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风一样?

2019-03-29 06:11阿舍
民族文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戈壁滩风暴叔叔

阿舍(维吾尔族)

我从来不知道风是从哪个方向吹来的,我甚至搞不清楚晨曦与夕阳的位置,在那个罔顾时间与哀愁的年纪里,功课是我最讨厌的事,回家是最无可奈何的选择,所以每个清晨醒来,逃离一切避之不及的管束,便成为我如一只风扇般呼呼旋转起来的最大也最持久的动力。只有那个外面的世界,只有那个浑天黄地的戈壁滩——戈壁滩上的水渠、林带、菜地、沙包、鱼群、伙伴、游戏,以及悄然到来的新鲜事和新面孔——每一天可能带给我的乐子,才能捋顺我躁动的四肢,让我的眼睛、大脑与内心返还于造物原本赋予她们的使命中去。

但是风是从哪个方向吹来的,我仍然不知道。严冬寒风,春季连天连夜的狂风,夏日白昼的热风与夜晚的凉风,它们一阵儿将戈壁滩吹得荒枯无望,一阵儿又吹来浓郁的沙枣花香,一阵儿又躲在葡萄叶子的阴影下偷吻那些一天比一天饱满的葡萄粒。它们飒飒不尽无始无终,来去之间瞬息即变,我也从未想花费心思去弄清楚它们的方向。但是,当有风吹过,当站在每一处有风吹过的地方,即使被风中的沙尘迷住了眼睛,即使风暴遮罩住整个天空,我都能够感觉到风带来了什么东西,风的里面一定飞舞着许多我不曾知晓的事情,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以为是风,而不是时间,为我送来那些令我着迷和发疯的外部世界里的乐趣与奇妙。

尤其是那些随风而至、在风中愈发独立的人的面孔,他们比家门前那片迎风歌唱的白杨树林带,比在沙丘上行走的风帘,比撞在土坯房墙壁上的飞沙走石,更使我铭刻下那段时光里的戈壁天日。

1

刚上五年级,“公检法”大院陆续来了一些年轻人,他们有的是大专生大学生,有的是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他们多来自二百公里外的城市或者县城,生活条件和自然环境都比我们的沙漠小镇要好得多,所以来到我们这里,人人都有一种为时运戕害、不向命运妥协的清高与不甘,兑现到个人身上,就有了各种令人耳目一新的表现。有人顽世不恭,有人闭门不出,有人独来独往不吝张扬自己就要远走高飞的志向。而我,最初看见他们的时候,只是被他们干净时尚的容貌吸引,至于他们渴望什么,或者有志于改变什么,似乎就跟我没什么关系了。而大人们,不管这些新来的年轻人最初有多么不近人情,都从不把他们的骄傲当回事儿,因为,大院里的哪一家不也曾经是这样的呢?哪一家不是走在远乡僻壤上的异乡人呢?哪一家不都得在命运不公的惋叹声里,给戈壁滩的风沙吹个透心爽呢!

四月里的一个周末清晨,起床后洗了把脸,我去院子里解开警犬露露的铁链,吆喝它出了门。前不久团部电影院放了一部印度电影,青春漂亮的女主人公命运十分悲惨,但是她养的一条家犬能够多次救她于危难之际。我为女主人公流了好些眼泪,深受触动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警犬露露像极了电影里的那只狗。于是,我也幻想着,有朝一日露露能够成为我的保护神。成为保护神一定得经过训练,所以我趁着清晨路人稀少,带着露露出门一试它的身手。露露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德国黑贝血统,除了自家人,谁见了都吓得发抖。每天放学回家,只要推开院门,露露便会一甩链子朝我猛扑过来,待到身前会呼地一下一跃而起,两只前爪就搭在了我的肩上。它立起来的个头比我都高,然后它又臭又长的大舌头就朝我脸上舔过来,亲热得我躲都躲不开。对我如此,对外人可就不一样了,连大院里揣着枪的老公安进我家门,都得绕着走,都吓得脑袋缩到了肩膀里,看着又可笑,又痛快。但是这样放出去撒野,一旦咬到人我可就闯了大祸。

