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广州样本的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研究*

2019-01-23 02:37
区域经济评论 2018年1期
关键词:金融中心广州金融

陈 向 阳 吴 嘉 舜

一、前言

由于建设金融中心会对一个城市的金融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带动作用,因此目前全国已经有27个大中城市把建设金融中心作为重要发展目标,上海从21世纪初就已开始制定目标——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北京、深圳也凭着自身的优势,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中心,而像天津、大连、成都、重庆、西安、青岛等城市也提出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广州作为全国第三大城市,在经济、文化、社会、基础设施等方面亦具备发展金融中心得天独厚的条件。目前,金融业已逐步发展成为广州服务业的龙头行业以及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广州市委提出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广州市政府亦提出了《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年)》,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视,广州也已在“十三五”规划里提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虽然目前已经有部分学者建立了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但是大部分的金融中心竞争力分析都是针对纽约、香港这些国际金融中心或者是上海、北京这类的国家级金融中心,针对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的华南地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计量分析少。本文针对目前广州的金融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与全国各大城市有着不同差距的状况,将广州、深圳与全国各个金融业发展速度较快或具备较大发展潜力的城市进行竞争力比较,分析广州和深圳在全国城市金融中心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明确它们自身的金融中心定位,并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华南地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发展。

二、国内外关于区域金融中心的研究综述

1.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因素研究

关于金融中心建设的研究最早的是Powell(1915),他在其著作中描述了英国的银行在伦敦聚集的过程和伦敦的金融中心形成的历史。Charles P.Kindleberger(1974)较为系统地对金融中心进行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在金融中心中的金融机构集聚现象,表现为金融资源之间跨区域配置效率与跨区域支付效率的提高。Y.S.Park(1982)把区域经济学中的理论运用到国际银行业以及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原因的探讨之中,他提出,一个区域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因素是区位优势的集聚效应。Richard Mcgahey et al.(1990)从竞争力的角度分析了影响金融中心形成以及发展的各种因素,并且提出决定一个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四大因素,即区位成本优势、通信与技术、人力资源以及法律与税收制度。Rist Laulajainen(1998)通过对金融中心的历史发展过程与当时世界范围内较大的国际金融中心进行比较分析,认为金融中心的形成及其影响力的决定性因素有:金融中心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政治地位、时区优势、监督环境与税收制度、人才与信息优势等。Cheung Lo(2006)通过对不同政策体系下国际金融中心的分类和形成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决定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主要有:政策支持、信息不对称存在、金融环境稳定、货币稳定、金融组织体系健全、跨国公司总部及其财务活动所在地等因素。

国内对于金融中心的研究要晚于国外,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陆续开始,其中较多集中在金融中心的形成原因及其发展的机制。王延科、张军洲(1996)对当时90年代中期的金融中心进行现状描述,对包括广州在内的国内10个具有较强经济金融实力的城市的状况和竞争目标进行综述,并且分析了地理位置较为靠近的城市的优劣势和核心竞争力,对各个城市提出相应的定位以及政策建议。潘英丽(2003)利用金融集聚、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以及企业区位等理论,通过研究认为地区成本优势、人力资源的规模与质量、通信设施、法律监管环境与税收制度是决定金融机构集聚的四大重要因素。华民、曹宏成(2007)分析了阿姆斯特丹、伦敦、纽约等金融中心的发展史,指出:较好的区位优势与本来就是国家金融中心的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城市更容易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任英华、姚莉媛(2010)利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数学原理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金融集聚核心能力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上海金融业的金融集聚核心能力进行了分析。彭薇、冯邦彦(2013)通过对纽约、伦敦以及香港的金融中心发展历程、运行体系和成长环境进行比较研究,提出香港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选择。

