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月芹 金海燕 余燕平
(1新疆喀什远东医院 新疆 喀什 844000)
(2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新疆 喀什 844000)
高血压急症是心血管危重症之一,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明显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肺ST段抬高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子痫、急性肾小球肾炎、胶原血管病所致肾危象、嗜铬细胞瘤危象及围术期严重高血压等[1]。高血压急症处理不及时可出现一系列靶器官损害的恶性事件。随着人民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血压急症仍时有发生,而抢救需争分夺秒[2]。本文研究发生高血压危象、急症时的临床治疗,对主要药物进行对比观察,现报道如下。
选取我院2016年9月-2018年6月收治的50例高血压急症,发作时基本表现为:突然头痛、恶心、烦躁不安,心悸,伴有端坐呼吸、胸闷、大汗等急性左心衰竭的症状,且血压突然达到180/120mmHg以上,符合高血压急症之标准,采用随机数字表分法:将50例高血压急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单纯应用硝酸酯类为对照组25例,其中女性15例,男性10例,年龄在45岁以上,平均60岁,患高血压病史5月~5年,平均2年,其中合并冠心病者10例,合并糖尿病8例,合并慢阻肺者6例,单纯高血压危象者1例,应用硝普钠治疗的为观察组25例。其中男16例。女14例,年龄45岁以上,平均年龄61岁;高血压病史5月~6年,平均2.1年。其中冠心病11例,合并糖尿病7例;合并慢阻肺5例,单纯高血压危象2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发生病情变化时病房环境保持安静、禁止探视,并积极抢救措施、生命体征监测,治疗给予利尿剂、吸氧以及口服降压药物,个别患者的给予镇静。
观察组在半小时内明显起效,而对照组则在应用1h、2h左右才起效。
(1)显效:30min临床症状缓解,高血压急症临床状逐渐消失,(2)有效:1h临床症状明显减轻,高血压急症的症状逐渐消失。(3)无效:症状无改善,或进一步加重。
用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
表 两组治疗效果对比(例)
高血压在内科比较常见,而高血压急症亦常见,血压关系人们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高血压急症除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也危及患者生命,处理不及时,随时可出现或加重靶器官损害,致残率高[3]。发生该类现象,多数是患者对高血压认识不够。对共患病、多发病没有及时控制,而饮食及生活习惯是重中之重,及时正确处理高血压急症十分重要,可在短时间内使病情缓解,预防进行性或不可逆靶器官损害,降低死亡率。
应用硝普钠治疗高血压急症,同时扩张动静脉,减低前后负荷,在小剂量、短期应用副作用小,耐受性好,但长期或大剂量应用可发生氰化物中毒,易出现肾损害,没有输液泵保驾可出现低血压[4]。而硝酸酯类治疗高血压急症,主要扩张静脉,疗效弱于硝普钠,且副作用多,以头痛、恶心、呕吐为明显,有半数患者不能耐受,其次为面部潮红及心动过速等[5]。
综上所述,就硝普钠与硝酸酯类改善高血压急症、危象,疗效明显优于硝酸酯类,且副作用偏小,故其治疗高血压急症之地位举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