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楼梦》两英译本中状语选择的差异看译文中译者母语的特色

2019-03-02 15:46王之豪王建国华东理工大学
外语与翻译 2019年3期
关键词:杨译状语红楼梦

王之豪 王建国 华东理工大学

【提 要】本文结合Talmy 提出的宏事件理论,分析了《红楼梦》的杨氏译本和霍氏译本中主要状语类成分的表达,指出两种译文间表达上的差异主要是由英汉语语用方式差异所导致的。杨译似受汉语语用方式的影响,反映在译文表述更重过程;而霍译似更受英语语用方式的影响,译文更重结果。

1. 引言

戴浩一(2003)曾在 Talmy(2000a,2000b)提出的宏事件理论的基础上,对英语和汉语的动词/附语框架语类型(verbframed/satelliteframedlanguage)进行了重新分类,认为与传统观念不同,英汉语并非都属于附语框架语,汉语似乎首先应当被认作是动词框架语。受到这一思想的启发,由于语言类型的不同会反映在语言思维及语言表达的不同上,因此,从对比中外译者翻译同一语篇的译文入手,研究其所受母语思维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为英汉语的事件框架分类提供一些证据。杨宪益(2011:71,84,85)多次提及其与戴乃迭合作的《红楼梦》译本是他主译。因而,笔者认为,该译文主要反映了杨宪益的母语思维方式,可以通过杨译本和霍译本的比较来达到本文的研究目的。

2. 理论背景及研究方法简介

Talmy(2000b)通过引入五类框架事件(包括运动事件、变化事件、实现事件等),建立了宏事件的认知语义学理论。宏事件理论通过引入框架事件(event-frame)以及核心图示等概念,可以将世界上的不同语言分为动词框架与和附语框架语两类。框架事件内含四种语义成分:凸体(figure)、动作过程(motion)、衬体成分(ground) 及系联关系(associating function),其中系联关系是指凸体(即运动的主体)与衬体(即凸体境况的参照体)之间的关系。由于系联关系标明了凸体成分与衬体成分发生了怎样的联系,因此系联关系本身或与衬体一起构成了框架事件中最为关键的部分,这一部分称为核心图示。它表达事件的核心信息,不仅是语义上的重点,而且在句法体现上也至关重要(严辰松2008:10)。在运动事件中,系联关系就是我们熟知的“路径”(path)。动词框架语,如西班牙语,主要以动词来表达核心图示;附语框架语,如英语,主要以附语(与动词直接相关的词语,典型的如英语中的介词)来表达核心图示。宏事件中的另一重要概念便是与框架事件相对的协事件(coevent)。协事件的作用是为框架事件提供“支持”,为整个宏事件提供如原因、方式、先行、致使、目的等语义背景。如英语中“The rock rolled down the hill.”一句也可以分析拆解为“The rock(figure)Moved(motion)down(path)the hill(ground) WITH THE MANNER of the rock was rolling (co-event:manner)(Talmy 2010:348)。这样我们也可以从协事件角度给出动词/附语框架语的定义:典型的动词框架语是把路径表达在一个句子的主要动词的句法位置上,而典型的附语框架语是把方式或原因表达在一个句子的主要动词的句法位置上(吴建伟2009)。因此,我们或也可以这样理解这两种语言类型之间的差异:“动词框架语”主要通过动词来表述运动的核心图示,因此语言表达上更倾向偏重于过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而“附语框架语”由于不用动词表述运动的核心关系而是换有附语或一些“小品词”表述,因此语言表达上似更偏重于事件所呈现的结果,显现更多的静态性。邵志洪(2006)也指出,英语句子重自然时空,描写状态为单一的动态画面,与汉语相比相对呈静态;而汉语句子重心理时空描写状态为重复的动态画面,与英语相比,相对呈动态。