2.金融中心竞争力研究

Reed.H.C(1981)根据1900—l980年80年间所指定年份的数据将金融中心分成平均的簇群,并且采取成簇分析方法,利用76个金融城市以及9个金融和银行的变量数据,对各个金融中心进行了排名。Choiz等(1986)利用非线性加权最小方差等回归方法,对世界范围内排名前300家银行在14个金融中心的办事处机构数量进行排名,并且指出了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进驻这些金融中心城市的原因。Abraha,Bervaes&Guinotte(1994)建立了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除美国之外的全球著名的37个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表现和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和排名。Sagaram(2005)根据20世纪90年代的相关资料选择了全球各地金融中心的国内外银行数量等指标,分析了37个金融业较为成熟的国际城市并得出了城市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该城市建设金融中心的结论。他认为:金融中心的定位是一个城市为了实现最大利益,依据竞争环境、自身条件、消费需求及其变化来确认其发展成金融中心的可能性、发展成一个什么样的金融中心以及金融中心的辐射范围等战略目标的过程。伦敦金融城(2005—2015)的分析报告使用数据指标和调查问卷结合的方法,提出了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这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金融中心评价指数。根据一个城市的商业环境、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和综合竞争力等指标,对全球46个金融中心城市进行评价,以世界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指数和权威金融机构的评估结果对金融中心城市进行综合排名。在2015年最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继续领跑的纽约和伦敦拉大了与后来者的差距;在亚洲,香港、新加坡和东京仍然领先,在全球依次排名第三至第五。而上海695的得分,较上期上升4位,排名全球第16;深圳689的得分,排名全球第22,上升了3位。John Adams(2015)通过详细调查和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比目前香港的发展现状,分析了上海在未来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能性。

唐旭(1996)通过数据分析来测定我国的金融中心。采取的是资金分布密度、存款密度、城市金融机构数等单方面的指标,而且选取的城市过少,没有采取综合评价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周立、王子明(2002)在分析1978—2000年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时,采用了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分析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但是依然缺乏经济计量分析。胡坚、杨素兰(2003)根据城市的经济、金融与政治指标建立了评价国际金融中心的指标体系,分析了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能性。倪鹏飞、孙承平(2005)运用模糊曲线关系模型对全国43个主要城市的金融功能竞争力指数进行了权重配比,认为上海、北京是全国金融中心,广州、青岛、厦门等城市可定位为区域性金融中心。陆红军(2007)使用因子分析与聚类分析方法,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炼了数据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建立了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世界范围内的6个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及其发展作了量化处理和比较排名,和以往的评价指标体系相比,更全面、更客观。谢太峰、朱璐(2010)根据城市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对外开放程度以及金融实力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重点选取20个主要城市,对它们的金融竞争力进行了实证分析,并且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了发展区域金融和建设金融中心的政策建议。李仲贤(2011)以区域金融中心理论为基础,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了评价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对提出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17个大中城市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了竞争力排名。李西等(2015)以苏州市为例,通过分析长三角的7个主要城市的CFCI指数和排名,提出各地政府若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应该从自身优势和需要出发,在基础设施、土地供应、资金支持、人才建设等多方面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本文借鉴现有文献对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指标的选取方法,运用因子分析法对国内“三圈一带”的10个重要城市的金融中心竞争力进行比较研究,以更深刻认识华南地区区域金融中心的特点、优势和不足,对今后围绕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开展有效的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机理

1.区域金融中心的内涵和构成层次

综合国内外对金融中心形成理论依据的研究,我们不难归纳出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聚集金融资源;二是拥有完备的金融功能;三是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作用。因此,区域金融中心可以表述为:聚集了国内外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发展成熟,金融功能完备且以某一周边区域为金融经济腹地,并且能对周边区域经济产生扩散与极化效应的中心金融城市。

