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精准识别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9-03-16 01:08张鹏菲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年3期
关键词:扶贫

张鹏菲

[摘    要] 贫困,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阻挠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满足。县级政府在如何摆脱贫困思考中,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学习新经验、新方法。从粗放型、输血式扶贫到现在的精准开发型、造血式扶贫,一路坎坷,取得了一定成效。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期,然而由于各种现实及历史因素的影响,导致县级政府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精准、粗放型扶贫的现象出现。针对这一問题,作者认为,从精准识别技术层面及政府管理层面来进行研究,以期能够提出有现实价值和能借鉴的可操作性建议和意见,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关键词] 县级政府;精准识别;扶贫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03. 066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03- 0164- 03

0      前    言

贫困,这一困扰全社会的问题已经深深地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共识。对于如何解决贫穷落后问题,县级政府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完成扶贫任务的首要前提是解决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本文从精准扶贫识别存在的问题,县级政府的做法对策分析,提出健全精准识别机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识别精准度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1      “精准扶贫”相关概念的提出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做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在县级政府扶贫工作中,就是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扶持、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精准扶贫工作的提出是我国党和政府明智的选择。长期以来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不准、情况错综复杂、识别不准问题突出。

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贫困户的识别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漏评、错评、返评现象严重。这就要求必须做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其中精准识别工作是其他工作的前提和先决条件。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基本程序是:农户向村两委提出申请,村级干部进行初审并入户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要求村民代表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人数参会,村民代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在家的村民代表人数达不到会议要求,可由不在家的村民代表所在小组推选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交给乡镇一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进行乡镇公示。乡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交县级政府审核,县级政府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没有识别负面清单的情况就进行公告。

在识别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公开监督机制,透明公平。在实际工作中,县级政府工作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干部访谈等方式可以准确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非贫困户和贫困户进一步排查是否有漏评、错评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做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决不允许非贫困人口浑水摸鱼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做到政策到户到人。

2      县级政府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县级政府的概念

县级政府是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政府组织的总称,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区级政府与乡镇政府、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级政府在扶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级政府要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县级政府必须扣好第一颗纽扣,提高识别精准度,做到应帮尽帮确保无漏评、错评现象发生。

2.2   县级政府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2.1   标准模糊,造假现象突出

在建档立卡阶段,存在拆户、老人分户现象。有的农户存在侥幸心理和偏见思想,认为国家扶贫政策是普惠性的,不享受白不享受,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贫困,只要能评上贫困户就很光荣,很满足。因此,就存在农户将个人财产隐匿、家庭收入瞒报、人为将老人分户,以此套取国家的扶贫资金。

贫困户资料造假现象突出,一是地方为了迎接各级检查、完成上级安排扶贫脱贫任务,将一些真正贫困的人口排斥在外;二是宗族势力的影响,家族势力干预,导致村级民主评议会议只是走过场,形式主义严重;再者,村两委班子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业务知识不熟,把握尺度不准,糊弄农户、敷衍塞责,扭曲误解误传贫困户纳入标准;少数驻村帮扶干部政策掌握不够,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上推脱慵懒、没有真正为民办实事。

2.2.2   农户个体千差万别、情况千变万化,实际工作中,县级政府工作人员难以准确了解,工作迟缓滞后

在对农户进行收入测算时,可能存在闭门造车,数字贫困现象。特别是农村家庭情况千奇百怪,情况错综复杂,即使县级政府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比对出来一些重要信息,但仍然不完整,存在地域等局域性。另外,部分农户没有如实上报家庭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中不能很好地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导致识别过程中出现不精准情况。

2.2.3   部分扶贫干部能力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干部的要求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户家庭情况复杂,扶贫干部对业务的掌握,对政策的理解,对资料的整理达不到要求。有些驻村帮扶干部在选派驻村干部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选派,部分人员可能具有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经验,但是没有扶贫经验,专业知识不熟,村级民主评议会议中村民代表,村干部与村民关系复杂,这些都不利于精准识别工作的进行,甚至可能出现不符合标准的“人情户”、“关系户”被纳入贫困户中。

2.2.4   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县级政府工作督办指导力度不够

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各级扶贫干部也充当宣传员作用,县级政府在指导乡镇级、驻村帮扶干部进行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时,要将扶贫政策、标准、操作流程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出去,进行正确的导引,统一口径,不能各自为政,出现多标准、多路径的情况。