好在路上无人。已经四月底,戈壁滩的杨树仅仅长出指甲盖大小的叶片,柳树的枝条倒是绿了,但芽头仍贴着枝条不肯打开。又是个大风天,走出巷道,我回头望了一眼道路的尽头。风把四野的尘土一帘帘地掀上天空,又一鞭一鞭地驱赶它们,那些飞腾在半空中的沙尘便一股股地成了一群受惊狂奔的骆驼。道路尽头,除了遮住视线的沙尘,除了给风吹得形销骨立的枯草,什么也没有。我往另一方向的“果园路”而去。到底是警犬,出门时我随手在院子里捡了只空药盒让露露叼在嘴里,又嘱咐它不能咬出牙印,一路跑下来,它真就做到了。果园路一边是果园,一边是林带,因为树高草深,风就在这里做起更大的乱子。沙枣、旱柳、杨树,还有遍地的芦苇、碱蓬和野麻,一边张牙舞爪东摇西荡,一边发出无数个疯子声嘶力竭的怒吼声。幸好露露陪伴着我,不然我说什么都要拐头回家。这条路上素来人少,平常一人走都会瘆得脊背发凉,更何况一群癫狂状的草木在我的头顶做群魔乱舞状。露露叼着空药盒,低头默默走在前面,它明显看出我的害怕,体贴地放慢了脚步。风似乎更大了,一个劲地朝前推搡着我,那些高大的沙枣树喀喀嚓嚓地响着,几乎要被风吹断了腰。突然,露露停下脚步,抬起头盯住前方,喉咙滚出一串雷声。我上前靠在露露身边,手指套进它的皮项圈内,担心它冲出去咬到什么人。我带着露露往前走,一心想看看,前面是何方神圣。

一个女孩,不,是新近分配来的大专生有丽。有丽个头很高,足有一米六八的样子,即使离她三十米远,我也能看清那件穿在灰色西服下面的红格子衬衫。真让人吃惊,有丽在读书,大星期天的,她竟然不睡懒觉。有丽站在路边一个半人高的石墩旁边,手里捧着书,大声念着一连串的英文句子。风在她的四周咆哮,野草在她身旁痛苦地抽搐,大树的枝条在她头顶疯狂地甩来甩去,各样风声纠缠在一起,大得好比能将人一口吞掉的洪水,而她竟然毫无所惧,竟然仍在放声朗读。我隔着马路,站在有丽对面,心想为了远走高飞,她下的力气比风都大呢!露露真奇怪,它一向是要冲着陌生人示示威、显摆一下它的厉害的,这一刻却安静地坐在我的脚边,和我一起眯起眼睛凝望着有丽。有丽看着我们一人一狗这样打量她,撩了撩被风吹乱的刘海,扑哧一下笑开,对我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家狗真威风。

这以后,我和有丽成了朋友。说来也是奇怪,我们“公检法”大院里的这群孩子,没一个是学校里的好学生——淘气、贪玩、成绩差、性子野、爱闯祸,有丽却不知怎么瞄了我一眼,单单与我要好起来。

任何时候,有丽看起来都又整洁又漂亮,似乎戈壁滩的风沙从来吹不到她身上,似乎每一缕都绕过她吹到了别人身上;最主要的,是她心里揣着一团火,书桌上除了堆满法律专业书籍,还有几厚本英语书。下了班,她多数时间把自己关在屋里,学习、读书、写信、发呆;她的宿舍窗外,永远是一片疾風吹劲草的景象,望着那片荒野,有丽或许还悄悄地哭过鼻子,但这也许恰好又成为那团火继续燃烧下去的动力;当然有人追求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还有司法局,四家单位都挤在一座破旧的苏式建筑里,人们在一间接一间的办公室和长长的回廊里来回走动,有对她暗生情愫的年轻男子,有喜欢揽闲事的中年女人要给她介绍对象,也有流里流气的世家浪子挑逗她,都给她回绝或者怒拒。

骄傲的人大多寂寞。有丽不喜欢戈壁滩,一心盼望早日回城,于是刻意将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开。但是青春需要欢乐和伙伴,长久的寂寞偶尔会击垮一个人的意志,也会扭曲人的性格和心灵。或许,还有别的原因,回城的希望遥遥无期,她因为看不到希望而突然松了劲,突然生出一种融入人群的渴望,突然打算撤去内心与周围世界的樊篱……于是,有一天,竟然答应和我一起去看电影。

吃过晚饭,嘴一抹我就往有丽宿舍跑。推开门,屋里芳香扑鼻,清凉湿润,她一定是把冲过头发的第二遍清水洒在了砖地上,空气中因此还有一种好闻的属于少女身体的洁净气息。这种味道是那么亲切动人,又那么陌生庄严。我顿时懵住,屏住呼吸站在门边,不敢迈出脚步,一边为自己的灰头土脸感到羞愧,一边担心自己沾满尘土的双脚玷污了屋里的清洁。平生头一回,我感到当一个女孩是如此美好,但又同时因为这种美好而感到莫名的担心。

我呆立在门边看有丽,她脸冲着我擦头发,嘴角一扬,笑着说,傻愣着干什么,进来呀。她的皮肤原本白皙,这一刻浸透了水分,更加灵动鲜美,因为洗头,衬衣领向内掖得很低,露出很大一片脖颈,平常不觉的乳房那么醒目地圆鼓鼓地凸出来。她那么好看又那么好闻,搞得我很难为情,这就闪开视线,踮起脚尖走进屋里,坐在床尾的一只方凳上。

