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庄法庭:将审判雕琢成一种艺术

2019-02-18 07:11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9年5期
关键词:宋庄法庭审判

本社记者 祁彪

留着简洁清爽的板寸,乍看上去李士刚仅是三十出头的年纪,但仔细观察,眼角微微的细纹,却蕴藏了25年的审判智慧。

在他的带领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于2018年年初获得“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称号。在宋庄这个全国闻名的“画家村”,该法庭真正将审判雕琢成了一种艺术,谱写了一曲新时期基层派出法庭与辖区百姓同呼吸共命运的动人诗篇。

锦旗背后的故事

赵楠(化名)母女在笑,徐宪龙在笑。

他们共同举着一面锦旗,锦旗上写有“睿智通达 香远溢清”八个字。

赵楠母女在笑,因为她们的合法权益在法官的公正判决下获得了保护。徐宪龙在笑,因为他就是这个法官,他在宋庄法庭审判的每一起案件,都在践行着他的法治梦。

1995年,赵楠与乔某结婚。结婚时,赵楠还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昭(化名)。

2013年,乔某病逝,通过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小昭取得了乔某遗留的五间房产。

2016年,乔某的兄弟乔某某以及侄子乔小某将赵楠母女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之前法院调解书中关于“乔某五间房产归小昭所有”的内容。乔某某和乔小某的理由是,该调解书系赵楠母女通过蒙骗法庭,在法官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同时,乔某某和乔小某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附条件赠与协议》,该赠与协议载明乔某已将五间房产赠与了乔某某和乔小某。

“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都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琐碎繁杂,马虎不得。”作为这起撤销之诉的主审法官,徐宪龙丝毫不敢大意。

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调取相关证人证言,徐宪龙明确把握住了案件的主线:“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这份赠与协议是不是乔某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庭审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可以查明,该协议是电脑打印的方式制作,乔某的签字是乔某某代签的,而其手印是乔某某扶着乔某的手按的。当时乔某年事已高且患病,在赠与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即死亡,虽然见证人陈述乔某当时有意识,但无其他证据佐证。根据本案形成的证据链,无法认定赠与系乔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乔某某和乔小某的起诉。

这起判决的时间是2016年12月,而赵楠母女送锦旗的时间是2018年5月,中间为什么隔了这么久?

“基层派出法庭可以说是最贴近百姓的审判机构,正是由于处于最基层,一个案件并不一定下达判决就画上了句号,还牵扯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以这个案子为例,虽然法律意义上小昭取得了房产所有权,但是房产从乔某去世就被乔某某和乔小某实际占用,并且已经转售他人。判决下达之后的一年多时间,我们积极联系乔某某和乔小某,和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普及法律知识,记不清跑了多少趟,最终才让这个案件有了完满的结果。这也是我们李庭长常说的审判的艺术,要将法、理、情三者融合,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才会有更大的意义。”徐宪龙说。

审判的艺术:法、理、情的融合

徐宪龙口中夸耀的李庭长,就是李士刚,自2015年6月至今,李士刚一直担任宋庄法庭的庭长。而在此之前,他长期在通州法院机关从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从事商事审判,虽然可能案件标的额更大,涉及的法律关系更复杂,但更多我们只从法律层面考虑问题,严格依法审判就可以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商事审判要单纯的多。宋庄法庭作为基层法院派出法庭,虽然案件法律关系可能很简单,标的额也不大,但是往往涉及民生问题,所以审判要更加慎重,思虑周全。因为处于最基层,我们审理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基本都是普通百姓。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普通百姓更加注重人情关系,遇到矛盾和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于情于理怎么解决,最后才会考虑法。而法院是首先要讲法,其次才会考虑理和情。法、理、情,虽然三者大部分时候是相通的,但是一旦出现三者之间相冲突时,如果我们处理不好,裁判不但不能定分止争,反而容易带来新的问题。”李士刚说。

法、理、情;情、理、法。虽然只是顺序不同,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是基层派出法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我来到宋庄法庭后,说实话感觉担子重了很多。我们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直接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问题。所以,我们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当中,更要讲究审判的艺术。”李士刚说。

李士刚口中念叨的审判艺术,就是注重法、理、情的融合,让宋庄法庭法官们作出的每个裁判不但能够定分止争,还要成为一次普法宣传,于润物细无声中让人民群众接受法治理念。同时,在法、理、情三者冲突时,能够用法官的智慧去化解。

