得社会结构刚化而发生社会危机。低保家庭获得财富和取得报酬机会的减少,引发的最终结果将是社会的断裂以及整个社会保护系统陷入瘫痪的状态。蔡昉:《刘易斯转折点与公共政策方向的转变:关于中国社会保护的若干特征性事实》,《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为此,低保家庭参与生活与工作的机会必须得到保障,而机会的保障则有赖于低保家庭的可行能力建设。但是低保家庭在面临贫困时却又陷入一种极其脆弱的状态,不仅表现为收入和消费不充足的经济脆弱性,也表现为关系资本约束的社会脆弱性,还表现为遭遇和因应健康、教育、就业、住房或排斥等危机的生态脆弱性。这些脆弱性导致了低保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削弱乃至丧失。

正是由于存在的贫困脆弱性,本文认为面向低保家庭的心理重建和能力重建是不可或缺的脱贫行动战略。一是经由心理性社会支持与全民社会责任倡导,实现低保家庭的社会心理重建。长期以来,我们对社会政策的本质存有认识上的偏见,从而导致社会对低保家庭的支持主要以行政化的救助为主,缺乏社会化的服务支持。我们应该从社会伦理与心理层面对低保家庭进行伦理关怀和心理支持。低保家庭社会生活的正常化,离不开低保家庭心理和情感上的驱使。事实上,低保家庭遭遇风险损害之后的失能感和剥夺感,需要心理机能建设来面对这种脆弱性。由于这一方面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又增加了低保家庭持续贫困的脆弱性的概率。因此,心理性社会支持正是政府积极可为的地方,这样的效果远胜于贫困持续期间的物质性救助。当然,政府也应促进低保家庭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原则,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低保家庭的社会心理重建,以及形成对于低保家庭社会支持的全民社会责任观。潘泽泉:《中国社会政策调整的实践逻辑:秩序理性、结构性不平等与政策转型》,《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5期。

二是通过增强低保家庭抵御风险的机会获得与能力建设,实现低保家庭的可行能力重建。基于社会公平的原则,立足国际社会政策的新目标框架,政府另一积极作为的方面在于以发展的视角帮助低保家庭自强自立,提高低保家庭的社会参与能力,从而使社会得到进一步整合。贺庆生、刘叶:《论我国城市贫困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12期。简单来说,政府对于低保家庭能力建设的政策框架包括以下三个面向。一是以就业为根本。通过教育计划和技能训练促进低保家庭的能力建设,提高其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或转向新的工作。这一能力建设的计划有着很大的政策目标指向和宽阔的可能空间。二是以市场为基础。通过经济建设计划扩大劳动力市场,创造一个供不应求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从而给以就业机会获得的支持。具体来说,需要通过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刺激社会的改革与经济的增长,来改善低保家庭的工作与生活机会。三是以教育为根基。通过教育安排和教育投资重塑低保家庭的态度观念,增强社会生活中的自助力和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适应性,从而真正将低保家庭尤其是其子代群体从社会的底层拉上来。[美]威尔逊:《真正的穷人:内城区、底层阶级和公共政策》,成伯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14~217页。

事实上,单单依靠低保金的救助无法让一个低保家庭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上三个层面分别在人力培训计划、劳动力市场策略和宏观经济政策、教育补助与投资计划方面给予了全方位设计上的努力。这基于能力建设和自助的原则对低保家庭给予了社会支持。同时,在生活机会平等的原则上对低保家庭予以了社会保护。这些社会政策计划的设计,主要基于多管齐下的观点,以此重塑低保家庭社会生活的参与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的勾连,并重建低保家庭自力更生的动机、能力和机会。

2.社区关系网络的再造:化解社会孤立的组织策略

关系的圈子决定了生活的路子。进一步说,低保家庭的社会关系圈决定了其生活机会,而生活机会又决定了低保家庭社区社会生活中的结构位置。可以说,道路决定命运,发展才能自强。长期陷于低收入和贫困的生活状态,低保家庭不得不选择政府这棵大树而“守株待兔”。但现实则是面对政府的无能为力以及社会关系网络中强关系支持的有心无力,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应对低保家庭自身经济改变与社会生活机会均等化的社区策略。面向社区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成为了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再造的基础。通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式帮助和参与式发展两种介入方式,可以消解低保家庭社会孤立的处境。楊敏:《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4期。

