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云平台”在忻州税收工作实践的应用与思考

2019-02-19 16:48宋佩航张艺凡
山西财税 2019年6期
关键词:服务厅办税纳税人

□宋佩航 张艺凡

一、“互联网+云平台”在忻州税务实践中的应用

“互联网+云平台”在税收领域的应用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对税收信息和数据的处理及运用。从山西税务来看,“互联网+”云平台主要应用于网上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纳税人网上申报、网络发票查询、“电子税务局”等各类涉税系统。从忻州税务来看,“互联网+”云平台在省局运用的基础上又有所拓展,主要有:

(一)打造了阳光税务平台

阳光税务平台,是在忻州税务12366服务中心和全市所有的办税服务厅安装了一部有指挥模式,可呼叫对讲、分区广播、监听实况的IP 网络寻呼话筒。市局12366服务中心可以远程视频指挥、指导、督导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全市17 个办税服务厅之间也可以远程视频对讲、广播,实现了现场办公远程指导、现场问题远程处理、现场疑问远程解答、现场工作远程监督,进一步拉近了市县局之间的距离,市局对办税服务厅的巡查变得简单易行,只要登录平台,各办税服务厅现场情况一目了然。市局可以通过“阳光税务”服务监控平台对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人员在岗、人员着装、导税服务等情况进行巡查和定期通报,有效促进办税服务厅整体工作提升。

(二)创建了阳光稽查平台

阳光稽查平台是利用移动稽查与执法终端一体机,在多途径、多手段,实时数据、图像、语音的指挥需求,利用GPS 全球定位系统、4G 网络传输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对一线稽查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管理、调度、远程指挥,从而实现执法过程“痕迹化”管理,取证方式“电子化”,稽查执法“移动化”。这是忻州税务主动对接“互联网+”,率先构建起的新平台,将易于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稽查实施环节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使稽查实施环节执法全过程做到流程控制和痕迹管理。

(三)将爬虫软件、e 税客软件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

忻州市局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研发爬虫软件,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抓取纳税人的土地交易信息,然后作为风险任务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有效地降低执法风险。e税客是指以移动互联技术为支撑点,分析提炼税务人员的工作需求和纳税人的办税需求,着力打造移动网络和固定网络相融合的“移动互联办税平台”,并可实现第三方数据共享查看功能。

二、当前实践中“互联网+”云平台应用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 基层税务干部对“互联网+”云平台的概念理解不深,运用意识和能力不足

一方面,基层税务机关由于信息技术不过硬、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对互联网知识、技能、意识缺乏,特别是既熟练掌握税收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互联网先进技术的跨界型复合人才缺乏,对于如何把互联网技术融入到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理解不深、畏难抵触、应用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基层税务干部老化严重,信息化人才更是缺乏,税务干部操作、应用信息技术和设备的能力较弱,个别基层办税服务厅配置的一些信息化软件、硬件成为摆设。

(二)“互联网+”云平台与税务工作不能实现完全的交互整合

目前,全国、全省统一推广的应用软件加上各单位自行开发的软件,到基层一线将运行的涉税软件达到十多个。回顾税收信息化的过程不难发现,税务机关在建立信息系统时大都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法,针对不同的应用需求建立不同的业务子系统。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分期投资,针对性强,见效快。但随着信息化的深入,这些原有系统己经逐渐暴露弊端,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各子系统都针对特定应用设计,过分强调专业化管理,不同子系统之间存在着功能设计重复,数据接口不统一、数据口径不一致、信息存储冗余等问题,导致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三)信息化人才严重匮乏导致信息技术支持服务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

“互联网+”云平台发展的核心在于专业人才。基层税务机关的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虽然有所补充但仍旧缺乏。对内,一些信息化软件、硬件出现故障后,不能及时解决;对外,由于各类涉税软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涉税资料又有较强逻辑性的要求,加之纳税人文化程度、计算机应用水平客观上存在差异,存在涉税软件操作不熟练甚至不会用的情况,再加上税务机关由于对外包软件公司提供咨询、维护服务监管力度不够,对纳税人的技术支持不到位,影响了纳税人的“互联网+”的办税体验,甚至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根据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话务统计,45%的纳税人咨询集中在各类软件操作上。

(四)“互联网+”云平台这一新兴信息技术与征管和纳服融合不够紧密

信息技术的关键作用在于对服务主体功能的全方位运行架构和对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从税务机关的实际现状看,纳税服务机制还不够健全,数据信息安全仍存在一定风险。从税收大数据应用来看,税务系统占有的数据比较“碎片”而不够整体,大数据进一步优化的道路依然很长。

三、税务部门应用“互联网+云平台”的发展建议

(一)在征收管理方面,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建设网上受理、网报缴税、电子征管档案等模块,促进便捷征管

在网报缴税方面,拓展互联网税款缴纳渠道,支持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转账、POS 机等多种税款缴纳方式,保障纳税人支付环境安全。在电子征管档案方面,积极探索电子签名、二维码应用、语音识别、图文转化等新技术与税务管理的创新,依托云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征管“一户式”电子档案云信息获取。为税收业务创新、“互联网+”涉税服务提升提供技术支持。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建设移动办税、智能咨询、信息服务、在线学堂等模块,优化纳税服务

在移动办税方面,借助移动互联网功能,建设移动涉税服务平台,建成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办理涉税事项、获取涉税信息的移动办税平台,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掌上税务局”。在智能咨询方面,通过互联网站、手机APP、三方智能平台等渠道,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信息服务方面,依托多元化的手机智能应用,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QQ、企业邮箱、网上税务学堂等渠道,拓展12366咨询服务热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的涉税信息服务。

(三)在税收分析方面,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建设分析决策、数据集成、数据开放等模块,强化分析应用

在分析决策方面,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三方共享信息和利用新技术采集的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提高对税收运行情况的分析掌控能力。开展宏观经济运行分析、经济税收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在数据集成方面,搭建涉税大数据集中应用平台,通过整合税务系统内部分散存储的税收数据“碎片”,建设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数据存储、统一数据应用的征管信息数据平台,同时,依托地方“智慧城市”、“数据城市”建设,努力拓展涉税数据据获取渠道。在数据开放方面,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跨界数据共享,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促进机制。

(四)在风险管控方面,利用“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风险管理、大企业风控等模块,降低工作风险

在风险管理方面,依托互联网集中内外部涉税信息数据,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按照“数据分析、风险排查、任务派送、风险应对、信息反馈”的风险管理链条,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在大企业风控方面,借助互联网、云数据平台优势,抓取和挖掘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对外公开的财务数据,建立大企业信息数据库,搭建针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跨区域、跨层级的企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引导和帮助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大企业纳税遵从度。在智能监控方面,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优势,进一步拓展“阳光税务”工程,办税服务智能化绩效管理,税务查账软件、执法过程监控等内容,实现税务服务、执法全过程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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