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儿童自由及其教育意义

2019-01-29 12:51李雅娟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成人身体儿童

李雅娟

(长江大学,湖北荆州 434023)

自由是人类的本性,是个人成长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儿童是成长和发展的个体,具有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儿童自由的获得有助于他们潜能的发挥以及和谐个性的养成。然而,现实中儿童的自由处于一定程度上的缺失状态。通过探索儿童自由的教育意义,可以为儿童提供自由实现的可能途径。

一、自由与儿童自由

在英语中有两个词可以表示“自由”,一个为liberty;另外一个为freedom。前者起源于拉丁文,后者起源于古希腊语,两者来源不同,词形各异,但其含义基本相同。无论是liberty还是freedom,其核心都是指一种广泛的“免于……”和“能够……”的态度、能力或权利。在中国古代,“自由”意味着“自己做主”或“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弗洛姆直接指出“自由是人存在的特征。”[1]自由不在于幻想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2]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只有不再依赖于成人,才能发展自己的个性,即我们说的获得自由。”[3]“自由”一词含义丰富且富于变化,本文取以下概念:“自由”,即人们在私人和公共生活领域中自主地思考和采取行动的一种权利或状态。[4]如此看来,儿童自由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活动自由、言论自由、思想自由。

二、儿童自由缺失的表现

成人时常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是能回到小时候自由自在的状态就好了。可事实上,小时候真的是自由自在吗?现实中的儿童自由吗?卢梭认为童年在人生中具有它自己的地位。“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5]实际上,成人并没有把孩子看作孩子,同样儿童也没有得到该有的自由。

(一)活动自由的缺失

众所周知,爱动是儿童的天性之一。可是,儿童有活动的自由吗?确切来讲不完全有。儿童活动的自由处于一定的缺失状态。笛卡尔身心二元论意义上,身体被看作是空洞的、无灵性的纯物质实体。儿童的身体在教室中被认为应该是静态的,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室中的儿童进行“规训”,“头正、肩平、手放、足安”就是某教育机构对儿童上课和常规训练的真实写照,也是很多学校教师对儿童上课的基本要求。此时,儿童的身、心是分离的,教师要求儿童的“心”来学习,压抑儿童身体活动的自由。叶浩生指出,教育和教学被认为是一种促进心智发展的“高级过程”,和身体欲望、感觉—运动系统的“低级过程”无关,有时甚至是一种对立关系。在此,对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身体不仅没有帮助,有时反倒会成为障碍和累赘。[6]杜威曾经说过:“学生有一个身体,他把身体和心智一起带到学校,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是精力的源泉;这个身体必须有所作为。”[7]然而,大多数教师认为学生身体活动太多心思就不在教材上了,因此,在多数时间内抑制儿童的身体活动,于是儿童失去了活动的自由。走进教室接受教育的儿童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其身心应是统一的,而不是分离的。被称为当代身体哲学第一人和完成者的梅洛·庞蒂在儿童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方式上,突出了身体知觉、身体体验和经验的重要性,儿童并没有运用成人世界预先给定或成熟的知识体系去把握和理解世界,而是通过身体与外部环境、世界的接触,进而洞察和表达自身的看法。[8]身体哲学不仅仅是对传统身心二元论的反抗,更多的是对身体的尊重和解放。儿童的身体有自由活动的天性,更应有自由活动的自由。

(二)言论自由的缺失

每一位儿童都是一个独立个体、独立存在,都应该有言论自由。如伏尔泰所言,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观点,但我誓死尊重你说话的权力。儿童被喻为“天生的哲学家”,却往往没有充分表达言论的自由。个别家长或教师,往往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如成人心情不好、不想听儿童“瞎讲”、便于管理,不允许儿童讲话,要求他们保持安静,甚至哪一个儿童趴在桌子上休息得最好就会受到表扬。儿童的言论自由被成人所谓的“乖、听话”所无形扼杀,给儿童一种无形的伤害。言论自由不仅是语言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思维发展的基础。儿童的言论自由不容缺失。成人和儿童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不能因为成人具备控制儿童的能力就去控制他,成人该有的自由儿童同样应该具有。在同一场域之中,如果以牺牲别人的自由来获取你的自由,那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我们所要追求的自由是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按照我们自己选择的方式进行生活和思考的权利”[9],成人与儿童之间也是如此。家庭中、学校里,儿童的言论自由都存在一定的缺失。

(三)思考自由的缺失

毕加索自言“学会像一个6岁的孩子一样画画,用了我一生的时间”。[10]毕加索是20世纪西方画家中的代表人物,他却以儿童为师,因为他看到了儿童身上蕴含的巨大的艺术资源。目光转向现实,场景切换到儿童的绘画课上,在老师眼中看来精妙无比的“范画”成了儿童的榜样,甚至是唯一的标准答案,画得“像不像”成了评判艺术的标尺,甚至造成了几代人说到画一所房子竟会画成一模一样的笑话。所谓的“范画”不仅限制了儿童作画的自由,更限制了其发挥想象、独立思考的自由。儿童天生具有丰富的想象力,与之相比,成人的想象力却极为有限,原因何在?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失去了思考的自由,总有一套现成的模式把儿童塑造成成人想要他成为的样子,儿童具有可塑性,但是是在顺应其天性、遵循其发展规律基础上的塑造,而非机械式地塑造。每个儿童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具有独一无二的思考,更应具有思考的自由。

