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

2019-06-01 07:35王超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养老保障社区养老居家养老

王超

【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逐步加深,老龄问题逐渐凸显。如何解决不同情况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养老方式都需要不同程度的社会支持。本文从北京市社区养老的基本要求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调研情况,从我国现阶段急需解决的养老问题着手,从建筑师的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养老保障

据全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7.3%,平均近4个劳动力抚养1位老人。

十三五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其中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由于70年代以来独生子女较多,将来“四二一”家庭结构比较普遍,一对夫妻要抚养一个子女,照顾四个老人。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到中年,父母渐渐变老,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现实压力。

现今社会,子孙绕膝的传统生活习俗在中国越来越鲜见,家庭养老的功能也愈发有限,需赡养的老年人口却越来越庞大。如何解决困局?北京市提出了“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北京市地方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就是要解决这96%的老年人现有住地养老的问题。在《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7号文)中,也对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提出了800㎡建筑场所、200~250㎡活动场地场地、10张日间照料床位等设施及配置要求。在北京市地方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发布实施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配套图集》也随后编制完成,旨在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的建筑及室内的功能设计,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在标准实施、配套图集发布后,经过实际调研,我们标准、图集的实施虽然对养老服务设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随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不断建设,又有新的问题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针对三种养老方式的规划设计问题进行分别说明。

首先,对于90%居家养老老人,我认为更倾向于身体健康的自理老人。很多设计师希望通过适老化设计,赋予半失能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想法。但是,半失能老人和残疾人不同,残疾人由于某种功能的缺失,经过长时间的生活及锻炼,已经将自己缺失的部分功能通过其他能力的增强来代替。例如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往往臂力超乎常人。老年人年老后,各项机能是普遍下降,因此由于年老而造成的半失能,很难通过其他能力来弥补。因此,在持续的居家养老过程中,从某个时间点开始,老年人势必有被照顾的需求,这方面人力资源是不可小视的,也是无法被无障碍设计及适老化设计所替代的。因此,我们提出疑问,现阶段我们是否有必要继续深化老年住宅设计及其相关研究?在设计过程中,我们是否犯了过度设计的错误?变老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现阶段我们的人力物力,还不能够承担一次到位的设计建设。现有住宅的适老化改造,我们可以根据老年人自身的需求,逐渐进行改造,一方面减少老年人的资金压力,同时也能够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对于6%的社区养老,北京市的规划建设要求已经提出,在今后新的规划建设中势必会体现配套的养老设施的建设。但是,在老年人群最为集中的老旧小区,却存在着增改建困难的问题。于此同时,通过对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调研,我们发现,由于管理经验的缺乏,已建成的设施中也存在着部分养老服务运营困难的问题。

对于4%的机构养老,虽然越来越多的资本介入其中,但是大多以营利为目的,价格高昂,普通老年人的个人养老资金很难负担。而公立养老院人满为患,平价私立养老院性价比又极低,现今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需求空缺很大。

综上所述,在北京市”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下,居家养老缺的是人力资源,社区养老缺的是社会的保障及监管,机构养老缺的是个人的养老资金及福利性资源。综上所述,养老资源缺口大,面临的实际困难使得我国普通老年人养老陷入困局,是否可以从国外的养老模式借鉴相关经验?

首先我们研究一下其他国家如何解决养老保障的资金问题。各国的养老金基本都分为三个部分。以美国为例,主要是强制社会养老金、雇主养老金、个人储蓄养老金。其余国家也是大同小异。新加坡比较特殊,每个人有一个中央公积金的账户,养老资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再来看看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是我们每个人交的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我们交的企业年金,很多公司都没有这个福利,还有一个就是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从保障体系的结构来看,我国和其他大多数国家好像没什么区别。但是,经过相关资料的调研,我们发现很多国家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虽然是个人名义,但是都是有专门的机构去管理运营,利率很高还伴有很多的税收优惠。关于个人养老金部分,我国在这一方面目前还是空白。

再看一下保障方面,在各国自有的养老体系下,很多国家都出台了各种各样细致的法规。例如在个人资金方面,美国出台了《美国私人养老金大法(ERISA)》,专门保障老年人的个人养老资金;在医疗护理方面,日本出台了《护理保险法》,新加坡出台了《老人院法令》,从法律的高度,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提出了老年人照顾服务的考评与追责制度。在这一方面,我国的法律还没有更深程度的细化。

立法保障缺,养老资金少,势必需要更多的人力来照拂老人。然而在人力方面,独生子女政策又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以致于我国的养老现状和很多国家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境况。

开发商看到了巨大的需求,大力鼓吹机构养老,引领养老热潮。例如泰康之家,利用险资,通过只租不售的方式为中产人群及家庭提供持续的养老照顾。远洋集团的椿萱茂,通过租用场地进行改造提供养老服务。绿城则是提出了学院式养老的概念,为活跃长者提供丰富的精神生活与全套的健康服务。另一方面,为普通工薪阶层提供必需服务的社会养老资源却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均,部分平价私立养老院环境设施差的情况。不仅如此,在社区养老设施方面,也存在着场地缺乏、经营不善等问题。

现状问题凸显,老年人口在逐步增加,我们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認为我们要认清要解决的问题,脚踏实地而非好高骛远。我们应当把重点放在解决大多数老年人的适当需求方面,而非高端养老院的设计建设;我们应该关注半失能、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而非高端健康老人的退休生活;我们应当保障普通老年照顾服务到位,而非高端机构的尽善尽美。

找到了问题点,如何解决呢?请允许我作出大胆的设想。第一,志愿者制度解决人力及服务质量问题。在面对大多数普通老人的公共服务设施中,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于家庭中的老人照看,保姆虐待老人的事件层出不穷。我建议在我们各行各业职称评定,注册考试,晋升试用期考核中加入志愿者服务这一项,并且引入被服务者评价,监管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第二,出台相关法律,实时监督养老机构,以便保证老年人购买的养老服务物有所值。同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老年人的养老资金,考虑老年人个人养老金资本的增长,至少应该对抗通货膨胀。

第三,考虑到我国独生子女制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管理照顾,可以有效的节省人力物力。同时鉴于养老为公益型事业,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是否可以在养老领域复制?通过社会力量将困难老人、失独老人集中照拂。

养老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养老首先需要的是适宜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建筑师对于养老,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于养老建筑,建筑师的职责不仅仅是设计,更应该了解社会需求、投资策划、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并将这些工作反馈到我们的设计中,真真正正做到对建筑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负责。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养老领域,更多的全过程咨询项目,EPC/EPCM项目走进我们的视野,建筑师将在养老领域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社区老年人群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及影响因素分析[J]. 护士进修杂志, 2018.

[2]晏英. 日本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及其启示[J].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7(5):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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