擦好头发,有丽开始往脸上抹雪花膏,对着脸盆架前的一面小方镜,她手指轻移,耐心地把脸蛋儿抹得又光又白,又在嘴上涂了一层凡士林,然后将掖在颈椎底部的衬衣领翻出来,一边在镜子里欣赏自己,一边抚拽领子与肩头的褶皱;整理好衬衣,她开始梳头发,戈壁滩空气干燥,她乌黑的卷发干得很快,眨眼间就蓬松地披在肩上;接着我眼前一亮,有丽从皮箱里拿出了一件驼色风衣,简直跟《追捕》里高仓健的那件一模一樣,这还不够,转眼间有丽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条鹅黄色纱巾,而后一抬手让它轻轻系在颈间。

我从不知道出门看电影还需要这么梳洗打扮,也从没注意过周围有谁在看电影时和平时大不一样。干吗要这么打扮自己呢?我的心里有了疑问。为一场电影,还是别的什么?她是要去见什么人吗?晚上要发生什么事情吗?这个发现让我兴奋不已,各种猜想让我喜欢她这样、同时又不喜欢,我矛盾极了。

有丽戴着墨镜双手插在风衣兜里快步走,我跟在她身旁甩着手快步走。有丽又高又白,我又矮又黑;她香喷喷的,我土渣渣的。我俩依次穿过镇中学和学校家属区,然后是一个大而平坦的中小学操场……我们边走边说,说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从我的角度望过去,她迎着晚霞绽开笑容时的洁白牙齿,以及被黄纱巾裹住一半的灵巧下巴,多年来始终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开心极了,能和有丽这样一位骄傲的姐姐一起看电影,似乎比电影本身重要几百倍。一个非同寻常的伙伴,一个拽得目中无人的朋友,这足够满足我渺小的虚荣心。

买票入场,坐下后我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伙伴或者同学。哪知看来看去,没有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反而平添许多烦恼。电影院真是越来越破烂了,好几处内墙墙皮开始脱落;水泥凳也有倒塌的;地上的虚土里掺杂着瓜子皮花生壳以及糖纸;原本雪白的幕墙已经发黄,下雨留下的浊黄色水印丑陋地挂在上面;舞台上,半大的娃娃们你追我打大呼小叫……我又一次感到羞愧难当,这种破地方怎么配得上有丽这样的观众,真希望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还有更让人无法忍受的事情,我瞎看乱瞅的时候,猛然发现许多不三不四的目光落在有丽身上,有和我一样大的同龄人,有男人,更有女人……我顿时明白过来,有丽的装扮果真太招眼,来这种破地方,谁会穿得这么时髦和漂亮呢!无论在哪里,无论什么时间,人们都不喜欢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刹那间,之前那个因为有一个非同寻常的伙伴的虚荣心荡然无存,替而代之的是不安和担忧。有丽会因为受不了这里的破烂和不友好的目光而离开吗?

天黑下来,电影开映。与夜空黑色的幕帘一起降下的,还有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这些人大概都是不买票溜进来的,进来就往前挤,有的干脆一脚站上水泥凳。没多久,我们便被硬挤到前面的人堵得什么也看不见。

有丽说,走,我们上前面去。

穿过层层人墙,我们找到一个落脚处,并排站下。不是什么好电影,有丽为什么这么大的兴致呢?看看四周,我似乎比她更确信她不属于这里,似乎比她更讨厌她身旁的那些人,那些戈壁滩的土包子,那些不三不四的视线,那些落满裤管的土,那些围着我们像灰尘一般落下来的蚊子……但是有丽为什么这么固执呢?电影真的那么吸引她吗?我什么也没能说出口,只在心里一遍遍地为她惋惜。

蚊子越来越多,我被咬惯了,没觉得什么。有丽很快受不住,干脆用黄丝巾将头和脸包起来,然后眼睛重又死死钉在了银幕上。光束闪动,银幕上的光芒回映在有丽脸上,我偷偷望了她几眼之后,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畏惧心理,因为那一刻的她对于我来讲,是那么陌生那么难以理解。

真正让我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个年轻人不知何时挤在我和她之间,他默默站了许久,我才发现他的存在。他抽着烟,个头很高,黑亮的脸隐藏在夜色之中,我瞄了他好几眼,却连他脸的轮廓都看不清。

