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发展我国绿色贸易的探讨

2019-04-20 11:11左武荣
对外经贸 2019年12期
关键词:探讨一带一路

左武荣

[摘 要]“一带一路”自2013年下半年被提出以来,就一直在强调绿色贸易,对我国来说,发展绿色贸易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从绿色贸易的内涵出发,分析了“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发展绿色贸易的必要性和“一带一路”给我国对外贸易创造的绿色商机,并提出“一带一路”背景下发展我国绿色贸易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一带一路;绿色贸易;探讨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9)12-0009-03

Abstract: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13, it has been emphasizing green trade. For China, developing green trade is both an opportunity and a challenge, both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tarting from the connotation of green trad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Chinas development of green trad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elt and Road” and the green business opportunities created by “One Belt, One Road” to Chinas foreign trade, and puts forward the policy of developing Chinas green trad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One Belt, One Road”. Measures.

Keywords: the Belt and Road; Green Trade; Discussion

发展绿色贸易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也一直是“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发展绿色贸易,迎合绿色“一带一路”的需求,对我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一、“一带一路”与绿色贸易概述

“一带一路”是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分别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的简称,是我国在新常态下为谋求长远发展与新的合作机遇而提出来的战略构想。作为世界经济增长重要发动机的我国,通过推动“一带一路”来实行全方位开放,一方面可以将我国制造大国的产能优势、技术与资金优势、经验与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与合作优势;另一方面可以让沿线国家共同分享我国改革发展的红利、经验和教训。“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给新时期的国际合作带来了全新的理念。“一带一路”总共涉及65个国家和地区,近44亿人口,GDP总值超过20万亿美元,约占到世界经济总量的30%,是欣欣向荣的新兴市场。

绿色贸易一般是指能够在贸易中消除会威胁生态环境、人类健康的贸易行为,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绿色贸易的内涵比较全面,不仅仅是指可持续发展的贸易活动本身,还包括保障绿色贸易的政策措施;不仅包括绿色产品与绿色服务,还包括绿色技术与绿色投资;也不单是指负面的绿色贸易壁垒,还可以是积极的、正面的政策措施。与传统贸易只关注经济成本不一样的是,它不仅仅关注经济成本,还要考虑生产贸易全过程的环境成本,也就是绿色贸易本身不能破坏环境,而是能够促进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绿色贸易是一个动态的与相对的概念,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它的内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发展绿色贸易的必要性

(一)发展绿色贸易是迎合世界绿色消费潮流的需要

从20世纪60年代起,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世界环境日益恶化越来越被各个国家的人们所关注,由此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绿色贸易等应运而生。联合国与其他国际组织牵头达成了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与国际条约,比较重要的有《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生物安全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许多国家相互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多边与双边环境条约和协定。20世纪80年代末,绿色贸易壁垒也开始出现,以发达国家为首,绿色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急增,并逐步在世界范围内漫延。因此,绿色贸易是当今整个世界潮流的需要,而且这个需求将会是长期的、不可逆的。

(二)发展绿色贸易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需要

无论是受国际潮流的影响,还是自身内在的驱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对绿色贸易有着强烈的需求。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当前他们接受了较多的产业转移,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的产业,这些产业会進一步加重他们的环境负担,因而有巨大的环境治理需求和绿色贸易投资需求。有些国家意识到这些问题,并正在通过各种努力改善自己的环境基础设施和提升自己的环境保护技术,如印度提出了“智慧城市”的计划,要投资建设100个智慧城市,其目标是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并能提供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很明显这样的城市建设计划,仅靠印度自己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大量外来的绿色投资与绿色技术、产品贸易。

(三)发展绿色贸易是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018年我国GDP超过13.6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30%,遥遥领先其它各国。同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30.5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8.37万亿元,占比提高到了27.4%。说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潜力正在持续释放,成为拉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但应该清醒认识到无论是传统的出口市场还是新兴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才是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一带一路”的主导国应有的义务。如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就明确提出了要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一带一路”给我国创造的绿色贸易商机

“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沿线国家对绿色贸易的需求,给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了三个方面的绿色商机。

(一)共享政策机遇和红利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积极参与了进来,他们纷纷开始制订相关政策,加快本国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产业的转型升级,并对本国希望重点发展的诸多产业制定了许多优惠与便利政策,是双方难得的政策机遇与红利。我国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生产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中,通过绿色贸易享受其政策红利。

