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适用问题与完善建议

2019-03-25 01:32苏志远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电子证据法律地位

摘 要:21世纪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电子设备的使用已经走入万家千户,融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但以信息网络技术为犯罪手段的高科技犯罪也随之而来,因此在犯罪过程留下的电子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电子证据的规定散落于各个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系统的规范来约束司法活动人员对电子证据的运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和适用电子证据,使其成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电子证据;法律地位;适用规则;完善意见

一、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存在的问题

电子证据的出现给证据种类带来了新鲜强大的力量,但同时也给我国刑事司法及证据学研究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集中体现在电子证据的相关立法以及对其证明力大小的判断上。

(一)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易被减弱

电子证据基于其无形性、脆弱性的特点,存储在磁性介质中,需要借助一定的转换手段才能被外界感知。在这个过程中,极易遭到病毒、黑客的侵入以及人为的修改,其客观完整性遭到破坏,并且这种增补删减不通过专业的技术人员难以发觉。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完整性的缺失直接导致真实性难以认定,如果电子证据遭到篡改,即使在真实性认定上已经没有问题,但因其完整性破坏也会直接影响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二)电子证据的取证缺乏相关技术人员

与网络犯罪做斗争,不仅是司法上的较量,也是技术上的比拼,电子证据的取证与其说是纯粹的司法工作程序,不如说是高科技辅助办案的手段。但从现在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司法人员的队伍来看,电子信息技术不熟练,侦破此类案件时显得力不从心。在取证过程中,想要获得电子证据,往往需要具有相关知识的数据记录人员、软件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帮助,但通过他们提取的电子证据,是否能作为定案证据,其真实性能否得到保障,仍然需要专门鉴定机构进一步进行鉴定和侦查。

(三)电子证据容易侵犯公民权利

对电子证据的收集过程中,需要借助设备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使用终端里其储存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的排查。但在这个过程中,难以否认会侵犯到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有时还有可能是他人的数据,包括图片、视频等甚至可能是个人隐私,亦或是一些重要的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一旦这些信息被侦查人员获取之后,虽然与该案的定罪量刑没有关系,不过仍有可能被有心之人有意或无意的传播,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私权保护,同时也不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下一步的侦破。

二、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制定健全相关立法

目前我国对电子证据的立法还没有启动,地方立法机关积极试点推行,地方积累的有利经验可以为国家将来的统一立法提供宝贵意见。在未来,可以展望我国《电子证据法》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对电子证据的定义,从电子证据的内涵到外涵加以界定,不必确切的定义电子证据的形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将会出现更多的存储形式,所以电子证据的定义应是动态发展的过程;第二,规范电子证据的证据力,涵盖可采性判断标准及排除情况;第三,确定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规范裁量标准来判断电子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减少法官自由裁量的适用。

(二)加强技术鉴定原则

技术鉴定的作用旨在,当电子证据遭受到物理侵害或人为破坏时,司法工作人员无法判断其证明力大小,就由专业的技术鉴定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以此减少电子证据的专业性给庭审顺利进行带来的阻碍。对于电子证据的技术鉴定,有时会对案件事实起着决定性作用。技术鉴定应该主要集中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检验电子证据的来源和被指控的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第二,认定提取电子证据的数量,有时会经历多次的提取,防止侦查笔录出现前后数量不一的状况;第三,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这是电子证据技术鉴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四,重构案件案发现场。

(三)打造专业司法队伍

首先,建立严格的考试机制和统一定期培训计划,学习高科技电子信息技术,掌握常见的电子证据侦查技术,防止在侦查过程中证据被污染。其次,对已经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定期进行资格审查,由于网络犯罪不断激增,作案手段越发高超,司法侦查人员的专业技术也应该日益提升,完善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现实生活中,我国不仅没有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培训,而且电子证据的收集人员也相对缺乏,建议在大学的刑侦专业开设专门的电子证据取证课程,培养出复合型的侦查和技术性人才。

三、结语

本文重點描述了电子证据在诉讼中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几点完善意见。我国的电子证据还在起步阶段,而相关的立法尚在雏形,离系统化的法律规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可以确信的是,将来必定是电子证据的时代,我们必须尽快构建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电子证据法体系,推动法理和司法实践各类相关观念上的转变。

参考文献:

[1]莫天新.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对传统证据规则的影响与突破[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5(3):107-111.

[2]任立斌.论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J].法制与社会,2016(8).

作者简介:

苏志远(1996.2~ ),男,汉族,山东菏泽人,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猜你喜欢
电子证据法律地位
香港与内地反贪腐机构的对比研究
完善我国现行合伙制度的构想
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及保全分析
论间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