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地区出土隋唐碑刻文献用字情况论析

2019-04-17 00:53杨敏杨丽华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4期

杨敏 杨丽华

摘 要:宁夏固原博物馆编著的《固原历代碑刻选编》共收录固原地区出土的隋唐时期楷书碑刻11方,碑文均为楷书写成,共计用字5995个,不重复单字1766个,其中异写字108组225个,异构字44组88个,产生原因不尽相同。总体而言,异写字及异构字的比重较少,说明宁夏固原地区出土的隋唐碑刻文献用字受中央政策的约束和影响,比较规范,包括七方粟特人后裔的碑刻文献。

关键词:用字情况;碑刻文献;宁夏固原

由宁夏固原博物馆编著的《固原历代碑刻选编》[1]共收录固原地区出土的隋唐时期碑刻11方:碑刻一隋原州平高县故孝令穆铭(墓砖),碑刻二隋平高县令阎府君(显)墓志铭,碑刻三隋正议大夫右领军骠骑将军故史府君(射勿)之墓志,碑刻四唐故朝请大夫平凉郡都尉骠骑将军史公(索岩)墓志铭,碑刻五唐故左亲卫史公(道洛)之墓志铭,碑刻六唐故平凉郡都尉史公(索岩)夫人安氏(娘)墓志铭,碑刻七唐故司驭寺右十七监史公(铁棒)墓志铭,碑刻八唐故游击将军虢州刺史直中书省史公(诃耽)墓志铭,碑刻九唐故给事郎兰池正监史府君(道德)墓志铭,碑刻十武周故处士梁府君(元珍)墓志铭、碑刻十一武周故将仕郎上柱国清河张府君(知运)之墓志。

这11方碑刻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碑刻三至碑刻九这几方墓志,墓主人为昭武九姓中的史姓与安姓,均属粟特人的后裔,墓志内容成为研究入华粟特人历史的重要文献。目前为止,对这11方碑刻的研究都是从历史学、文学或文献学角度出发的,尚无对这些碑刻文献的用字情况进行整理研究。因此,我们尝试对固原出土的隋唐时期的这11方碑刻用字进行了整理和分析,一则可以借此管窥隋唐时期固原地区的汉字使用情况,二则可以为隋唐时期汉字构形系统研究提供素材。

隋唐五代時期是楷书的成熟期,楷书也是隋唐政府倡导使用的字体,因而“楷书在隋唐五代石刻文字中已绝对性地占据了主导字体的位置”[2]107。加之碑志这种文体的适用场合正式且严肃,因此以上11方碑刻墓志均由楷书写成。经过全面统计,这11方碑刻共计用字5995字,共整理出1766个不重复的单字。我们运用汉字构形学的理论,对这些碑刻文献的用字情况作了整理和统计,将其分为异写字和异构字两大类。

1 异写字

异写字指“职能相同的一个字,因为写法不同而形成的异形”[3]62-65。齐元涛先生将隋唐五代碑志楷书书写、构形歧异的成因,除了归纳为承继隶变、六朝的文字歧异外,还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碑志载体的作用、字形来源不同、楷定方式不同、上下文境的影响以及避讳等原因[2]77-79,这些原因也适用于文章所涉及的11方碑刻。通过分析整理,我们共归纳出异写字108组225个字,约占单字总数的13%。下面我们对这些异写字进行分类并举例。

1.1 形近讹混形成的异写字

汉字中有许多字或构字部件在形体上十分相近,所以在书写过程中往往会混写而导致异写字的产生。此类异写有一类是整字形近讹混,如已、巳、己三字在隋唐碑志中经常混用,如碑刻五的“己酉”之“己”作“巳”形,碑刻二的“乙巳”之“巳”则写作“已”形。而且这三个字形在作构件的时候也经常混用。另一类是构字部件形近讹混导致的异写,如碑刻二和碑刻三中的“開”均写作“”,“开”和“井”字形十分相近,所以在书写过程中混写而形成了异写关系。此类异写较多,如“獨”作“”“惡”作“”“峯”作“”“類”作“”“”作“能”等。

1.2 省减笔画产生的异写字

省减笔画即是在书写过程中为了书写简便而做的省减,进而构成了异写字。如碑七的“黻”省减声符“犮”为“大”,写作“”,与“黻”构成了异写关系。省减笔画形成的异写字还有“駈”作“”“朔”作“”“歸”作“”“鑒”作“鍳”等。