区域金融中心体系由不同功能的金融中心构成,区域金融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具有四个层次,且各层次之间又有着有机联系的系统。而根据城市在区域金融体系中的不同地位,金融中心也可细分成如下几个不同层次:(1)省市级金融中心。省市级金融中心主要为本省市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金融资源和信息的集聚为本省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金融支持,但是由于金融资源流动的范围有限、其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完善、城市经济金融实力较弱,所以难以对区域乃至全国发挥其金融上的影响力。(2)国内区域金融中心。国内区域金融中心的影响力不限于省市的行政范围,而是为整个区域提供金融有效配置服务,但是影响力尚未达到全国级别。这一类城市多为其所在地区的经济枢纽、金融服务和信息集聚和发散中心,能够形成较具规模的集聚效应,有利于区域外的资源进入本区域,促进本区域的经济进一步发展。(3)国家金融中心。国家金融中心一般为全国的经济中心,集聚了全国大量的优质金融资源,是国家的金融信息和金融服务中心,具备较大的信息优势、经济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等,不仅对其所在地区经济带来较大的推动效应,对国家金融业发展也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目前世界公认的中国的国家金融中心是上海。(4)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一般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并且拥有先进的、与国际接轨的结算支付系统,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有着多样化的特点,具备健全的法律和监管体系,专业人才充足以及国际化水平高。国际金融中心是以国家金融中心的基础而建立发展起来的。目前国际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为纽约和伦敦,而我国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则是国际金融中心。

2.金融产业集聚与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

从本质上来说,金融中心的形成就是各类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为追求最大化的利益而形成密切往来关系的空间结构。金融企业的区位选择受到分工网络、区域文化环境与特定经济制度的影响,表现为向某一优势区位集中,通过极化效应在空间上集聚,形成若干个城市金融集聚区,然后再沿一定的轴线通过扩散效应连接成一定的金融线,纵横交错的金融线连接起来形成金融面,由此形成一定规则的区域金融空间结构。

金融中心城市因金融活动空间集聚而产生,又因金融空间集聚而发展壮大,没有金融空间集聚就没有金融中心城市,金融集聚是金融中心发展的根本动力,金融集聚动力具有动态性与可加性,金融集聚的过程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过程,而城市经济发展过程又是金融集聚度不断提高的过程,累积循环形成规模不等的金融中心城市。金融集聚能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而交易费用的降低又有利于金融分工程度的提高,随集聚效应的增强又形成了更大的集聚。因此,分工网络、金融交易的地理集中以及分工水平相互作用,形成了金融中心。不同规模的城市,分工网络大小不同,最大城市分工网络最大,中等城市次之,小城镇最小。分工网络越大,金融集聚功能越强,人力资本与金融活动趋向于大城市,大中小分工网络形成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

3.增长极理论与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

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是难以实现均衡发展的,并且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一国经济增长大多是从一个或者多个“增长中心”逐渐传导到其他地区或者部门。因此,为带动经济的均衡增长,需要选取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而经济增长极具有流入效应、流出效应与乘数效应。“增长中心”具有较低要素价格与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导致经济主体为实现利润最大向“增长中心”空间集聚,带来资本等要素的流入,在流入效应作用下,“增长中心”区域空间要素的数量增加,即要素的正向集聚,形成区位要素的集聚,资金的集聚形成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与流入效应对应的是流出效应,由于规模报酬递减规律或其他区域的流入效应大于本区域时,“增长中心”的区位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就发生流出。乘数效应是在“增长中心”集聚的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联系与本身的数量增加成倍数关系。金融资源在流入效应与乘数效应的交互作用下在“增长中心”区域形成金融中心,而在流出效应与乘数效应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了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当流入效应大于流出效应时,正的乘数效应发挥作用,“增长中心”的金融集聚度快速增加,形成国际或国家金融中心;当流入效应小于流出效应时,负的乘数效应发挥作用,金融集聚度下降,形成国内区域或省市级金融中心。金融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而区域经济增长又会产生流入效应,带来金融空间结构的演化。

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现状分析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自秦朝开始便一直是华南地区的政治、文化、经济、科教、军事中心,是国务院定位的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大都市和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之一。广州总部经济发展能力仅次于北京和上海,位居全国第三位,稳居总部经济发展第一能级城市范围内(《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如表1所示,2015年广州市GDP达到18100.41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之比为1.26∶31.97∶66.77,常住人口为1350.11万人,广州市人均GDP为13406.62元。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金融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种类齐全、层次细化、运作规范的金融市场体系,其中,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金融创新日益活跃,金融机构集聚现象加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获得良好的效果。如表2所示,2015年广州市金融业增加值1629亿元,同比增长14.2%,占GDP的比重达到9%,成为广州市第6个总量规模超千亿元的重要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表1 广州市2011—2015年GDP、人口、可支配收入、第三产业比重表