(二)扩大我国绿色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输出

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供应链与绿色价值链等平台方面的合作已经卓有成效,沿线国家对我国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诸多沿线国家吸取了我国经济增长的经验,力图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这就为我国的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成为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推动力。

(三)推动我国对沿线国家的绿色投资与融资

2019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北京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本届论坛达成了诸多“绿色成果”,例如中国与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阿联酋、中国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会促进我国民间更多的资本投向绿色节能与环保产业,未来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投资项目将会更容易获得资金融通方面的支持。

四、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推动绿色贸易发展的建议措施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推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国与所有沿线国家的协同努力,尤其是我国在其中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而对外贸易的增长,对我国经济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通过以推动绿色贸易为着力点,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才能更好地完成这个系统工程。

(一)积极参与制订和绿色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与条约

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国,我国应充分发挥话语权,与沿线国家共同制订与绿色贸易有关的多边或双边协定,或者在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设立专门的环境章节或环境条款。通过绿色贸易论坛等平台,与沿线国家群策群力,共同制定绿色贸易的行动方案和路线图。同时,在联合国、WTO等国际组织中,我国同样要善于、勇于发挥我们的影响力。比如2014年我国作为14个初始谈判国之一参加了WTO框架下的《环境产品协定》的谈判,致力于在WTO成员国之间推动消除环境产品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促进环境产品、服务、技术的贸易自由化。积极参与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充分表达我们的话语权,便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充分沟通与合作,是我国发展对外绿色贸易的重要举措。目前在我国已经签订的14个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中全部设有环境条款,这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开端。

(二)充分发挥国内政策对绿色贸易的调节作用

为了我国绿色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定与加强国内的相关政策,发挥国内政策对国内产业经济的调节作用,同样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具体的做法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国内环保产业的发展与对外贸易

要想实现经济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与发展。通过税收等相关政策,调节国内的产业结构与出口商品结构,使得国内生产厂商与出口厂商生产出口环保产品有利可图,而且有可以预期的长远利益,从而愿意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自觉推动绿色贸易的发展。

2.引导我国企业进行绿色对外投资

绿色对外投资是我们赢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广泛声誉的有效途径,是我们这个负责任大国的应有担当。因此,在当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热潮中,加强环境监管,引导绿色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早在2013年环境保护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在当前的“一带一路”建设中,要用此来规范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引导他们积极履行投资中的环保责任,推动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3.发挥出口退税政策在出口贸易中的调节作用,降低环境风险

国家除了通过政策鼓励环保产品的发展之外,还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的调节作用,减少对外贸易中“双高产品”(高耗能、高污染)的比例。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多次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许多绿色产品与常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在上升或保持不变,而陶瓷、水泥、玻璃等高排放产品被大幅度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许可证等监管手段严格限制野生生物资源、能源产品和低附加值矿产品的出口,从而更好地降低我国出口贸易中的环境风险。

4.防微杜渐,严格限制废物的进口

在发展绿色贸易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进口产品,尤其是废物产品的进口。长期以来,我国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各类工业废弃物的倾销市场,给我国国内的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我国应该严格执行当前多部委共同出台的各种固体废物进口管制政策,进一步强化废物进口的监管工作,只有在保证国内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允许低环境污染的废旧钢铁与废旧有色金属的进口,其它废物一律不得进口。

(三)大力开展与沿线国家的绿色贸易技术交流合作

“一带一路”共涉及65个国家与地区,相互之间的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发展绿色贸易方面的认识与技术都有着不小的差异。因此,我国应通过搭建绿色贸易技术交流平台,与沿线国家进行广泛的绿色贸易技术交流和合作。一方面要向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要对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人员开展绿色培训,提升他们制定和执行绿色贸易政策的能力与水平。另外,为了促进相互之间的技术交流与绿色贸易的发展,我国应加大与其他国家已经开展的环境标志认证与互认工作的力度,为我国绿色贸易的发展减少繁琐的程序,节约时间与金钱成本,以利于开拓绿色市场与提升产品竞争力。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作为引领者的我国,发展绿色对外贸易是机遇也是挑戰,更是必然要求。迎合并引领时代潮流的发展,多渠道、多措施地发展绿色对外贸易,是我们的应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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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丽春 董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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