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RB/T 214-2017策略研究

2019-06-21 08:06戴晓锋
汽车与安全 2019年3期

戴晓锋

摘 要:RB/T 214-2017标准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根据ISO/IEC 17025-2017版的主要变化,增加部分要求,但条款基本没有变。因此,原来按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编写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不需要换版,只需要修订就可以了。

关键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评审;机动车检验机构

Implementation of RB/T 214-2017 strategy for vehicle inspection body--Management system(The first part)

DAI Xiaofeng

(Yangzhou Polytechnic Institute, Yangzhou225127, China)

Abstract: RB/T 214-2017 standard, based on the Criteria for Qualification Assessment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s, adds some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main changes of ISO/IEC 17025-2017 edition, but the terms remain basically unchanged. Therefore, the original quality manual and procedure documents compi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riteria for Assessment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Qualifications do not need to be replaced, only need to be revised. Keywords: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vehicle inspection body

2018年5月7日,國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发布RB/ T 213-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要求》(替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替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RB/T 218-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等一系列标准。以上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本文从RB/T 214-2017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区别入手,说明体系文件修改内容及方法,结合RB/T 218-2017,说明机动车检验机构体系文件如何修订。为了便于读者查询对照,本文以RB/T 214-2017“4要求”的内容顺序为参照,逐条阐述。

本文将从“管理体系”方面,说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如何实施RB/T 214-2017,管理体系应作何变化。限于篇幅原因,本文只研究4.5.1至4.5.6条款,其余条款会在后续的文章中进行研究。

1“4.5.1”条款变化

RB/T 214-2017要求

4.5管理体系

4.5.1总则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RB/T 218-2017要求

4.5 管理体系

4.5.1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符合 RB/T 214 4.5的要求,其中RB/T 214 4.5.5分包和 4.5.17抽样两个条款除外。

主要变化

(1)简称“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范围进行了扩展,不仅限于准则重点——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2)增加小标题“总则”;

(3)“制订”改为“制定”;

(4)增加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应包括内容。

实施要求

(1)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运作包括体系的建立、体系的实施、体系的保持和体系的持续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应自身检验检测活动并保证其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3)为使检验检测工作有效运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系统地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称为“过程方法”。该方法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对体系中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整体效率。过程方法包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系统地进行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

(4)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等过程要素文件化。文件可分为四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

(5)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使其能够“获取、理解、执行”管理体系。

2“4.5.2”条款变化

RB/T 214-2017要求

4.5.2 方针目标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5.2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主要变化

(1)增加小标题“方针目标”;

(2)“应制定质量目标”改为“制定质量目标”。

实施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質量方针是由组织管理层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质量方针应与组织的总方针相一致,并为制定质量目标提供框架。质量方针不能仅写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质量第一,客户至上”。应有检验检测机构的特色,如:“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正确、服务便捷”“信奉和客户建立像长城一样牢固的伙伴关系,为客户服务永远排在第一位”“样品空间有限,科学追求无限,数据真实无情,服务客户有情”“一丝不苟对待每一个数据,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个项目,诚实守信服务每一位客户,准确可靠提供每一份结果报告”等。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制定,且应对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声明应在管理层的授权下发布。

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所有与检验检测机构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③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也就是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实现情况应提交管理评审),质量目标要具有挑战性、可测量性、可实现性、关联性、时限性,质量目标是经过检验检测机构努力才能完成的、明确的、具体的、与自身实际相关联的,并规定实现目标的时限,具有可操作性。另外,在制定质量目标后,要将目标具体化,分解到实现目标涉及的各个部门、岗位。

④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有关工作人员熟悉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这些政策与程序。

⑤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对遵循本标准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质量方针应尽可能简明扼要,其中还可以包括检验检测始终依据规定方法和客户需要进行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时,质量方针的某些要素可以写在其他文件中。

(2)管理层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请特别关注,本条款应与“ 4.5.10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联系起来考虑。

(3)管理层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4)质量手册应描述整个管理体系文件的架构,能清楚地展示整个管理体系文件有哪些内容。作为对质量手册的支持性程序的文件,有的可以包括在质量手册内。如果不能包含在质量手册中,则在质量手册中必须包含其目录清单以便于查找。支持性程序文件应包括技术程序在内。

(5)质量手册应明确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作用,包括确保遵循本标准的责任(参见4.2.3)。

(6)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管理层应确保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例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所替代,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层就应策划如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的换版或修订,在策划时应考虑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应从总体结构考虑,以保证整个管理体系文件换版或修订的一致性、充分性、完整性。也就是说三个层次或四个层次文件一起改,以保持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一致性,从而保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整体的完整性。