以上介绍了Talmy 宏事件理论的原始框架,但在应用于语篇中的翻译问题时,还会遇到很多诸如“我看书”、“我喜欢他”之类不包含运动事件及完整运动路径的语句,我们把这类小句或完整句称为“非运动事件”或“非事件”。以宏事件的视角研究此类语言现象的基本方法是扩展协事件的概念,如将所有为运动事件及其他宏事件提供背景、支撑(support)的语言成分均划归为协事件的语义概念,即认为这类语义元素只不过是“外显”的协事件。这类协事件被称为“广义协事件”,它们在语篇中具有与运动事件中协事件相类似的语义特点。例如在动词框架语中该类协事件倾向于与路径动词分立,而在附语框架语中则倾向于与之融合(conflate)。再者,由于运动事件是其他四种宏事件的原型,我们也可以以此做进一步的推广,即认为其他各种非运动事件及非事件等也是以宏事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种非运动事件和非事件只是运动事件在宏观语篇中的一种隐喻性质的映射。如此一来,尽管我们不知道原来的原型运动事件究竟为何,但非事件的表层语言结构实则存在“宏观协事件”的概念。这是“广义协事件”在语篇中的推广,它可以对应于之前所谈到的语言表达的“动态画面”(连续或单一)。这样,通过分析这些宏观协事件的出现及分布情况,就可以在宏事件理论的框架内探讨这些非事件的语篇翻译问题。虽然Talmy 的宏事件理论是基于认知语义学的,我们同样可以适当扩充原理论中协事件、框架事件等相关概念,将之运用到语篇语法的研究及翻译的对比中去,并进而探究英汉语言思维的差异以及语言类型的不同。总而言之,从理论出发我们可以推广出如下的“等式”:

1)动词框架语=动词表达路径=协事件与动词分立=动态的连续画面

2)附语框架语=介词表达路径=协事件与动词融合=单一的动态画面

上面的两个等式,其中每一项都是彼此等价的,看上去似乎都是一样的,但实际上已经提供解决那“三个问题”的线索了。等式的第一项(动词/介词表路径)适用于严格运动事件的分析;第二项(协事件/动词是否分立)适用范围略广,可以用于非运动事件的探讨;第三项(连续/单一的动态画面)适用范围最广,有希望延伸至非事件的研究。我们此项研究的目的就是从实际例证出发对比英汉语的思维异同,参照上面等式中的各项,反过来归纳总结英汉语的事件学分类以及思维方式对翻译产生的影响。

本文即希望通过对比《红楼梦》(曹雪芹、高鹗2008) 的杨氏译本 (Yang Xianyi & Gladys Yang 1978)和霍氏译本(Hawkes 1973)中在表述各种状语类成分上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出两位译者在受各自母语的影响下,反映在译文中的语言思维差异,并进一步引申至英汉语框架类别的差异上。事实上,两种译文在表达上的差异,与译者的语言思维方式密切相关。总的来说,霍克斯的译本从西方读者的可接受性出发,多采用归化……杨宪益夫妇更忠实于原文,多遵循汉民族心理特点及传统思维方式,更具备传播传统中国文化的功能(邵志洪2005:303)。另一方面,将研究的视角选定在两译本中状语类成分的差异,首先是考虑到英汉语间的语法差异所致。根据以往的认识,汉语与英语的一个主要区别便是谓语结构方面,汉语中动词往往能连用而形成所谓的“复谓结构”,如典型的连动式结构、兼语式结构等;而英语句子中则一般只能使用一个定式动词作为谓语,以主谓为主轴,形成“SV 提擎机制”。 因此,在汉英语的语段转换中,掌握各种动词转换式以此作为并句手段是极其重要的语段转换环节。动词是语段转换的焦点(刘宓庆2006:273-274)。由于英语语段中仅有一个定式动词能够成为谓语,汉语语段在互译转换过程中的诸多复谓成分往往会成为状语类成分的修饰语。其次,以宏事件理论的角度来看,宏事件中协事件的语义元素一般包括方式、原因、致使、目的等,均与各种状语类成分密切相关。Talmy 研究的出发点原本即为探究语言中形式元素与语义元素的对应,将宏事件理论运用于译文语篇中的状语成分的比较也不至背离理论原本的意图。事实上,地点类状语和时间类状语往往反应着空间、时间的变化,与汉语原文中对运动事件、变化事件及体相事件等的描述关系紧密,目的类状语也往往直接来源于汉语中连动式结构、兼语式结构等表述连续运动的语段,因而能与以上各种事件联系起来,其他如让步、原因和结果类状语,也是表达原文中隐含逻辑关系及转承关系的结构,表达的均是事件的发展的前因后果。因此,从Talmy 宏事件的角度探究《红楼梦》两种译文在状语结构中语言所表现出的的差异,不失为揭示两位译者中西思维差异的一个有利视角。