你是哪的?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年轻人嗡声嗡气地问有丽。

有丽目不斜视,不理他。

电影有那么好看吗?我看你比电影里的人好看。

有丽仍然没吭气,片刻,一扭头,拉住我的手,说,走。

我以为走的意思是离开电影院,谁知有丽拉着我,绕了一大圈,又在舞台的另一端站下。这一次,我再也忍不住了,说,咱们回家吧。有丽却更紧地握了握我的手,说,别害怕。

那条黑影又挤过来,这一次,他站在了姐姐的那一侧。

交个朋友吧,我跟了你一晚上了,你跑不了。

有丽的回答真像个外交官,谢谢,我已经有朋友了。

有了也没有关系,多交个朋友总有好处。

我拉拉有丽的手,意思是我们快走。有丽却纹丝不动。突然,她冲那那年轻人说,你最好离我远一点,不然马上会有人把你铐起来的。

年轻人朝四周望了望,声音明显松了劲,哟,胆子挺大,想吓唬人。

有丽一点儿不慌,看着他,说,那你试试吧,看看再跟着我有什么下场。

这回年轻人成了哑巴,幽暗中我感觉他身体晃了两晃,转眼没了人影。

那天晚上之后,我由衷地崇拜起有丽,在她的坚定和胆量面前,那些女孩子的——柔顺、温存、娇气、胆怯,以及装扮自己的狂热,似乎都丧失了必要性。但是我仍然无法完全理解她,电影并不好看,而她如此出众却能忍受置身于那个破烂的电影院,她和电影院里的观众格格不入,她敏感白皙的皮肤被蚊子咬得很惨,但她却那么固执地看完了整场电影,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我只能胡乱猜想——难不成她是为了完成一次侦查任务吗?因为小镇前阶段刚刚出了一件大事,一个女孩被轮奸,人就是从那个露天电影院被带走的。

不到两年,有丽真的远走高飞了,回到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大院里没有人感到意外,大人们都说,有丽啊,不达目的是决不会罢休的。我有些惆怅,因为许多时候,有丽比爸爸妈妈更了解我在想什么。还有,她在咆哮的大风中捧着书本大声朗读的那一幕渐渐成了我的一个依赖,似乎记住那个形象,我就有可能成为像有丽一样与众不同的女孩。但是,现实中的有丽却在急剧地变化着。有一天,我来到有丽所在的城市,那时她已经结婚一年,丈夫是她的同事。下午三点,太阳晒得人睁不开眼睛,我穿过有丽工作单位的一片空地,往她的新居走去,路边的石榴花在热风的吹拂下像一朵朵舞动的小火焰。我满怀就要见到有丽的喜悦,更想看看心高气傲的她到底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有丽还像从前一样精神焕发,皮肤又白又亮。进了门,有丽朝里间看了一眼,冲我飞来一个眼神,是说——她的他在睡午觉,我们得小声一些。这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里,有丽从水房提了三担水回来,收拾完厨房之后,又洗了一大盆脏衣服,她一边压低嗓门和我聊天,一边任劳任怨、不知疲倦地揉啊搓啊,任由她的他震天响的呼噜锤击着我们的耳膜。直到我该离开,那男人仍旧气壮山河地呼噜不止。这之后,有丽与我几无联系,直到我考上大学,忽然听到她的消息。消息是好消息,说她升了职,短短五六年就坐上了单位的第二把交椅,但是带来消息的长辈,言辞中对有丽充满不齿之意,说她“不择手段”“六亲不认”“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就像当年无法理解电影院里的有丽一样,这些传闻与流言也令我难作判断。那一刻,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当年有丽远走高飞时的惆怅,再一次想起有丽在戈壁滩乌蒙蒙的大风天里,在那条树高草深的荒僻小路上,捧着书本大声朗读英文的孤零侧影。

2

就是有丽离开的那两年,戈壁滩上的沙尘暴骤然增多。风暴多在春天,但是那一年六月底里的一天——棉花已经挂蕾,豆角和黄瓜已经上架,葡萄一串挨着一串,已经结满绿豆大小的果实,早上天空还只是飘着一层灰白色的沙尘,到了下午三点,教室和家里便黑得什么都看不清。学校被迫放假。回家路上,感受不到风,沙子却像绒毛细雨,无声地掉落。最初,我们还有些兴奋,在路上磨蹭着,一边互相嘲笑对方鼻孔和嘴角边的尘泥,一边打量着天空,這种稀奇的天象就好似有谁带我们来到一个陌生之地,令人好奇会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发生。后来我们被大人厉声轰回家里,明令不准出门,说什么风会把娃娃卷走的。两天后,我们感到害怕了,因为渠水断流,棉蕾大片大片地掉落,豆角与黄瓜都给吹断了秧,葡萄串串大多数只剩下光秃秃的细枝丫。狗和鸡比人更加忧郁,不吃不喝也不叫,露露还咴儿咴儿地哭,烦得我上去给了它一巴掌。听不到多大的风声,但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风在很高很高的地方形成一个旋风圈,把戈壁滩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果然,连续三天,班车停运,穿行在戈壁与沙漠之间的218国道,几乎见不到车辆的影子。要去城里办事的人一个都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有人自己害怕,还要把恐惧像甩鼻涕一样甩给大家,这就到处说——从前塔里木盆地边上的许多小城廓都是给黄沙在一夜之间埋掉的,我站在一旁听,觉得这人先把自己埋掉好了。