三、儿童自由的教育意义分析

(一)自由有利于儿童无限潜能的发挥

“何谓儿童?看待儿童其实就是看待可能性,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人。”[11]儿童身上潜藏着无限潜能,尚待开发。 教育的意义就在于给予儿童适当的引导,使他们把那些潜质展现和发挥出来,促进儿童整体和谐地成长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拥有自由必不可少。哈耶克认为“自由是智慧之门”,是获得智慧和真理必不可少的初始条件。[12]阿克顿说:“如果真理不是绝对的,那么自由就是真理得以诞生的条件。”[13]就儿童的认知方式来讲,以自身对外部世界的探索和感知为主,在自由的基础上去感知周围的事物,并进行自我建构,没有自由很难想象如何才能完成自身的发展。儿童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成人在一定程度上为儿童提供其内在展开的外部环境,并给以适当的引导,而非主导。社会生活的优胜劣汰也要求人们尊重儿童的权利,培养具有竞争能力的、自由的、富有创造性的人才,符合社会的需要。[14]

(二)自由有利于儿童和谐个性的养成

在民主、自由的环境中成长的儿童,在个性上和那些在专制、拘束的环境中成长的儿童截然不同。前者积极乐观、乐于探索和尝试,后者则谨小慎微、畏手畏脚。以民主型父母为例,他们能够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兴趣爱好,给儿童提出合理的要求和限制,并要求孩子自觉遵守。同时,也尊重、理解孩子,给予儿童独立发展的空间,鼓励儿童独立探索,经常进行平等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儿童的需要和要求及时做出反应,使儿童感受到被爱和受尊重,同时也学会怎样爱他人和尊重他人。[15]教育不是教会儿童多少知识,而是教会儿童如何学习、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并非简简单单的知识传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终成功的、表现出色的人都是有着和谐个性的人。很多时候,阻挡我们进步的也正是我们个性中不和谐的部分,可见,儿童和谐个性的养成至关重要。有时候,对于那些没有养成和谐个性的儿童,成人还会去责怪他们,殊不知责任却在我们成人身上,是因为我们几乎就没给过他们自由地面对生活的机会。让儿童有一定的自由,独自面对周围的世界,在不断的自我尝试和探索中,逐步获得个性上的整体和谐发展,有利于儿童和谐个性的养成。

四、走向儿童自由的教育选择

(一)创设适宜的环境

现实中,儿童自由的缺失和儿童自由的重要意义成人并非不知,更多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成人也想要给与儿童更多的自由,但往往很难在现实中的升学压力与自由之间找到一个相对的平衡点,甚至社会上的盲目攀比之风让家长和教师不敢对儿童有丝毫的放松,一味地催促和施压,不断地缩短儿童自由的时间,减少自由的空间,压得儿童喘不过气来,自由对他们来讲变成了奢望。首先,家长和教师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对待儿童的方式需要改变。就教师对儿童身体的“规训”而言,上课的氛围轻松一点,儿童的注意力反而会更集中,课堂效率会更高,不见得“头正、肩平、手放、足安”的儿童就能全神贯注地听讲,上课学习不是苦行僧式的修炼,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其次,教师和家长曾经也都是儿童,应该对儿童的“胡言乱语”多些耐心和宽容,多些支持和理解,儿童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慢慢成长起来的,要以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们。仓桥惣三强调,无论是出于哪种原因,成人都应该足够重视幼儿的提问,“决不能有厌烦的心情,要考虑提问孩子的心情,亲切地予以回答。如果不这样做,正在发展阶段的孩子的智力就不可能进步。”[16]最后,不管是现实升学压力还是盲目攀比,家长和教师必须清楚,人生不是“百米跑”,而是一场“马拉松”,同时人生并非平面,而是多维空间,不要以一时的、一维的目标去要求儿童,给儿童多些自由,儿童就多一种发展的可能性。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过的一句话:“教育是农业而不是工业。”我认为大致有两层含义:一是儿童的成长与工业产品的加工截然不同,不可整齐划一地进行批量生产;二是儿童的成长需要时间,有一定规律和周期。儿童成长需要成人为他们创设自由的环境和氛围,需要成人的包容和等待。

(二)把握适度自由的原则

儿童的成长需要自由,需要成人为其创设自由的环境,但是也并非处处自由,正如怀特海所说:“不幸的是,自由的内涵已被对自由所做的文字游戏掏空了……自由的概念被人们狭隘地理解,被认为是同代人厌恶的那些苦思冥想人物的化身。”[12]成人也需谨慎,自由并非没有原则没有限制,自由往往是相对的自由,在一些原则问题上,谨防打着自由的幌子放纵儿童,酿成不可挽回的过错。给予儿童更多的自由,也要把握适度原则,谨防自由被“异化”,自由不可滥用,不可被扭曲,“只要不给定期具体的内容,自由便没有任何意义,而稍微一引申它便会具有你喜欢的任何一种内容。”[17]我们呼吁和主张给儿童更多的自由,而不是无限多的自由。

站在成人的角度思考儿童自由,并思考儿童自由的教育意义,望儿童能够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完成个体的成长与发展,成就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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