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主人公别格性格分析

2019-04-01 09:20刘硕
现代交际 2019年3期
关键词:种族歧视恐惧

刘硕

摘要:《土生子》是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土生子》中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是当时社会最底端的人物,赖特并没有给他注入文学作品中常有的英雄角色,恰恰相反,别格在书中表现得胆小懦弱、郁郁寡欢,有着暴力倾向,满腹都是对现实的不满与怨恨。

关键词:恐惧 种族歧视 压迫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3-0112-02

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1908—1960)于1940年发表的长篇小说作品《土生子》(Native Son)是黑人文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因同时触动了美国的白人和黑人而真正引起了轩然大波,争议四起。

1908年9月4日,查理德·赖特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农场上。赖特的父亲内森·赖特是个不识字的农民,赖特的母亲叶拉·威尔逊是个教书人,赖特还有一个弟弟。在赖特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抛弃了家人去找另外一个女人,剩下赖特与他的弟弟和母亲一起相依为命,后来他的母亲又得了一种慢性病,他们一家人就只能寄人篱下,居无定所。赖特进过孤儿院,曾在几个亲戚家寄养,15岁起独立谋生。最后赖特一家在他的祖母家安顿下来,尽管赖特在一所耶稣复临主义教会学校里学习,但他仍不顺从那些宗教戒律。1934年赖特加入了共产党并在许多出版物上发表自己的文章和诗作。他曾创作并出版了一步反映美国黑人在当时社会所面临问题的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们》,而在美国的一些地区,这一小说集却被列为禁书。当时的人们对《汤姆叔叔的孩子们》的反应令赖特非常失望,雖然赖特在这部小说中表现了当时美国所发生的种族歧视,他却仍觉得这部小说写得不够完美不够直白。所以在他的下一部小说《土生子》中他决定通过更犀利直白的语句来表达当时美国社会的现实,让《土生子》这部小说“含义隽永,而不只是赚人眼泪”。

理查德·赖特是美国著名的作家、评论家,《土生子》被某些评论家称为“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这部作品对后来的黑人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些黑人作家追随赖特,被称为“赖特派”。

一、小说梗概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赖特以有限的第三人称来描述别格当时的处境,集中展现了别格的思想和生存状态。赖特写道:“把别格托马斯乘以一千二百万,你就得到了黑人民族 的心理。”从出生开始,别格就生活在压抑与恐惧中,他并不把白人看作个体而是将他们看作模糊一片的“白色”谜团,他强大,有威慑力,压得别格喘不过气。他对这“白色谜团”又恨又怕,试图报复却被自己的懦弱击败,对于白人富人虚假的慈善、虚伪的正义和所谓的平等感到警惕与排斥。终于,在一次误杀中,他仿佛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希望,他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被压迫被歧视的人,他成为了“白色”谜团的挑战者。在小说的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中,一步步地使自己的人生走向悲剧。

二、根据《土生子》各个部分对主人公别格进行性格分析

(一)根据土生子第一部分“恐惧”对主人公别格进行性格分析

这一部分的第一节以一只老鼠揭开了恐惧的篇章。老鼠恐惧别格,别格也恐惧老鼠,最后对别格的暴力进行了细节描写,为以后别格的暴力倾向埋下伏笔。在开篇对别格居住环境的描写中,也暗示了当时社会中黑人的社会地位,许多黑人都生活在极度的贫困中。别格认为他们解放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采取暴力的方法进行反抗,他和他的家人以及朋友相处得并不和谐,讨厌他的母亲唱的圣歌。在这一部分中慢慢展现出别格对白人的敌意,把白人们看成是使他走投无路的强大势力。此处别格感到痛苦却又无奈,他的生活中充满了贫穷屈辱和恐惧,感觉自己并没走一个明确的目标,觉得自己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白人与黑人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不公平早已根深蒂固,这使别格成为劣势种族和劣等阶级,即使白人不在他的身边,他也会依然觉得自己处处受制。

在第二节中,描写了别格与朋友去看电影,电影中所表现的白人都是富有的,而黑人们的形象却都是野蛮、愚笨的,制造出这种大众文化的白人社会也同样控制着黑人们的身份。所以他惧怕白人势力,只能把自己的愤怒与不甘对准了像自己一样的黑人群体,虽然他想要尝试抢劫黑人的商店,但是他还是太懦弱了。相反的,他把自己心中的恨转移到了他的朋友们身上,他的恐惧、矛盾、怨恨都在折磨着他自己。他并不能面对自己是个黑人的事实,他躲在现实的后面,这让他不仅远离了他的家人和朋友,也让他远离了他自己的内心。