没有办法,只能默默等待风暴过去。第四天中午,昏黄的天空还在落着没完没了的绒毛细沙,死寂数日的大院突然传出一片嘈杂,我半是期待半是惊慌地冲出院门,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就在马路和巷道交叉处的十字路口边,几位身穿制服的叔叔围住了一个人。我跑到跟前,一看,那人简直就是个鬼!大概一寸长的头发全给风薅得立起来,里面全是黄灿灿的沙子;他戴着一副厚瓶底眼镜,镜片蒙了层灰,但是仍然能够看见镜片后面的黑眼珠,这双眼睛太小了,顶多有鸡的眼睛那么大,睁得圆滚滚的,像是给吓傻了一样;他的脸给抹了一层灰土,耳朵里黑黑的,也钻满了沙子……总之,整个人就像用土捏成的泥人而后又在干土里滚了一把一样。事情终于弄清楚,这个从风暴里钻出来的“土人”前来我们司法局——他的新单位报到,班车走到上面团场遭遇风暴,不得不停下,他在招待所里呆了三天,算算被耽误掉的三天时间,便自己背起行李,沿着218国道一路步行而来。听完他的讲述,大家围着他长吁短叹——真不要命,那戈壁滩上一旦起风,几分钟就能把人活埋掉的啊!

这个从风暴里钻出来的“土人”叫利飞,那以后我们都叫他“风暴叔叔”。但是,“风暴叔叔”洗干净后,却是斯斯文文白白净净一副读了不知道几麻袋书的学者模样,一点儿也不“风暴”。他不大爱说话,见人多是节制地点头微笑。他的家在我们小镇的西南方,路上大概要坐七八个小时的班车,下班后,他几乎不与大院的其他叔叔一起打牌吹牛,他和有丽一样,喜欢钻在自己的小屋里鼓捣什么。

风暴早晚是要过去的,过去之后,人们就还像从前一样生活。这段时间,小镇上的电视插转台开始转播日本电视连续剧——《排球女将》,每周六晚播放三集,那时候我们家还没有电视,所以每次得到附近的一位老师家看。

活像给卷进了飓风中,看完前三集,我差不多已经失了魂。那个蹿上半空击破挂在木杆上的排球的小姑娘——小鹿纯子,她——圆鼓鼓的脑门、微翘的嘴角、倔强又满含憧憬的眼神、神奇的弹跳天赋、灿烂的笑容,还有她的大方、热情和勇敢,完全将我迷倒。回家路上,夜空清朗,繁星似锦,小路朦朦胧胧,晚风钻进路旁稀疏的芦苇丛中,仿佛迷路的小兽,发出细碎低暗的呜咽。一路上我没说一句话,整个人迷迷瞪瞪,脚在走,魂魄却随着《排球女将》主题歌的旋律在飞,直到小伙伴在前面连声喊我。

三周之后,我的疯魔症开始爆发。先是暗暗学唱《排球女将》的主题曲,因为歌词没有翻译,只好死记硬背模仿日语发音;这之后又突然发痴,幻想着要是能谱出一张主题曲乐谱就好了,因为家里有一台暂为爸爸保管的电子琴,望着它,我整天做着白日梦——成为一个电子琴手,激切地弹奏着这支《排球女将》的主题曲。它真是太好听了。

但是,到哪里找乐谱呢?怎样谱下这只电视连续剧的歌曲呢?冥思苦想,只有一个办法:找懂谱的人把谱子写出来。但是谁懂音乐呢?音乐课老师住得太远了,再说他从没来注意过我。后来只好问妈妈,问之前想了又想,怎么编出一个可信的谎言,好吧,就说要学简谱。妈妈啊,果然上了当,那天中午,她抱着一沓厚厚的卷宗正要走进大屋,一听我说要学简谱,张口就答,司法局那个利飞,会拉小提琴,简谱和五线谱都懂。

什么?“风暴叔叔”会拉小提琴,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啊!真是太激动人心了!当即,我扔下手里的作业,一路飞奔,喘着气敲开了“风暴叔叔”的宿舍门。

进了门,我先自报家门,叔叔好,我是谁谁的女儿。叔叔可真是个好人,小眼睛在玻璃瓶底厚的镜片后眨了两眨,听到我的要求,既没有嘲笑我,也没感到吃惊,只略微一顿,微笑着说进来吧。

我很惊讶叔叔没有嘲笑我,敲门之前我是做好心理准备的,即使被挖苦个一两句也不退缩。这一刻,我嗵嗵的心跳声渐渐平息。“风暴叔叔”说你先等等,我把手里的东西写完。他在方桌上写字的时候,我坐在他身后的一只板凳上,片刻,心中再次翻腾起来,要是能把谱子写下来,要是我能弹奏出整支歌曲,要是我能把小伙伴全都震住……

