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创新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2019-03-18 05:37孙配贞余祖伟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硕士

孙配贞 林 泉 余祖伟

(1.江苏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2.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91)

一、引言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其目的是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主。教育硕士在我国基础教育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专业实践能力的教育硕士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尽管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培养模式雷同、学科协同缺位等诸多问题。[1]面对社会经济发展新的需要与新的挑战,教育硕士人才培养需以协同创新为培养理念,将协同创新的思想贯穿在整个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基础教育对高素质和高水平教师的需求是教育硕士培养模式变革的推动力,而高素质和高水平教育硕士的培养需要采用协同创新的教育模式,吸纳各学科、各行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一个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多层次教育硕士培养协同创新模式。

二、当前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硕士是具有教师职业背景特征的专业学位。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目的是为基础教育培养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出的教育硕士需拥有科学的现代教育观,需具有高水平的教育素养和基础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2]但现实的高等教育实践中部分高校培养出来的教育硕士并未完全达到这样的培养要求,当前教育硕士培养中尚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养定位尚存在认知偏差

目前,社会和教育界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还存在不正确或不完整的理解与认识,尚存在许多认知偏差。[3]例如,很多人认为专业学位是学术学位的附属部分,含金量低,学位层次低等。对教育硕士的认识出现偏差,导致了教育硕士不被重视,教育硕士的发展需求被忽略,更甚者导致了研究生本人、导师、学校和单位这些培养教育硕士的利益相关者投入的减少[4],出现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直接把学术硕士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套用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教育硕士的培养特色得不到体现。在此种培养方式下,教育硕士没有完全达到偏重专业实践能力的预期培养目标。

(二)培养目标单一,没有体现专业硕士学位的独特性

许多高校虽然拥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设备,但是对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有误,造成教育硕士的培养与实际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养方式单一,目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的培养方式是国家制定专业目录、教学计划,统一招生考试,统一培养目标。这种整齐划一的培养目标造成了对学生独特性的忽视,培养出来的教育硕士千人一面;另一方面是忽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独特性和专业特色,造成与教育学学术性学位硕士的混同。培养过程未能凸显各学科教育专业硕士的学科能力的提升,更多强调教育硕士的学术与研究能力,忽视对教育硕士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培养方式单一,实践性培养内容比重较小

当前很多高校在对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进行培养过程中,仍沿用学术型硕士的教学方式,主要采用“理论教学”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培养。一些学校仍旧使用单一的教学方法,缺乏针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环节教学,教师教学手段单一,仍是大班理论教学讲课,甚至出现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与学术学位教育学硕士课程设置几乎雷同的情况,没有体现出专业学位的培养特色。从课程设置角度分析,很多学校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重点放在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这两者占到了课程总学分的80%以上。而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都侧重于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专门针对教育硕士实践能力的课程比重较低。从研究生导师方面分析,虽然大多数学校实行了双师制,但是两类导师的遴选和职责分工不明确,有个别学生反映导师对学生不重视,指导频率低,两类导师缺乏沟通相互推诿的情况也有出现[5];很多导师对实践性课程的把握不够,在培养教育硕士的专业实践能力时常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不完善

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评估,目前仍主要采用内部评估的方式,评估主要靠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身完成,较少引入外部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价。部分高校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评价时仍套用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评价方式,更多地评估研究生的课程考试成绩、研究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较少针对教育硕士的专业实践能力进行更具针对性的评价。

国外高校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考察时,常常会采用跟踪调查、反馈的方式,以此来考察已毕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发展情况和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满意度状况,并根据所收集到的这些信息来及时调整学校的培养模式,以保证其培养的教育硕士研究生适应社会的需求。[6]而国内较少有学校或机构对已毕业的教育硕士研究生进行跟踪、调查和反馈,也较少根据毕业研究生的发展状况对教育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基于协同创新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的培养模式必须摆脱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的影响,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色,协同各方的资源,建立起协同创新的培养模式。

