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医疗知情权告知落实现状调查

2019-01-17 04:23孔海宏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知情权知情医务人员

孔海宏

研究报道,紧急医疗状况面对的大多是危重症及抢救紧急患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医务人员落实告知义务带来了障碍[1],若患者不明确抢救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未能做好思想准备,一旦治疗失败尤其是出现死亡等严重后果,将会引发医疗纠纷。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事件屡见不鲜,一方面影响着医疗机构的信誉度与声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医院与患者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医务工作人员除医疗相关措施要符合医疗规范外,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医疗知情告知医务。因此,必须增强思想认识,在患者接受诊断及治疗前,尤其是紧急情况下,要告知患者相关风险与可能出现的后果,继而做出科学选择,维护患者合法权益[2-4]。研究将某三级医院住院患者作为调查对象,收集相关数据信息,分析了患者对于知情告知的认知情况。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收集某三级医院2017年8月—2018年8月共计130例急诊、外科住院患者为调查对象,为患者发放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25份,125例调查对象中,男73例(58.4%),女52例(41.6%),其中已婚101例(80.8%),未婚15例(12.0%),离婚或丧偶9例(7.2%)。

1.2 方法

为患者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患者对医务人员告知行为的感受情况、患者对紧急情况下知情权告知的态度、患者对医疗风险及病况的认知情况、患者住院的感受、患者对医疗法律知识及知情权的理解5个部分,共发放13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25份,回收有效率为96.2%。

2 结果

2.1 患者对医务人员告知行为的感受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对自身病情情况及家属病情急于了解的患者或患者家属100例,占总数的80.0%。在调查患者对于医生是否将自身或家属的病情详细告知方面,94例(75.2%)患者认为医务人员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说明了病情的严重程度,在治疗方案选择方面征求了患者及家属的同意,解释比较全面。认为医务人员在这方面的工作很一般19例,占总数的15.2%。

2.2 患者对紧急情况下知情权告知的态度

当处于紧急情况下,81.6%(102/125)患者对医生的告知以及与治疗相关内容比较关注,并经过慎重考虑作出选择,8%左右持否定态度。当在紧急状况下,医生为及时抢救患者未告知治疗相关风险及可能发生的事件,40.8%(51/125)患者表示对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希望能够尽可能将情况予以说明、告知;44.0%(55/125)患者认为当结束抢救治疗后,要将实际情况向患者说明。对于医生抢救前未书面告知患者相关事宜的情况,112例患者持理解态度,占总数的89.6%;108例患者认为医生可以先实施抢救,为患者争取治疗时机,救治结束后再告知患者治疗相关事宜,占总数的86.4%。对于未先行告知患者而实施抢救治疗,疗效显著者100例患者表示支持、理解,占总数的80.0%。医生未事先告知实施抢救且治疗效果不佳甚至发生严重后果者,83例患者对这种行为表示理解,占总数的66.4%,且在患者是否针对救治效果不佳追求医院责任方面,98例患者认为只要医师的救治措施与医疗规范相符,不会追求医院责任,占总数的78.4%。

2.3 患者对医疗风险及病况的认知情况

在病况及医疗风险告知认知方面,有着极大的差异性。45.6%(57/125)患者认为医师不仅要告知患者抢救的具体措施、患者的病情情况,而且要向患者说明治疗风险,这两者是同等重要的。35.2%(44/125)患者认为抢救措施比风险告知更为重要。其次,在抢救过程中告知对象的选择上,45.6%(57/125)患者认为告知对象应为对象或配偶,28.0%(35/125)认为应告知患者本人,20.0%(25/125)认为应告知患者子女。半数以上患者认为医生在向患者告知病情及风险时持有的态度会对患者的理解产生极大的影响。72.0%(90/125)患者认为不一定给医生送红包就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62.4%(78/125)以上患者认为当前医院对知情权告知落实的较好,通过医务人员的知情告知,患者及家属能够了解到病情,了解到治疗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2.4 患者住院的感受

在对患者住院感受调查过程中,大部分患者都认为在就医过程中环节过多、繁琐,需要长时间等候,且大部分医师看病速度过快,对看病质量无从保证,部分医师甚至不愿听患者过多表述病情。急诊科患者在最不满意项目调查中,92.0%(115/125)患者选择的是医务人员不在岗、关键抢救人员不到位,其次是等待时间较长,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花费大量时间。76.0%(95/125)患者认为等待时间过长,导致患者存在烦躁、焦虑等情绪。在调查医院投诉途径方面,64.0%(80/125)认为医院投诉路径相对畅通,20.0%(25/125)认为并不畅通。

2.5 患者对医疗法律知识及知情权的理解

在调查中发现,60.0%(75/125)患者对《侵权责任法》并不了解,就医权利中知情权排在首位,其次为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与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在患者了解医生术前告知方面,主要针对的是手术的医疗风险,并对手术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大部分患者属于事后发现医院诊疗存在的不合理行为及过失等。当患者与医院产生纠纷时,60.0%(75/125)患者选择向医院相关部门投诉,然后再具体到医生个人,选择向法院机构起诉的仅占2%。

3 讨论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事件屡见不鲜,一方面影响着医疗机构的信誉度与声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医院与患者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医务工作人员除医疗相关措施要符合医疗规范外,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医疗知情告知义务[5-6]。研究报道,紧急医疗状况面对的大多是危重症及抢救紧急患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医务人员落实告知义务带来了障碍,若患者不明确抢救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未能做好思想准备,一旦治疗失败尤其是出现死亡等严重后果,将会引发医疗纠纷。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患者享有了解自身及家人疾病所有信息的权利,医院有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诊断及治疗措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风险等,患者可以自由选择治疗方案,有权拒绝护理及相关治疗[7]。在临床救治中,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工作精神,加强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卫生行业诚信自律,要注重临床医师与患者及其家属的交流沟通,在向患者提供所有治疗方案及存在的可能风险后,鼓励患者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对于患者来说,患者往往需要了解更为详细的医疗信息,但又希望能够降低风险[8-9];对医务人员来说,其一方面需要获得独立诊疗权,尽可能提高临床救治率,另一方面也希望承担最低风险。基于这一需求,医务人员必须积极转变观念,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充分落实到位,尽可能全面的向患者介绍治疗相关信息,为患者决策提供参考[10-12]。目前,医疗机构将患者知情同意权作为医务人员的法定责任、义务,强调建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然而在紧急情况下,面对众多患者,知情告知的内容及信息量的把握也成为医务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难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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