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实践、问题及思考

2019-02-19 00:18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统战部格局工作

李 荣 梅

(中共德州市委党校, 山东 德州 253015)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1]此后,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渐成为全党上下统一战线的普遍实践。4年多的时间,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本情况如何?本文拟从基本实践、问题分析、对策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时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本实践

(一)夯实党内法规制度保障

2015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印发,《条例》从党内法规的高度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了制度安排。

1.《条例》规范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条例》第一次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作出七个方面的全面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条例》规范了统战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要求。《条例》将“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写入统战部门职能,完善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并细化了九项主要职责。

3.《条例》对省、市、县三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的安排作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组织保障。

4.《条例》对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协调、议事机构的设立凸显了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完善了党中央对统战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

《条例》下发后,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实施意见》。从上到下的制度体系的完善为整合统战工作资源、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领导体制

1.会议规格升级。2015年5 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将已经连续召开了20次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升级为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这意味着会议规格由部委层面上升到中央层面,还意味着将统战工作提升到中央层面来布局、来统筹,凸显了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

2.人员配备升级。前文已述,2015年,《条例》在党委常委任统战部长问题上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此后,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统战部长,除个别省因人选调整暂时空缺外,全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419个市(地、州、盟)党委统战部长,除7个暂时空缺、1个尚未落实外,411名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比《条例》颁发前增加129名;2756个县(市、区、旗)党委统战部长,除27个暂时空缺、5个尚未落实外,2724名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比《条例》颁发前增加1020名。[2]可以看出,省、市、县三级统战部部长基本实现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全覆盖”。实践证明,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加强了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推动了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同时也加强了统战部与统战系统单位、有关部门的联系,增强了彼此间的协作,形成了合力,提高了统战部把握统战工作全局的能力,实现了由被动工作向主动工作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统战工作的全面开展。

3.机构设置升级。2015 年7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涵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政协、有关群团等18 家成员单位,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此后,各省市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从顶层设计出发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统战工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配合,最大限度增强统战工作合力。

2018年,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党中央对统一战线的相关机构作出改革。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之后,各省、市、县均参照中央机构改革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这一改革加强了党对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也切实保障了统战部牵头协调作用的发挥。

(三)创新工作机制

这一方面,从各领域特色实践中能够充分体现。

1.地方基层统战:浙江等地的探索实践。

浙江省宁海县坚持“三个跳出”,有效构建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具体做法包括:坚持跳出部门抓统战,改变统战工作由统战部一家独抓的局面;坚持跳出统战抓统战,改变统战工作自拉自唱的局面;坚持跳出区域抓统战,改变了统战资源、工作视野受区域限制的局面。

济南市长清区采取多项措施,探索构建了全域统战的格局。一是充分利用长清区大学城的优势资源,对上融合,开展校地统战工作。二是搭建载体,向下延伸,开展社区统战工作,通过双向服务增强统战实效。三是对内协调,加强群团部门联动,以群团共建架构统战新体系。四是对外引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通过平台打造凝聚统战新力量。

另外,实践中,基层统一战线参与乡贤工作、参与基层协商已经在浙江各地蓬勃开展,成为整合、提升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载体。

2.非公经济领域:大统战理念下促进“两个健康”的湖南实践。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实践中,近几年,湖南省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不再是统战部门的“独角戏”,而成为各级党委的“责任田”。

一是高站位顶层设计。2016年,湖南省委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对“两个健康”工作进行顶层设计。这次会议由省委书记亲自部署,从省领导、省直部门负责人,到各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300多人参会。会议既谋划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又谋划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了在全省形成上下一盘棋促进“两个健康”的局面。同时,省委、省政府调整湖南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省委统战部部长任第一副组长,充实了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党委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单位,明确将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党委的绩效考核。二是充分调研基础上提供政策供给。湖南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访民企、办实事、强信心”万户民企走访调研活动,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三是建立沟通交流制度。湖南省委负责同志带头深入企业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另外,省委委托省委统战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集中谈心活动,省委统战部全体部领导分组与省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逐个进行个别谈心,主要就补齐民营经济短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民营企业家有序政治参与、统一战线等问题深入交流。四是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机制。湖南省委明确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统战部负责,对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分共性问题和企业个性问题两个大类,制定任务分解表,由省委办公厅(省委督查室)交办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牵头或协调研究处理,并要求承办部门和地方政府限时予以回应和回复。

