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明
(怒江州泸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云南泸水 673199)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通过产地检疫能够及时发现病原,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扩散,把动物疫病消灭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的关键措施,减少因动物疫病所造成的损失。
泸水市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所辖州政府所在地。北与福贡县接壤、东北与兰坪县毗邻、东与大理州的云龙县相邻、南靠保山市的隆阳区、西南连腾冲市、总面积3203.04km2,西与缅甸接壤,国境线总长121.513km,共有9个乡镇,71个村委会。目前我市共有35名官方兽医,其中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官方兽医 10名(其中6名为泸水市龙威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主要做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9个乡镇兽医站共有官方兽医 25名,全市的产地检疫工作由这25名官方兽医来承担。
泸水市每个乡镇兽医站设立了一个检疫申报点,泸水市龙威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了一个检疫申报点,共有10个检疫申报点,并且已经向社会公布了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实施产地检疫工作以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的官方兽医对本乡镇辖区内的动物进行产地检疫。乡镇进行产地检疫后开据的动物B证允许在市境内流通,出市境内及出省的动物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动物A证)。2018年1月至12月9个乡镇共检疫牲畜185904(头只羽)。
2015年11月份国家要求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造成我市的检疫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所需经费又未能纳入政府预算,由于经费紧张,设施设备难以得到及时更换或修缮,相关的检测试剂无法购置,导致检疫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产地检疫涉及千家万户,由于对产地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养殖户对产地检疫不了解、不配合、逃避检疫等现象时常发生。国家实行检疫申报制度,目前我市产地检疫报检主要是以贩运户代为申报检疫为主。
开展产地检疫是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但是产地检疫还没有实施到位,不能完全在动物离开饲养地之前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由于一个乡镇只有一个检疫申报点,有些需要出售或者屠宰的动物就从产地经过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检疫申报点,如果这些动物有病,在运输途中就会污染环境。目前各乡镇官方兽医人员有限,在从事动物检疫的同时还需要承担乡镇的许多工作,无法全部都到产地进行检疫工作,只能在本乡镇兽医站所在的固定场所进行产地检疫工作。
(1)积极争取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投入,每年应该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改善检疫条件,保障产地检疫工作正常运行 。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涉及的监管对象成千上万,必须要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并逐步接受此项工作,为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的宣传工作。
(3)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推行协检员制度。泸水市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市,畜禽养殖分散在广大山村,交通极为不便。为方便广大养殖户,可以将我市71个村的防疫员做为我市的村级动物协检员,在71个村设立动物产地检疫咨询服务点,可以建立从市到乡到村的三级动物检疫监督体系。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并负责换发出市级出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各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负责本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并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村级动物产地检疫咨询服务点负责向本乡镇申报点提动物免疫情况、来源情况等信息,形成市级、乡镇、村级上下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