3.《红楼梦》两译本中各类状语结构的比较

英语中的状语可以按其功能和意义分为十五类(张道真2008:574-575)。考虑到Talmy 理论中协事件所包含的语义概念(方式、原因、致使、先行、目的、伴随等)和宏事件本身的研究对象(时间和空间内发生变化的诸事件),本文选取如下几组状语类成分,即时间类、地点类、目的类、让步类、原因类和结果类状语,其中前两类的客观意义强,其他的主观意义强,分别称之为客观类状语和主观类状语。以上各类状语类成分是译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几类,在汉英翻译中的应用也比较广泛,可以说是最值得关注的几类状语成分。在比较中笔者暂以杨译为基础,找出霍氏译文与杨译的区别,分析导致这类区别的原因。

当然,由于把对比放在了语篇中进行,势必会对Talmy 的语义学理论进行一定的延伸,主要是合理分解语篇中包含的各个事件,并且从语篇层面宏观地理解宏事件理论中的各种概念。下面以[]来表示语篇中的框架事件,并对其中的四种语义成分予以适当标注,以方便理解:凸体简记为(F),动作过程为(M),系联关系/路径为(P),衬体成分为(G),而如果某种语义成分中包含了协事件或路径,则以(,C)或(,P)予以表示。另外,鉴于推广的协事件概念对于本文研究有重要的意义,特将广义协事件与宏观协事件两个概念标示出来,并简记为(Cg)和(Cm)。

3.1 客观类状语

3.1.1 地点类状语的对比

地点类状语,一般由表地点的副词或小句承担,都是表述较为客观的物理空间或空间中的运动过程,与运动事件联系紧密。在这一方面两类译本表现出的差别并不太大,但在一些运动事件的表达方面还是有很多明显不一致的地方:

(1)原文:[王夫人(F)忙携黛玉(Cg)从后房门由后廊(G)往(M)西(P),]① [出了(M,P)角门(G),]②是一条南北宽夹道。

杨译: [Lady Wang (F)at once led her niece(Cg)out of(P)the back door(G), going(M)west along(P)a corridor(G)]① and [through(M, P)a side gate to(P)a broad road(G)]② running from north to south.

霍译:[Passing(M)along(P)a verandah which ran beneath the rear eaves of the hall(G)]① [they(F)came(M)to(P)a corner gate(G)]②through which they passed into an alley-way running north and south.

这里首先需要对例子中语句的分拆作一些说明。原文的语篇可以认为包含两个运动事件①和②,①中的动作过程为路径动词“往”,路径为趋向补语“西”。而按照Talmy 的说法,协事件是动作过程中,可以以“WITH THE MANNER / CAUSE OF”等形式独立出来的语义成分。反过来,我们不妨认为原文中”忙携黛玉“为“往”这一主要动作的协事件(表伴随状况),只是形式上独立了出来。这样一来,便能将宏事件的理论完整地扩展到该语篇的分析中。

