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办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构人员转隶手续的函》(财办〔2018〕14号),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相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25名行政编制、3名司局级领导职数以及工作人员划给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1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划转有关职责的函》(财办〔2018〕15号),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给审计署;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
中国财政年鉴2019年0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1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天津教育》2024年3期
5《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6《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7《家庭医学》2024年2期
8《学周刊》2024年10期
9《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
10《国际护理学杂志》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