(一)理论基础:协同创新理论

协同创新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指的是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和用户等基于合作、融合和创新的价值准则,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开展的跨度整合组织模式。[7]协同创新通过促进学校和用人单位发挥各自优势,整合互补资源,跨学科、跨部门和跨行业深度合作,达成培养目标。对教育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时采用协同创新的理念,有助于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开展协同创新的组织形式,能够充分利用不同主体间的资源,以及对人才培养的各自特色理念,把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经验为主的生产、科技实践相结合,突显了教育硕士培养方式的特色。一方面,能实现高校与基础教育学校协同培养教育硕士;另一方面,则能使教育硕士研究生能亲身体会到一线的教学实践工作,感受基础教育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国外运用协同创新理论指导教育硕士培养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硕士培养模式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教育硕士与学术性学位明显区别开来,专注于教育硕士的职业性与实践性,体现在其招生方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育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二是与社会各行业资源互补,构建协同创新的培养模式,高校与当地的教育部门、小学、中学、幼儿园甚至和相关教育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建设教学基地,吸引各方有经验的专家参与教育硕士的共同培养。

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模式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高校根据对教育硕士的定位,根据培养目标与各方行业进行沟通联系,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教师的实际活动为中心,围绕教学实践进行课程设置,让研究生接触到真实的课堂情境,体验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高校在对教育硕士进行培养时,要体现教育硕士的职业性和应用性,发挥各行业的优势,整合各区域资源,促进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的协同创新,使培养的教育硕士能够符合社会发展与现实实践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

(三)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创新模式的构建

1. 培养目标:学术性和职业性协同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为“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有两点:一是理论基础扎实,二是实践教学能力强。然而,长期以来,高校培养教育硕士时陷入一个矛盾,或是将学术性硕士的培养模式套用到专业性硕士,或是完全将教育硕士当成一种高端职业培训,两者都没有真正体现出教育硕士的特色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学术性与职业性两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协同学术性和职业性的培养目标,要求在培养过程中同时重视职业胜任力和学术研究能力,使这二者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中高度融合,并发挥各自所起的作用。

2. 培养方式:加强双师制的联合指导,调整课程结构设置

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的协同创新和合作,对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校内和校外导师在具体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实践指导等诸多方面进行广泛地沟通。[8]这有利于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双方指导能力的同时提高,校内导师能及时了解到基础教育的现状和发展需要,而校外导师能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

教育硕士的课程设置应该紧紧与培养目标相契合,以教师职业需求为核心,突出培养特色的实践性和开放性。首先,要突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手段。通过对实际的教学案例进行分析,此种方式不仅能考察研究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更能体现出研究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彰显出对教育硕士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其次,课程体系应该是开放的。对教育硕士进行培养时,不仅要教授本专业的基础知识,还要多学科协同,综合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构架,引导学生把握多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能够从多个视角对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深度认识。

3. 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督评价体系

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其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内外结合,需同时建立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督评价体系。在高校内要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形成上下一致的质量信念,并促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的自觉行动,高校应建立起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教学运行与评价体系,规范教学管理,使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具有明确职业导向性的学位教育类型,由职业资格认证来引导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是外部质量观的体现。教育硕士外部质量评价体系的架构应当包含或涉及的主体包括教育部门和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等三方面。[9]三个主体在教育硕士申请职业资格认证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共同构成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的评价主体。教育部门担负制订对应的岗位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的职责;行业协会在外部质量评价体系中起着连接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作用;用人单位作为教育硕士毕业后的就业去处,既担负着检验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任务,也起着协同高校、行业协会和教育部门对教育硕士职业技能与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反馈的作用。

四、结语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的知识革命时代的到来和世界教育的融合发展,基础教育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要求显著地反映到对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至今只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各级教育机构对教育硕士的培养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尚存在一些问题。如培养定位的认知偏差,培养目标没有体现专业硕士学位的独特性,实践性培养内容比重较小,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本文针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借鉴西方教育硕士培养的有关经验,试图建立协同创新的培养模式。该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在培养目标上,教育硕士的培养需注重在培养过程中协同学术性和职业性;培养方式上,需加强双导师的联合指导,突出案例教学,协同多学科有关教学内容进行培养;在质量评价体系上,协同校内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校外监督评价体系。构建教育硕士协同创新模式,有利于改进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为教育硕士的培养提供思路和方案,进而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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