3.社会组织:济南市市中区建立健全统战资源整合机制。

实践中,济南市市中区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试点中,创新依托统战资源做工作的工作思路,借助统战系统内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力量,实施了“同心·一对一、手牵手、心联心”三大主题工程,即一个民主党派对接一项试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压力传导,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一个工商企业牵手一个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进行一对一策划扶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竞争力和影响力;一名统战干部联系一个工作平台,定期开展联系走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这一做法充分实现了统战资源的“存量盘活”与“增量添彩”,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是大统战工作理念的成功运用。

二、新时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问题分析

(一)大统战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实践中,有些党政干部以及一些统战干部大统战意识仍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心深处尚未形成对大统战工作格局的认同。第二,内心认同大统战工作格局,但认为这是一个长远的战略工程,所以在实际行动上并不积极。第三,认为大统战工作格局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由于管的人多,所以自己“不管”也没有大碍。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要求的体制还不够完善

1.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制度仍不够完备。从实践看,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但是,有些地方并没有把民主党派、下级党委统战部门等纳入成员单位;有些地方尚未出台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和任务分工,实践中相关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

2.统战工作特别是基层统战工作的职能职责有待进一步规范。长期以来,基层统战部门把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工作重心,这并无不当,但问题是,实践中这些中心工作其实已有职能部门负责,统战部门在其中应有哪些责与权,并不明确和规范。另外,由于统战工作对象具有多重社会属性,许多部门都有责任做他们的工作,结果许多职能被有关部门取代,政出多门。例如对于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新阶层人士,统战部门具体应承担哪些工作并不规范,这就出现了统战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很虚”的现象。

3. 统战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实践中,一些区县统战系统存在各部门由不同领导分管,分属不同系列的情况。有些统战部与民宗侨台合署办公,有的完全分署办公,有的部分合署办公,统战部门内设科室名称也不统一,不规范,不能很好地体现其工作职能。

4.乡镇(街道)统战工作机构有待健全。从目前看,部分乡镇(街道)统战力量仍十分薄弱,一般是由一名副书记兼管统战工作,无独立的统战机构,未设统战委员,社区(村)统战工作同样无专人负责。新时代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新的利益群体不断产生,大量统战成员积聚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机构和力量的不足影响了基层统战工作的成效。

(三)统战工作“有关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有关方面”,应包括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科协、宗教团体等相关部门。实践中,这些“有关方面”本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政协机关为例。第一,人民政协界别设置滞后于社会发展,难以适应大统战工作需要。目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社会群体、新社会阶层人士,但由于政协界别设置滞后,致使许多新社会群体和阶层代表人士难以及时进入政协组织,政协团结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包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第二,实践中,不少政协机关对政协委员过于强调履职尽责,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委员做统战工作的意识不强,统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第三,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从目前看,委员虽然是由界别协商推荐的,但委员很少向界别负责,很少向推荐部门、单位及界别群众传达政协会议精神及党的重大决策。而且在履职中,政协界别活动不活跃,很少吸收界别群众参与,致使政协委员与界别群众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制约了委员影响力的发挥,影响了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

(四)统战工作相关主体间联系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统战合力有待加强

以政协机关与其他统战工作主体关系为例。人民政协应该是最重要的统战部门。从目前看,人民政协更多地把其他统战工作主体看成是党政部门,看成对口协商的对象,而没有从大统战格局上认识其他统战工作主体。其他统战工作主体的不少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也只是把人民政协看作是一般性的统战组织、协商机构,对其作为最重要统战平台地位认可度不高。人民政协平时只是在工作需要时走访其他统战工作主体,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或请其协助安排有关履职事宜,总体上与其联系不多,还没有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在统战过程中缺乏有效协调配合,“一盘棋”格局尚未形成,统战合力有待加强。[3]