表2 2011—2015年广州市金融业概况表

1.广州市银行业机构与存贷款情况

在银行金融机构方面,如表2、表3所示,2014年末,广州地区银行业机构(含外资)共有81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共有6家,来自世界13个国家与地区的36家外资金融机构于广州设立了84家分支机构。银行金融机构网点达2699个,从业人员达81205人。至2014年末,广州银行业资产总额54546.12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9.17%。

存贷款总额方面,如表4所示,2015年末,广州市中外资银行业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2843.67亿元,同比增长14.5%。2014年末,广州市中外资银行业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296.16亿元,同比增长12.44%。

2014年,广州市跨境收支呈现净流入,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是主要流入项目,净流出主要是投资收益汇出、服务贸易(旅游、知识产权费汇出)等项目。全年涉外收入1248.02亿美元,同比增长4.23%;涉外支出122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95%;收支顺差26.65亿美元,同比下降77.33%。跨境人民币收支方面,2011—2014年分别为1285.58亿元、1674.85亿元、2818.76亿元、4115.24亿元。

2.广州市保险业发展状况

2015年末广州市共有保险机构874家,总部3家,市场主体为86家。全年保险费收入从2011年的39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10.1亿元,比2014年增长18.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08.90亿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376.40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保费收入124.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9.1%和93.9%。支付各类保险赔款及给付226.00亿元,同比增长32.1%。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106.60亿元,寿险业务赔付支出99.90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付支出19.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6%、69.0%与18.7%。保险机构数由2011年的71家增加到2015年的86家。

3.广州市资本市场发展状况

如表4所示,广州市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由2011年的53家增加到2015年的68家,市价总值由2011年的3738.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4121.68亿元。2015年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1435.99亿元,同比增长3.4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7家,共计筹资折合人民币24.48亿元。至2015年末,拥有证券公司4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5.62亿元,净利润135.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倍和1.7倍。证券分支机构259家,证券账户数946.45万户,股票交易额171139.46亿元,同比增长2.5倍。期货公司6家,全年代理交易量4.41亿手,同比增长40.9%,代理交易额68.41万亿元,同比增长75.7%;营业收入13.03亿元,同比增长42.6%;净利润3.7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00%。

表3 广州市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表

表4 广州市2011—2015年金融市场情况表

五、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客观全面地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和金融业实力,要反映出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和决定因素,既要考虑到指标的代表性,又要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因此,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需要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1)系统性原则。即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影响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各个方面,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对竞争力进行评价。(2)可靠性原则。即指标是可以度量的,且是可获得的,而指标计算所需的数据需要从各城市的官方渠道和专业统计年鉴获得,以确保评价指标更具可靠性。(3)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当相对稳定,虽然指标数据要考虑到各个城市之间的差异性,但是同一指标的统计口径应该一致、含义相同,要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得数据在无量纲的条件下可比。(4)层次性原则。为了更好地发现和分析各个城市经济和金融实力的优劣势,指标体系应当对众多的指标进行归类,建立分级、有层次的指标体系。(5)启发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为能比较各个城市之间的优劣势,进行指标选取时,应该围绕这一个目的对指标进行筛选,使指标能够为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带来有效的启示。

金融业涉及不同行业和部门,对一个城市的金融中心竞争力进行评价不仅要考虑影响金融业的决定性因素,还要考虑该城市的金融业长期保持与发挥竞争优势的能力,即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文选取了25个指标,如表5所示,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城市综合实力指标和城市金融实力指标,共同反映了城市的经济实力、财政实力、金融业的发展水平与速度、接待能力、对外贸易水平、科教水平、信息通达水平等方面。