第三节主要描写了别格初到道尔顿家的情节,展现出了当别格真正和白人们相处时内心的不自在。别格并不把白人当作个体而是当作一个让他倍感压迫的整体,这个整体使他窘迫。他没有办法和白人相处,并不能掌控自己。同样的道尔顿一家也是个矛盾体,他一边压榨黑人群体,一边却做着虚伪的慈善来表示他对黑人的友善。道尔顿太太的瞎眼在小说中也有着象征意义:他和她的丈夫一样都无视黑人的社会现实。虽然佩吉只是个仆人,但是她也认为自己比别格高了一等,在讲话时也会用“你们黑人”这样的词语。而当别格融入白人的世界时,他感到非常的不适,玛丽对他的友善只能采取敌对态度,因为不管玛丽的目的如何,她的行为都可能让别格失去这份工作。

第四节里,玛丽和简的友善让别格觉得无法接受,他们对别格的平等对待只能让别格让自己是个黑人而感到更加羞耻,也让别格困惑不解,使他迷茫。从玛丽对别格讲话时用的“你们黑人”可以看出,她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也认为自己是进步分子,但她潜意识里并没有把黑人当成自己的同类。后面写别格发现自己在玛丽卧室时道尔顿太太如鬼魂般出现,在描写道尔顿太太的“白”时也侧面写出了“白”对别格的压迫,种族歧视让他失去了良知。别格意外地导致玛丽死亡使小说走向高潮部分,反映了别格对白人们又恨又怕。

(二)根据《土生子》第二部分“逃跑”对主人公别格进行性格分析

从结构上,第二部分展开了《土生子》新的篇章,也是情节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在第二部分第一节中,别格开始思考他的价值,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小说的开始,别格遭受的是痛苦,对种族歧视感到不平,他觉得自己并不能逾越这个界限,直到他误杀了玛丽,他才找到了属于他的目标,他认为他周围的人都是盲目的,永远服从的。当然,别格也是盲目的,他明明是误杀了玛丽却偏要说服自己是蓄意谋杀,因为蓄意谋杀代表着他真的和白人有了对抗的力量,他愿意借此挑战白人,他幻想着自己的做法是种伟大的举动,他觉得自己重生了,活得更像是一个真正的人了。他从此不怕抢劫白人所以开始筹划索要赎金。

在第二部分的第二节中,别格利用别人对他的偏见来掩饰自己的罪行,转移他人的视线,他这样容易地达到了目的,也衬托了当时美国种族歧视的严重,在白人们眼里,黑人是不可能有胆量去杀死白人的,衬托了白人方式也是盲目的。别格的计划被发现后,别格的做法就变得更加无法说清是与非,因为别格的误杀也是因为他害怕道尔顿夫妇会因为偏见说他对玛丽有不轨之事,他有这种想法并没有错。

在第三节里,别格的罪行被识破,逃亡在大雪纷飞的芝加哥街区里,这场雪也同样有着象征意义,别格想象着所有的白人都在议论着他,因为他给他们带来了灾难。还描写了别格在一个房顶选择了停下,他以一个独特的视角来观察当时黑人们的生活,他意识到他既不能摆脱,也不能改变他现在的状况。在逃跑过程中还杀死了蓓西,在这一过程中,别格的行为已经不是因为压力了,杀人的时候他意志清醒,他对蓓西不仅没有爱,甚至憎恨她,她的出现只能让别格想到他身边的人,他的母亲,妹妹。在别格眼里她们是无知软弱的,对别格除了责怪什么都没有。

(三)根据《土生子》第三部分“命运”对主人公别格进行性格分析

在第一节中,白人把一些并没有发生的东西强加在别格的身上,不仅为了丑化黑人影响,也是为了再次激起白人的愤怒,这使别格十分愤怒,他又找到了反抗的勇气。简去牢房看望别格也是小说中重要的一幕,简告诉别格玛丽的死他也有责任,这时在别格眼里简不再是白人群体,而是一个个体了,这是别格第一次对白人有这样的看法。

在第二节对别格的审讯中,麦克斯对道尔顿虚伪的慈善一语中的,这些也正是别格所想的。麦克尔嘲讽道尔顿虚伪的仁慈,道尔顿却对这些指控视而不见,也拒绝接受他是创造致使玛丽丧命的因素之一的从犯的说法。在公众眼里,别格的审判只是表演给大众的,而并不是主持正义的开庭。警察强迫别格重演他的犯罪过程也证明了审判的目的,别格在被捕之前就已经被定罪了,让别格重演犯罪过程也是为了报社能将这个案件写得更生动而已。

