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纺织服装标准差异十解

2019-03-24 11:47编辑赵颖
纺织科学研究 2019年6期
关键词:机织饰品围巾

编辑/赵颖

积极采用新标准,既顺应市场的需求,又有利于对产品进行质量管控,从而规避各类市场风险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服装类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更好地帮助企业提高纺织产品质量,规范和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我国服装生产和销售的重要标准,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标公司”)今年先后在北京、深圳、上海、福建晋江等地举行了标准宣贯会,针对常见服装质量问题与售后、婴童产品质量分析、质量控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详实的课程内容使参会代表受益匪浅,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了产品质量管理及控制的难题。

在这一系列宣贯会中,2018年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成为重要议程,而新旧标准的对比更是各方代表关注的重点。据悉,2018年新发布的纺织相关的国家标准共60项(包括制定和修订);新发布的纺织行业标准共115项(包括制定和修订)。

在宣贯会中,中纺标技术服务部主任何洁从2018年标准发布情况、标准查询平台以及重要标准的更新列表方面介绍了2018年纺织标准的发布概况。同时,她还介绍了FZ/T 81010-2018《风衣》新旧标准差异、FZ/T 82006-2018《机织配饰品》新标准的重点关注内容以及FZ/T 43014-2018《丝绸围巾、披肩》新旧标准差异。中纺标浙江公司技术部主任胡凯在培训过程中,以“纺织服装、鞋革标准更新动态”为主题进行了讲演。他对近30项已经更新和即将更新的标准概况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了其中的注意事项。他表示,标准更新后应尽量执行新标准才能避免市场风险,积极关注新标准的实施范围、技术指标及测试方法的变化,更应该关注其中的注意事项。

为了进一步介绍2018年标准发布情况,特别是一些重点标准更新后的注意事项,本刊特将中纺标宣贯会上有关2018年标准发布情况及标准更新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梳理,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情况。

Q:新标准实施后,旧标准何去何从?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属于生产、经销商自愿性执行的标准,国家鼓励采用,但不具有强制性。通常,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新版本发布实施后代替旧版本标准。旧版本标准发布部门宣布标准废止后(一般以废止公告的形式发布),则旧版本标准不能再继续使用。

新标准实施后,鼓励采用新标准。积极采用新标准,既顺应市场的需求,又有利于对产品进行质量管控,从而规避各类市场风险。

Q:新标准实施后,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标准的哪些内容?

A:需要重点关注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有变化、考核项目是否有变化,以及技术指标、测试方法的具体变化情况。

Q:关于理化性能的变化,FZ/T 81010-2018《风衣》与旧版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A:1.删除了:干洗后起皱,沾水等级(沾水等级调整到功能性要求里了,只有宣称具有一定的功能性,才考核沾水等级)。

2.增加了:拼接互行程度(注:只考核深、浅颜色拼接的产品,不考核不可水洗的产品);

酚黄变(注:只考核浅色产品);

行料迁移性能(注:只考核深浅色拼接、色织间色或行料印花的产品);

洗后外观;

尺寸变化率增加考核“领大(关门领)”;

功能性要求:防风性(透气率);

防水性(耐静水压性能、沾水等级);

透湿性(透湿率);

儿童服装安全性能(3岁以上至14岁儿童穿着服装的安全性能还应同时符合GB 31701的规定);

3.色牢度要求分为面料色牢度和里料色牢度。

Q:关于检测方法,FZ/T 81010-2018《风衣》与旧版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

A:1.水洗尺寸变化率:采用GB/T 8629-2001洗涤程序5A,明示手洗的采用“仿手洗”;干燥程序:程序A(悬挂晾干);

2.干洗尺寸变化率:按FZ/T 80007.3规定测试,明确了采用常规干洗法;

3.耐光色牢度:按GB/T 8427-2008规定测试,曝晒按方法3,明确了晒至第一阶段;

4.耐热压色牢度:按GB/T 6152-1997中6.3规定,明确了混纺或交织产品应选用最耐热纤维相适应的温度(混纺比例低于10%不作考虑);

5.缝子纰裂程度:按GB/T 21294-2014条款9.2.1(取样部位:删除袖缝;克重52~150g/m2织物的规定负荷由100N变为80N)。

Q:FZ/T 82006-2018《机织配饰品》中,“机织配饰品”的定义是什么?

A:以机织物为主要原材料,可穿戴的非服装类小件纺织品。包括头面部配饰品(例如头带、发带、耳套、面罩、眼罩和头巾帽等)、颈胸部配饰品(例如脖套、领打、领花、胸花、假领和饰带等)、手臂部配饰品(例如臂套、腕带和装饰手套等)、装饰性腰胯部配饰品(例如包括装饰性腰包、腰部挂件和腰带等)、腿足部配饰品(例如膝套、鞋套和袜套等)和其他与服装搭配使用的饰品(例如各种袋、套、罩、环、条带和织物贴花等)。

Q:FZ/T 82006-2018《机织配饰品》的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

A: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配饰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配饰品。

Q:FZ/T 82006-2018《机织配饰品》中,考核项目有哪些?

A:使用说明、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外观缝制质量;理化性能(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可分解致癌芳香胺行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洗后外观);另外, 36个月以上至14岁儿童配饰品的安全性能还应同时符合GB 31701的规定。

Q:FZ/T 43014-2018《丝绸围巾、披肩》与FZ/T 43014-2008相比,新版标准在适用范围方面做了怎样的修改?

A:新版标准适用于蚕丝纯织、蚕丝与其他纱线交织、蚕丝与其他纤维混纺(蚕丝含量30%及以上)的丝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丝绸围巾、披肩类产品,烂花类丝绸围巾参照执行。新版标准不适用于婴幼儿及儿童丝绸围巾类产品。

Q:关于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FZ/T 43014-2018《丝绸围巾、披肩》与FZ/T 43014-2008相比做了哪些修改?

A:1.将标准名称修改为《丝绸围巾、披肩》;

2.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3.删除了再生纤维素丝围巾和合成纤维丝围巾内在质量要求;

4.调整了色牢度指标水平,增加了耐热压色牢度。

Q:关于内在质量(理化性能)的变化,FZ/T 43014-2018《丝绸围巾、披肩》与FZ/T 43014-2008相比做了哪些修改?

A:1.删除了再生纤维素丝围巾和合成纤维丝围巾的理化性能要求;

2.修改了尺寸变化率(水洗、干洗)指标要求;

3.增加了耐热压色牢度;

4.修改了部分色牢度指标要求;

5.修改了颜色深浅的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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