这样划分以后,可以观察到很多语言现象。例如原文中只有一个明示的路径“西”,而杨译和霍译中都不约而同地使用了多个表路径的介词。这就体现汉语动词框架语和英语附语框架语的思维模式。但细心观察后不难发现,两者在语言表述上又有细微的差异。

首先,杨译框架事件中的的路径成分比霍译要多,这主要是因为霍译的很多路径表达都放在了定语从句等名词性从句中,因而与衬体等成分合并在一起。例如,杨译将“忙携黛玉”这一成分处理为“led her niece”的动宾结构,而将后文的“由后廊往西”分开译为“going west along a corridor”的动词词组;而霍译则直接以“they came to”表达,即将这一表方式的协事件与动作过程合并到一起。前文已经提到过附语框架语往往将方式、原因等协事件的内容合并表述在动词里,而动词框架语则倾向于将这类表协事件语义元素的成分与动词分开表达。因此,两译文在此处的差别体现霍译受英语思维影响,杨译受汉语思维影响。其次,汉语语用重过程,英语语用重结果(王建国、何自然2014),杨译基本保留了汉语对于运动的先后叙述(led…going west…going through),译文体现汉语顺时间事理移动的语言思维特点,注重过程;而霍译则与杨译相反,以came to 为谓语动词,整体译作一句,将句子的重点落在了运动的目的和结果,即“往西出了角门”,在整体结构上偏静态,更注重结果。

综合这两方面的分析,可以发现杨译译文有受到汉语重过程、偏动态的思维的影响,而霍译则有英语重结果,偏静态的思维方式。

吴建伟(2009)认为,路径动词在汉语运动事件的表达中句法上凸显。换言之,汉语的习惯是把句子的主要动词的句法位置同时给方式动词和路径动词或者在句子的谓语位置上只出现路径动词,而且和方式动词比较,路径动词语义上凸显。通过对两家译文中地点类状语的对比观察,我们也能感觉到英汉语对路径表达的不同之处,以及两位译者受各自母语思维方式的影响而导致的不同理解以及表达。

3.1.2 时间类状语的对比

英语中的时间类状语也属于客观类的状语成分,在原文中对客观时间点、时间段进行记叙的部分,两种译文差别并不大。据统计,《红楼梦》第二、第三章中杨译有182 处出现时间状语,而又有128处与霍译的相同,占到总数的70%以上。但在一些主观性较强的运动/变化事件描述中,两家译文的差异也较大,典型的例子如:

(2)原文:[若大仁者(F),则应运(C)而生(M,P),]①[大恶者(F),则应劫(C)而生(M,P)]②.运生世治,劫生世危。

杨译: [The very good (F)are born (M, P)at a propitious time when the world is well governed] ①, [ the very bad(F)in times of calamity when danger threatens.]②

霍译: [Instances of exceptional goodness and exceptional badness(F)are produced(M, P)by the operation(方式状语)of beneficent or noxious ethereal influences, ]① of which the former are symptomatized by the equilibrium (方式状语)of society and the latter by its disequilibrium(方式状语)

上面的例(2)表达了某种状态的改变,从广义上来说应该可以归入宏事件中变化事件,此句中“应运”、“应劫”表达了动作的原因或条件,可以归入协事件范畴。对比杨氏和霍氏的译文,我们发现杨译将原文中“应运/劫而生”两组协事件以及“运生世治,劫生世危”等短语译为了两组时间类状语从句重新组合并且由于两组时间状语的并用使译文产生了较强的时间流动感,加之动词也使用比霍译略多,因而整体上带有较强的动态色彩;而霍译将原文中的两个变化事件合并到了一起,译法上采用方式状语而非时间状语,因而凸显出一种重结果的感觉。不仅如此,霍译还把原文中的广义协事件成分表达为“by the operation”,并用定语从句进一步修饰(of which 从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协事件成分与表达路径的谓语动词过于分散的情况,因而此处体现的是附语框架语思维的特点。再加上其译文中的诸多抽象名词,如goodness,badness 以及 equilibrium/disequilibrium 等,译文的静态感也有所增强,更符合英语注重抽象、理性思维的特征。造成这样差异的原因,可以认为仍然是受到了英汉语不同思维方式的影响。