2018年年初,有媒体爆出了艺术家住宅被侵害的新闻。而在这则新闻的背后,就是法、理、情冲突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部分艺术家开始入住宋庄,一些村民开始向艺术家出售自己的住宅。到目前为止,以小堡村为中心,辐射周边十几个自然村,宋庄地区已经聚集了上万名各类艺术工作者,其中很多人选择在宋庄地区购买农民房屋居住。2007年李玉兰案(此案轰动一时,引发此类案件全国性大讨论)开启了这些村民因为宋庄地区地价上涨而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出售房屋的行为。2015年,由于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需要,宋庄地区地价飞涨,目前有十几位购买农民房屋的艺术家先后被村民起诉。根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购买本村宅基地上房屋。所以村民首先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个诉讼请求被法庭支持;村民们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是向艺术家退还当年的购房款,并要求艺术家腾退房屋,该项请求被法庭驳回。通州法院宋庄法庭的处理意见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驳回要求艺术家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

“引发关注的这个新闻,相关案件正好是我审理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的法律效果需要一并处理,但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为保证公平公正,应将赔偿和腾退房屋一并处理。目前由于区位补偿价无法确定,所以无法评估涉案房屋的价值,农民无法对艺术家进行合理赔偿。而且涉案房屋买卖往往发生在多年前,钱物两清。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无效,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很长一段时间内房屋始终由艺术家修缮居住。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防止农民因出卖房屋失去土地及房屋致贫。在这批案件中,农民在出卖房屋后,2017年之前从未主张房屋相关权利。现因经济利益等原因违背曾经自愿订立的契约,不认可房屋出售行为。虽目前法律上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农民的行为不符合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原则。所以经慎重研究,驳回了农民要求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有利于宋庄地区正在进行的艺术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李士刚说。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判决作出后,为了防止村民凭借判决强行收回房屋,造成更大的矛盾,李士刚与宋庄法庭的其他法官一起,多次走访村民和艺术家群体,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才使得判决获得了双方的理解和支持。

艺术的审判:个体、团队、机制齐头并进

宋庄法庭位于通州区政府路宋庄镇政府东100米一栋二层小楼,自1998年成立就一直在这里办公。然而,如果没人介绍,谁都不会想到这栋看起来庄严、整洁而又不失艺术情趣的二层小楼已经建成了20多年。

>>图1∶宋庄法庭党员干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虽然离我们机关并不算远,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派出法庭很像一个微型法院。我在机关工作时,虽然也是庭长,但是仅仅考虑审判工作和队伍成长就可以了。而来到这里,我不但要考虑这两方面工作,还要考虑到法庭职工饮食起居的方方面面,担子感觉一下重了很多。”李士刚说。

虽然担子重,但李士刚让宋庄法庭从软件到硬件都变了个样。

“软件,当然指的是审判工作,包含案件审判质量和法官专业能力培养等各个层面,虽然叫软件,但体现的是一个法庭的硬实力。”李士刚说。

来到宋庄法庭后,李士刚将在机关时自己总结的一套经验结合宋庄法庭的实际情况推行了下去。

>>图2∶李士刚庭长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法官会议

>>图3∶宋庄法庭法官参与社区普法宣传以上均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宋庄法庭目前主要审理宋庄镇及永顺镇温榆河以东地区的传统民事案件,涉及案由上百种。宋庄法庭现有办案人员18人,其中入额法官5人、法官助理6人、审判辅助人员两人、书记员5人,博士在读一人、研究生学历8人。宋庄法庭是一支年轻的队伍,除了我是70后以外,其他所有的审判相关人员都是80后和90后,最年轻的法官还不到30岁,可以说是一支非常年轻当然也是非常有活力的队伍。但是也正因为年轻,法官的职业上升空间还很大,还需要花大气力培养。因此,我们专门形成了法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周五下午都会召开法官会议,除了员额法官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可以参加。”李士刚说。

在法官会议上,与会法官会针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分析,确定审理思路,统一裁判尺度。同时,定期邀请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为干警讲授专业知识,加强学习交流,提高职业能力,将“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案件会商能够集中大家的智慧去解决疑难案件,这就从根本上减少了错案的发生。

比如受到广泛关注的通州建筑集团出卖公租房的案件,涉及业主近500户,其中不乏一些老年人。因为无法收房,情绪极为激动。为了保证审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宋庄法庭进行多次案件会商,并将会商结果进行上报。目前,该批案件已经审结一部分,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社会效果良好。

同时,针对宋庄法庭的案件特点,李士刚在注重培养法官的综合审判能力的同时,注重法官的专业化发展。比如在正常办案的前提下,有的法官会多负责婚姻家事类案件的审理,并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有的法官会多负责合同类纠纷案件的审理等等。