3“4.5.3”条款变化

RB/T 214-2017要求

4.5.3 文件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主要变化

(1)增加小标题“文件控制”;

(2)将文件控制要求的“标识”列到前面。

实施要点

(1)文件是信息及其载体

信息即有意义的数据。文件可以承载在纸张上,以书面形式表达,也可以是数字存储设施(如光盘、硬盘等)、模拟设备(如磁带、录像带或磁带机)或采用缩微胶片、相纸等。也可以是以上媒介的组合。

(2)文件按其来源可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外部文件一般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设备操作方法、软件或系统操作手册、教科书、参考数据库(手册)、设计图纸、图表及客户提供的方法或资料等。

内部文件包括质量手册、方针声明、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会议备忘录、通知、计划(规划、策划)、方案等。

文件按其作用可分为质量文件、技术文件、行政文件等,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对文件进行分类管理与控制。

5“4.5.5”条款变化

RB/T 214-2017要求

4.5.5 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应将分包项目予以区分。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RB/T 218-2017要求

4.5.2 机动车检验不得分包。

主要变化

(1)增加小标题《分包》;

(2)将承包方的要求“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改为“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取得委托人同意的要求不仅限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还应告知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同意的形式也不仅限于书面;

(4)增加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分包管理程序的要求,以及明确了不能进行分包的项目。

(5)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司法鉴定规定。不得将抽样/取样,鉴定结果的分析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的形成进行分包。国家中心规定不能将国家监督抽查项目分包。

实施要点

RB/T 218-2017规定:机动车检验不得分包。

6“4.5.6”条款变化

RB/T 214-2017要求

4.5.6 采购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等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主要变化

(1)增加小标题“采购”;

(2)购买、验收、存储的对象不仅限于“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增加“等”;

(3)删除对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单”的要求。

实施要点

(1)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对需要控制的服务和供应品进行识别,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检验检测机构至少采购3种类型的供应品和服务:

①易耗品或易变质物品:如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品名、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贮存、数量、合格证明等进行符合性检查,并有相应的信息或记录予以证明。当某一品牌的物品验收的不合格比例较高时,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更换该供应品的品牌。

②设备:选择设备时应考虑满足检测或校准方法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相关要求,应单独保留主要设备的生产商记录;对于设备性能不能持续满足要求或不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生产商,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更换生产商。

③选择校准服务、标准物质和参考标准时,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相关溯源性要求。

(2)采购服务,包括校准和(或)检定服务、设施与环境的设计、安装、调试服务、设备和设施维护、维修等、人员培训教育、样品传递和制备等。

(3)影响检验检测机构输出质量的物品或服务的采购文件所包含的信息资料可包括型号、种类、级别、标识、规格、图纸、检验说明、测试结果要求、质量要求、制造商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要求等。

7 总结

(1)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管理体系涉及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等过程要素文件化。文件可分为四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通常将这个文件化管理体系的结构用金字塔构架来形象比喻,金字塔可以分成三层次或四层次。

第一层次,质量手册:规定管理体系的文件。质量手册名称也可以称为: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等,具体名称由检验检测机构自定。

第二层次,程序文件:描述实施管理体系要素所涉及的质量活动为什么做?(Why目的)做什么?(What)由誰来做?(Who)何时做?(When)何地做?(Where)怎么做?(How),即5W1H。

第三层次,作业指导书:有关任务如何实施和记录的详细描述。作业指导书是用以指导某个具体过程、描述事物形成的技术性细节的可操作性文件。作业指导书可以是详细的书面描述、流程图、图表、模型、图样中的技术注释、规范、设备操作手册、图片、录像、文件清单,或这些方式的组合。作业指导书应当对使用的任何材料、设备和文件进行描述。必要时,作业指导书还可包括接收准则。作业指导书是回答如何做的文件,由具体操作执行人员使用。如设备操作规程、样品的制备方法、检验检测方法细则、质量记录或技术记录的格式(诸如各类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格式)等。

将第三层次一分为二,作业指导书作为第三层,质量记录或技术记录的格式,诸如各类表格、原始记录和结果报告格式等作为第四层次,就成为四个层次的构架。程序文件是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手册中已经明确的程序没必要编制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中要求的程序可以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描述,而非单指程序文件,有时一个程序需要多个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完成。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GB/T 19023-2003)给出的典型管理体系文件层次结构为三个层次。文件化的详略程度与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人员的培训教育程度有关,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人员素质较高,文件可以适当简单些;人员素质较低或人员流动性较大,则文件需要编写得详细些,总之应与实际相适应,只要能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的目的即可。

(2)在编制管理体系文件前需要进行机构内部的SWOT(态势分析法)分析,明确机构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环境的机遇和风险,搭建一个符合自身实际的组织机构,确定岗位职责。