3.2 主观类状语

3.2.1 目的类状语的比较

接下来再来看一看两译本中目的类状语的情况。受制于英语的SV 提擎机制,在翻译汉语的连动式以及兼语式复谓结构时尤为常用目的类状语。杨译在两回中一共出现了59 组,其中约有30组与霍译来源相同,即将近半数的地方两种译文的见解不同。这些不同之处实际上也是由于英汉语的思维方式差异导致的。例如:

(3)安排妥协(Cm),却是自己(F)担风袖月(Cm),游览天下胜迹(Cm)

杨译:Having settled them there [he(F)set off(M),“the wind on his back, moonlight in his sleeves,”to see(C)the famous sights of the empire.(G)]①

霍译:…(he)having settled them all safely in his native Hu-zhou, [set off (M), free as the air, on (P)an extended tour(G)of some of the more celebrated places of scenic interest in our mighty empire.]①

上述例子中包含多个动词,是汉语特有的“连动式”谓语结构,动态画面感很强。但根据对原文的上述语义划分,笔者发现其中并未包含路径,因此不能算作典型的运动事件。不过可以借鉴运动事件的概念对两种译文进行一定的比较。可以发现,杨译非常忠实于原文,译文的表述与原文几乎别无二致,就连“担风袖月”一词也直译出来作为插入语放在句子中间;例(3)中汉语原文是由非运动事件组合而成的语句。其中“游览天下胜迹”,并没有包含实际路径概念,而是由两个方式动词“游”和“览”组成,因此为非运动事件。我们将原句分离为三个“宏观协事件”来进行翻译对比。可以发现,杨译的译文与原文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也是由一些非运动事件组成,原文中的三个“画面”在杨译中都得到了体现,显现出强烈的动态画面感。而霍译则加入了地点状语“on an extended tour”,使译文变为了明显的运动事件。再者,与杨译对比,笔者发现“游览”这一表方式的协事件在霍译中被省略了。这是由于霍译受英语思维的影响,倾向于将动词与协事件尽量融合到一起,而杨译则倾向于分立。因此杨译为“set off/ to visit”,而霍译则整合为“set off on an extended tour”,即译者自行增加了一条路径,使译文变为了一个运动事件。如上所见,在翻译过程中,由于两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换,运动事件与非运动事件也常常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3.2.2 让步类状语的比较

让步类状语表达的是让步、转折的含义,在语义上较之前的状语类型带有更强的主观性。事实上,杨译两回中出现的约20 处让步类状语中只有7 处能与霍译匹配。下面探究两译文中让步类状语分布差异与英汉语言思维之间的联系。由于此类状语结构中往往只包含语义上的转折变化,而缺少事物在时空中的改变,因此不能生搬硬套框架事件的分析手段,而应结合相关概念及前文由理论引申而出的结论对这些翻译现象加以阐释:

(4)如今虽说不及先年那样兴盛(Cm),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Cm)。

杨译:Although they’re not as prosperous as before(Cm), they’re still a cut above ordinary official families(Cm).

霍译:…of course I don’t mean to say that there is not still a world of difference between their circumstances and those you would expect to find in the household of your average government official(Cm).