一是社区NGO/NPO社会组织机构的发展,重新编织了人们社区社会生活的网络,将人们编织到社区关系网络中来。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策略与公益事业愿景,将政府、社会和市场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不仅可以有效回应低保家庭的需求,也可以通过组织的运行激发社会参与的兴趣与活力,创造人们社会生活之间关系的连接。可以说,社会组织可以扩大人们社区参与的机会,扩大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的范围。但是,社区中的社会组织依然不足,鼓励发展和建设社会组织,有助于将低保家庭与政府、企业和民众连接在一起,加强社会各界与低保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各种社会救助与服务资源能够高效便捷地运用到低保家庭的脱贫救助体系中来。概括而言,社区NGO/NPO社会组织机构作为提供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载体,不仅提供了低保家庭与社会之间的连接,也扩展了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资源获得机会的可能。

二是社区作为社会生活的单元,建构了人们社区生活的共同体。从参与式发展的角度来看,社区不能只是低保家庭国家治理的单元,更应该是社区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生活场域。培育和发展社区自组织的能力,不仅可以将低保家庭有效整合到社区生活的共同体中来,也可以将低保家庭与社区社会生活关联起来,改善低保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可以说,社区是低保家庭贫困救助和脱贫网络中非常重要的载体形式。社区不仅拥有组织化的社会行动,也具有自组织性的社会活力。社区对于低保家庭救助的突出作用,就在于它可以以参与式的视角将低保家庭纳入到参与式的社会救助与脱贫行动中来。这不仅可以改善低保家庭社区社会生活的地位,还可以重建低保家庭完整的社會关系网络。

3.社会志愿服务的嵌入:从孤立走向支持的参与式动员

社会志愿服务是构建和扩展低保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手段。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纽带,社区是社会关系的平台,培育和发展立足于面向低保家庭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动员低保家庭志愿参与的机制,将有助于低保家庭摆脱社会孤立的处境,扩展社会生活的际遇与机会。富晓星:《互为中心: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关系建构》,《青年研究》2015年第6期。

首先,传统的家庭互助体系立足于亲缘关系网之上,在现代社区生活中已经无力应对现代社会的风险。培育和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是构建新型社会互助体系的有效手段。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不仅为人们提供了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与平台,同样也为低保家庭提供了获得社会支持与社会资源的机会。社会志愿服务创造了一种社会融合机制,为低保家庭的社会生活格局转变提供了活力。因此,培育和发展面向低保家庭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以及鼓励社会参与的志愿服务,都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志愿服务作为有意义的社会参与方式,可以消除社会隔离,促进社会生活的公共团结。志愿服务是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融合的重要手段,以民主化的原则和协同共责的方式加以运行。各阶层围绕低保家庭志愿服务的开展,使各阶层之间以合作的方式面对社会中的贫困,形成了一种柔性的社会合力。这不仅有助于创造公平均等的生活机会,而且也有助社会关系的和谐。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有助于围绕低保家庭脱离贫困形成社会协作关系,可以通过有效扩展低保家庭的多元互动而增加社会的融入。

第三,志愿服务也是增加低保家庭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方式。志愿服务不仅可以扩展低保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还可以通过社会资源的动员而缓解和改善低保家庭自身的困难。另外,低保家庭自身志愿服务的参与也有助于个人和家庭的增能,从而消除低保家庭的社会疏离感以及精神上的焦虑感。这两方面归根结底都改善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会提升低保家庭的社会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志愿服务也是一种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志愿服务一方面扩展了低保家庭社会生活交往的圈子,另一方面也拥有了可以调动的社会资源,实现了社会资源在不同拥有者之间的流动。进一步来说,志愿服务提高了应对社会风险与压力的公共责任,也增强了低保家庭在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源之间的组织与再生能力。志愿服务不是单纯的社会参与,我们需要将志愿服务放到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认识。在国家和市场发挥资源配置性的作用之外,发挥志愿服务的资源配置作用,营造低保家庭和社会建设性的交往机制,可以激发低保家庭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活力。

作者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