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征纳2019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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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教育》2024年3期
5《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6《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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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周刊》2024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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