1.3 添加笔画产生的异写字

汉字中,尤其是没有完全规范的汉字在书写过程中往往会添加笔画,这些笔画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也不影响该字的构意,这些添加的笔画也称作饰笔。如碑刻四中“超然拔俗”的“拔”写作“”,就是添加笔画形成的异写字。此类异写字还有“犬”作“”“扃”作“”“礪”作“”“辝”作“”“哀”作“”“册”作“”等。

1.4 因楷定来源不同而产生的异写字。

如碑刻十“知梁木之将坏”中“将”写作“將”,其楷定来源是小篆,而“将”的楷定来源则是行书。“将”的异写形体还有“”,则是“将”的讹写造成的。因楷定来源不同而造成的异写字还有“經”与“”“克”与“”“来”与“來”“著”与“着”“従”与“徔”“定”与“?”等。

以上是我们通过整理碑文总结出来的四种常见异写字,在整理过程中,我们还会遇到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异写字组,比如上文所举“将”“將”和“”这组异写字,是由楷定来源不同和讹写两种原因造成的异写字组。

2 异构字

异构字指“职能相同而构形属性不同的一组字”[3]62。齐元涛先生在《隋唐五代碑志楷书构形系统研究》一书中将异构字分为构形模式不同的异构字和构形模式相同、构件不同的异构字两种,其中构形模式相同、构件不同的异构字又可细分为三种不同的异构[2]34-37。我们从材料中归纳出异构字共44组88字,约占单字总量的5%,说明隋唐时期固原地区的碑刻用字中异构字占比较低,规范程度较高。下面我们对这些异构字进行分类并举例。

2.1 义近形符互换的异构字

汉字中存在很多意义相近的形符,这些形符由于义近而经常可以互换,比如“又”与“攵”都可表示与手有关的动作,因此常常互换,如碑刻十梁元珍墓志铭“惧桑田之易变(變)”中“變”写作“”,而碑刻七和碑刻八的“度”则写作“”。与此近似的义近形符互换还有“毀”与“”“建”与“?”“唘”与“啔”“隧”与“”“間”与“閒”“效”与“効”“耽”与“躭”“葬”与“塟”等。

2.2 通过改变形符而改变构意的异构字

如《安娘墓志铭》中的“鼓”写作“皷”,“鼓”字之“壴”像竖鼓之形,“攵”表用手击打之义,而“皷”则改“攵”为“皮”,以“皮”表鼓之制作材料,进而改变构意,而词义仍旧为“鼓”,与“鼓”构成一对异构字。此类异构字还有“明”与“眀”,用“目”之明来替代“月”之明,都表“明亮”之义,形成异构关系。

2.3 因楷定来源不同而形成的异构字

有一类异构字是因楷定来源的不同而形成的,即一个字在楷定之前有不同的写法,楷定之后两者皆有使用。如碑刻三隋正议大夫右领军骠骑将军故史府君(射勿)墓志铭中“庆绪灵(靈)长”的“靈”写作从玉之“”。《说文解字》中有:“,巫。以玉事神。从玉霝声。或从巫。”《说文解字》以从“玉”之“灵”为正体,而隋唐时期则以从“巫”之“灵”为主流了。以上11方碑刻中“灵”出现了六次,从“巫”之“灵”有四次,从“玉”之“灵”只出现了两次。或楷定来源于隶书和行书,如“?”由“淑”的行书楷定而来,与“淑”形成异构字,且在我们整理的材料中以“?”为主流。楷定来源不同而形成的异构还有“遷”与“”“前”与“”“槃”与“盤”“辤”与“辝”“卒”与“卆”。

2.4 改换声符的异构字

顾名思义,改变声符的异构字即通过改变一个字的声符构件,来使得改字的构意产生变化而形成的异构字。如碑刻九唐故给事郎兰池正监史府君(道德)墓志铭中“旌旗动而蔽天外”中“旌”写作,是经过混写之后变声符“生”为“令”而构成了异构关系。碑刻十“妙穷四谛”中“穷”写作“竆”,《说文解字》写到:“竆,极也。从穴躳声。”声符“躳”或体作“躬”,《说文解字》有:“躳,身也。从身从呂,躳或从弓。”由声符的不同而形成异构,后多用“窮”而少用“竆”。在我们的资料里“穷”共见四次,从躳之“竆”仅见一次。声符不同的异构字还有“?”与“踈”“愆”与“”“超”与“”“”与“総”“棲”与“栖”“映”与“暎”。

2.5 声符换形近义符的异构字

有些汉字的聲符在演变过程中会变成与之形体相近而又能合理改变整字构意的形符,从而构成异构字组。如碑刻二中“令望早闻”和“独望孤松”中的“望”写作从“立”之“”,《说文解字》有:“望,出亡在外,望其还也。从亡,朢省声。”“王”为“望”之声符,而立字形与“王”相近,且能表达站立企盼“望其还也”之义,所以与“望”构成一组异构字形。

