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腐败心理分析与预防

2019-06-01 07:35代丽冰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心理分析预防

代丽冰

【摘 要】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是社会毒瘤,从根本上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损坏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阻碍社会发展,激化社会矛盾。部分腐败干部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从而标本兼治遏制腐败。其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是治本的关键。想法、动机与个体心理活动及发展规律密切相关,因此分析腐败心理特点和典型特征,从心理层面进行预防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思路。

【关键词】典型腐败;心理分析;预防

一、典型腐败心理分析

腐败心理的形成是一個极其复杂的过程,腐败心理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结合案例和落马官员的忏悔录,总结众多腐败心理的共性特征,发现以下三种典型心理:

(一)消极比较-补偿心理

一是贡献收入和“老板”相比。社会心理学认为,个体通过与他人比较来进行自我评价影响自尊。个别领导干部在“老板”有意无意的影响下,认识到双方在经济状况上的差距,从而心态失衡,个人价值观受到冲击。尤其是在政商活动中,部分公职人员认为掌握公权力处于优势方却获得远不如对方的经济收益而心态失衡加剧。二是同“边腐边升”的人相比。当身边存在“边腐边升”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是行使监督权利,而是羡慕、追随。三是腐败的低成本和高收益相比。“经济人假设”认为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显然腐败符合这一目标。因为腐败的直接成本极低,同时社会正处转型期,监督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相比腐败的巨大收益,机会成本也较低。四是现实和不合理预期相比。部分干部对自己的个人能力和职业前景的评价不够准确客观,当职务晋升结果与预期不符时也将产生心理失衡。

总之,个体心理平衡被打破后就会产生紧张焦虑的情绪,本能地会通过启动自我防御机制、改变信念、采取行动满足需要来重新获得平衡,比如通过腐败以直接缩小上述比较中的差距。

(二)从众心理

心理学认为,个体行为是受其人格或个性及环境共同作用。就腐败犯罪而言,如果身处恶劣的政治生态中,频繁地被相关的语言、动作暗示强化,对于某些人格特质的干部而言往往会无意识地认同、模仿。同时迫于群体压力,往往会无意识地认同“出群的鸭子挨杆子,离群的山羊挨鞭子”,也可能有意识地随波逐流。在这种从众心理的支配下,在恶劣的政治生态中,有意无意地从“看不惯”到“放手干”,产生拒绝同流合污就是“没本事,不会来事”、“假清高”的错误信念。而且“法不责众”的观念根深蒂固以及制约机制的不健全,责任分散的思维习惯也为从众心理催化腐败行为提供土壤。特别是“真查下来有官大的顶着”的“头羊效应”,权威的“领头羊”也就是“关键少数”的腐败更容易促使圈子里“潜规则”野蛮生长,侵蚀廉政建设。

(三)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指明知道腐败行为会被惩罚与足够幸运能逃脱惩罚两种观念共存的矛盾心理。这种矛盾心理引起内心的焦虑和紧张,为了减轻焦虑,腐败干部往往会设法改变想法和态度,使“足够幸运能逃脱惩罚”这一观念看起来尽可能合理,放大逃脱惩罚的可能性,达到自欺欺人的效果。常用的合理化四种策略包括:合法性。“法无禁止即可为”,认为打规则擦边球的行为不会被追责;无害性。否认自己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了损害或损害极小。比如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公司的资质实力差距不大,就会认为把项目交给给自己行贿的开发商也不会影响工程质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从而缓解道德焦虑;顾全大局。有的腐败干部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顾全大局,比如认为如果不收这笔钱就意味着和对方划清界限,不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并把自己放在“受害人”的被动位置;功过相抵。认为相对于过去的成绩,自己的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足为道,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

二、腐败心理的预防

从个人因素分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心理防线。

(一)找准定位,强化认同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认准自身定位,强化角色认同,坚持“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信念。尤其是厘清亲清政商关系,把握好政商交往的尺度,注意提防“先谈情、后谈钱”的迂回式、渐进式腐化。

(二)乐观积极,理性平衡

心理失衡难以避免,心理失衡后如何调整心态、保持理性乐观考验公职人员的心理素质。一旦心理失衡就容易产生错误的观念和看法,比如与侥幸心理相关的四种合理化观念。这就要求公职人员日常注意思维方式训练,学会用辩证、发展的思维方式看待问题,当意识到错误观念产生时及时调整。

(三)强化党性,提升境界

腐败犯罪的本质是物质欲望失控。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树立坚定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而在利益诱惑面前做到从容淡定,理性平和。

(四)敬畏规则,自我保护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权力监督的盲区正在缩小。作为公职人员应当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矩意识,认识到规矩不是约束是保护,不要将自己放到规则的对立面。学会破除“亲密(利益)关系-认知缺陷-替代性经验缺乏”的循环,当遇到生活和工作遇到困难时,学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利用合理合法的社会支持和资源寻求帮助,而不是破坏规则以期解决危机。

【参考文献】

[1]周玉清,李学良,赵隔华.公务员腐败心理警示与防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90-205.

[2]何德辉,钱勇.腐败心理形成的个案研究[J].犯罪研究,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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