宏事件理论一般只能应用于时间、空间内发生变化的事件。而翻译中亦不乏运动、状态等未发生明显变化的语段,因此也无法直接应用宏事件的整体理论,如上例。但是杨译和霍译在这类语段中的种种差异,也与前文的借由理论分析得出的结果不相违背。下面借助Talmy 理论的相关概念来探讨这类“非事件”的例子。

例(4)的原文有明显的让步关系提示词“虽”,杨译也较为贴近原文,以让步状语从句翻译,但霍译的译文表达上却没有采用状语从句的译法。通过类比协事件与广义协事件,可以从非事件中的“宏观协事件”入手划分例(4),最终发现杨译与原文的宏观协事件数目保持一致(两个),而霍译则整体合并为一个。事实上,杨译与霍译的差别归根结底仍然是过程性思维和结果性思维之间的差异。笔者发现杨译的译文受汉语流散式、铺叙式行文及思维的影响,着重表达原语的前后转折关系,注重事件的发展,因而采用让步状语从句的译法;而霍译则较注重英语行文的紧凑性,从强调原文表达的结果入手(首先强调原文中的“到底气象不同”,并以此引出原文中其余的内容),展开全文。在前文关于运动事件、变化事件的英汉对比中提到过,从语言描述上来看,汉语倾向于将协事件分立表达,因此往往偏向于展示连续、动态的画面,而英语则倾向于将协事件融合或概括化,因此往往呈现单一、静态的画面,这实质上也反映英汉语思维的不同不仅存在于运动事件中,在“非事件”的语言表达中也有体现。如果把这种思维上的差异延伸至例(4),就能发现例(4)中杨译的表达更侧重过程,译文由几个画面分别组成,有原文铺叙式展开的特点;而霍译侧重结果,欲以单一、静态的画面呈现出原文的全貌。杨译过程性强和霍译的结果性强的特点也能由此窥见一二。

3.2.3 原因类状语的对比

汉语中,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往往不会在语句中明示,因此需要进行逻辑分析方可得出。因此译文中的原因及结果状语往往带有译者一定程度上的主观判断,译文很多时候会表现出更多译者理解方面的不同,继而为进一步分析译者思维方式的差异提供线索。前文已经就四组不同类型的英语状语综述《红楼梦》的杨译和霍译之间的区别,其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杨译表达似更注重过程,而霍译表达似更注重结果,而且这样的差别是英汉语不同的思维方式所带来的。如果将这样的观察用于原因和结果类状语这样主观性非常强的状语类成分中,是否也能够得出相同的结论?事实上,两家的译文在原因和结果类状语的部分相差最大,统计结果表明杨氏译本中的34 处原因状语中,只有九组(26.5%)与霍译来源相同,而结果类状语更是只有17.2%(29 处中仅5 处相同)。这表明译者在处理汉语中包含因果联系的语段时理解会有较大的不同。例如:

(5)原文:彼残忍乖僻之邪气(F),不能荡溢(M)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M)于深沟大壑之内。

杨译:But because there is no place under the clear sky and bright sun for the essence of cruelty and perversity,it(F)congeals(M, C)in deep caverns and in the bowels of the earth.

霍译:Consequently (结果副词), [the cruel and perverse humours (F), unable to circulate freely in the air and sunlight, subside(M, C), by a process of incrassation and coagulation (C), into (P)the bottoms of ditches and ravines.(G)]①

事实上,例(5)中的汉语原文并非运动事件(也不是所谓“静止”事件,即表达物理空间位置的事件),可以把原文中“于光天化日之中”及“于深沟大壑之内”去掉,结果也是不影响原文意思的(原文的重点还是在表达方式上)。也就是说这两个地点状语并不表示路径,而只是两个限定性修饰语而已,原文也只是两个非运动事件的组合。同时,杨译和霍译的语言表达也各具特色,比如杨译对前半句表达似乎比霍译更加抽象、静态化(当然杨译的there be 句型和霍译作名词补足语的处理都是比较重结果、重静态的)。但笔者发现两译文之间最大的差别就是杨译没有突出路径(与原文一致),而霍译增加了一个动词词组“subside into”,也就是说杨译将原文理解为非运动事件,而霍译将其理解为运动事件。原文中“凝结”、“充塞”两个词都是方式动词,并没有路径含义,问题就出在后面的“于深沟大壑之内”。我们前面说过,这只是一个方位限定词,并不是实际表达移动路径的词。因此原文是非运动事件,杨译的理解更正确一些。而霍译受到英语思维的影响,似认为原句颇类似于英语中的方式动词+路径的表达法,但原文中有没有路径动词,因此无奈之下霍译只能主观上增添一个表路径的动词词组“subside into”,将原文转变为运动事件(译者作出这样的变动,也是考虑到上下文,即在空中的“气”与“深沟”之间的空间关系)。而原文的两个方式概念“凝结”、“充塞”也变为广义协事件的语义成分,以with 引导的介词短语与“subside”尽可能地“融合”到了一起。究其原因,正是霍译被其母语思维“误导”,因而做出了错误的理解,方才产生了这样的译文表达。