三、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大统战工作格局意识和统战工作能力

1.强化统战干部队伍的大统战意识。应采取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大统战工作意识教育,引导统战干部深入认识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统战工作的任务与对象、统战工作的原则和方法、统战工作的责任主体等基本知识,引导统战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从党的统战全局出发,从大统战的角度看待统战工作,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其中,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三带头”,各级党委要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四个纳入”,即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

2.强化统战干部的统战工作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应进一步引导统战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处理各种复杂敏感问题,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具体工作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切实履行做好统战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

1.统战部门应对照《条例》细化职能。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该且需要在建立大统战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条例》明确了统战部的九项具体职责,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统战部门的着力方向问题。基层统战部门应认真研究这些职责,因地制宜进行细化。另外。统战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整合统战系统单位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主动作为。

2.明确“有关方面”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和职能。组织部门要把党外干部纳入整个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宣传部门要把统战宣传列入年度计划,及时报道重大统战会议和统战活动,使统战宣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对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分管和从事统战工作的领导同志进行专门的系统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统战工作。另外,建议在中央层面,制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文件,以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最重要统战平台的地位。

3.不断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第一,建议参照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体制统一全国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体制。可由地方政协主席参加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担任副组长,这便于加强政协与其他统战组织沟通协调。第二,建议把民主党派、下级党委统战部门等纳入成员单位,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和任务分工,使之相互配合,形成统战合力。第三,建议注重加强民族、宗教、侨务、新的社会阶层等领域工作的协调配合,从而形成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4.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战工作机构。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充实乡镇(街道)统战工作力量,建议设置统战工作专职人员。另外,在社区(村),应明确统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

(三)统战工作“有关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统战工作“有关方面”应紧密围绕联谊交友这个重点加强自身建设。

以人民政协为例。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政协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了解委员专业、工作及履职基本情况,做到与委员交流沟通有更多“共同语言”。第二,可探索实行党内政协领导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定期开展恳谈交流、走访看望等活动。第三,创新委员活动形式。实践中,可依托文化、体育、公益等组织载体开展书法笔会、健步走等活动,组织委员联欢会、委员活动日等。第四,采取措施在联系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对于重要协商议题,可组织召开利益相关者基层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议政性常委会、主席会等可增设旁听席,邀请相关社会群众旁听。还可以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参与基层协商和社会治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相关主体的联系制度

1.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战部牵头与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研讨、联合会办、联合督促落实的方式,加强统战工作。比如,建立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两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讨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建立组织部、统战部、人民政协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党外政协委员的履职情况及干部使用情况。

2.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统战工作相关主体间应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统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物的统战工作。应通过挂职、任职、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相关组织的干部交流,加强彼此了解,培养统战“一家人”意识,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在此基础上,还应着重构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吸引机制、统一战线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等等。

(五)创新活动载体

1.切实加强社区统战。社区统战是街道统战的延伸和拓展,是城市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发挥社区的载体功能,有效凝聚生活在社区的方方面面的工作对象,还要将统战工作纳入社区党建范畴,构建社区工作网络,积极开展活动,为统战对象搞好服务。

2.积极开展社团统战。第一,通过社团这一工作载体,把新出现的各方面社会群体及时地纳入统战工作的视野,切实加以引导和帮助。第二,通过统战部门将各类社团组织中的精英分子吸收到政治生活中来,为其提供参政议政的机会。第三,逐步建立健全社团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尽快在有条件的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以加强党对社会团体的政治领导,确保社会团体不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使统一战线工作有强有力的组织依托。

3.积极探索网络统战。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开辟网络统战论坛、建立网上议政厅、建立微信群、培育网上互动社区,等等,从而不断丰富网络统战新内容,开辟网络统战新途径,及时回应统战对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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