“虽然我们只是一个最基层的派出法庭,但是我希望我们的法官能够成长为某一类型案件的审判专家,不但在我们通州法院,甚至是全市法院或者全国法院都能成为佼佼者,目前我们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李士刚说。

为了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提升审判质效,从2015年开始,宋庄法庭在通州法院率先成立两个快审团队,主要审理物业供暖、继承、分家析产等简易案件,集中优势审判资源,优先保证快审组实现1∶1∶1的审判团队配置。通过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审判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书记员负责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主持调解,法官开庭定案,团队运转顺畅、效高质优。2016年,两个快审团队审结案件4284件,占全庭结案数的58.36%。快审团队的组建,一方面实现简易案件快审快结,繁简分流;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审判团队组建提供了良好范本。

据了解,宋庄法庭的审判团队不是随机组成的,而是按照干警性格特点、工作熟练程度,进行科学的审判团队组建,最大限度减少成员之间摩擦,最大程度发挥审判团队效能,实现1+1+1〉3的团队目标。以何杨彪法官团队为例,何杨彪法官在2015年之前一直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初到宋庄法庭,对民事审判尚不熟稔,但大局观强,做事精细。而他的助理长期从事传统民事审判工作,熟知民事审判的工作方法,性格外向善于沟通,工作效率高,但大局意识仍有不足,细节把握尚有偏差。书记员是2017年新入职干警,性格内敛,业务不熟,但是由于是通州本地人,熟知当地乡规民约、风土人情。这样的团队配置,性格搭配合理,工作取长补短,既同步又互补,有效提高了团队效能。

是法庭 更是家庭

“虽然我们位于北京,但作为派出法庭,办公条件和机关相比还是较为艰苦。而且我们的办公楼已经建成了20多年,设施的陈旧给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为了能够让大家安心工作,营造温馨的工作氛围,我们积极取得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硬件上也做了不少提升。”

在宋庄法庭办公室,有一面醒目的照片墙。“照片墙上的照片,都是我们的干警工作、学习、组织活动时留下的精彩瞬间,这些照片在展示干警风采的同时,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是一个团队,一个家庭般的团队。为了便于庭内成员沟通,我们还建立了‘宋庄大家庭’微信群。我们的队伍中,外地的干警很多,尤其有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走上工作岗位,在心理上会有一些不适应。我们的家文化建设,主要就是让干警在法庭也能感受到温暖,也能感受到家人的关怀,让他们能够热爱法庭,安心工作。”李士刚介绍说。

由于宋庄法庭地处郊区,中午干警们都需要在法庭用餐。近几年,为了改善法庭的整体用餐质量,聘请了新的厨师,增加了饭菜种类,让饭菜营养丰富。扩建了餐厅,改善干警就餐环境,并且时常征求干警们对于饭菜的意见,不断改进,提升干警用餐质量。

而在用餐休息区和办公审判区中间,还特意种植了一排竹子。“因为我们的场地狭小,以前从办公审判区这边直接可以看到用餐休息区,与司法审判庄重严肃的氛围不是很协调,种植一排竹子,不但能把两个区域隔开,而且竹子象征谦虚、有气节、刚直不阿,我们希望每个干警都有这样的品质。”李士刚说。

为了激发干警活力,提升干事创业热情,宋庄法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化管理,人性化关爱。在党组的支持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宋庄法庭还建了阳光房、活动室、图书屋,采购绿植,点缀干警生活,购买图书,丰富干警精神,并且开展爬长城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这些细节的改变,让干警们真正参与到法庭的建设中,让他们真心去爱护法庭、热爱法庭、热爱审判工作。

从软件到硬件的变化,使得宋庄法庭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参加评选北京市“十佳人民法庭”的前两年,即2015年和2016年,在人均结案数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情况下,2015年,宋庄法庭一审判决发改率为0.15%,宋庄法庭的文书上网率为100.55%。2016年,宋庄法庭一审判决发改率为0.12%,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9.53%,审判质量依然名列前茅。

多年来,宋庄法庭曾经先后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优秀人民法庭”“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等45项市区级荣誉。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宋庄法庭就已经获得过一次“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的称号。

“十年一轮回,再次获得十佳法庭称号,更加坚定了我们秉承‘厚德待人,以法服人’传统的决心,也让我们对未来的工作更有信心。”李士刚说。

采访结束之时,正值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洒到这栋二层小楼上,让人更加觉得庄严、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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