3.2.4 结果类状语的比较

本文研究的结果类状语主要为“so…that”引导的结果状语从句和“too…to”不定式两大最常见的类别。在这两种典型的结果类状语中,笔者同样能发现两种译文受英汉语思维及语言结构影响而显现诸多不同之处。

(6)子兴(F)见他说得这样重大(Cm),忙请教其端(Cm)。

杨译:He spoke so seriously (Cm)that Zixing asked him to expand on this(Cm).

霍译:Observing the weighty tone(伴随状语)in which these words were uttered, Zi-xing (F)hurriedly asked to be instructed(Cm).

以“so…that”引导的的结果状语从句,重在强调so 后面的形容词或副词等修饰成分。因此例(6)中原文的“这样重大”一语很容易被处理为“so…that”结构的结果类状语,如杨译所呈现的那样。同时例(6)是由两个非事件组成的语句,与运动事件相比较为抽象,也缺乏动态性。由于这些非事件都可以认为隶属于“宏观协事件”的范畴,因此笔者应用等式的第三项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霍译将“忙请教其端”放在主句部分,突出了结果。在切分句子中的“宏观协事件”时,具体的切分准则比较难以把握,认为不应以句子的主语或话题为准,而应该从主要动词的凸显性(主要的主谓结构)或者说句子所表达的核心信息入手,如上面的原文中虽然话题主语是冷子兴,但第一句的内容主要是“他说得这样重大”,因此应算作一个Cm。杨译的译文包含了关于两个人的两个“事件”的表述(即两个Cm),而霍译从头至尾都在讲冷子兴的事(即一个Cm),因此可以认为杨译体现了偏汉语思维特点的“连续性画面”,而霍译则体现了富于英语思维特点的“接续性的聚焦式画面”。

如果以宏事件理论的视角来看待以上各例中两译本的语言表达差异,就会发现杨译与霍译的这些差别能从两大方面予以解释,其一是汉语偏向与以方式动词加路径动词表核心图示关系(路径),而英语多用介词小品词代以表达的语义差别;其二是英语倾向于尽可能在主要动词位置(在运动事件中即为路径动词)融入原因、方式等表协事件概念的语义元素,整体呈现出单一、静止的画面,即重结果;而汉语则往往倾向于将之分立表达,整体呈现出连续、动态的画面,即重过程。霍译中很多概括、省略的译法以及一些增译的理由均可以在此找到解释。无论从上述哪一方面分析,都会直接反映汉语与英语分属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汉语似有更多动词框架语的特点,而英语更具有附语框架语的特点。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红楼梦》两种译本中各状语类结构的种种差异,借鉴Talmy 提出的运动事件框架的视角并加以适当的扩展和延伸,总结杨氏译文重过程,而霍氏译文重结果,较之杨译静态感更强等特点。如果能将运动事件框架中的核心图示、路径等概念适当延伸拓展一下的话,就能够把上述这些差别与英汉语运动事件分类的差别联系起来。总而言之,译文在表达上呈现的差异实际是译者不同思维方式所致。即汉语重过程的思维特点鲜明,英语偏结果的思维模式则较为显著。这种思维差异,若表现在语言结构上,也容易导致汉语呈现更多动词框架语的特点,而英语表现更多附语框架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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