突然间我感受到了一股稠厚的温暖,这种感觉之前也曾有过,却远远不像这一刻这么清晰和强烈。它是什么呢?它是一种陌生人的好意、理解与接纳。这些天,虽然幻想了无数次,但我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很荒唐很可笑,肯定会被人耻笑的,因为谁都不会这样做,因为连我都为自己感到难为情。现在,叔叔竟然同意为我谱曲,他真像电影里的艺术家,那么善良,那么有修养。

没几分钟,“风暴叔叔”转过身,都没让我说说为什么要谱曲子、谱下曲子要干什么,就直接问我,你会唱那首歌吗?会。那好,你来唱,我来记谱。说完叔叔起身,从角落里翻出一只电子琴,比一本书大不了多少。我瞪直了眼睛,这是什么东西?电子琴还有这么小的!简直跟玩具一样!见我一脸诧异,叔叔说,这琴音准,你唱,我弹,谱子就出来了。

这下该我出丑了。要知道我天生音准极差,平时除了小声哼哼,从不敢在人前开口。小时候有天晚上家里围了一圈大人,叫每家小孩挨着唱歌,轮到我,我唱了一首“生产队里来了一群小鸭子”,唱到一半就把所有人惹笑了,最后得到的评价是,你唱歌真跟鸭子叫一样。

我的脸开始发烧,脑门像顶在一只火炉上,“风暴叔叔”的眼睛透过两只玻璃瓶底,期待地望着我。他一脸严肃,像是在思考一道极其难解的数学题。啊,说什么都得出丑了。我不敢看“风暴叔叔”的小眼睛,他的小眼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乌黑明亮了呢。垂下眼睑,深呼吸,我终于唱出了第一句。叔叔认真地听,听完想了想,说,再唱一遍,別紧张,音调不用起那么高。这回我好多了。叔叔又让我唱了两遍,然后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在电子琴上弹出来。他每弹出一个音符,我的心就要快乐地跳一下,一下又一下,最终就跳到了嗓子眼儿上。叔叔说,我把第一句弹出来,你听听哪儿不对。确实有一个不对的音节。叔叔让我重新唱,我唱了又唱,叔叔听了又听,忽然明白过来似的,自己开口唱了一遍,我一听连连点头。叔叔说,有一个地方你唱错了,说完,他微微一笑。

这样,我们胜利谱出了《排球女将》主题曲的第一句,看着叔叔的手指在琴键上滑动,我高兴得出了一身汗。然而接下来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我的音准越来越差,叔叔一遍遍听我唱,弹出来的乐曲却总有错误,那些地方就像我们看完电视摸黑回家的小路,坑洼不平,让人生出猛然失足的惊惮。叔叔极有耐心,侧着耳朵仔细听我发出的每一个音节,偶尔会因为我发音不准而生出一种愕然的表情,但即刻一闪而逝。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等到谱出最后一句。等到叔叔将整支曲子完整弹出,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纠正其中的错误,那些一度腾空而起的愉悦,此时降落为深深的愧疚与失落。

音乐不会青睐我这样一个五音不全的人,叔叔也一定在心里明白了我是一个与音乐无缘的孩子,多么好听的歌曲,因为我却被谱得乱七八糟错误百出。但同时我多么感激叔叔啊,整个下午,他只字不提我的音准,一丝表情也没有透露出来,又赠予我连我父母都不可能有的巨大耐心,他是多么好的一个人!

谱曲结束了,叔叔把誊写好的一张乐谱递给我,说,你先拿着,再把歌子练练,不对的地方回头再来找我。我双手汗淋淋的,将拿在手中的乐谱都浸湿了。我知道即使以后能把这首歌曲唱好,也不会再来找叔叔的。

唱歌或者弹琴,这个关于音乐的憧憬已经悄然破灭,但我并不为此惋惜或者伤心,一点都不,因为这只是由电视连续剧而引起的一个魔念而已,此刻它的魔力已因我的蠢笨而解体,它乍起又乍落,不曾抓取我太多情感。让我愧疚的是这首被我毁掉的歌,我希望“风暴叔叔”能听到原来的它。所以,拿着乐谱,我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近乎急切地告诉叔叔,学校某老师家有电视,这歌电视里唱得特别好听。这一次,“风暴叔叔”真的乐了,嘴边的皱纹像水波一般荡开,他点点头,答应我有时间就去看。