表5 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表

其中,地区GDP总值与增速及人均GDP反映了城市的经济实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则体现了城市的财政收支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反映了该城市的居民的生活水平及消费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反映了城市的对外贸易招商能力;客运周转量、货物周转量、邮电业务总量反映了城市的接待能力、信息发达水平;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经费和财政教育支出经费反映了城市的科教水平;金融业生产总值和金融业占GDP比重反映了城市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反映了地区银行业的实力和规模;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则反映了城市的保险业水平;而上市公司数量则从侧面反映了该城市的证券业状况以及大公司的密度。

本文选取我国“三圈一带”的9个区域金融中心城市为研究样本,“三圈”为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一带”即长江流域经济带,9个城市即为北京、天津、大连、青岛、上海、苏州、广州、深圳、重庆。目前这9个城市的金融业在全国城市中有着相当的规模,同时也是目前推动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根据实证结果,客观评价广州和深圳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及其比较优劣势,为进一步推进华南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实证基础。本文数据来源于2015年各城市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城市统计局、金融办网站等。

2.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因子分析

我们借助SPSS.18统计软件利用因子分析法对9个样本城市的金融竞争力数据进行多元统计分析。本文的评价指标设计的25个变量都具有不同的量纲,而且各个指标在数量级上都有着较大的差距,因此,这些数据必须经过处理才能进行分析,经过标准化处理后,各公共因子是互相独立的,各特殊因子也互相独立。各公共因子与各特殊因子之间同样也是互相独立的,能够进行数学计算。除了客运周转量的共同度稍微低点外,其他24个变量的共同度都比较大,这说明变量空间在转换成因子空间时,保留了较多的信息,因此说明所做的主成分分析的效果是显著的。

在特征值分析和公因子的选取方面,前三个成分之后的特征值都非常低,这从侧面反映了只需要提取前三个主成分就可以达到我们预期的研究目的。有三个公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而且其累计贡献度85.998%,根据公因子选取原则,本文选取三个公因子,通过这三个公因子可以反映出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整体竞争力。第一主成分F1与贷款余额、存款余额、金融业生产总值、金融业占GDP比重、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经费、保费收入、地方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上市公司数量、地区GDP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邮电业务总量、财政教育支出经费、进出口贸易总额、邮电业务总量、财政教育支出经费、进出口贸易总额、保险深度、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这19个指标都有着较强的相关性,这说明了第一主成分集中反映了金融业发展水平、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对外经济贸易水平、科教水平。第二主成分F2与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险密度有较大的相关性,说明第二主成分集中反映了城市居民的产出收入以及保险水平。第三主成分F3与货物周转量、客运周转量以及金融业从业人数有着较强的相关性,说明第三主成分集中说明城市的交通接待能力、金融人才两个方面的情况。

3.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的计算结果分析

通过主成分分析,可得到9个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竞争力综合得分。综合得分F等于各因子得分以其方差贡献率占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即:F=(F1×0.59944+F2×0.17985+F3×0.8069)÷0.85998。结果如表6所示。

表6通过计算各城市的因子值,以因子贡献率作为权重计算出各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得分,以1、0、-0.5为分界点,经过简单的描述性聚类把样本城市分成4类:国家级金融中心、发展型区域金融中心、成长型区域金融中心以及潜力型区域金融中心。从得分可以看出,上海的得分为2.24,远高于深圳、广州、北京,且F1、F2、F3得分均大于0,说明了上海的城市金融中心综合实力在全国来说相对较强,属于国家金融中心级别。而深圳、广州、北京总分分别为0.42、0.17、0.06,位居第二到第四名,为发展型区域金融中心。天津、重庆、大连三个城市的得分分别为-0.1、-0.35、-0.45,为成长型区域金融中心。苏州、青岛由于得分靠后,属于潜力型区域金融中心。

广州在F1成分中有比较劣势,在全国总水平中排名中游,表明了广州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对外贸易水平以及科教水平均处于中等水平,由于经济总量关系,广州与北京、上海这两个超一线的城市差距本来就大,而且深圳、天津、重庆等城市由于近几年发展迅速,与广州的差距已经逐渐缩小。广州在经济体量、财政收支水平、对外贸易招商水平和科教水平较为落后,各项实力有待提高。

