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以山西省为例

2019-02-22 09:20□解睿,潘晔,何
山西农经 2019年5期
关键词:城镇化率城镇山西省

□解 睿,潘 晔,何 燕

(1.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31;2.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6)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标志着国家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我国城镇化率在2017年末达到了58.52%,标志着中国从一个传统农业国转变为现代化工业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山西省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据山西统计局年鉴,2017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3 702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 12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57.3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0.06%,分别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58.52%和42.35%。

目前,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环境生态限制和资源承载力低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制约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要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就要依靠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1 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注重以人为本和提升城镇化质量,要以科技创新驱动城镇化的发展。

1.1 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1978年以来,中国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实现了社会经济高速增长。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长期占据的制造加工业地位开始动摇。一方面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另一方面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依靠科技创新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经济竞争中谋求竞争优势和发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成为我国的社会共识。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竞争力提升,培育基于技术创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

1.2 新型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区域发展模式是集中资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形成增长极,再通过辐射效应以带动大部分人实现共同富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一部分地区在短时期内实现了经济飞速发展。但这也导致我国各区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出现了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国家把战略部署转向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以人为本追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型城镇化。要求城镇化不仅完成农民向市民身份转变,更要满足其对高品质生产、生活、生态的需求。新型城化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于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城镇村治理,建立新型城镇体系促进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共同富裕。中国新型城镇化就是要协调推进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城镇化发展[1]。

1.3 科技创新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城镇化带来的创新要素集聚和知识传播扩散,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产生的知识溢出效应和创新技术,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科技创新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透过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有以相关产业为依托的一批新兴城镇产生和发展。目前科技发展迅速,尤其是物联网、新能源、大数据、AI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将催生出一批城市兴起和发展。

科技创新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美化,推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1.4 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相互促进

城镇化始于工业革命后,伴随社会分工和技术发展,加工业逐渐代替农业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加工业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来到城镇就业和居住,非农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产业,推动城镇经济快速发展。城镇经济发展又进一步促使人流、物流及资金向城镇聚集,这种聚集为技术创新提供了需求和载体。

科技创新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力强的地区,其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就快,从而带动较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应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就比较高;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又会增加创新需求,反过来促进科技创新。反之,科技创新能力差的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也相应落后,城镇就业岗位少,较多农民不能实现转移就业,当地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就相对不高。科技创新和新型城镇化互相促进,通过不断创新,推进型城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2]。

2 山西省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存在问题

近年来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成效显著,但新型城镇化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

2.1 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山西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但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且不平衡。从2017年统计资料看,山西省城镇化率为57.34%,接近全国平均城镇化率的58.52%。我国沿海地区的上海、广东、浙江的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7.9%、69.85%和68.0%;同为中部省份的山东、湖北则为60.58%和59.3%。

山西省区域间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中部省会城市太原市和阳泉市城镇化率达到84.70%、67.56%;而运城和吕梁则只有49.44%和49.25%。各区域之间城镇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山西省城市相对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城镇竞争力比较弱,从北到南城镇空间分布也不均衡。

2.2 资源型城镇为主,矿区人口占比大

山西省是煤炭重能源基地,城镇发展大多依靠煤炭为主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城镇化为煤炭能源基地提供着全方位服务。山西省11个地级市中6个是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11个县级市中7个是煤炭产区。长期随矿建居的模式,造成了山西省资源型城镇数量多且布局分散。工矿镇占建制镇的1/4,居住在矿区的城镇人口达到200万,占城镇人口的20%。在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中,煤炭产业起了很大作用,但也使得城镇产业结构单一、支撑能力不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及县城和建制镇服务功能较弱,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2.3 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于工业化

工业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城镇化过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面现象,即城市数量的增加,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二是第二、三产业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发展。

工业化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城镇化发展又反过来促进工业化进一步发展,因而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相互推动、相互影响的发展过程。工业化会使各种生产要素高度聚集在一个空间,客观上就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载体。近两年山西省城镇化率与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比值为1.3和1.5,刚刚进入1.4~2.5的国际公认的合理比值,城镇化水平相对落后于工业化水平。

2.4 城镇化质量比较低

2.4.1 城市设施水平较低

山西省50%的城市是工矿城市,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承载能力有限。2017年统计资料显示,在衡量城市质量六项指标中,山西省城市设施平均水平仅有2项达到了国家平均水平(城市用水普及率和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山西省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相对供给不足水平不高,城镇市政公共设施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与供气等设施在全国也处于靠后位置。

2.4.2 环境质量较差

山西省是能源重化工省份,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7年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太原市是倒数第5位。2017年4月和10月,山西省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未达标天数较少;夏季和冬季空气质量较差,尤其是采暖季,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气明显增多。此外,长期采煤使得采煤区地面塌陷和地下水位下降,炼焦炼铁洗煤等污染了水、空气和土壤。

2.4.3 城市竞争力不强

2017年综合经济竞争力指数,经济竞争力排名变化下降的省份包括河北、山东、辽宁、吉林、山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等。山西省城市竞争力有所下降。

2.5 科技创新能力差,创新驱动落实不到位

山西省科技创新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其他省市差距较大。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8》,2018年度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蝉联全国第一,山西省为29名。

2017年,山西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只有3 119项,位列全国倒数第10位。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山西省专利申请量20 697件,同比增长3.3%。全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1 369家,山西省只有26家;全国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达到5 739家,山西省仅有184家。迄今为止,山西省认定了159家省级众创空间,其中10家被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全国50家,山西为0。2017年山西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48.2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0.95%,和全国平均水平的2.13%及北京的5.64%差距较大。

3 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科技创新和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依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加强科技创新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对策。

3.1 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要重视人的城镇化,把居民根本利益作为评价新型城镇化的最高标准。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更不能把牺牲环境和居民长远利益作为代价。要改变以前片面追求数量的粗放式城镇化方式,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和提高城市承载力,让农村居民进得来、留得住,实现高质量城镇化。

3.2 提高生产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将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随之增加,这个现象被称之为“佩蒂—克拉克定律”。具体说就是,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和经济水平提高,非农部门会增加劳动力需求量,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创新使城镇化与经济转型协调发展,依靠提高产业支撑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3.3 加强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

遵循城市化集聚规律和城市集群化趋势,把城镇群作为城市化主体形态。通过优化城镇布局,以城镇群一体化发展为目标,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区域资源共享和设施共建的协调机制。培育城镇群和区域中心城市,提高城镇群人口吸纳能力,为新型工业化创造发展空间,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强劲的发展动力。

3.4 提高城镇化质量

城镇化质量应通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友好和政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在城镇化水平超过50%的发展新阶段,要把提升城镇化质量、增加城镇就业机会、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等作为重点。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通过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创建集约、节约与资源高效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使城镇发展规模与土地、水资源及生态环境承载条件相适应,在发展中提质、在提质中发展,实现高质量城镇化发展。

3.5 提高人口城镇率

2017年4月《山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出台。“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2020年,山西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到44%,进城落户农民可以和市民享受同等社会保障。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各要素的优化配制,构建城乡一体化和谐互动发展格局。进一步推进户籍、社保、就业、土地、住房保障及社区管理等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半城镇化人口”向完全城市化人口转变,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3.6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项目给予奖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设立股份制科技型企业。疏通科技创新发挥作用的渠道,制定符合实际、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标准和政策。

对推广应用新技术,绿色产品、绿色建筑、新能源的开发及建设进行补贴和信贷优惠措施。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为纲,做好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重视技能型实践人才的培养,建设高素质发展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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