在第三节中,也是小说最重要的一幕里,别格突然看清了自己。通过和麦克斯的谈话,别格才在压抑中站了起来,他不再将白人看作一堵墙,而是将他们看成了个体,他也意识到那些他曾憎恨的白人们也是人,他可以看清他生活的困境不是他自己造成的,其实他和别人一样盲目。别格与这种觉悟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斗争,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判死刑,他希望能多些时间让他去理解他和别人的关系,尽管他还很难理解,但已经给了他一些力量,审判结果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第四节中麦克斯的辩词说出了别格内心的感受,他明确指出黑人在几百年来一直在受着歧视,呼吁白人们要想到,他们一直压迫黑人就是在为自己挖掘坟墓。可最终麦克斯也无法拯救别格,别格才懂得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别格内心的压抑,一种为了生存而强加给自己的壓抑使他变得暴力,好在最后他摆脱了恐惧与怨恨,最后还是像小说开始时那样对简直呼其名了,别格确实开始相信他自己了。

三、《土生子》所折射的别格的黑人灵魂

“《土生子》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被认为是新黑人的代表、存在主义式的英雄、悲剧人物、现代反英雄、环境的产物、野蛮的黑人原型的再现等等”(Butler 1991:12-26)。别格,一个拥有复杂情绪的土生子,是美国社会的产物。换句话说,一方面,他是一个美国本土生人;而另一方面,他是一个被他自己的国家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上共同否定的人,但他却是个被美国创造出来的人。因此他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就像其他美国人一样,别格也有他自己的美国梦。和大多数黑人一样,他也是一个种族社会的受害者。然而,他不同。因此,他不仅和白人有着很大的差距,与黑人也有着很大的差距。由于他的惨痛经历,他对白人的种族偏见和歧视形成了恐惧、仇恨、紧张、蔑视和反叛的性格。

从叙事方法来看,《土生子》是一部心理分析小说。受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的影响,赖特在创作中把较多的注意力放在主人公病态心理的分析和描写上。但是赖特超越了弗氏突出内心压抑变态的社会内容,而通过别格残忍暴力行为以及变态心理轨迹的夸张描写,试图集中展示出在种族歧视环境中给人的群体心理感受。

《土生子》通篇都充斥着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被压迫民族埋藏于心底的深仇大恨,这股仇恨的烈火最终通过别格那充满绝望的抗争而燃烧。但是,我们应该明白黑人如果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这股憋在黑人民族心中的怒火总会迸发的,总有一天会燃起反抗的熊熊烈火。这应当唤起全社会尤其是白人社会的觉醒。然而,在这样一个弥漫着种族主义阴霾的社会里,黑人想要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是无比困难的。他们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而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又是那么不堪,因此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像别格一样,以其死亡为赌注进行抗争。同时也告诉我们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路还很长。

四、结语

别格的形象乃是美国文明的产物,《土生子》的书名就隐含这层意思,赖特把对美国社会制度的控诉包含在一个描写黑人犯罪故事的寓言里。别格一度失去自我,对白人的世界又惧又恨,对黑人民族的表现又感到失望。内心无助,萌动着无理性的破坏欲。最后他通过杀人犯罪反而由本我回归了自我,由非理性回归了理性。这样就扩展了小说所要达到的社会效应。为唤起全社会尤其是白人社会的觉醒,改善黑人的悲惨生活状况和提高黑人的社会地位、争取人权的平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这篇小说使我们以直观的角度看到了种族歧视对黑人造成的阴影。别格本是一个普通人,和所有的其他人一样,他读报纸,看电影,在拥挤的街道上闲逛。别格的性格扭曲是由于铺天盖地的社会宣扬与别格成长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问题所造成的。当时别格看的电影中黑人和白人所扮演的角色都有巨大的差别。别格和家人住在脏乱的拥挤的房子里,忍受着饥饿和贫困。这些都会使别格对白人世界产生一种抗拒,既恨又惧,他认为“白色”是他的敌人,对他来说白人都是一样的不可靠。别格误杀玛丽后并未感觉愧疚而是有一种莫名的快感,因为那证明他有了抵抗白人的力量。小说通篇展现了白人压迫黑人,黑人都很穷困潦倒所以被迫服从于他们,而媒体又总是把黑人描述成禽兽般的野蛮人,所以在这种条件下,别格这样的黑人会用暴力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是正常的。但是因为种族歧视而产生的暴力更会加重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而只有白人和黑人可以相互理解的时候,他们才能把对方看成是平等的个体,不再受成见的左右。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理查德·赖特.土生子[M].施咸荣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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