县级政府在接到上级单位政策、扶贫任务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综合考量,制定符合实情的实施细则。

3      县级政府精准识别对策建议

3.1   健全建立精准识别机制

3.1.1   运用“大数据”协作机制,提高识别精准度

由于各省市县级政府扶贫政策具体细则不同,本文依据《湖北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鄂扶组发〔2016〕13号)规定,纳入时有以下负面情形的农村家庭不能确定为贫困户:

(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2)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4)私营业主和股东;

(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

(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家属的;

(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意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

(8)住在农村有劳动力,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

(9)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属实的。

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身份的,需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公告公示后按程序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入系统,但属于该清单中(1)、(3)、(4)、(6)、(8)等几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

社會在进步,县级政府在充分运用高科技信息技术解决识别贫困户比对信息时存在限制,“大数据”系统基本上能够将贫困户的信息搜集出来,然而由于县级政府权限不够,有些贫困户在外省市的房产、车辆等信息,无法通过本地的数据比对出来,这样可能就造成了一些硬伤户纳入了国网,这就违背了精准扶贫的精神,严重地可能导致群众对政府的失信,政府毫无公信力,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

3.1.2   实地调查、访谈,掌握第一手资料

精准扶贫工作能否得到有效的进展,是建立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基础上的,有些地方基础工作不扎实导致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无法有效进展。县级政府应该及时安排人员入户调查、进村督办访谈。包括对贫困户、非贫困户的入户调查,查看是否有漏评、错评、返评的情况;对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干部进行访谈,实地了解贫困村、贫困户的情况,督促扶贫干部干好“一对一”帮扶工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理论来源于实践。县级政府作出的政策决策必须是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讨论商量集思广益前提下做出的正确决策,这样才能正确引导本区域范围扶贫工作的有效进展。

3.2   扶贫干部队伍建设

制定严格的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控制工作队队员的人员合理流动,防止驻村工作人员走读、闭门造车地工作方式代替实地调查入户、走访。建设一支强有力、业务素质过硬、经得起督查暗访的驻村工作队队伍。在政策上充当宣传员作用,向群众宣传好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引领正能量的传递。

积极主动学习扶贫政策,参加各级的业务培训会议,变被动学习为主动。还要积极学习外地方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尤其是村级干部要学好政策做好勤务员。

各级干部要勇于打击排除宗族、家族势力的阻挠,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坚决的工作定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时刻做好牺牲一切,一切为人民,促进和谐社会、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3   县级政府建立构建保障制度体系

县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扶贫的大格局,成立各个工作专班对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扶贫工作有针对性的督办检查。

县级政府构建后勤保障机制,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做好保障工作,不让扶贫干部流泪又流血。精准扶贫工作进入了攻坚拔寨的艰苦时期,全国各地的扶贫干部放弃了假期、与家人团聚,战斗在扶贫战线的前线,用生命和热血讴歌了一个又一个可歌可泣的扶贫故事。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扣好第一颗纽扣至关重要,是吹响胜利号角的第一步。

组织多元化主体的培训,多组织村级干部、乡镇干部、县级干部的业务培训会议。可以是纯业务知识的授课,也可以是异地工作交流学习,经验借鉴。

加强政府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开通多渠道、多途径的监督举报机制,公开透明,不让精准识别工作成为“灯下黑”,个人谋求私利的途径。

4      小    结

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大工程,每一位扶贫干部作为一个工程员,各负其责,立足岗位,在扶贫路上勇往直前、披荆斩棘、继往开来。系好精准识别这颗纽扣,提高识别精准度,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做到扶贫对象精准。贫困人口的减少正是扶贫工作成效的现实体现,县级政府积极发挥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转变政府办事方式,宣传扶贫正能量,将扶贫工作代际传递。贫穷落后将成为过去,摆脱贫困,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丹蕾.习大大最揪心的事儿[EB/OL].中国经济网,2016-02-22.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87-93.

[3]黄熙茗.河南省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研究[D].信阳:信阳师范学院,2017.

[4]张丽杰.县级政府精准扶贫政策执行问题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6.

[5]崔赢一.精准扶贫背景下的基层政府瞄准识别机制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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