3

自从买了电视,每个有电视节目的晚上,我家都像集市一般热闹和拥挤。

一个月色皎白的夏日夜晚,清凉的风在敞开的窗户与纱窗门之间来回穿梭。放电视的外屋坐了满满一屋人。除了大人,再都是“公检法”大院大大小小的孩子。父母们都是天南地北的内地人,都是迫不得以留在戈壁滩上的沦落者,但是我们这群孩子,已经变异成戈壁滩上说着一口土话的塔里木人,我们都对自己的血脉发源地近乎陌生,都在这片“荒凉得像月球一样”的戈壁滩上玩得不亦乐乎。这些小伙伴——不管大小——进出我家全都一副所向披靡的模样,吵吵嚷嚷,或立或坐,有时候闹得连电视都看不安稳,这时才会被家长大声喝住。这天晚上,银白色的月光流淌在院子里,让屋里看电视的人都觉得身后躺着一面亮晃晃的镜子。还有干燥清爽的晚风,阵阵袭来,顺着敞开的窗扉,轻轻拂过每一个人的肩头。真凉快啊,这风吹的,有人发出喜滋滋的感叹,仿佛人生所求不过这一点有电视、有朋友、有风吹来的幸福。

风突然大了,窗帘给吹得扑扑扑打在了墙壁上。但转瞬又小了,又轻手轻脚缠绕在每个人的膝间。我被风搅得有些不安。电视看到一半,猛然发现先是个头最高的男孩小武突然站在纱窗门前,片刻后,一声不响离开了;随后,女孩小霞回头扫了一眼,很快也起身出了门,紧接着是另一个女孩燕子。

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这个发现让我感到新奇。我不假思索跟了出去。

他们像是要去别处,看到我黏在身后,只能改变计划。穿过庭院,绕到我家葡萄架的另一面,他们在葡萄架后面的菜地田埂上停下了脚步。一阵风来,扫过葡萄架上的藤蔓,厚密的叶片立即发出一片鸣响,簌簌——沙沙。见我没眼色地站着不动,小武似乎不大乐意,独自站在一边,一个劲儿地直咂嘴。我一心想知道他们要做什么,所以双腿牢牢杵在原地,根本不理小武的烦躁。片刻,小武令我吃惊地点着了两根香烟,默默地依次递与两个女孩,而后自己也吸起来。

风明显大了许多,葡萄藤在响,围墙用的枸杞条在响,窝棚里的鸡也被吹醒动弹几下,甚至头顶的月亮,仿佛也被风吹着往前跑了一大截。刹那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自己已经被他们划分在他们的小团体之外。

失落中连着一丝模糊不清的羞耻感,自己到底为什么被往日最为亲密的伙伴排除在外的呢?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他们推开我,到底要做什么呢?

你回去看电视吧,别跟着我们,不然会学坏的。小霞对我说。

我又惊讶又尴尬,一时不知如何对答。而他们三个不再出声,垂着头站在菜园的阴影里,像是对一个无法更改的判决久久默哀。那一刻,连一贯肆无忌惮的风都躲得无影无踪,大概它也不好意思看到我这么丢脸吧。

被驱逐的感觉真是糟透了。我离开他们,丢了魂似的回到屋里,坐在后排他们留下的空座位上,完全不知道电视里在演些什么,只是感到身后满院的月光像大渠的水,无声又可怕地在往高涨。而一缕又一缕的习习凉风,则从月光之侧潜至我的脚边,变作一根根孤单的思绪,缠绕着我的双脚,一遍遍地提醒我,院子里的小伙伴啊,他们一天天地都发生了变化。

事实上之前我已经觉察到什么。借着家里大人来我家看电视的时机,这些率先进入青春期的伙伴闯入了一个令我困惑的世界。但那是什么呢?一定是因为我的蠢笨和难看吧,让他们瞧不上我,觉得我不配和他们一伙,才被他们这样毫不留情地一把推开的。但是,他们到底要做些什么事呢?凉风还在我的脚下徘徊,它一定知道他们全部的秘密,但是我还听不懂风的语言。

4

夏日的傍晚真是美好。没有电视的晚上,做完作业我会跑去对面小渠边玩水,会跑到排水渠爸爸放拦网的地方听一听鱼儿蹦跳的声音,然后钻到葡萄架下,摸一摸那串只有我知道位置的葡萄又长大了多少;有电视的晚上,要赶在电视开播之前把作业做完,然后帮妈妈烧两壶开水灌在暖瓶里,再去大院里溜达一圈,问问几个最要好的伙伴今晚来不来看电视,若能来,我可以给她们留两个靠前的位置。

那一天恰好周六,下午我在小渠边洗衣服,小红挑水回来,看见我,妩媚一笑停在了路边。小红先是问我晚上有什么电视,之后眯着眼瞧了瞧西垂的太阳,嘱咐我电视连续剧开始前一定去家里叫她。

那段时间,电视剧开始之前会有一些戏曲节目,大人们喜欢,小孩子家都不爱看,于是正好凑一块儿玩攻城游戏。战场就在我家院门外,你喊我叫,你追我跑,院墙简直都会被震翻。那天晚上,戏曲节目的时间格外长,我们一帮小屁孩在外面玩到天完全黑透才被叫进去看电视。