2.6 假借字与本字的异构

假借字逐渐固定为假借义之后,与为本义所造的字构成异构。这种假借不同于常见的假借字,我们所谓常见的假借字是指当时两个字所指代的词并存,只是这两个字偶尔会假借。如碑刻五中“夫人康氏”之“康”借用表“米糠”之义的“”表示。但是有些字在假借后会逐渐丢失其本义,而固定为假借义。如“终”,《说文解字》中有:“絿丝也。从糸冬声。”“终”本为“絿丝”之义,后假借表“终结”之“终”,碑刻四、碑刻七、碑刻八、碑刻九和碑刻十中的“终”皆表“终结”之义。而碑刻六中“遘疾终于原州平高县招远坦里”之“终”作“”,“歹”本义为去肉后的残骨,与“死”义有关,是“”的义符。《玉篇·歹部》写道:“,殁也,今作終。”是“”的本义即为生命“终结”之义,与“终”为记录“殁”义的异构字。

2.7 因讹误产生的异构字

碑刻三隋正议大夫右领军骠骑将军故史府君(射勿)墓志铭“随上开府姚辩北征”中“辩”写作“”,《正字通·言部》:“辩,俗作?。讹从功,非。”“?”为合体会意字,即“巧言为辩”,而“”则是由“?”讹写而成,与“辩”形成一组异构字。

2.8 减省产生的异构

碑刻四中的“图”有两种写法,一种为正体“圖”,另外一种则为“圖”省减“囗”的“啚”,《说文解字》有:“啚,嗇也。从口、?。?,受也。”,本义与“图”无关,是因省减而形成的异构字。

2.9 武则天新造字

作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一生共造了二十个新字,这些字多为会意字,大多可在大周墓志中见到,如碑刻十和碑刻十一中的“国”均写作“圀”。《正字通》记载:“唐武后时,有言国中或者惑也,请以武镇之,又有言武在囗中,与困何异,复改为圀。八方土地。”“圀”为“国”的异构字。隋唐时期固原碑刻中因武则天造字形成的异构字还有“人”和“”“月”和“”“聖”和“”“正”和“”四组。

2.10 增加形符形成异构字

碑刻六“瓜瓞滋緜”中“瓜”写作“”,是在“瓜”字上添加形符“艹”而形成的形声字,与“瓜”形成异构关系。

以上是我们整理总结出来的十种不同原因形成的异构字。其中有些异构字是在异写字的基础上形成的,如“声符换形近义符的异构字”和“因讹误产生的异构字”两类,都是因为异写造成构意改变而形成的异构字组。如“”本来是“?”的异写字,但是因为“?”与“辩”为异构字,所以“”便成为了“辩”的异构字。

由异写字和异构字所占比例来看,异写字和异构字所占比例都是比较低的,而且异写字和异构字中以当时通行的规范字多见,俗字较少见。如“望”出现十次,而其异构字“”仅两例,《正字通·立部》:“,俗望字。”,以“”为俗字,可见其在明代仍然在使用,但地位不高,非主流用字。由此,可见宁夏固原地区隋唐时期的碑刻楷书文献用字总体的规范性是很高的。其有两个原因,其一是隋唐时期政府十分重视文字教育和文字规范工作。隋唐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时期,所以政府很重视文字规范工作,而且科举考试以及官吏选拔过程中都比较重视文字书写的规范性。加之一些专家的积极参与,如颜师古作《颜氏字样》、张参作《五经文字》、唐元度作《九经字样》以及颜元孙作《干禄字书》,这些专家的汉字规范著作都有助于推动汉字的规范。二是由于碑刻文献的特殊性造成的。相对于日常用字的其他载体而言,碑志的使用场合是非常庄重的,所以书写者都是文化程度较高的人,他们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受到规范用字的教育比较多,因而在书写过程中用字比较规范。另外,因为碑志的庄重性,所以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也会十分注重用字的规范性,所以碑刻文献的用字情况整体规范性是较高的。

宁夏固原地区自秦惠文王时设行政建置,至隋唐时期,一直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所以其地方用字也受中央政策的约束和影响,并没有地域上的差别。经过细致整理、研究七方粟特人后裔的墓志用字,我们发现其用字情况与其他碑刻文献的用字情况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宁夏固原博物馆.固原历代碑刻选编[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

[2]齐元涛.隋唐五代碑志楷书构形系统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3]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