广州在综合得分上与上海和深圳有着较大的差距。上海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且被国家战略定位为国际金融中心,国家层面的鼓励和支持均向上海倾斜。上海拥有外汇交易中心、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黄金交易所、原油期货交易所和贵金属交易所等众多的全国性资本平台,同时,还受到众多的外资金融机构的青睐。因此,上海在金融中心竞争中的优势也是得天独厚、无法复制的。这种优势在综合指标得分上得以突出反映。

而深圳的各项指标则反映出深圳在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中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能够走在全国金融业的前列。首先,深圳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这样的全国性资本平台,并借此集聚了大量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其次,深圳金融创新走在前列。深圳一直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金融业改革创新的各项政策经常在深圳先行先试,依靠有吸引力的政策优惠和产业集聚,深圳市科技力量和人才聚集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广州金融业发展已被深圳全面超越,如果广州不能尽快找到一条具有自己特色优势的发展之路,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那么其与深圳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表6 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得分

另外,广州虽然在综合得分上比北京高,但是第一主成分却与北京有着较大的差距,北京作为国家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同时也集聚了大量的经济与金融资源、科技人才等,因为北京的货运能力和客运能力不如广州,所以广州的第二主成分和第三主成分比北京高,但是在经济能力、金融能力等方面与北京有着较大差距。

广州在综合得分上比重庆、天津、大连、苏州、青岛高但是差距并不大,在第一主成分上比天津、重庆、苏州低,这反映了城市在激烈的区域金融中心竞争之中,正在努力挖掘潜力,形成特色优势,培养新的增长点,以点带面,以期最终实现全面超越。以天津为例,天津利用滨海新区设立的机遇,大力发展航空航天制造业,成为天津市八大主导产业之首,并由此带动了融资租赁业的大发展,广州目前的融资租赁行业尚处于萌芽阶段,难以与天津比较。重庆作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是长江流域经济圈的重要节点,且为直辖市,其金融市场广阔和市场潜力大以及政策法规上的优势,使得重庆成为西部地区金融中心的最有力的竞争者。

以上的实证分析表明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相比差距很大,除这几个城市在城市定位、经济发展基础、金融集聚能力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外,它们在国家层面所享有的战略地位和政策倾斜为金融发展带来的效应也不可忽视;而与重庆、天津、苏州等城市相比优势较小,这些城市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特色产业,在实体经济和金融业增速上更快,发展潜力更大,对广州形成很大的竞争压力。

广州和深圳两个华南地区中心城市均为发展型区域金融中心,但是深圳的总得分比广州要高,广州目前仍没有找准自己在全国金融业布局中的定位,也尚未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金融产业格局,在经济增速已经放缓的大背景下,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没有形成。因此,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的华南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要想在竞争中更好更快地发展,必须明确自己的定位,深入挖掘比较优势,并加以培育和发展,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从而增强自身对资源和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推动区域金融中心快速发展。

六、问题与建议

通过以上理论与实证研究,我们发现华南地区在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致使它们金融业集聚的动力机制受阻,限制了区域金融集聚效应的发挥:

(1)金融市场体系发育尚未完善,交易规模以及交易品种受到限制。就目前而言,广州等华南地区城市虽然已经初步建立起以证券、银行、保险为主的金融市场,但是与纽约、东京、上海和深圳相比,依然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在期货等衍生金融产品、贵金属、债券等金融产品市场方面,广州等华南地区城市的基础薄弱、交易量少、发展缓慢。另外,缺乏国际金融中心的各类基础设施,如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经济金融法律体系、货币制度以及会计制度等。