这阵子要是来阵凉风就好了,吹干我们身上裹着尘土的泥汗珠,好让我们不要像只讨人厌的脏猴子被大人们嫌弃。可是一丝丝的风都没有,小伙伴们只好浑身淌着热汗进了屋。我呢,一个转身,跑去叫小红。我们两家离得很近,腿快一点,两分钟就到。奇怪的是,小红家的院门从里面死死顶住。我啪啪啪一顿猛拍,没有人应答。小红家院子大,屋里听不见敲门声很正常,于是我动手自己开门。小红家院墙烂了洞又懒得补,正好可以伸进手去拔开门拴。门一开我跳了进去,有间屋亮着灯。去推屋门,屋门锁着,啪啪啪我又敲,还是没人应。这就奇怪了,明明亮着灯哪。

循着灯光,我凑到窗户跟前,这一看,吓出一身冷汗,透过窗帘留下的一条缝隙,小红红着脸,阿涛从后面抱住她,将她往床上拖。小红表现得又情愿又不情愿,两个人你拉我扯,像是要打架一样。站在窗外,我的腿都软了,张嘴愣了半天,然后拔腿就跑,跑出院门又拐头回来,像拔开门栓那样又把门拴上。

整个晚上我都魂不守舍,不知道该不该再保守这个秘密,他们俩在干什么?小红会不会吃亏?阿涛是不是想欺负小红?我都无法回答。小红的妈妈和妹妹们都在我家看电视,望着她们完全沉浸在电视节目中的头影,我该怎么办呢?

因为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我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早晨,我早早等在小红家对面的小渠边,她每天都会站在渠边刷她的一口白牙。她是我们这群伙伴中牙齿最白最亮的一个。

水渠就在白杨树林带的下面,清晨的凉风因为浸上稀少的夜露,要比晚风更加清凉。沙沙沙,哗啦啦,翠绿的树叶在蓝宝石般的天空下迎风歌唱,这是清晨的戈壁滩最好听的声音。我背对着小红家的门等她,或者她的家人。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最好,别有什么坏消息。没有多久,小红果然出来了。她笑眯眯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始刷牙,刷到一半,她突然想起什么,问我,昨天晚上,让你来叫我看电视,你怎么没来?

我怔怔看着小红,想看出任何与昨晚那让我目瞪口呆的一幕有关的任何迹象,但是什么也没有。小红始终笑眯眯的,嘴边粘着一圈白花花的牙膏泡沫。清风卷着杨树叶的味道,将她用电丝自己卷出来的一头卷发吹得乱七八糟,她把刷牙缸里的水倒在手心一点,抬起手臂压了压在风中跳舞的头发,这个动作让她顿时由一位刷牙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懒洋洋出来倒尿盆的少妇,也令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不满。

见我傻看着她,小红一边慢吞吞刷着她的牙齿,一边异常开心地朝我挤眉弄眼。晨风滑下青白色的杨树树干,不依不饶地拨弄着她满头乱糟糟的卷发,我同样不依不饶地审视着她,这就又发现她的另外一个秘密。因为起得早,小红大概知道不会碰上外人,所以她连胸罩都没有戴。她裸着上身穿了一件月白色的乔其纱衬衣,薄衫之下,胸前春色一览无余,而随着她刷牙的节奏,一对俏乳一下又一下地,带着使人无比心悸的颤动,一次又一次地顶撞着衣襟。不曉得怎么回事,因为看见隐现在衬衣下的那对尤物,我立刻想到昨晚从身后强抱着小红的阿涛,当即就头晕目眩地低下头去。真是让人脸红啊。

这之后,风还是日夜吹拂着我的小镇,还是在某个春日令天空毫无预兆地变成了土黄色;还是可以整整两个夜晚如同鞭子般抽打在家家户户的窗棂上;甚至是在我们的上学路上,一条细如线杆的龙卷风会在蓝天下拔地而起,当我们正疑惑于它的美丽与壮观,它却已经沿着一条神秘的曲线迅速飘移过来,在我们拔腿逃跑的一刻,一把将我们拽进它的肚腹,然后把无数的沙粒、草屑、虫尸、粪渣砸在我们全身上下。

经历过戈壁滩的风,我们大概都成了风的孩子,都渐渐明白人大概也像风一样,一阵子来了,一阵子走了,而我们,就在每个人、每件事物的到来与离开之间,在每阵风的起落之间,记住了一些永恒的生命瞬间。譬如小红,说来也真是奇怪,就在那个夏日的清晨之后,关于她的记忆便转瞬即逝,所有关于她的一切骤然化归为零——她与阿涛后来怎样,她是如何离开小镇的,我一概莫知,就好像她真是一缕清风,吹过那个清晨,便永远地消失了。

责任编辑 石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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