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职场霸凌二胎妈妈捍卫生育权

2019-04-25 00:35吕恒
妇女 2019年2期
关键词:陈刚张丽哺乳期

吕恒

35岁的张丽研究生毕业后,在一家通信公司工作了十年,她积极努力,颇受领导好评。可自从生下二胎后,张丽的职场便亮起红灯,举步维艰。

其实,在生第一个孩子那年,张丽年底的工作绩效就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年度绩效考核涉及到年终奖、评优评先等实际利益,每到年底,同事们竞争很激烈。张丽产后身子虚弱,实在没有精力去争抢。可她的不争不抢,却让领导觉得好糊弄,把她辛苦挣来的工作量都分给了其他同事,还给了当年一个“待改进”的绩效,工作职级从H档连降两级,滑到F档,月薪少了2000多块钱。

2018年,对“待改进”的员工,公司明确给出了强制淘汰政策。二胎产假结束后,张丽便按时上班。可她的小组长徐阳认为她吸奶时间太长,对此非常不满。部门领导陈刚还在一次谈话中对她说:“很多妈妈,都回家专职照顾孩子了,建议你等两个孩子大了再上班吧。”暗示张丽自动辞职。可这份收入是支撑家庭正常开支的来源,张丽岂能这么轻易地放弃?为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在工作上,张丽把66岁的母亲接来照顾两个孩子。

2018年年初,小组长徐阳因为组内人手紧张,破天荒地给她派了一个活:“张丽,总公司有个项目,需要去项目组常驻,你家两个孩子,能胜任这个工作吗?”难得等到工作机会,张丽赶紧表态:“我一定会把工作干好。”

努力工作却遭职场霸凌

项目一启动,张丽就积极参与其中了。由于白天忙于工作,晚上还要照顾孩子,睡眠严重不足,工作难免出现疏漏。为此,她没少受到同事赵领的讽刺和挖苦。

一次,张丽向领导请示休几天年假,赵领又对她冷嘲热讽:“张丽,你休假的时候,拜托让领导派个优秀点的人过来替一下你啊,这样我就解脱了,不用为你着急上火了。”话里话外都是在嘲讽张丽不够优秀。张丽一时气愤,在朋友圈发了几句话表达郁闷心情,谁知,赵领看见后,一口咬定这条动态是在影射她,不失时机地将截图发给领导,仗着自己是项目组的骨干,要求把张丽赶出项目组。最终,张丽被迫离开了项目组。

回到单位后,张丽的处境变得很尴尬,徐阳不给她派活不说,还借故把她调岗到文印室。文印室,就是打字文员的工作,是工资待遇最差的岗位。张丽当即拒绝,并据理力争:“我是因为被赵领故意排挤。在项目组,我带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出差、加班,我付出的努力比赵领大得多。可是你们看不见,硬要把罪过强加于我,不给我分配工作,逼我调岗,实在是太过分了。”

没过多久,张丽收到了人力资源部发来的两个季度考核“不称职”的邮件。张丽气愤难当,自己加班、出差从未拖项目组后腿,却被不公正地给了两个季度的“不称职”。这意味着2018年肯定是“待改进”了,而根据公司的新政策,逃脱不了被强行辞退的命运。

张丽找到领导陈刚,把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艰辛进行了陈述,请求他给自己一次机会。可陈刚并未答应。张丽声泪俱下地说:“陈总,在这个项目中,我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您为何这样苦苦相逼?生完孩子的女人,在你们领导的眼里就这样不受待见吗?”见张丽的情绪越来越激动,陈刚解释说:“你们生完孩子的女员工,不是在休产假,就是找理由请假,工作量不够,拉低了全部门的绩效。”张丽辩驳道:“我是2017年休的产假,2018年我一没怀孕,二没生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工作!”这时小组长徐阳也参与进来:“你们这些生二胎的妇女,一边休产假,还一边想要高工资、高奖金,你们这种人活该被辞退!”张丽悲愤交加:自己本来只是对一、二季度的考核结果有异议,不想这两位领导却对二胎妈妈有如此大的偏见。

愤而诉诸劳动监管

被领导训斥后,张丽的心情很糟,回家后,她忍不住将自己遭受的职场霸凌告诉了丈夫徐坤。听完妻子的哭诉,徐坤当即建议妻子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在丈夫的陪同下,张丽来到廊坊市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告诉张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文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一季度,单位让你连续加班超过一个月,还给不称职的考核成绩,这是不合理的。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届满为止。也就是说,只要你还存在哺乳的事实,公司就无权将你辞退。”

基于此,张丽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公司:一是在孩子不满一周岁时,让张丽加班四个小时以上;二是在哺乳期未满时,威胁张丽调岗及辞退;三是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给予张丽不公正的待遇。”她投诉公司的目的,是想警示公司:就算陈刚给自己全年的“不称职”,也不能成为她被辞退的理由。

沒多久,公司就收到劳动监管部门的警告处理。这时,公司相关部门才将此事重视起来。经人力资源部及纪委的联合调查,发现陈刚存在恶意打压哺乳期妇女的问题。随后,公司做出了以下决定:部门领导陈刚降职处理,对小组长徐阳及同事赵领进行批评教育,书面保证张丽不会被辞退。

小编有话说:公司纵容打压哺乳期妇女的行为已触犯劳动法。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妈妈们遭遇职场霸凌的时候,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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