(2)金融创新受限,金融国际化发展缓慢。由于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尚未成熟以及金融创新受到国家政策的严格管制,金融创新一直停滞不前。而区域的金融创新能力是影响金融中心发展的决定力量,区域的金融创新能力影响金融分工与专业化水平,从而影响金融中心发展阶段的变化。金融创新决定着金融市场上产品的丰富程度与市场的流动性,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市场深度、市场广度与市场效率,金融创新受限将会对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造成阻力。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注重与国际接轨,虽然广州目前的外资金融机构达到81家,但是与北京、上海的规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金融创新与交易品种的受限,华南地区的金融国际化步伐一直缓慢。

(3)金融人才存在结构性缺乏。区域内人才的聚集是实现区域分工与专业化的前提,因而金融人才的聚集决定着金融业的集聚度,进而影响金融中心的发展层次,尤其是高端金融专业人才像金融创新产品设计人员、金融风险管理人员、投资组合管理人员、金融研究专业人士以及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才等的聚集。以广州为例,广州金融高端人才缺乏,与金融相关的专业会计师、律师等方面的人才也存在着不足,导致金融业深化发展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与此同时,金融机构总部过少导致高端金融人才纷纷流向总部较多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这是因为金融机构总部一般聚集高端金融人才。

(4)政府行政制度对金融中心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力。在现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下,中央政府集中了金融监督与决策权力,地方政府由于缺乏相应的权力,在推动金融业的深化发展方面,尤其是金融国际化与金融创新两方面存在较大的制约。因而,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金融业发展方面的分权制度改革,对于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华南地区的金融市场由于存在明显的中央集权特征,其交易功能较强,而其他功能较弱,并且市场层次单一,各金融市场分属于不同部门监管,各金融市场之间缺乏内在关联与资金流动。同时,由于金融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存在行政管制,市场参与主体有限,导致市场效率低下,市场的配置与调节以及价格发现功能难以有效发挥,难以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格局。

根据以上的问题分析,本文针对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增强金融机构实力。金融机构是金融中心的支柱,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是金融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要建设华南区域金融中心,就要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进驻广州等城市,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同时也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广州等城市设立分区总部。要争取新设更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支持广发银行、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华泰长城期货等本土公司发展成为全国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万联证券、广州期货等金融机构成为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的行业领军企业。同时要注重省市的各大金融控股集团如越秀金控、广州金控的整合优化,将金融控股集团做大做强,争取成为具备全国影响力的大型金融集团。

(2)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是吸纳来自各地资金的最佳渠道,要吸引资金向广州等城市集聚,必须增加市场主体的直接融资方式,使融资成本更低、渠道更多、融资更加便捷。要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市场,设立更多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以及产业投资基金。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应该吸引更多的中小公司、初创公司加入交易板块,降低交易费用,完善交易机制,同时也要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如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增强股权交易中心的活力,充分发挥股权交易中心的作用。

(3)加强金融人才的聚集与培养。一是要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完善人才专项扶持政策,使得高端金融人才在入户、购房、医疗、教育、出入境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支持。对于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的政策可以学习深圳的经验,对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按一定比例进行财政补贴。二是加强金融人才交流,与中央金融监督部门以及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港澳等金融发达地区建立金融人才交流挂职的经常性机制。三是完善金融教育体系,培养本土金融人才。可以对重点院校的商科加大投入,创建实验性质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引进国际商学院的高水平金融教育人才。

(4)加强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集聚区建设。以广州为例,广州城区目前的金融中心毫无疑问是位于天河北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定位为“广州21世纪城市商务中心”的核心,经过10多年的建设发展,珠江新城已经成为广州不可或缺的金融中心、高端服务业中心、文化中心和跨国公司总部中心。在2012年,北起黄埔大道、中山大道,南至珠江,东至天河区界,西至华南快速干线,总面积7.5平方公里的广州国际金融城规划面世,金融城内引入金融机构为开发和经营主力,预计2020年金融城能够全面运作起来。广州国际金融城的建设会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以及世界500强的总部或分支机构聚集,密集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会形成集聚效应,促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另外,南沙自贸区的设立对广州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广州进行金融创新的试验田。我们认为,加强以天河北CBD、珠江新城、国际金融城三点一片区域作为广州金融中心的核心区域建设,积极发挥南沙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作用,将形成华南区域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中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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